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农机: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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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编号:2015-109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34 号”文《关于核准四川吉

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注:已更名为“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40 万股,每股发行

价为人民币 17.75 元,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76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用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后,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09 年 10 月 20 日划入公司在招商银行红照壁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

为:028900103310205),金额为人民币 38,760.00 万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

民币 720.0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额为人民币 38,040.00 万元,其中超募

资金为 18,29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成都分所验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出具了 XYZH/2009CDA9010 号验资报告。

1、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直营连锁店建设项目。本次募集

资金投入项目审批、投资进度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项目建设期

川投资备

1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000 3年

[51000009072201]0042 号

川投资备

2 直营连锁店建设项目 16,750 3年

[51000009072001]0040 号

合计 19,750 -- --

以上投资项目按照由重到轻、由急到缓的次序排序。项目总投资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

募集资金相比,如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总投资,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如本

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2、2012 年 10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实施地点及项目建设期>的议案》,调整后的

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原项目计划 拟变更内容 变更后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

信息化系 调整并延长项 5年

1 统建设项 3,000 3年 目建设期 (自上市之日起至2014年

目 10月30日)

3、2015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原项目计划 拟变更内容 变更后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

调整并延长 6年零2个月

信息化系统

1 3,000 5年 项目建设期 (自上市之日起至2015年

建设项目

12月31日)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直营连

锁店建设项目”已经投资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两个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9,583.43 万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498.81 万元(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结余

承诺投资总额(万 累计投入金额 金额(含利息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完工情况

元) (万元) 收入)(万

元)

信息化系统

1 3,000 2,833.43 已完工 333.01

建设项目

直营连锁店

2 16,750 16,750 已完工 165.80

建设项目

合计 19,750 19,583.43 -- 498.81

三、募投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市场及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项

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尽量节

约投资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合

理、有序的进行项目建设。随着公司高速不断的发展中,公司在全国 24 个省(直

辖市)大力建设直营店,直营连锁店建设项目不存在结余情况。

为节约资金,控制成本与效率,公司与金蝶公司积极争取价格上的优惠,通过

自身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减少了信息化建设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投入,较好的控制了

信息化成本。

因此,募投项目“直营连锁店建设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 165.80 万元(利

息),“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333.01 万元(含利息),两个项目

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9,583.43 万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498.81 万元(含利息)。

四、公司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变更)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3,658 3,658 3,658 100.00%

吉林省金桥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否 3,124.8 3,124.8 3,124.8 100.00%

增资及受让股权

新设宁夏吉峰同德农机汽车贸

否 1,400 1,110 1,110 100.00%

易有限公司

辽宁汇丰农机城有限公司增资

否 1,940.8 1,940.8 1,940.8 100.00%

扩股

新设四川吉峰长城工程机械有

限公司(已于 2014 年完成剥 是 2,550 2,550 2,550 100.00%

离)

增资四川车辆工程机械有限公

司(新设三立(已于 2014 年 是 408 408 408 100.00%

完成剥离)、联科)

新设新疆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

否 1,050 1,050 1,050 100.00%

增资四川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

限公司(已于 2014 年完成剥 是 1,512 1,512 1,512 100.00%

离)

新设大同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否 255 255 255 100.00%

新设天水吉峰大众汽车贸易有

是 408 408 408 100.00%

限公司

新设甘肃河西吉峰农机有限公

是 772 772 772 100.00%

增资甘肃吉峰农机销售有限公

否 1,400 1,400 1,400 100.00%

增资四川吉康农机水利水电工

否 101.4 101.4 101.4 100.00%

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8,580 18,290 18,290 --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两个募投项目“直营连锁店建设

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项目建设,达到可使用状态,原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 19,750 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583.43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498.81 万元(含利息收入)。

为了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拟将

上述结余募集资金 498.81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在将上述结

余募集资金及零星利息转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六、承诺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偿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前述高风险投资。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关于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 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两个募投项目“直营连锁店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经完

成了项目建设,达到可使用状态。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有利于更

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拓展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意公

司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经认真核查后认为:

1、吉峰农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两个募投项目“直营连锁店建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项目建设,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拓

展和发展战略的需要。

2、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

3、申万宏源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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