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股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11-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声明和承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

向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

的原则,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的审慎核查后出具的,以供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各方参考。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财务顾问核

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本报告不构成对鼎立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和意

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做出的投资决策可能导致的风险,不承

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认真阅读鼎立股份董事会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公告。

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目录

声明和承诺.......................................................... 2

目录................................................................ 3

释义................................................................ 5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7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交易作价....................... 7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发行数量及现金支付情况............. 8

(五)本次交易构成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 11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1

二、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状况

............................................................... 12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 12

(二)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状况.............. 13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13

五、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3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4

(一)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14

(二)本次发行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4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15

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5

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

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指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

意见、本核查意见

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鼎立股份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张朋起、宋雪云、北

京申子和投资、深圳朋杰投资、张小平、张力丹、陈斌、东

本次重组、本次发行或 营玉昊隆光电、王兵、邓建敏、上海融川投资、上海三捷投

本次交易 资和刘奇购买其所持鹏起实业 100%股权,同时向上海珀麓

投资等 5 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

1.7 亿元。

上市公司、公司、鼎立

指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14、900907)

股份

张朋起、宋雪云、北京申子和投资、深圳朋杰投资、张小平、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

指 张力丹、陈斌、东营玉昊隆光电、王兵、邓建敏、上海融川

易对方

投资、上海三捷投资和刘奇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 上海珀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芳、周希俭、陈斌

方 和王兵

标的资产、目标资产、

指 鹏起实业 100%股权

交易标的

标的公司 指 鹏起实业

鹏起实业 指 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次发行股

北京申子和投资 指

份购买资产之交易对象之一

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次发行股

深圳朋杰投资 指

份购买资产之交易对象之一

东营玉昊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东营玉昊隆光电 指

交易对象之一

上海融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上海融川投资 指

资产之交易对象之一

三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三捷投资有限公司、上

上海三捷投资 指 海三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交易

对象之一

上海珀麓投资 指 上海珀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鼎立集团 指 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4 月 30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评估机构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9 号)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8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

《重组规定》 指

会公告[2008]14 号)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

《问答》 指

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张朋起、宋雪云、北京申子和投资、深

圳朋杰投资、张小平、张力丹、陈斌、东营玉昊隆光电、王兵、邓建敏、上海融

川投资、上海三捷投资和刘奇合法持有的鹏起实业 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

效率,上市公司拟向上海珀麓投资等 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

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 1.7 亿元。

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收购鹏起实业 100%股权按所需支付对价合计 13.52 亿元,全部以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6.74

元/股计算,合计发行 200,593,472 股。

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上海珀麓投资等 5 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 1.7 亿元。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经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 8.49 元/股计算,合计发行 20,023,554 股。

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不构成本次交

易的实施前提,配套融资能否实施以及融资金额的多少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鹏起实业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鹏起实业 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采用

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

字[2015]第 559 号,以 2015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鹏起实业 100%股权的

评估情况如下:

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

评估基准 评估增值

项目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增值金额 交易作价

日账面值 率

鹏起实业 2015 年 4 月

24,026.85 136,879.00 112,852.15 469.69% 135,200.00

100%股权 30 日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

价格以上述评估价值为基础,经本次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作价为 13.52

亿元人民币。

张朋起等交易对手拟出让的鹏起实业股权的作价情况如下:

转让标的公司出资 拟出让所持鹏起实

序号 交易对方 转让价格(元)

额(元) 业股权比例(%)

1 张朋起 19,940,000 9.97 134,794,400

2 宋雪云 31,120,000 15.56 210,371,200

3 北京申子和投资 31,120,000 15.56 210,371,200

4 深圳朋杰投资 50,480,000 25.24 341,244,800

5 张小平 11,120,000 5.56 75,171,200

6 张力丹 6,660,000 3.33 45,021,600

7 陈斌 11,120,000 5.56 75,171,200

8 东营玉昊隆光电 3,340,000 1.67 22,578,400

9 王兵 1,040,000 0.52 7,030,400

10 邓建敏 5,180,000 2.59 35,016,800

11 上海融川投资 15,560,000 7.78 105,185,600

12 上海三捷投资 6,660,000 3.33 45,021,600

13 刘奇 6,660,000 3.33 45,021,600

合计 200,000,000 100.00 1,352,000,000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发行数量及现金支付情况

1、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的除权、除息事项对发行价格、发行

数量的调整

鼎立股份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 766,078,366 股为基数,拟对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

税),共分配利润 26,812,742.81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 A 股现金红利已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发放完毕,B 股现金红利已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发放完毕。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鼎立股份于 2015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766,078,36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532,156,732 股。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

日,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鼎立股份与张朋起、宋雪云、北京申子和投资、深圳朋杰投资、张小平、

张力丹、陈斌、东营玉昊隆光电、王兵、邓建敏、上海融川投资、上海三捷投资

和刘奇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根据鼎立股份分别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上海珀麓投资、王芳、

周希俭、陈斌、王兵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在本次发行的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以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为准。”

2、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据此计算,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

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交易均价为 13.51 元/股。

根据鼎立股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方案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关约定,在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向张朋起、宋雪云、北京申子和投资、深

圳朋杰投资、张小平、张力丹、陈斌、东营玉昊隆光电、王兵、邓建敏、上海融

川投资、上海三捷投资和刘奇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经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6.74 元/股。具体调整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日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120 日交易总量 - 0.035)÷ 2,结果保留两位

小数。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募资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7.01 元/股。

