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修正案为对《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5 年 4 月)第六
条、第十八条所作的修正,具体如下:
一、关于第六条的修订
原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仟贰佰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
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由董事会安排
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柒仟陆佰陆拾贰万壹仟贰佰陆拾玖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
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由董事会安排
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第十八条的修订
原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200 万,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662.1269 万,全部为普通股。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