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高科: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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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5-11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符合

行权条件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750,000 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5 年 11 月 16 日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450,000 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题,其后

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以下简称“《首期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该激励计划经中

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相关议题,并经公司 2013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

1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53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 2500 万份,预留 3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4.20 元;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8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2.10 元。(详见公司临 2013-059、

060、066 号公告)。

3、根据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授予价格的议案》,并于当日召

开了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确定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授予日为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同时,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每份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 4.20 元调整为 4.18 元;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每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10 元调整为 2.08 元。(详见公司

临 2013-066、067、068 公告)。

4、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完成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本次股份登记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132,789,600 股增加至 1,141,589,600 股(详

见公司临 2013-070 公告)。

5、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实施完毕后,

2014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期股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18 元调整为 4.15 元。(详见公司临 2014-035 公告)。

6、201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

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5 万股,同意注销 1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

权合计 189.75 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53 人调

整为 49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5,000,000 份调整为

23,102,500 份,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800,000 股调

整为 8,250,000 股(详见公司临 2014-049、050 公告)。

7、201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55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 1,897,500 万份股

票期权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14,158.96 万元减少

为 114,103.96 万元(详见公司临 2014-060、061 公告)。

8、201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注销 2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43,750 份,上

述期权注销手续尚未办理(详见公司临 2014-068 公告)。

9、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限制性股票共计 2,025,000 股上市流通(详

见公司临 2014-069 公告)。

10、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向登记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 2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43,750 份股票期权的申请,经登记公

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已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办理完毕(详

见公司临 2014-074 公告)。

11、2014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12、201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共计 5,458,750 股

3

新增股份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临 2014-077 公告)。

13、201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益的

议案》,同意对周永华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12,500 份股票期权

注销和其持有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

销。上述注销手续已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办理完毕(详见公司临

2015-002、006、017 公告)。

14、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价格由 4.15 元调整

为 4.11 元。(详见公司临 2015-048 公告)。

15、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

益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同意公司将对 2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80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和其持有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25,000 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本次调整后,公

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46 人调整为 44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 16,687,500 份调整为 14,887,500 份,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6,075,000 股调整为 5,250,000 股。(详见公司临

2015-052、53 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80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办理完毕,

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完成注销,剩余 225,000

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办理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临 2015-104、108 公告)。

16、2015 年 7 月 10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4

限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

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限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12 名激励对象 300 万份预留股票期

权,确定公司首期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7

月 10 日(详见公司临 2015-063 公告)。

17、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

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调整授予对象、数量、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权益、符合本次行权条

件与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

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临 2015-115、116 公告)

(二)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元/ 授予权益数量 授予激励对

股) (万份) 象人数

名称 授予日期 限制 限制 限制

股票期 股票

性股 性股 股票期权 性股

权 期权

票 票 票

首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3/11/15 2.08 4.18 880 2500 11 53

授予日

首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7/10 / 19.98 / 300 / 12

(预留部分)

(三)历次行权/解锁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情况(单位:万份、

元)

5

解锁/

行权

行权

价格 解锁/行权数量(万 解锁/行权后权益

激励

(元 份) 剩余数量

对象

解锁/行权 /股)

人数

名称 日(董事会 备注

审议日期) 股

制 限制

股票 限制性 票

股票期权 性 性股 股票期权

期权 股票 期

股 票

宏图高科 2013 年度利

因公司 2013 年

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

利润分配实施 2014/6/6 4.15 880.00 2500.00 11 53 880.00 2500.00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调整行权价格

0.3 元)

李斌、檀加敏、张萌

及杨松柏离职,对年

度考核“不合格”的周

永华、吕泉洲所授予

激励对象离职

的第一期权益予以注

以及考核不合

2014/8/27 -55.00 -189.75 -3 -4 825.00 2310.25 销或回购注销,对年

格,注销部分

度考核“合格”的徐

权益

飞、李其军、董玉龙、

党广胜及朱宁的第一

期权益中 10%予以注

销。

激励对象离

职,注销部分 2014/11/11 -54.3750 -2 825.00 2255.875 刘君波、徐飞离职

权益

第一期限制性 限制性股票中有 1 人

股票解锁暨上 2014/11/17 -202.50 7 622.50 2255.875 考核不合格,取消解

市 锁资格

期权部分有 2 人考核

第一期股票期

2014/12/4 -545.8750 45 622.50 1710.00 不合格,取消行权资

权行权

激励对象离 周永华离职(2015 年 2

职,注销部分 2015/1/13 -15.00 -41.2500 -1 -1 607.50 1668.75 月 17 日已全部完成注

权益 销)

实施了 2014 年

度利润分配方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15/5/28 4.11

案,调整行权 0.40 元(含税)

价格

陈斌、张伟离职,张伟

激励对象离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职,注销部分 2015/6/18 -60.00 -138.7500 -1 -2 547.50 1488.75

22.5 万注销手续尚未

权益

办理完成。

6

二、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解锁条件说明

(一)行权条件与解锁条件说明

行权/解锁条件 是否符合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1、公司未发

意见的审计报告;

生如下任一 符合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情形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2、激励对象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未发生以下 符合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任一情形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

有关规定的。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均已达到:

