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5-57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
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就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
认真分析,并就《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本次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
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 2015 年 11 月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估
计;
3、假设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约为 197,150
万元;
4、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 28,130 万股,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
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是基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情况,除
考虑 2015 年净利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外没有考虑其他因素;
6、201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37.82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在此预测基础上按照-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
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1 万吨人造丝细旦化升级改造项目、1 万吨可降解
塑料级醋酸纤维素项目、3 万吨高改性复合强韧丝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经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有利于公司盈利能
力的提升。
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
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 2015 年公司业务
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
度的下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
发行前(2015 年度/2015 年 发行后(2015 年度/2015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股本(股) 716,603,328 997,903,328
预计发行完成时间 2015 年 11 月
情形 1、假设 2015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4 年下降 10%,即净利润为 1,834.04 万元
净资产(元) 1,006,120,857.07 2,977,620,857.07
每股净资产(元/股) 1.40 2.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6 0.0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4 1.58
情形 2、假设 2015 年公司净利润与 2014 年持平,即净利润为 2,037.82 万元
净资产(元) 1,008,158,657.07 2,979,658,657.07
每股净资产(元/股) 1.41 2.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 0.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 1.76
情形 3、假设 2015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4 年增长 10%,即净利润为 2,241.60 万元
净资产(元) 1,010,196,477.07 2,981,696,477.07
每股净资产(元/股) 1.41 2.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1 0.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5 1.93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公司对 2015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
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方式计算。
二、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
来的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
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规范募集
资金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
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
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荐机构
每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成立募集资金使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为组长,保障募
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
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2、按照承诺的用途和金额,积极稳妥地推动募集资金的使用,实现公司的
战略目标
自 2013 年 9 月,公司管理层调整以来,采取了多项措施扭转了公司经营不
利的局面。目前,随着上述措施成效的逐渐显现,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改善、财务
风险明显下降,为公司转型升级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降低周期性波动风险,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经过审慎研究分析认为:“在
完成外埠低效亏损资产处置后,一方面,公司需要继续通过深挖内部潜力重点发
展比较优势产品;另一方面,为了降低周期性波动风险,同时也为了降低转型成
本,公司需要充分利用吉林省地方资源(医药化工、汽车工业集中),多元化公
司经营范围,重点发展前景良好的化工产品,并向与其相关的环保、医药、汽车
配套相关产业延伸。”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承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全公
司总动员”、“一把手挂帅”、“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等方式争
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分阶段有计划的实施对现有粘胶长丝设施的改造
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对现有部分生产线进行了有计划的改造升级,
2015 年 10 月完成第一阶段改造,2015 年 12 月末完成第二阶段改造,2016 年 12
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改造,完成现有全部生产设施的改造升级。通过上述设施改
造,公司在粘胶长丝领域的比较优势将进一步加强,充分利用恒天天鹅粘胶长丝
生产线政策性停产形成的较大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4、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
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
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
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
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5、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
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5-2017)年》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
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三、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资金实力将有所增强,能够满
足现有经营业务和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并将有力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长
期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可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无法形成相应利润,在
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