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5-089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
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帝龙新材,股票代码:002247)自 2015
年 8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
于 2015 年 9 月 9 日、2015 年 9 月 16 日、2015 年 9 月 23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71、2015-072、
2015-73)。
201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5-075),并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2015 年 10 月 20 日、2015 年 10
月 27 日、2015 年 11 月 3 日、2015 年 11 月 10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2015-077、2015-079、2015-081、
2015-083)。
201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提交201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5年11月14日公告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原承诺最晚将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披露
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且复杂,整体交易方案设计及交易各方磋商时间较长,审计
评估等相关工作尚在紧张推进过程中,重组方案也需进一步商讨、细化及完善。
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
预计相关工作全部完成仍需一定时间,无法在公司原承诺的2015年11月30日前按
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
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自2015年11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申请继续停牌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重大
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各项工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材料正在准备中。因相关工作正在进
行中,有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每 5 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
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