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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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5-06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邢其彬先生的正式通知,其本人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 2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22%,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其彬

本次增持前,邢其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8,968,4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438%。

2、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维护公司二

级市场股价的稳定,邢其彬先生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

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 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增持数量 增持前持股数 增持后持股数 增持后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 (股) (股) 本比例(%)

邢其彬 200,000 158,968,493 159,168,493 25.576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邢其彬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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