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5-101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北京亿城、江苏亿城及北京阳光四季等三家全资子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公司资产周转速度,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与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航资管集团”)签订了《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航资产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亿城地产有限公司、北京
阳光四季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唐山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北
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转让协议》,拟向海航资管集团转让公司全资子
公司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亿城”)、江苏亿城地产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亿城”、北京阳光四季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阳光四季”)三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与此同时,公司转让其对唐山
亿城拥有的 468,366,300.00 元债权及对北京亿城拥有的 237,767,616.21 元债务,
转让予交易对手海航资管集团。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北京亿城、江苏亿城及北京阳光四季股权,
该几家公司旗下子公司及相关房地产在售与在建项目也随之转让。
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手内部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对北京亿城的债务
事项,已获得北京亿城确认函回执;关于公司对唐山亿城的债权转移事项,已获
得唐山市陡河青龙河管理委员会对债权转让的确认函。
鉴于海航投资此前为部分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了担保或反担保,在本次交易
中,安排海航投资与海航资管集团就各个事项分别签署四份《反担保协议》,具
体细节详见本公告第四部分。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中,双方约定就 13 亿元股权款进行分两期付款,其
中首笔股权款 60%需于协议生效日 3 日内支付,第二笔股权款 40%于协议生效日
起三个月内支付完成。为严格确保上市公司利益,海航投资与海航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了《担保协议》,海航实业就第二笔款项支付事项为海航资管集团提供
无限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第四部分。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赵权、于波、戴美欧、蒙永涛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本公司与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故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公
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因此本次
交易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05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 45 号银通国际中心 28 层
法定代表人:于波
注册资本:1,26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企业资产管理与咨询;投资财务顾问;股
权投资,实业投资;承担各类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策划、管理,室内外装饰
装修工程,酒店项目投资管理,高尔夫地产投资、赛事组织和策划,高尔夫旅游
业服务及咨询服务,高尔夫球场投资,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
备的销售。
股权结构: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342,000 万元,持股 27.14%;海航资本
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2,000 万元,持股 1.75%;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50,000 万,持股 19.84%;海航实业集团出资 646,000 万,持股 51.27%。
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7,530,569 万元,净资产 1,778,295 万元。2014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135,545
万元,净利润 8,461.41 万元。
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年度公司
120 亿元非公开发行项目募投项目之一北京新生医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收
购事项的交易对手,在该交易中,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海航资管集
团持有的新生医疗 100%股权。该交易目前尚未完成,正在等待证监会审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㈠ 交易标的之一:北京亿城 100%股权
1、北京亿城基本情况
北京亿城成立于 2000 年 2 月 29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注册地为北京
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水源路乙 10 号;主营业务为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
自有房屋物业管理(含写字间出租);公司持有北京亿城 100%股权。北京亿城全
资持有唐山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亿城”)、天津亿城地产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亿城”)两家子公司。
2、北京亿城审计及评估数据
经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2014
年北京亿城的营业收入为 8,961.88 万元,净利润为-4,693.76 万元;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北京亿城的的合并财务数据见下:
(单位:元)
2015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53,363,238.41
负债总额 1,570,623,931.07
净资产 182,739,307.34
2015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159,796,965.19
净利润 -44,489,342.30
公司委托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
京亿城股权进行了评估。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海航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0 月 31 日,评估对象是北京亿城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范围是北京亿城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
开市场等为前提,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定估算,并作为评估报告的最终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亿城总资产账面价值 97,501.55 万元,评估值 122,483.86
