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72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11 月 12 日、11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达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价格属于异
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11 月 12 日、11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达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价格属于异常
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
2015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着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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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合作的原则,签署《关于设立投资公司及并购基金之合作
意向书》约定:合作设立投资公司和并购基金,推进氟化工行业的整合(详见:
2015 年 9 月 2 日公司披露的临 2015-59 号公告);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董事
会六届二十二次会议授权经营层代表公司与相关方洽谈、签署相关协议并全权办
理设立投资公司和并购基金事宜(详见:2015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的临 2015
-67 号公告)。目前,该相关协议仍在磋商中,尚未正式签订,待相关协议签订
后另行公告。
2015 年 11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通知(详见:2015 年 11 月 7 日公司披露的临 2015-71 号
公告)。
(二)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并经其确认:截止目前,巨化集团
公司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
组、发行股份(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除外)、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
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除公司已
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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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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