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5-53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11 人,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11 名。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材料,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会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拟将特钢事业部的实物资产评估值 11.81 亿元人民
币(以最终评估价值为准),以及使用自有资金 1.91 亿元人民币(具体为注册资本与实
物资产评估价值差额部分),总计 13.72 亿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办理设立全资子公司相关的一切事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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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将经过评估的相关资产、负债、净资产,以评估价值 19.4 亿元人民币作为
交易对价(以最终评估为准),通过交易方式计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钢特钢韶关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特钢公司”),相关业务及人员也同时转入特钢公司。特钢公司注册
资本 13.72 亿元维持不变。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办理向全资子公司特钢公司出售资产相关的一切事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广州祥佳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了盘活现有资产,降低融资成本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做出
以下决议:
1.同意本公司向广州祥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人民币 2 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期限:36 个月,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周转。
2.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与此相关的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与广州祥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及相关
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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