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胡道琴女士、
吴振平先生、孙钢宏先生 为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斯太尔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二、符合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斯太尔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
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五、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存在《独立董事
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