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61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 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序浩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如下:
罗序浩,男,1988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2011 年 8 月入职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从事董事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罗序浩先生于 2012 年 10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罗序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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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 1 号锦龙大厦
联系电话:0763-3369393
传 真:0763-3362693
电子信箱:jlgf000712@163.com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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