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关于设立并投资珠海华金盛锦城市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7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并投资珠海华金盛锦城市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并投资珠海华金盛锦城市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

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 165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出资 32,835 万元,共同发起设立珠海华金盛锦城市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城市化基金”,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该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

易。

二、子公司铧盈投资基本情况

铧盈投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

元,注册地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774,法定代表人为高小军,主要从

事创业投资等相关业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珠海华金盛锦城市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33,000 万元(最终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珠海;

5、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及债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

业务;

1

6、执行事务合伙人:铧盈投资。

上述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审核通过为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合伙人及出资额

发起设立时,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3,000 万元。铧盈投资作为普通合

伙人担任基金管理人,履行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首期实缴出资 165 万元,占合伙人认

缴出资总额的 0.5%,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32,835 万元,占合伙人认缴出资

总额的 99.5%。

2、投资领域

通过对中国境内一二线城市和具备发展潜力城市的优质不动产开发运营企业、商业

运营企业进行适用法律及经营范围所允许的股权、准股权投资及债权投资,实现资本增

值。

3、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 5 年,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其判断决定将存续期限延长两次,首次 1 年,

第二次 6 个月,同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回收情况单方面决定提前结束延长期。

4、管理费

城市化基金在合伙期限内,每年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为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

的 1%。

5、收益分配

投资收益应首先扣除基金管理费,剩余部分按以下步骤依次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

(2)返还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

(3)在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之后,向全体合伙人(按实缴

出资)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 8%的年化净收益率;

(4)在基金满足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年化净收益率≧8%的基础上,基金净

收益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间按照 20%:80%的比例分配。

五、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城市化基金,能够增强公司专业化投资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做

2

大公司创业投资规模,扩大公司投资收益。

城市化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不动产开发以及商业运营的行业风险,债券人

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导致的项目选择风险,以及后期项目管理风险。基金和基金管理人

将采用投资标的集中在一二线城市和有发展潜力城市不动产和商业运营项目;强化风险

规避机制和项目管理能力;加强项目后期管理、充分行使监督权利等方式管控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华金盛锦城市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7 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金资本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