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 2015-093 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备忘录>之补充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公司与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影集团”)、控股股东四川
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康”)签署《<备忘录>之补充条款》,
公司将与长影集团置换的资产确定为持有的广西南宁三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三山矿业”)100%股权、维西凯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凯龙矿业”)100%股权、龙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能科技”)
85%股权及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量电池”)80%股权。
本次签署的《<备忘录>之补充条款》与《备忘录》均属于意向性约定,
尚需取得三方各自的主管部门或经过各自内部必要的流程批准,并以最终的协议
文本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在最终的协议文本正式签署前,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宇量电池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之一,公司将尽快与中介
机构协商后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公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达成最终的协议后,严格按照审议关
联交易事项的规定,履行关联董事、控股股东回避等表决程序。
公司与长影集团、控股股东四川恒康签署《备忘录》,三方约定长影集团与
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预估值为 4.23—5.2 亿元,四川恒康未来以其持有的公司不
超过 6%的股权向长影集团购买公司置出的资产;同时,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获得
长影集团控股的长影(海南)娱乐有限公司控股权,预估值为 0.65 亿元,最终
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准。(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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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2015-088 号《关于签署<备忘录>的公告》)。
201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与长影集团、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就上述《备忘录》
签署了《<备忘录>之补充条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条款的主要内容
长影集团拟以持有的长影利达(海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影兴达(海
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他部分下属项目子公司等公司 65%股权,与公司持
有的三山矿业 100%股权、凯龙矿业 100%股权、龙能科技 85%股权及宇量电池 80%
股权等资产进行置换,预估值为 4.23—5.2 亿元。
二、所涉资产的情况
1、龙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龙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东旺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HUANG BIYING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研发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并提
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生产镍钴锰锂正极材料、锰酸锂正极材
料、锂离子电池组模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
售后服务。
公司持有龙能科技 85%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龙能科技总资产 18,863.29 万元,总负债 10,255.38
万元,净资产 8,607.91 万元,2015 年 1-9 月销售收入 7,142.50 万元,净利润
-1,168.5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实收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毛焕宇(MAO HUAN YU)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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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庐山路 158 号 5 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动力电池的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宇量电池 8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宇量电池总资产 13,031.94 万元,总负债 8,767.27
万元,净资产 4,264.68 万元,2015 年 1-9 月销售收入 5,397.18 万元,净利润
-280.6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把握下游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经过深入调研和精心筹备,公司
适时作出向新能源汽车板块完整产业链转型的战略调整,为此,将传统的矿产资
源业务进行剥离。截至目前,公司已采取多种方式控股了生产锂电池材料的龙能
科技,生产新能源电池的宇量电池,生产节能电机电控的成都伟瓦节能科技有限
公司,生产传统及新能源整车的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和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
系统有限公司,以及可快速拉动新能源汽车销售的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
2015 年,公司对上述各业务环节进行了培育整合及论证,认为,该产业链
的搭建尽管能在上下游产生一定的协同效应,但将会耗费公司大量的人力、物力
和财力,由于公司的资金实力有限,处于产业链上游的龙能科技及宇量电池生产
规模较小,不具备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未来的发展尚需大量的资金投入。公司
在 2015 年启动的非公开发行中,拟向宇量电池增资 1 亿元用于扩建年产 1,000
万只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但尚需呈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
无法满足宇量电池实际的生产需要。
鉴于此,为集中资金等优势,公司拟对该产业链结构进行重整,专心致力
于新能源整车的建设,对上游规模较小、尚需大量资金投入的龙能科技及宇量电
池进行剥离。
四、重大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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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签署的《<备忘录>之补充条款》与《备忘录》均属于意向性约定,
尚需取得三方各自的主管部门或经过各自内部必要的流程批准,并以最终的协议
文本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在最终的协议文本正式签署前,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2、宇量电池为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之一,公司将尽快与中
介机构协商后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公告。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达成最终的协议后,严格按照审议关
联交易事项的规定,履行关联董事、控股股东回避等表决程序。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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