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集团: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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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84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15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 2015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4.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10:00。

4.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17 日-11 月 18 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8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4.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5.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海州湾会议中心(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

海州湾路 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由于本次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故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提案的投票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深圳股东证券账

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证券账

户卡和持股证明(受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2:00 至 4:00 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1、投票代码: 360626。

1.2、投票简称:如意投票。

1.3 、 投 票 时 间 : 2015 年 11 月 18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1.4、在投票当日,“如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1.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2

1.5.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1.5.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以相

应的委托价格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 1.00

牌的议案》

1.5.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1.5.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1.5.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

2.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3、股东依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勉;电话:0518-85153595;传真:0518-85150105;地址:江

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 6 号;邮政编码:222006。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

的议案》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期限:截止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5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章): 被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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