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和了解相关拟聘任人员的个人简
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沈凤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赵才甫先生、沈梦晖先生、沈勤
伟先生、鲁炯先生、黄利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沈梦晖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
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
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牟介刚 邵少敏 曲久辉
2015 年 11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