第二个行权/解锁期: (1)以公司 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

(1)以 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数,公司 201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74.72

2014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2 年度的增长率 亿,较 2012 年增长 22.63%;;

3、公司业绩

不低于 20%; (2)以公司 201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

考核要求

(2)2012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4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年度净利润较 2014 年度的增长率不低于 基数,公司 2014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

30%。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69 亿,较 2012 年增长 33.83%。

考核等级 可行权/解锁比例

(1)股票期权部分:除 6 名已离职、1

优秀 100% 名考核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其余被

4、个人绩效 考 核激 励 对 象 上年 度 考 核 结果 均达

考核要求 良好 100% “优秀”和“良好”。

(2)限制性股票部分:被考核激励对

合格 90% 象上年度考核结果均达“优秀”和“良

好”。

不合格 0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与限

自 2015 年 11 月 16 日起进入激励计划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五年,分四期可行

5、行权与解 第二期股票期权可行权与第二期限制

权/解锁。若达到可行权/解锁条件,分别

锁时间安排 性股票解锁阶段,符合激励计划相关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后

规定。

可行权/解锁被授予权益的 25%。

(二)本次行权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在本次行权前六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7

公司激励对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韩宏图先生在本次行权日前 6

个月内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通过二级市场

减持 9800 股,因此韩宏图先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将自其最后一次减

持本公司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后行权。除韩宏图先生外,激励对象杨怀

珍女士、仪垂林先生、程雪垠先生、宋荣荣先生在本次行权日前 6 个

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对不符合行权与解锁条件的权益处理说明

1、股票期权部分

鉴于公司 6 名激励对象离职与 1 名激励对象 2014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为“不合格”原因,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拟将上

述 7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387,500 份全部

予以注销。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由 44 人调整为 38 人,授

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887,500 份调整为 13,500,000 份。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387,500 份(详见公司临 2015-117 公告),上

述期权注销手续尚未办理。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情况说明

1、授予日:2013 年 11 月 15 日。

2、行权人数:根据《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第二期可行

权激励对象为 37 名。

3、行权数量:本期生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837,500 份,拟注销

8

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1,387,500 份。

4、行权价格:4.11 元

5、股票来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发行的公司股票

6、行权安排:本期为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期限为:2015 年 11 月 16 日~2016 年 11 月 15 日(除行权窗口期),

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由公司统一办

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股份登记手续,并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的当日确定

为行权日,本期行权完毕后公司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7、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情况:

占股权激励计

行权数量 占授予时

姓名 职务 划已授予期权

(万份) 总股本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杨怀珍 董事长 115 4.93% 0.10%

仪垂林 副董事长 51.25 2.20% 0.05%

程雪垠 董事 15 0.64% 0.01%

宋荣荣 财务总监 8.75 0.37% 0.01%

副总裁、董事

韩宏图 6.25 0.27% 0.01%

会秘书

小计 5人 196.25 8.41% 0.17%

其他激励对象 32 人 248.75 10.65% 0.22%

总计 37 人 445.00 19.06% 0.39%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情况说明

2015 年 2 月 3 日,公司注销了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持有的

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 万股;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

拟注销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 82.5 万股,其中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60 万股已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完成注销,另 1 名激励对象张伟先生持有的 22.5 万股因其个人原

因尚未办理注销手续。截至目前,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9

票合计为 547.5 万,其中本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182.5

万股,除尚未办理注销手续的 7.5 万股不予解锁外,本次可解锁限制

性股票共计 175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已获授的限 本次可解锁的 本次解锁数量占

附注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 已获授予限制性

说明

量(万股) 量(万股) 股票的比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杨怀珍 董事长 440 110 14.67%

2 仪垂林 副董事长 185 46.25 6.17%

3 程雪垠 董事 30 7.5 1.00%

副总裁、董事

4 韩宏图 15 3.75 0.50%

会秘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70 167.5 22.33%

小计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80 7.5 1% 注

合 计 750 175 23.33%

注:因张伟先生已离职,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22.5 万股,尚未办理注销手续,故其本

次 7.5 万股也不予解锁。

五、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 1,750,000 股

3、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需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之“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

过持有股份的 25%”及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的规定。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 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75,000 -1,750,000 3,725,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0,273,350 1,750,000 1,142,023,350

总 计 1,145,748,350 0 1,145,748,350

注:张伟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22.5 万,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10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项核查后认为:除已离职激励

对象和个人业绩考核为“不合格”外,公司其余37名激励对象可行权与

解锁资格均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可行权

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要求。

七、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激励对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韩宏图先生在本次行

权日前 6 个月内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通

过二级市场减持 9800 股,因此韩宏图先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将自其

最后一次减持本公司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后行权。除韩宏图先生外,激

励对象杨怀珍女士、仪垂林先生、程雪垠先生、宋荣荣先生在本次行

权日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律师意见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及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解锁有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公司章程》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

2、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及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解锁的全部条件已经满足,可以按照《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进行

第二期行权。

3、公司董事会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及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有关事宜的决定与安排符合《管理办法》、《股权

激励备忘录》、《公司章程》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11

4、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行权解锁有关事宜尚需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

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登记、

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有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4、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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