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久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5-61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以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 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公告如下:
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关于公司与保利投资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及与利科基金终
止股份认购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占必文先生、罗德丕先生、魏彦
先生、张曦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进程,经公司与
保利投资、利科基金友好协商,确定将由保利投资以自身名义直接参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认购。为此,公司与保利投资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并
与利科基金解除股份认购协议。
保利投资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利科基金系保利投资
全资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公司与保利投资、利科基金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下的企业,具有关联关系,公司与保利投资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与利科基金解除股份认购协议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保利投资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及与利科
基金终止股份认购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属于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修订稿 2)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贵州久
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
特此公告。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