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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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112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8 和议案 9 以累积投票制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分别

进行了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顾燕芳女士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7 楼多

功能报告厅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有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下同)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66,021,6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4362%。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66,006,39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6.4341%。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2,1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33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2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3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0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金茂凯德

律师事务所李俊律师、周铭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会议依次讨论并审议下列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266,019,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42,1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500%;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结果:

266,015,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6%;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5,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3978%;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2%。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总表决结果:

266,015,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6%;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5,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3978%;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2%。

(3)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总表决结果:

266,015,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6%;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5,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3978%;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2%。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结果:

266,015,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6%;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5,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3978%;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2%。

(5)认购方式

总表决结果:

266,015,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6%;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5,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3978%;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2%。

(6)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结果:

266,015,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6%;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5,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3978%;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2%。

(7)限售期

总表决结果:

266,015,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6%;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5,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3978%;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2%。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总表决结果:

266,015,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6%;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5,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3978%;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2%。

(9)上市地点

总表决结果:

266,015,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6%;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5,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3978%;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2%。

(10)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结果:

266,015,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6%;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5,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3978%;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4,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2%。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266,019,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9,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500%;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

266,019,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9,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500%;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266,019,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9,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500%;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266,019,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9,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500%;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266,019,39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239,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500%;

2,3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8.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8.1.1选举董事候选人胡黎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票数:266,006,394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226,800 股赞成,占参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803%;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胡黎明

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2 选举董事候选人顾燕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票数:266,006,394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226,800 股赞成,占参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803%;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顾燕芳

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3 选举董事候选人胡雪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票数:266,006,394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226,800 股赞成,占参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803%;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胡雪梅

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4 选举董事候选人于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票数:266,006,394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226,800 股赞成,占参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803%;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于兵先

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2独立董事候选人

8.2.1选举董事候选人洪觉慧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票数:266,006,394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226,800 股赞成,占参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803%;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洪觉慧

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 2.2 选举董事候选人罗贵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票数:266,006,394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226,800 股赞成,占参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803%;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罗贵华

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 2.3选举董事候选人李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票数:266,006,394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226,800 股赞成,占参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803%;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李宁先

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9.1 选举监事候选人黄复兴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票数:266,006,394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226,800 股赞成,占参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803%;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黄复兴

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9.2 选举监事候选人叶晓磊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票数:266,006,394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226,800 股赞成,占参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803%;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叶晓磊

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俊律师、周铭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

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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