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2015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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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1、鉴证报告 1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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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6 层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邮编:100039 电话:010-68179990 传真:010-88217272
关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15)022156 号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讯飞鸿”)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佳讯飞鸿董事
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
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
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
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佳讯飞鸿编制的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佳讯飞鸿申请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佳讯飞鸿申请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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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此页无正文)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玉光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 征
中国北京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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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62 号)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行 A 股 2100 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00 元,股东认
缴股款共计人民币 462,000,000.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
资金人民币 422,756,100.00 元。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 07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
至 2011 年 4 月 28 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462,000,000.00 元,扣除
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 30,800,000.00 元后,余额 431,200,000.00 元,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分别汇
入公司在:
①华夏银行北京知春支行开立的 10276000000387512 账号 100,000,000.00 元;
②北京银行大钟寺支行开立的 01090326500120109244977 账号 208,180,000.00 元;
③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环保园支行开立的 0145014210000451 账号 95,020,000.00 元;
④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开立的 110906022610301 账号 28,000,000.00 元。
上述 431,200,000.00 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8,443,900.00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422,756,100.00 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 21,000,000.00 元,余额人民币 401,756,100.00 元
转入资本公积。
2、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上述专户均已完成注销手续,各专户余额均为 0.00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 A 股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投向公司主要产品的更新换代及产品线和业务渠道的拓展,
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的建设。具体为加快“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项目”、“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项目”、
“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项目”三个项目的产业化进程,以及建设科研生产办公楼和主营业务发
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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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截止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承诺募集资 实际投入募集 差异
投资项目 差异原因
总投资 金投资总额 资金总额 金额
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项目 4,625.00 4,625.00 4,625.00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项目 2,588.00 2,588.00 2,588.00
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项目 2,289.00 2,289.00 2,289.00
科研生产办公楼项目 11,235.41 7,300.00 7,300.00
合 计 20,737.41 16,802.00 16,802.00
注:2011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500.00 万元追加投资科研生产办公楼项目。本次项目
追加投资的内容包括房建、室内装修、安全防护工程、办公家具及设备、咨询费用及其他费用等。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截止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275.61 万元,其中 16,802.00 万元用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项目,其余
25,473.61 万元为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011 年 6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人民币 3,80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1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500.00 万元追加投资科研生产办公楼项目。本次项目追加投
资的内容包括房建、室内装修、安全防护工程、办公家具及设备、咨询费用及其他费用等。
2012 年 4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用 3,000.00 万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10 月 17 日到期后归还该项募集资金。
2012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8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638.00 万元对外投资。
2013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
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72.00 万元参与摘牌受让济南铁路物资总公司所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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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铁路天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5.6%股权。
2013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 2014 年 2 月到期后归还该项募集资金。
2014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800.00 万元用于支付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现金
对价部分。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支付 8,800.00 万元。
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募
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剩余的超募资金利息收入 1,082.39 万元以及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55.7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各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累计上述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后又产生的利息收入 5.04 万元,公司本次利息收入投入补
充流动资金共计 1,743.16 万元。
6、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于 2011 年 4 月 6 日签署的《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多媒体指挥调度系
统项目、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项目、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项目和科研生产办公楼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
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本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3,535.39 万元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字号为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 1422 号的专项审计报告。
7、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275.61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利息收入扣
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1,879.55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155.16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0.00%。公司已按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合理使用完募集
资金。
8、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2012 年 4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用 3,000.00 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10 月 17 日到期
后归还;2013 年 8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用 3,000.00 万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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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 年 2 月到期后归还该项募集资金。
9、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2。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
