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7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祥楼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12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6、截止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1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1 号 01 栋 12 楼公司总
部办公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57,30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444%,其中:通过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57,300,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4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
股份 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公司六名董事、全部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所有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东方昆仑(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守建、汪年俊律
师,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海兵、罗洪峰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7,3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6,5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东方昆仑(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守建、汪年俊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东方昆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