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
相关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信公司”或“公司”)
因实际控制人筹划股份转让事项,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47),现就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 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情况
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唯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的身份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为“深圳前海烜卓投资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实际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
简称为“烜卓发展”】作为实际受让方,受让杨志茂持有的博信公司
14.09%的股份。石志敏为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为烜卓发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
完成后,烜卓发展将成为博信公司控股股东,石志敏将成为博信公司
实际控制人。
石志敏,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900419****122374,现
任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
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二、增持计划
杨志茂先生、烜卓投资已经口头协商一致,在正式的股份转让协
议签署之时,将会约定由烜卓发展承继杨志茂于 2015 年 7 月所作出
的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博信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博信公司已
发行总股本的 1%,且不超过博信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
除上述增持计划外,烜卓发展不排除在未来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
的可能性。未来烜卓发展若增持公司的股份,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后续计划
为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资产质量,烜
卓发展表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
内尝试对博信公司资产、业务进行调整的可能。 届时,公司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石志敏及其控制的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博信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五、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依据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烜卓发展将持有博信公司 3,240 万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杨志茂的一致行动人
朱凤廉持有博信公司 3,06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0%,为
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烜卓发展的实际控制人
石志敏。
杨志茂、朱凤廉与烜卓发展已经口头协商一致:在正式的股份转
让协议签署时,朱凤廉将出具关于不谋求博信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承诺不增持博信公司股份、不与其他投资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等方式
谋求博信公司的控制权;烜卓发展将承继杨志茂于 2015 年 7 月所作
出的承诺,进一步稳固博信公司控制权。
烜卓发展在本次股份交割完成后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依据法定
程序向博信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保证
烜卓发展对博信公司控制权。
综上,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烜卓发展将成为博信公司控股股东,
石志敏将成为博信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