万元,增值 24,982.31 万元,增值率 25.62%,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存货、长期股
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负债账面价值 83,046.43 万元,评估值
83,046.43 万元,评估无增减变动;净资产账面价值 14,455.12 万元,评估值
39,437.43 万元,增值 24,982.31 万元,增值率 172.83 %。
3、北京亿城三家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与评估值情况
单位:万元
北京亿城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天津亿城地产 唐山亿城
财务指标
2015.10.31 2014 年度 2015.10.31 2014 年度
总资产 29,819.08 33,859.71 115,671.64 51,158.58
总负债 2,256.51 6,260.08 114,637.62 48,906.99
应收款项总额 24,898.05 27,172.80 351.60 338.93
净资产 27,562.57 27,599.63 1,034.02 2,251.59
营业收入 - 447.00 - -
营业额利润 -37.05 246.21 -1,217.57 -1,500.42
净利润 -37.05 180.11 -1,217.57 -1,500.50
经营活动产生
-1,756.59 283.18 -23,392.35 916.98
的净现金流
评估值 29,541.75 - 8,987.36 -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 资产基础法 -
4、北京亿城及其两家子公司房地产项目情况
北京亿城母公司主要开发项目有:碧水云天颐园项目、亿城中心、亿城天
筑、西山公馆等项目,均已完工,且目前均已基本售罄。截止 2015 年 10 月 31
日,北京亿城无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北京亿城及其子公司旗下房地产项目具体
情况详见下表:
可售面积 四证取得
公司 项目名称 基本情况 项目进展 已售面积㎡
㎡ 情况
北京亿城房 2004 年 4 月竣工,
碧水云
地产开发有 住宅 基本售罄,剩余少 262,401 244,294 四证齐全
天颐园
限公司 量底商及车位
北京亿城房 2005 年 5 月竣工,
地产开发有 亿城中心 公寓 基本售罄,剩余两 69,665 61,905 四证齐全
限公司 层及车位
北京亿城房
2008 年 10 月竣
地产开发有 亿城天筑 住宅 67,106.89 67,106.89 四证齐全
工,售罄
限公司
北京亿城房
2011 年 11 月竣
地产开发有 西山公馆 住宅 84,119.34 84,119.34 四证齐全
工,售罄
限公司
一期于 2007 年 8
59,187.25 59,187.25
月竣工,售罄
天津亿城地
水畔花园 公寓 四证齐全
产有限公司
二期于 2012 年 8
月竣工,基本售 31,713.57 28,947.69
罄,剩余少量商铺
一期基本建成开
7,612 6,153.09 四证齐全
始预售
唐山亿城房
唐山大城 商业/住 二期基本建成开
地产有限公 40,067 16,864.44 四证齐全
山 宅 始预售
司
三期未施工 -- -- --
5、其他
北京亿城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
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公司不存在委托北京亿城及其子公司理财的情况,且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
北京亿城及其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止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担保”)就唐
山亿城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事项,为唐山亿城提供了 2.8 亿元担保,海
航投资就此事为中合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就此反担保事项,本次交易方案中安排
了海航资管集团为海航投资提供的反担保再次提供反担保。详情见本公告第四部
分本次交易方案之第(三)部分“反担保协议安排”。除此之外,海航投资不存
在为北京亿城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情况。
㈡ 江苏亿城 100%股权
1、江苏亿城基本情况
江苏亿城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8 月 16 日,注册资本 94,249.378151
万元,注册地为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分区板泾工业区,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自有房屋物业管理。公司持有江苏亿城 100%股权。江苏亿城旗下有 3 家全资子
公司,分别为苏州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亿城山水”)、
苏州万城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万城置地”)、苏州亿城翠城
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亿城翠城”)。
2、江苏亿城审计及评估数据
经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2014
年江苏亿城的营业收入为 47,759.24 万元,净利润为-13,180.78 万元;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江苏亿城的合并财务数据见下:
(单位:元)
2015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19,365,016.47
负债总额 498,000,540.58
净资产 721,364,475.89
2015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219,720,540.67
净利润 -207,768,245.18
公司委托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江苏
亿城股权进行了评估。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海航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江苏亿城地产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报告评
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0 月 31 日,评估对象是江苏亿城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
是江苏亿城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
等为前提,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定估算,并作为评估报告的最终结论。至评
估基准日,江苏亿城总资产账面价值 107,107.59 万元,评估值 88,659.52 万元,
减值 18,448.07 万元,减值率 17.22%,减值的主要原因为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苏
州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已资不抵债;负债账面价值
4,778.52 万元,评估值 4,778.52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102,329.07 万元,评估值 83,881.00 万元,减值 18,448.07 万元,减值率 18.03%。
3、江苏亿城三家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与评估值情况
单位:万元
江苏亿城三家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财 苏州亿城山水 苏州万城置地 苏州亿城翠城
务
2015.10.31 2014 年度 2015.10.31 2014 年度 2015.10.31 2014 年度
指
标
总资产 75,345.34 106,089.66 10,167.24 20,048.47 62,905.82 68,543.76
总负债 89,711.44 104,505.84 9,132.03 18,958.03 63,561.85 64,401.49
应收款
27,854.03 39,195.53 125.66 10,175.09 1,636.54 4,227.09
项总额
净资产 -14,366.10 1,583.82 1,035.21 1,090.43 -656.03 4,142.27
营业收
10,421.04 45,679.07 12.12 -- 11,528.89 --