根据鼎立股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方案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约定,在公司 2015 年半年度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向上海珀麓投资等 5 名投资者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为经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8.49 元/股。具体调整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日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日交易总量 - 0.035)× 90% ÷ 2,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再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另行作相应调整。

3、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为 13.52 亿元,全部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根

据上述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合计发行 200,593,472 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序号 交易对方 鼎立股份拟向其发行股份数(股)

1 张朋起 19,999,169

2 宋雪云 31,212,344

3 北京申子和投资 31,212,344

4 深圳朋杰投资 50,629,792

5 张小平 11,152,997

6 张力丹 6,679,763

7 陈斌 11,152,997

8 东营玉昊隆光电 3,349,911

9 王兵 1,043,086

10 邓建敏 5,195,371

11 上海融川投资 15,606,172

12 上海三捷投资 6,679,763

13 刘奇 6,679,763

合计 200,593,472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募资配套资金总额为 1.7 亿元,按调整后的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的发行价格 8.49 元/股计算,合计发行 20,023,554 股。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

行期间,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

行数量亦将另行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股数(股)

1 上海珀麓投资 5,889,281

2 王兵 2,002,355

3 陈斌 2,473,498

4 周希俭 3,533,568

5 王芳 6,124,852

合计 20,023,554

(五)本次交易构成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置入的鹏起实业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 13.52 亿元,占上市公司

2014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248,742.47 万元)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鼎立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状况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

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如下:

1、2015 年 3 月 30 日,公司与张朋起、北京申子和投资、洛阳双子商贸、

深圳朋杰投资签订了《关于收购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意向

书》,拟收购鹏起实业 100%股权。

2、2015 年 5 月,鹏起实业各机构股东北京申子和投资、深圳朋杰投资、东

营玉昊隆光电、上海融川投资和上海三捷投资分别召开内部决策会议,同意上市

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鹏起实业的股权。

3、2015 年 5 月 21 日,鹏起实业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上市公司以发

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原股东合计持有的鹏起实业 100%股权。

4、2015 年 6 月 2 日,公司与张朋起、宋雪云、北京申子和投资、深圳朋杰

投资、张小平、张力丹、陈斌、东营玉昊隆光电、王兵、邓建敏、上海融川投资、

上海三捷投资和刘奇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利润补偿协议》;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上海珀麓投资、王芳、周希

俭、陈斌和王兵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5、2015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

告书>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公告。

6、2015 年 6 月 5 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出具了《国防科工局关于洛阳鹏

起实业有限公司重组上市军工事项审查意见》(科工计[2015]517 号),原则同意

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重组上市。

7、201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1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8、2015 年 11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朋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5)246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方案。

9、2015 年 11 月 13 日,鹏起实业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股东变更为鼎立

股份,并领取了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070060033B)。

(二)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状况

鹏起实业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鹏起实业已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股东变更为鼎立股份,

并领取了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070060033B)。鼎立股份与交易对方完成了鹏起实业 100%股权过户事

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张朋起、宋雪云、北京申子和投资、深圳朋杰投资、

张小平、张力丹、陈斌、东营玉昊隆光电、王兵、邓建敏、上海融川投资、上海

三捷投资和刘奇合计持有的鹏起实业 100%股权,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标的

公司依法独立享有和承担,因此本次交易未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事项。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审慎核查,本次交易资产交割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

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包括相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相关盈利预测或

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目标等)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独立性情况将不会因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发生改变。

五、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

1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鹏起实业不存在被关联方占

用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后鹏起实业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增加上

市公司被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为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鹏起实业不

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鹏起实业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

存在增加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未发生

变化。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2015 年 6 月 2 日,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目前,公司已与交易对

方完成了鹏起实业 100%股权的过户事宜。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双方已经办理本次资产过户事宜,无违

反约定的行为;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股份对价。公司与本次交易利

润承诺方张朋起、宋雪云、北京申子和投资、深圳朋杰投资、张小平、张力丹、

陈斌、东营玉昊隆光电、王兵、邓建敏、上海融川投资、上海三捷投资和刘奇等

签署的相关盈利补偿协议正在执行中,本独立财务顾问将继续督促其履行相关承

诺。

(二)本次发行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承诺详见上市公司公告的《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之“重大事

项提示”之“十、本次重组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和声明”。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与本次交易相关

1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的承诺方正在履行相关承诺,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实施完成后,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

1、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截止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尚需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向

张朋起、宋雪云、北京申子和投资、深圳朋杰投资、张小平、张力丹、陈斌、东

营玉昊隆光电、王兵、邓建敏、上海融川投资、上海三捷投资和刘奇支付本次交

易的股份对价。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及对鹏起实业增资

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23,554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目前,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仍在进行中。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本次重组的中介费用及其他交易费用后,剩余资金将用于对

鹏起实业增资,具体用于鹏起实业项目建设。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支付本次重组

的中介费用及其他交易费用后不足 1.5 亿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差额部分。

3、本次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相关约定及承诺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出具了多项承诺,对于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

继续履行;对于履行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

要实际履行。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

面不存在重大障碍,相关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将督

促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在本次重组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认为:

鼎立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资产已完成过户或交付,

1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已切实履行或正

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鼎立股份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办理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

登记手续,以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风险和障碍。

鼎立股份尚需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交所的相关

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1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

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________ ________

赵 炜 张 瑾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

马在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月 日

17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鹏起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日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有明显流出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公司质地很差,市场关注意愿无明显变化。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