方法一致。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①科研生产办公楼项目
科研办公楼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科研办公楼项目实施完成后,建成的科研生产办公楼能够满足前次“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项
目”、“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项目”及“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项目”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业化
所必需的生产经营场地,可以为公司科研、生产及办公提供更多场地,提供更多功能,为公司现
有业务及未来发展提供了场地保证;并能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强化公司抗风
险能力,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提升公司形象。
②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两个项目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通过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优化了负债结构,减少利息支出,提高了公司业绩。
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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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1 年度及预先投入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序
投资项目 实际 年报 实际 年报 实际 年报 实际 年报
号 差异 差异 差异 差异
使用 披露 使用 披露 使用 披露 使用 披露
1 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项目 2,498.40 2,498.40 977.49 977.49 1,149.11 1,149.11
2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项目 1,421.09 1,421.09 439.86 439.86 727.05 727.05
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项 1,639.38 1,639.38 393.90 393.90 255.72 255.72
3
目
4 科研生产办公楼项目 305.87 305.87 3,009.96 3,009.96 3,592.10 3,592.10 392.07 392.07
5 归还银行贷款 3,800.00 3,8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5,800.00 5,800.00
7 对外投资 4,638.00 4,638.00 572.00 572.00 4,400.00 4,400.00
合计 11,664.74 11,664.74 15,259.21 15,259.21 6,295.98 6,295.98 4,792.07 4,792.07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被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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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
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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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2,275.61 44,155.1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4,155.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2011 年及预先投入
11,664.74
2012 年
15,259.21
2013 年
6,295.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4 年
4,792.07
2015 年 1-9 月
6,143.1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 截止日项目完工程
募集前承
序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与募集后承诺 度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号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的差
额
额
多媒体指挥调 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
1 100.00%
度系统项目 项目 4,625.00 4,625.00 4,625.00 4,625.00 4,625.00 4,625.00
应急救援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项
2 100.00%
系统项目 目 2,588.00 2,588.00 2,588.00 2,588.00 2,588.00 2,588.00
铁路防灾安全 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
3 100.00%
监控系统项目 统项目 2,289.00 2,289.00 2,289.00 2,289.00 2,289.00 2,2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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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生产办公
4 科研生产办公楼项目 100.00%
楼项目 2,800.00 7,300.00 7,300.00 2,800.00 7,300.00 7,300.00 -
5 归还银行贷款 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3,800.00 3,8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9,543.16 9,543.16
7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不适用
14,010.00 14,010.00
合
计 12,302.00 16,802.00 44,155.16 12,302.00 16,802.00 44,1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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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佳讯飞鸿电 金额单位:人民币
气股份有限公司 万元
截止日
募集资金总额 投资项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
目累计 累计实
预计效益
产能利 2016 年 2015 年 现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率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1-5 月 1-9 月
多媒体指挥调度系
1 不适用 不适用
统项目 18.13 442.28 621.22 943.49 1,122.07 1,262.75 790.76 1,146.13 4,617.53 2,444.32 9,318.90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2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 7.42 180.51 243.70 466.03 583.61 687.82 784.46 555.29 957.20 402.44 3,291.61
铁路防灾安全监控
3 不适用 不适用
系统项目 6.91 181.67 573.49 1,268.28 1,684.93 2,106.04 176.30 103.60 1,306.35 877.62 2,911.81
科研生产办公楼项
4 不适用 - - - - - - - - - - 不适用
目
承诺投入项目小计
32.47 804.47 1,438.41 2,677.80 3,390.62 4,056.62 1,751.52 1,805.02 6,881.08 3,724.38 15,522.32
5 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 - - -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6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 - - -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济南铁路天龙
7 高新技术开发有限 不适用 - - - - - - - - - - 不适用 注1
公司部分股权
收购深圳市航通智
8 能技术股份有限公 不适用 - - - - - - - - - - 不适用 注2
司全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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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注 1:201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23 万元
受让济南铁路天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天龙”)原股东陈育青所持的济南天龙 14.2%的股权,并以超募资金 3,715 万元对济南天龙进行增资;2013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72 万元摘牌受让济南铁路物资总公司所持有的济南
天龙 5.6%股权。为降低公司投资风险,交易对方承诺济南天龙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三个会计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不低于人民币 60,000,000 元。上述净利润指济南天龙
各个会计年度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软件退税除外)后的净利润数。
经审计,济南天龙 2012、2013、2014 年三个会计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超
过交易对方承诺的累计净利润数。
注 2:201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深圳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通众鑫”)、许扬、天津百富源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百富源”)、张雄峰、胡星、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澳创业”)、王彩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
结合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通智能”)100%股份,交易总额为 20,800 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42.31%,
总计 8,800 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57.69%,总计 12,000 万元,发行股份数为 9,015,778 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
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8,8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中的现金对价,即用于支付交易对价的 42.31%。为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航通智能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下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603.81 万元、2,007.02 万元、2,495.59 万元;如在承诺期内,航通智能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
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在当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如有)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
经审计,航通智能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639.08 万元。
达到交易对方承诺的 2014 年度的预测数。
注 3:承诺效益为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效益预测的年化净利润额折算为会计年度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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