入
营业额
-15,949.93 -10,553.71 -55.22 -73.87 -4,798.31 -397.75
利润
净利润 -15,949.93 -6,935.99 -55.22 -148.25 -4,798.31 -397.75
经营活
动产生
32,630.54 -2,436.91 208.46 -44.61 3,626.75 3,582.84
的净现
金流
评估值 -14,271.81 -- 1,754.07 -- 7,945.56 --
评估方 资产基 资产基
资产基础法 - -- --
法 础法 础法
4、江苏亿城及其三家子公司房地产项目情况
公司 项目名称 基本情况 项目进展 可售面积㎡ 已售面积㎡ 四证取得情况
1、2 号土地四证齐
苏州亿 胥江一号 住宅\商 在建工程, 全,
41,223.03 12,013.72
城翠城 别墅 业 开始预售 3、4 号土地有用地
规划许可证
苏州亿 2014 年 9 月
胥悦名苑 住宅 123,056.33 67,637.48 四证齐全
城山水 竣工,销售
进行
2013 年 9 月
苏州万
苏秀天地 商业 竣工,销售 10,619.00 1,892.50 四证齐全
城置地
进行
5、其他
江苏亿城及其子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公司不存在委托江苏亿城及其子公司理财的情况,且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
江苏亿城及其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为江苏亿城提供了 0.617 亿元担保,为其子公司苏州亿城翠
城提供了 3.8 亿元担保,为其子公司苏州亿城山水提供了 2.45 亿元担保。该几
笔担保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中,安排交易对手海航资管集团
就该几笔担保事项为航投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海航资管集团与海航投资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签署了《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及江苏亿城地产有限公司反担保协议》、《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
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苏州亿城翠城地产有限公司反担保协议》、《海航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苏州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反担保协议》。
㈢ 北京阳光四季100%股权
1、北京阳光基本情况
北京阳光四季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5 月 15 日,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密云县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 8 号开发区办公楼 410
室-95;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自有
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司持有北京阳光四季 100%股权。
北京阳光四季主要开发产品为卡尔生活馆,目前项目除会所及部分车位外均
已完工并售罄。截止 2015 年 10 月 31 日,阳光四季无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2、北京阳光四季审计及评估数据
经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2014
年北京阳光四季追溯调整后的营业收入为 66 万元,净利润为-40.13 万元;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北京阳光四季的财务数据见下:
(单位:元)
2015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3,642,462.82
负债总额 88,345,944.02
净资产 45,296,518.80
2015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761,135.00
净利润 -235,964.00
公司委托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股权
进行了评估。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拟转让北京阳光四季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0 月 31 日,评估对象是北京阳光四季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是北京阳光四季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以资产的持续使
用和公开市场等为前提,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定估算,并作为评估报告的最
终结论。至评估基准日,北京阳光四季总资产账面价值 13,364.24 万元,评估值
13,323.04 万元,减值 41.20 万元,减值率 1.58%,减值的主要原因为存货评估
减值;负债账面价值 8,834.59 万元,评估值 8,834.59 万元,评估无增减变动;
净资产账面价值 4,529.65 万元,评估值 4,488.45 万元,减值 41.20 万元,减值
率 0.91%。
3、北京阳光四季房地产项目情况
北京阳光四季主要开发产品为卡尔生活馆,目前项目除会所及部分车位外均
已完工并售罄。截止 2015 年 10 月 31 日,阳光四季无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四证取得
公司 项目名称 基本情况 项目进展 可售面积㎡ 已售面积㎡
情况
北京阳光四 2014 年 12
季花园房地 卡尔生 月竣工,基
住宅 192968.92 190,563.57 四证齐全
产开发有限 活馆 本售罄,有
公司 存量车位
4、其他
北京阳光四季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
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北京阳光四季提供担保、委托北京阳光四季理财的
情况,且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该北京阳光四季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方案
㈠ 三家标的股权转让
海航投资将其所持的北京亿城、江苏亿城、北京阳光四季等三家标的公司 100%
股权,分别以 40,000 万元、85,000 万元、5,000 万元转让予海航资管集团。本
次股权转让交易对价共计 13 亿元,分两期支付。首付比例 60%,于本协议生效
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二期支付比例为 40%,于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支
付。
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二期 40%股权转让款即 5.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5 年 11 月 18 日,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海航投资签署了《海航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与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协议》。
㈡ 债权及债务转让
1、债权转让
截止协议签署日,公司对唐山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北京亿城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拥有 468,366,300.00 元的债权,本次交易中,公
司将转让该笔债权至海航资管集团。
2、债务转让
截止协议签署日,公司对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
237,767,616.21 元债务,本次交易中,公司将转让该笔债务至海航资管集团。
上述一笔债权与一笔债务的授予方均为交易对手海航资管集团,扎差后海航
投资对海航资管集团拥有 230,598,683.79 元的债权,该笔债权随同前文所述 60%
股权转让款,由海航资管集团一同于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予海航投
资。
㈢ 反担保协议安排
1、江苏亿城与东亚银行苏州分行 0.617 亿元借款事项
