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 2015-094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宜华木业”或“甲方”)与
BEM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BEM”)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就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事宜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BEM HOLDINGS PTE LTD
BEM 系一家在新加坡共和国成立的私人公司,系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新交所”)挂牌交易的公司——华达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利")的
控股股东,BEM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 201,653,830 股华达利股票(以下合称
"BEM 股票"),约占华达利所有发行股票的 50.46%。
双方认识到宜华木业与华达利的业务存在潜在的整合空间,为实现宜华木业及
华达利所有股东的权益,宜华木业拟通过其子公司根据新加坡公司法以法院方案全
面收购华达利 100%股票并依据新加坡法律将华达利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退市(以下
简称为"本次收购")。
第一条 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及方案
1.1 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为华达利 100%股票,包括收购 BEM 所持有的华达利所
有发行股票,以及收购华达利其他股东持有的华达利所有股票。
1.2 本次收购的方案:甲方拟通过其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理想家居国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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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公司编号:2278786,以下简称"理想家居")与乙方及华达利订立与本次收
购相关的交易协议,根据新加坡公司法以法院方案通过现金方式全面收购华达利
100%股票,收购完成后,华达利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退市,成为理想家居的全资子
公司。
1.3 本次收购的交易价格:双方同意根据甲方对华达利的尽职调查结果并参考
与华达利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情况,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
第二条 本次收购实施的先决条件
2.1 双方同意本次收购自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实施:
2.1.1 取得宜华木业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所有必要的监管机构的审批;
2.1.2 取得华达利股东的批准以及依据新加坡法律应当取得的所有批准,包括
但不限于新加坡证券理事会及新交所之批准。
2.2 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于本协议签署后内促成实现本协议所载明的先决条
件。
第三条 保密
3.1 双方确认,对本次收购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非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或者履行本次收购所必需,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本次收购的情况。
3.2 双方确认,本次收购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应采取严格的保密
措施。
第四条 协议生效及排他性
4.1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2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5 日,如期限届满需要
延长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该期限届满之前,双方应当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正式交易
文件。
4.3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BEM 同意仅和宜华木业就本次收购具体方案进行排他
性的谈判,在该排他期间内,BEM 不得直接或间接寻求、发起或促成与任何第三方
的与本收购方案相竞争的谈判或讨论。BEM 应当进一步配合宜华木业为进行本次收
购而对华达利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表明了双方的合作意向,并对合作的原则性条款做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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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作为公司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具体事项需要以双方进一步协商且另行签署附
生效条件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同时需要履行各自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因
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
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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