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
召开,审议了关于聘任华恩敏先生、甘泉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
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此次聘任的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华恩敏先生、甘泉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要
求,未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也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市场禁入人
员,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聘任的提名方式,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李家顺
邵瑞庆
陈 芳
2015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