2014 年 1 月 22 日,海航投资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
简 称 “ 东 亚 银 行 苏 州 分 行 ”) 签 署 了 编 号 为 C5STL1300050N-G/01 、
C53TL1400005N-G/01 的《保证合同》,自愿为江苏亿城与贷款人东亚银行苏州分
行签订的编号为 C5STL1300050N、C53TL1400005N 的《人民币抵押贷款合同》项
下江苏亿城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两笔担保事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6 日、2014 年 01 月 2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3-06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4-02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在本次股权转让同时,交易对手海航资管集团就海航投资为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事项提供反担保。2015 年 11 月 18 日,海航资管集团与海航投资签署了《海
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亿城地产有限公
司反担保协议》。
2、苏州亿城翠城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 3.8 亿元借款事项
2013 年 1 月,江苏亿城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编号为 11007S513022 的
《项目融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就该笔借款,海航投资与贷
款方签署了编号为 11007S513022A001 的《保证合同》,为江苏亿城提供了 3.8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01 月 12 日披露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3-002: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在本次股权转让同时,交易对手海航资管集团就海航投资为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双方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签署了《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与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苏州亿城翠城地产有限公司反担保协议》。
3、苏州亿城山水与苏州信托 2.45 亿元信托贷款事项
2014 年 03 月 13 日,海航投资向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苏信集贷
担(2014)第 0007 号的《担保函》,自愿为苏州亿城山水与苏州信托签订的编号
为苏信集贷借(2014)第 0007 号的《信托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苏州亿城山水的
2.45 亿元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03
月 1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2014-02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在本次股权转让同时,交易对手海航资管集团自愿向海航投资就上述担保提
供反担保。2015 年 11 月 18 日,双方签署了《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
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苏州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担保协议》。
4、唐山亿城与昆仑信托 2.5 亿元信托贷款事项
2014 年 12 月 27 日,唐山亿城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
信托”)签订了编号为 2014 年昆仑(贷)第 14074 号《昆仑信托唐山亿城大城
山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贷款合同》、编号为 2014 年昆仑(补)
第 14047 号的《昆仑信托唐山亿城大城山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
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借款合同》”)。
唐山亿城与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合担保”)签订
了编号为 ZH-G-ETT2014004 的《委托保证合同》、编号为 ZH-G-ETT2014004-补的
《委托保证合同之补充合同》(以下合称“《委托保证合同》”)。
中合担保按照编号为 2014 年昆仑(贷)第 14074 号的《昆仑信托唐山亿城
大城山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保证合同》,对唐山亿城向贷款人昆仑
信托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海航投资、唐山亿城与中合担保签订了编号为 ZH-G-ETT2014004-C052 的《反
担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反担保保证合同》”),海航投资以无条件不可撤销
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中合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委托保证合同》
项下中合担保的全部债权。
上述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4-07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在本次股权转让同时,交易对手海航资管集团自愿向海航投资就上述反担保
提供反担保。双方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签署了《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山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担保协议》。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以经审计和评估的北京亿城、江苏亿城及阳
光四季等三家交易标的净资产值为定价参考依据。以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为审计
与评估基准日:北京亿城净资产 14,455.12 万元,以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评估值为
39,437.43 万元,以此为参考确定其 100%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 40,000 万元,相
对于净资产溢价率 63.86%,相对于评估值溢价率 1.43%;江苏亿城经审计净资产
102,329.07 万元,以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评估值为 83,881.00 万元,以此为参考
确定其 100%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 85,000 万元,相对于净资产溢价率-16.93%,
相对于评估值溢价率 1.33%;北京阳光四季净资产 4,529.65 万元,以资产基础
法确定的评估值为 4,488.45 万元,以此为参考确定其 100%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
5,000 万元,相对于净资产溢价率 9.41%,相对于评估值溢价率 10.23%。
六、股权转让及债务转移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㈠ 核心条款
1、 转让标的
标的股权: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亿城地产有限公司、北京阳
光四季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标的债权:唐山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468,366,300元债权。
