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等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19 日(星期四)14:30 ;
2.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 19 号盐湖大厦 5 楼 5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兴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 1,064,630,71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36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1,036,104,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2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
表股份 28,526,1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35%;
3.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共 12 人 , 代 表 股 份
65,830,1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8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永续债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64,630,715 股,其
中 同 意 1,064,629,61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829,0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订<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64,630,715 股,其
中同意 1,064,630,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830,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会议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正文、纪美怡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