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来源:深交所 2015-11-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

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1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证监会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信托公司、QFII以及其他合法投资组织或自然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938.38万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即2015年11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

49.01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

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5、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2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增资前海瑞泰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70,000.00 7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95,000.00 95,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8、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

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

件。

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文件的要求,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更好地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具体情况请参见

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相关内容。

10、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3

释义

在本预案中,若无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普路通/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非公开

开发行/本次非公开 指

发行不超过 1,938.38 万股(含本数)A 股股票之行为

发行股票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非公开

本预案 指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聚智通信息 指 深圳市聚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前海瑞泰 指 深圳前海瑞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GE/通用 指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通用电气公司

Philips/飞利浦 指 Royal Philips of the Netherlands,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

Siemens/西门子 指 Siemens Aktien Gesellschaft,西门子股份有限公司

Varian/瓦里安 指 Varian Medical Systems,瓦里安理疗系统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及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从采购原材料到制成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最后到把产品销售

供应链 指 给消费者的过程中,物料、资金、信息等各种生产要素在不同

的企业之间传递流转的功能网链

通过整合和优化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

供应链管理 指 等,提高供应链的运作效率,降低供应链运作成本,提升供应

链参与企业的竞争力

经手货值 指 公司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时经手货物的价值总额(不含税)

元 指 人民币元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9 月

注:本预案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

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4

目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要提示 .......................................................................................................................................... 2

释义 .................................................................................................................................................. 4

目录 .................................................................................................................................................. 5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7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10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决议的有效期 ............. 10

五、募集资金用途......................................................................................................................... 11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1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1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2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3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3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 13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0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 2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20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20

四、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

化情况 ............................................................................................................................................ 21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

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1

六、公司负债结构合理性分析 ..................................................................................................... 22

七、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22

第四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25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25

5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 27

三、公司最近 3 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 27

四、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 27

6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Prolto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Ltd.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21 楼

法定代表人:陈书智

注册资本:14,800 万元

股票简称:普路通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供应链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不含限制项目);国际、国内货运代理服务;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信息咨询,不含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医疗器械生产、经

营(二类、三类),食品流通(含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农副产品、预包装

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令世界瞩目。尤其是进入 21 世纪

以来,产业整体步入高速增长阶段,根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医疗器械分会发布的

数据,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从 2001 年的 179 亿元,到 2014 年的 2,556 亿

元,增长 14.28 倍,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疗器械市场。

7

根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发布的《2014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蓝皮书》,全

球医药和医疗器械的消费比例约为 1:0.7,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已达到 1:1.02,

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已占据国际医药市场总规模的 42%,并有扩大之势。我国

医疗器械市场总规模 2014 年约为 2,556 亿元,医药市场总规模预计为 13,326 亿

元,医药和医疗器械消费比为 1:0.19,远高于国际水平,由此来看,中国医疗

器械市场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未来几年,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政府致力于向农村以及城镇居民提供

更安全、便捷以及低廉的公共卫生基础医疗服务。为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医疗网络,

政府将在医疗器械及设施建设领域进行大规模的投入,这将给我国医疗器械市场

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2、医疗器械融资租赁业务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我国对医疗器械,特别是大型医疗器械需求量的上升,促进了医疗器械

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根据美国 CIT 集团和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融

资租赁:医疗器械销售模式创新的助推器》报告分析:2013 年度,我国医疗器

械市场融资租赁规模达 510 亿元,市场渗透率(年度医疗器械融资租赁规模/年

度医疗器械市场销售规模)达到 24.06%;报告同时指出,国内超过 70%的受访

医疗器械厂商预推销售模式创新,未来将深入了解融资租赁服务,帮助客户缓解

高额设备采购带来的资金支付压力。未来随着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

融资租赁方式的进一步市场渗透,我国医疗器械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空间较大。

目前在国家大力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的契机下,融资租赁将在未来几

年内有较好的发展。融资租赁是目前体制下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的最佳方法之

一,以其灵活、快捷、融资金额大、资金到位快等多方面的优点逐步得到医院的

认可,该模式已经越来越多地在实践中采用。随着国家新医改方案的实施,医疗

器械融资租赁业务市场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

3、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融资租赁业务

为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

进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国务院于 2015 年 9 月颁布了《关于加快融

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旨在使融资租赁业务规范化、专业化,使融资

租赁业务更好的服务于我国经济。

8

深圳市金融办、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和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于

2014 年 1 月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前海湾保税港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意

