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5-08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201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公司四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滕用雄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海欣食品(00270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158,44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272%。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113%;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9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0159%。

3、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7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44,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

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舟山投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4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为:同意 30,800 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68.5969%;反对 14,100 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03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0,8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8.5969%;反对 14,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4031%;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海欣食品(002702)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4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为:同意 30,800 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68.5969%;反对 14,100 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03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0,8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8.5969%;反对 14,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4031%;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 年 9 月修订)》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欣食品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