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5 临─076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的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临-073),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中《第2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的规定和要求,
现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
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分批开展售后
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金额不超过15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以7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文生元、胡耀飞、张玉军、
王团维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有喜
3、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柒拾亿叁仟肆佰陆拾肆万壹仟陆
佰元整
4、公司住所: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新平旺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股东: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
股 65.17%;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30.12%;山西煤炭运销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6%。
7、经营范围:煤炭生产加工。机械制造。工程建筑施工。
工业设备(含 锅炉、电梯)安装、租赁。生铁冶炼。建材生产。
仪器仪表制造、维修。专网通讯。 饮用及工业用水生产、销售。
煤款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
开发。饮食、住宿、文化娱乐服务。医疗服务。地质水文勘测。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
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上
述经营范围中,按许可证、特行证经营,而证件又直接核发给
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仅限相应持证单位经营,其他单位不得
经营)。煤炭资源生产经营管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
管理、污水处理、供暖设备安装、维修服务。
8、财务状况: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煤集团资产总
计 22100056.63 万元,负债合计 18267757.27 万元,2014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21382862.71 万元,净利润-116477.13 万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同煤集团资产总计 24747026 万元,
负债合计 21070568 万元,2015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4369385 万元,净利润-72050 万元。(2015 年 1-9 月份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9、关联关系:同煤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0.17%
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需求和资金安排,首批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
务的租赁金额为 5 亿元,标的物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设备资产账面净值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物 类别 权属
(2015 年 9 月末)
同家梁矿生产设备 13,836,956.77
四老沟矿生产设备 63,506,280.55
同 固 同
上海融资 煤 晋华宫矿生产设备 定 煤 101,365,867.01
租赁公司 集 马脊梁矿生产设备 资 集 311,792,267.24
团 云 冈 矿生产设备 产 团 97,704,491.73
四 台 矿生产设备 140,750,736.35
合计 728,956,599.65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年租赁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租赁手
续费为租赁金额的 3%(含税)。年租赁利率在充分参考同期市场
融资利率的基础上由上海融资租赁公司与同煤集团协商确定,
定价公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拟与同煤集团就本次售后回租业务签署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出租人:上海融资租赁公司
2、承租人:同煤集团
3、租赁标的物:同煤集团煤矿设备资产
4、租赁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3 年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7、租赁担保:信用
8、租赁手续费:租赁手续费为租赁金额的 3%(含税),一
次性收取。
9、租金及收取方式:租金每三个月收取一期,按季度等额
收取,年租赁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租赁期届满,在
租金费用等款项全部收取完毕的情况下,出租人将租赁资产以
人民币壹元的价格转回承租人。
10、《融资租赁合同》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3 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为上海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正
常售后回租业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
市场化的原则,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截至披露日,本年度公司与同煤集团发生的燃料采购等关
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12998.71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
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
海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正常售后回租业务,关联
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对公司
无不利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二十三次董事
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文生元、胡
耀飞、张玉军、王团维回避表决。上述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
议(2015临-070)
2、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二十三次
董事会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