见》,从市场准入、海关政策、跨境融资政策三大方面提出 8 条试点意见。该文

提出,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在前

海湾保税港区设立租赁项目子公司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

租赁),并按一般公司设立流程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不设最

低注册资本金限制。

目前,融资租赁已成为国家、地区政府加大扶持力度的项目,对于我国国民

经济发展,及企业发展配套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4、公司医疗器械业务的快速发展对融资租赁业务有着客观需求

近年来,公司大力开拓医疗器械领域供应链管理服务,医疗器械领域供应链

管理业务实现了快速增长。2014 年度,公司医疗器械类供应链管理项目经手货

值已达 6,108 万美元,同比增长 73.89%;2015 年 1-9 月,公司医疗器械类供应

链管理项目经手货值已达 8,556 万美元,预计全年将突破 11,000 万美元,同比增

长达 80%以上。医疗器械行业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快速增长为公司战略布局医疗器

械融资租赁领域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在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时,资金流服务是整个供应链管理链条中重要的

一环。目前公司为客户主要提供短期资金支付的解决方案,随着在医疗器械行业

的深入拓展,公司发现医疗器械尤其是大型、先进医疗器械设备具有“单件价格

高、回收期限长、资金需求大”等特点,许多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短期集中支付能

力不足的现象,因此公司越来越多的医疗器械类客户存在对长期资金支付解决方

案的需求。公司于 2014 年在深圳市前海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前海瑞泰,主要致力

于医疗器械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凭借近年在医疗器械行业供应链管理积累的经

验及优势,延伸业务链,战略布局医疗器械融资租赁领域,将融资租赁与现有主

营业务相结合,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资金支付需求,进而完善公司现有的供应链

管理体系,推动主业与融资租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

优势。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为把握市场机遇,利用公司在供应链管理行业良好的渠道和品牌优势,公司

9

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增资前海瑞泰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和补

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融资租赁业

务将会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利润水平和盈利能力;另一方

面,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可提高公司净资产规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

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者、信托公司、QFII以及其他合法投资组织或自然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情况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决议的

有效期

(一)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

年11月11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

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49.01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

得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数量

10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938.38万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三)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增资前海瑞泰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70,000.00 7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95,000.00 95,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4,8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陈书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819.56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5.81%的股份;此

11

外,陈书智先生还通过持有聚智通信息90%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789.93万股,

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34%,合计持有公司4,609.49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的31.15%。

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陈书智先生合计持股比

例为27.54%。本次发行后,陈书智先生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

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

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2015年1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

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

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12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

照轻重缓急顺序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增资前海瑞泰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70,000.00 7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95,000.00 95,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增资前海瑞泰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资资金中的 70,000.00 万元向子公司前海瑞

泰增资,通过增加前海瑞泰资本金,进一步为前海瑞泰拟开展的医疗器械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资金支持。前海瑞泰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前海瑞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陈书智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13

股权结构:前海瑞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1)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令世界瞩目。尤其是进入 21 世纪

以来,产业整体步入高速增长阶段,根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医疗器械分会发布的

数据,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从 2001 年的 179 亿元增长到 2013 年的 2,120

亿元,2014 全年全国医疗器械销售规模约 2,556 亿元,比上年度的 2,120 亿元增

长了 436 亿元,增长率为 20.56%,目前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

疗器械市场。2006 年至 2014 年各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销售规模及增长率如下(数

据来源: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医疗器械分会):

3,000 60.00

2,556

2,500 50.00

2,000 40.00

1,500 30.00

20.57

1,000 20.00

500 10.00

0 0.00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市场规模(亿元) 增长率(%)

(2)我国医疗器械行业未来具备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目前影响中国医疗器械行业未来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国家十二五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近年来,全国医疗机构

数目的稳步增长,而且这种趋势的具有一定稳定性,未来对医疗设备的需求增大。

②新医改计划逐步取消医院的药品加成,医疗服务收费将成为医院收入的主

要来源,医院将加大对医疗器械设备的投资。

14

③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使

得低端医疗器械的市场需求扩大,对国内医疗器械企业特别有利。卫计委于 2013

年发布的《健康中国 2020 战略研究报告》,提到未来 8 年将推出涉及金额高达

4,000 亿元的七大医疗体系重大专项一事,当中有 1,090 亿元被明确用在了县医

院建设。

④根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发布的《2014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蓝皮书》,全

球医药和医疗器械的消费比例约为 1:0.7,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已达到 1:1.02,