标的债务: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对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237,767,616.21元的债务。
2、转让对价
转让方受让方双方一致同意以《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审
计和净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本次转让对价的参考依据。
依据上条约定的定价依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400,000,000.00 元(大写:肆亿元整),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江
苏亿城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850,000,000.00 元(大写:捌亿伍仟万
元整),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北京阳光四季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价
格为 50,0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整),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债权的转
让价格为 468,366,300.00 元(大写:肆亿陆仟捌佰叁拾陆万陆千叁佰元整),甲
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债务的转让价格为 237,767,616.21 元(大写:贰亿叁仟柒
佰 柒 拾 陆 万 柒 仟 陆 佰 壹 拾 陆 元 贰 角 壹 分 )。 前 述 本 次 交 易 转 让 对 价 总 计
1,530,598,683.79 元(大写:壹拾伍亿叁仟零伍拾玖万捌仟陆佰捌拾叁元柒角
玖分)。
3、支付方式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的 60%,
即 780,000,000.00 元(大写:柒亿捌仟万元整);全部标的债权转让对价、全部
标的债务转让对价,即 230,598,683.79 元(大写:贰亿叁仟零伍拾玖万捌仟陆
佰捌拾叁元柒角玖分);合计 1,010,598,683.79 元(大写:拾亿壹仟零伍拾玖
万捌仟陆佰捌拾叁元柒角玖分)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的40%,即
520,000,000元(大写:伍亿贰仟万元整)
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甲方已履行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本次交易;
2、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
3、取得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必要审批和核准(如需)。
㈢ 违约责任
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协议项下之义务
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
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
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
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㈣ 协议解除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协议各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
除。
㈤ 人员安置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职工的用人单位变更,原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在
股权交割日后仍然由标的公司继续聘用,其劳动合同等继续履行。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13 年下半年以来,确定了“打造金融投资平台”的发展战略。近
年来,一方面持续精耕细作现有存量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加速去存化,并不
断提高销售比例;另一方面,进军基金、养老、信托、保险等新的产业投资领域,
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公司本次转让北京亿城、江苏亿城及北京阳光四季等三家全资子公司股权后,
将不再持有其股权,将大大降低房地产业务比例,加大战略转型进度;另一方面,
本次股权剥离,将为公司收回资金 1,530,598,683.79 元,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
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大大加快公司战略转型进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八、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姜尚君、马刃、杜传利事先审查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转让三家标的公司股权的方案及所签订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与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亿城
地产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四季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唐山亿城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债权、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转让协议》及相关《反担保
协议》符合《公司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转让北京亿城、江苏亿城及北京阳光四季股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产的流动性,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促进公司财务稳健,大大加速公司
战略转型,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
并在评估值的基础上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资产出售的评估机构为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除与委托方的正常业务关系外,不存在影响其为委托方提供服务
的其他利益关系,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2)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
例或准则,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定价公允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
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目的和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
法,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定价公允。
5、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以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审计及评估值为
参考依据,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公平原则。
6、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并取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交
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定价符合
公平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亿
城、江苏亿城、北京阳光四季股权转让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