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5-05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召开会议。因会议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 4 名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关于合资设立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充分发挥股权多元化的体制机制优势,以及投资各方
的资源优势、管理优势,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通过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投资管理公司”)与
北京佳沃龙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企业共同设立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
限公司(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佳北控股”),注册资金 3 亿元。其中
北京佳沃龙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龙投资”)出资 1.2 亿元,
占总股本的 40%,北大荒投资管理公司出资 0.9 亿元,占 30%,九三粮油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三集团”)出资 0.54 亿元,占 18%,智恒里海(北京)
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恒里海”)出资 0.36 亿元,占 12%。注册地在哈尔
滨。
在佳北控股领取营业执照并开立银行帐户后 7 日内,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
出资 10000 万元;在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出资 10000
万元;在 2017 年 9 月 30 日前,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出资 10000 万元。如果佳
北控股截至 2016 年(财务年度)未实现盈利,或至 2017 年(财务年度)业务合
作所涉及的北大荒土地面积低于 5 万亩,北大荒投资管理公司有权选择:(1)缴
付本次全部出资;或(2)选择放弃剩余未缴出资,由其他股东进行认缴。最终
按实缴出资确定股权比例,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该公司董事会成员 7
人,其中佳龙投资 2 名董事,包括董事长 1 名;北大荒投资管理公司派 2 名董事,
包括副董事长 1 名;九三集团派 1 名董事,智恒里海派 1 名董事,职工董事 1
1
名。该公司监事会成员 3 人,其中九三集团、智恒里海各派 1 名,职工监事 1
名。佳北控股应与公司积极开展业务合作,至佳北控股领取营业执照之日五年后,
力争业务合作所涉及的土地面积不低于 50 万亩。
通过合作成立合资公司,能够充分发挥股权多元化的体制机制优势,能够弥
补公司在市场营销、产品经营方面的不足,并有利于带动公司有机绿色农产品的
种植业务,有利于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九三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黑
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但本交易不
构成对各方利益的损害。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机构全权办理有关此项目的相关手续。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
决,经独立董事、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就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
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对合资设立佳沃北大荒农
业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
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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