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关于子公司华冠电子进行股份制改造暨启动新三板挂牌的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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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1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华冠电子进行股份制改造暨启动新三板挂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华冠电子进行股份制改造暨启动新三板挂牌工作的议

案》,同意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子”)进行股份

制改造,并启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工作。

2015 年 11 月 17 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子公司华冠电子进行股份制改造暨启动新三板挂牌的公

告》。根据监管要求,现对有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补充后的公告全文如下:

一、华冠电子简介

华冠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3 日,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注册地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金鼎华冠路珠海华冠科技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郭

瑾,主营业务范围:生产经营片式电解电容器、电子产品专用生产设备以及自产产

品的售后服务。

1、历史沿革

2001 年 12 月,公司子公司珠海力合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珠海华电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投资”),投资 300 万元参与设立华冠电子,持有该公司

20%的股权;至 2004 年 6 月,力合投资向其增资至 870 万元,持有该公司 29%的股

权;2006 年 4 月,公司以人民币 870 万元受让力合投资持有的华冠电子 29%股权,

并向其增资至 2,097 万元,持有该公司 47.02%的股权;至 2012 年 1 月,公司向其

增资至 4,738.93 万元,持有该公司 52.65%的股权。截止 2015 年 9 月末,公司对华

冠电子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6,969.49 万元。

1

2、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4,738.50 52.65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1,069.20 11.88

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61.10 11.79

万裕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666.90 7.41

其它自然人 1,464.30 16.27

合 计 9,000.00 100.00

3、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3,193.66 2,339.85

营业利润 -162.74 -1,886.45

利润总额 -111.70 -1,880.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70 -1,880.82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082.57 14,919.55

负债总额 8,394.36 6,119.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688.22 8,799.92

注 1:2014 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以 2014 年度经审计报表为依据,公司在子公司华冠电子中按权益享有的净利

润、净资产占合并报表净利润、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和 7%。

4、华冠电子挂牌新三板有关事项说明

(1)不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

华冠电子作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将继续保持对华冠电子的控股权,

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华冠电子挂牌新三板并不会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

响,不会影响本公司上市地位。

2

同时,华冠电子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华冠电子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不会对公司

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

(2)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中,华冠电子目前依旧处于未扭亏为盈的状态,

亏损对本公司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华冠电子在新三板挂牌后,并未改变公司对其绝

对控股地位以及对其予以合并报表的控制权状态,也不会改变公司对华冠电子的会

计核算方法。此外,华冠电子申请挂牌新三板,将进一步推动该公司电容器和锂电

池生产设备业务发展,完善该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该公司的

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不影响公司的核心资产及业务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型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控(参)股公司。目前,公

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器件制造和水质净化

等业务。华冠电子主营业务为电子设备制造业务,营业收入约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的 13%,该公司挂牌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核心资产和业务的独立经营及持续盈利能力,

核心技术之间也不存在基于同一技术源的专利许可。华冠电子在新三板挂牌,不会

影响本公司整体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4)华冠电子不会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目前,公司合并范围除华冠电子外,不存在与华冠电子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华冠电子挂牌新三板后,将作为公司电子设备制造业务的运营平台,与公司

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5)华冠电子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说明

除目前公司副总裁曹海霞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外,双方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叉

任职情形。

(6)关于公司对华冠电子控股权的说明

公司将继续保持对华冠电子的控股权,以利于长远发展。

综上,华冠电子拟申请挂牌新三板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

能力,不影响公司的核心资产及业务,不会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3

二、股份制改造及申请新三板挂牌方案

1、股份制改造方案

根据华冠电子经审计评估的账面净资产情况,履行减资程序后,折股整体变更

发起设立。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新三板挂牌方案

股份制改造后,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拟申请

在新三板挂牌。本次新三板挂牌不存在同时申请定向发行的情形。华冠电子挂牌后,

股东所持股份将按《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转让。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冠电子股份制改造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不涉及公司的核心业务和资产, 不

属于公司最近三年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会导致核心技术流

失,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持续盈利能力和控股地位,公司将继续保持对子公司

的控制权。

华冠电子新三板挂牌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提升企

业形象,有利于华冠电子资产增值和业务拓展,为其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多条件,

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风险提示

华冠电子股份制改造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大会召集时间

另行通知。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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