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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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5-6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30 ,会议签到时间:13:30-14:3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宋德武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 81,371,558 股、占公司总数

11.355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6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0.0002%。

2、其他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

律师。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00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确认 2015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和调整预计 2015 年关联交易议案》表决

情况:

同意 442,8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反对 1,6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2,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反对 1,66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轩、杨霄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吉林化

吉林化

纤福润

纤集团

名称 德纺织 崔志强 李兵 王剩勇 张建信

有限责

有限公

任公司

出席股 80,398, 528,40 428,00 9,000 5,811 1,663

数(股) 684 0 0

1.00 回避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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