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15—084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彩高科
股票代码: 6002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
住所:嘉善县西塘镇复兴大道 99 号
通讯地址:嘉善县西塘镇复兴大道 99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
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安彩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尚
待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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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及股东情况........................................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 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后续增持计划................................................................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内容................................................................................ 8
(一)认购价格................................................................................................ 8
(二)认购金额和认购方式............................................................................ 8
(三)支付方式................................................................................................ 8
(四)限售期.................................................................................................... 8
(五)违约责任................................................................................................ 9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的公允性............................................................................ 9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9
五、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10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安彩高科的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10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 10
八、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10
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
安彩高科、上市公司 指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安彩高科向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开发行 A 股股票 172,955,974 股的行为
本交易、本次权益变 根据《股份认购合同》的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安彩
指
动、本次认购 高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47,012,578 股 A 股股票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安彩高科签署的《富鼎电子科技(嘉善)
《股份认购合同》 指 有限公司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
份认购合同》
安彩高科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定价基准日 指
2015 年 10 月 21 日
本报告书 指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安彩高科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和郑州投资控股有
新股 指
限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新股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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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嘉善县西塘镇复兴大道 99 号
注册资本 265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庄元正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400400008323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设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25 日
经营期限 2006 年 12 月 25 日至 2056 年 12 月 24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330421789698855
组织机构代码 78969885-5
通讯地址 嘉善县西塘镇复兴大道 99 号
联系人 刘国华
电话 0573-84599999-31210
传真 0573-84599999-31008
邮政编码 314102
经营范围 开发、加工、生产新型机电元件、数控机床、自动检测设
备;垂直多关节机器人;自动化高架立体仓储设备;数字
音、视频编码解码设备;触控系统;便携式微型计算机、
数字放生设备、精度高于 0.02 毫米(含 0.02 毫米)精密冲
压模具、精度高于 0.05 毫米(含 0.05 毫米)精密型腔模具、
模具标准件及其上述产品的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及股东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设有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主要情况如下:
长期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庄元正 无 董事长 男 中国台湾 中国台湾 无
陈冠廷 无 董事 男 中国台湾 中国台湾 无
郑宵隆 无 董事 男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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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富鼎电子的控股股东为易伟投资有限公司(Easywell Investment Ltd.),实际
控制人为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鸿海精密为台湾上市公司,其在台湾证券
交易所的股票代码为 2317。富鼎电子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
关系如下: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Foxconn (Far East) Ltd.
100%
Best Behaviour Holdings Ltd.
100%
易伟投资有限公司
100%
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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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不持有安彩高科的任何股份。信息披露义
务人拟通过认购安彩高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对安彩高科进行投资。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增强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财
务结构,有助于上市公司推进业务发展及提升市场影响力,并能提高其盈利水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也将从中获得投资收益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后续增持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安彩高科
股份的计划。
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状况等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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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安彩高科股份。
根据《股份认购合同》,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数量为 147,012,578 股,认购金
额为 9.35 亿元,认购价格为 6.36 元/股。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进行任何
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每股
认购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安彩高科 147,012,578 股股份,
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安彩高科总股份的 17.036%。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内容
(一)认购价格
认购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的安彩高科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即 6.36 元/股。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进行任何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每股认购价格应
作相应调整。
(二)认购金额和认购方式
信息披露人拟以人民币 9.35 亿元认购安彩高科本次发行数量为 147,012,578
股的股票。信息披露人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支付方式
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安彩高科正式开始发行股票时,信息披
露人应按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款项先划入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后再
划入安彩高科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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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人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违约责任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安彩高科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对违约责任约定
如下:
1、双方互相承诺,任何一方如因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保证或承
诺而导致对方蒙受损失,该方应给予对方足额赔偿。
2、信息披露人延迟支付认购资金的,每延迟一日向安彩高科支付认购资金
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安彩高科造成的损失。
3、除本合同约定外,信息披露人无法定事由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在
合同生效后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认购资金的,应向安彩高科支付认购金额(人民币
9.35 亿元)的 2%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给安彩高科造成的损失。
4、除本合同约定外,安彩高科无法定事由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向信息披
露人支付其认购金额(人民币 9.35 亿元)的 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信息披露人
造成的损失。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的公允性
发行价格(即认购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的安彩
高科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6.36 人民币/股。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进
行任何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
述每股认购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安彩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并取得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尚待
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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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本次认购完成后,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安彩高科的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安彩高科的控股股东不发生任何改变,河南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仍拥有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安彩高科之间未发生任何重大交易。
八、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安彩高科未清偿的负债,也不存在安彩高科为信息
披露义务人负债提供的未解除的担保,或其他损害安彩高科及其股东利益的情
况。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没有
买卖安彩高科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
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安彩高科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安彩高科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14
附表: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河南省安阳市中
上市公司名称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州路南段
股票简称 安彩高科 股票代码 600207
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嘉善县西塘镇复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限公司 人注册地 兴大道 99 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动 有□
减少□
变化 人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否√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147,012,578 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比例:17.036%
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否√
15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取得批准 否□
是□
是否已得到批准 否√
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月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