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15-095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城资产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
产”)签订债权转让等相关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对东北特钢集团大连
特殊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特大连钢贸”)、东北特钢集团
上海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特上海特钢”)债权合计 18,680.40
万元(本议案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应收账款转让给长城资产,转让
价为 18,680.40 万元。公司本次应收账款转让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
金和转换其他方式融资。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将持有的对东特大连钢贸和东特上海特钢债权分别为
10,492.54 万元、8,187.86 万元,合计 18,680.40 万元转让给长城资
产,转让价为 18,680.40 万元。
二、本次交易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期限:自长城资产支付转让价款之日起 1 年。
2、资金占用费:公司与长城资产协商确定支付资金费用。
3、融资还款方式:协议结束后由公司一次性向长城资产偿还本
次债权转让价款。
4、资金占用费支付方式:按季支付。
5、担保措施: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
特钢集团”)为公司本次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协议期
限内公司将作为长城资产本项债权的共同债务人。
三、协议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抚顺特钢(即公司)
1、公司名称: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华
3、注册资本:13 亿元
4、公司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 8 号
5、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
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钢冶炼,压延钢加工,冶
金技术服务,工业气体(含液体)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长城资产
1、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2、法定代表人:阚惠民
3、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 81 号
4、经营范围: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在总公司授
权下开展业务活动,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 2015 年 7 月 12 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东特大连钢贸
1、公司名称: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 万元
3 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洞庭路 1 号 635 室
4、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专项)的销售;
冶金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
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东特上海特钢
1、公司名称:东北特钢集团上海特殊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 万元
3、公司地址: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沪南公路 2502 号 205
室
4、经营范围:钢材加工销售。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百货、
日杂用品、汽配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协议方与公司关系
公司与东特大连钢贸和东特上海特钢同是东北特钢集团控
股子公司,公司与东特大连钢贸、东特上海特钢、东北特钢集团
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长城资产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融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利率公允并有助于增强
公司资金流动性;
2、公司的正常营运不受本次融资影响。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