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已占据国际医药市场总规模的 42%,并有扩大之势。我国

医疗器械市场总规模 2014 年约为 2,556 亿元,医药市场总规模预计为 13,326 亿

元,医药和医疗器械消费比为 1:0.19,远高于国际水平,由此来看,中国医疗

器械市场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⑤人均 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新医改后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和报销比

例提高,增强了就医人群的支付能力。

⑥中国城市化率加快,人口老龄化,居民自我保健意识的加强,加大了人民

群众对于医疗健康服务的需求。

目前中国超过一半的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面临更新换代,同时我国的医

疗器械产品结构也在进行调整,医疗器械功能由单纯的化验、诊断、治疗向检验、

分析、诊断、治疗、康复、保健、理疗等多功能延伸,也将使其市场不断扩大。

此外,现在人们非常认同对疾病预防以及早发现、早治疗的观念,这也促进了对

检查诊断等医疗器械如 CT 机、X 光机、超声诊断仪等的需求。

综上所述,医疗器械作为多学科交叉的行业,其产业外延在不断扩大,这将

带来新增的领域市场。人口老龄时代的来临,以及消费能力的提升,将进一步拉

动市场需求,导致行业发展增速较高。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医药和医疗器械消

费比仍然较高,我国医疗器械市场成长空间仍然较大。

(3)融资租赁模式已成为医疗器械行业的重要销售模式

医疗器械尤其是大型、先进医疗器械设备具有“单件价格高、回收期限长、

资金需求大”等特点,除少数资本实力雄厚的大型医疗机构外,大部分医疗机构

15

在对医疗设备有着强烈需求的同时,普遍存在短期集中支付能力不足现象。通过

融资租赁方式可以有效帮组医疗机构解决在改善医疗水平、引进先进医疗设备过

程中存在的短期支付能力不足问题,进而快速提升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

的医疗水平,有效解决“看病难”的问题。

基于上述原因,融资租赁模式目前已成为医疗器械行业的重要销售模式之一,

根据美国 CIT 集团和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融资租赁:医疗器械销

售模式创新的助推器》报告分析:2013 年度,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融资租赁规模

达 510 亿元,市场渗透率(年度医疗器械融资租赁规模/年度医疗器械市场销售

规模)达到 24.06%;报告同时指出,国内超过 70%的受访医疗器械厂商预推销

售模式创新,未来将深入了解融资租赁服务,帮助客户缓解高额设备采购带来的

资金支付压力。未来随着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融资租赁方式的进一

步市场渗透,我国医疗器械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空间较大。

3、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

(1)行业的快速发展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市场基础

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快速发展有效带动了医疗器械融资租赁行业的发

展,未来受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设施完善以及城镇化速度加快等多

重因素的影响,我国医疗器械市场以及医疗器械融资租赁行业仍具备较大的市场

空间,行业的快速发展将为公司的医疗器械融资租赁项目的实施提供有效的市场

基础。关于行业发展的具体分析请参见本部分之“2、项目发展前景分析”的相

关内容。

(2)政策的大力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医疗器械融资租赁涉及的医疗器械行业与融资租赁行业均为当前我国政策

所重点支持的行业,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和促进相关行业发展的政

策:

2013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

“到 2020 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 8 万亿元以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

展的重要力量”;“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健康服务

16

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业务规模。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

和融资担保机构对健康服务领域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

2015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

施的通知》,指出:“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开办

费和发展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对

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利用多种融资工具进行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疗机构

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业务规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在银行间债

券市场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

资担保机构对医疗领域创新型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

2015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出:“到 2020 年,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

著提高,成为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的重要手段;一批专业优势突出、管理先

进、国际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基本形成,统一、规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基本建立,法律法规和政策扶持体系初步形成,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

平位居世界前列”;“根据融资租赁特点,便利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或办理备案。”

2015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金融租赁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把金融租赁放在

国民经济发展整体战略中统筹考虑。”

(3)公司丰富的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业务基础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供应链管理企业之一,近年来,公司凭借自身的管理优

势成功开拓了医疗器械领域供应链管理服务,医疗器械领域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

了快速增长。2014 年度,公司医疗器械类供应链管理业务经手货值达到 6,108

万美元,同比增长 73.89%;2015 年 1-9 月,公司医疗器械类供应链管理项目经

手货值已达 8,556 万美元,预计全年将突破 11,000 万美元,同比增长达 80%以上。

公司目前已与包括 GE(通用)、Philips(飞利浦)、Siemens(西门子)、Varian

(瓦里安)在内的国际知名医疗器械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公司医疗器械供应链

17

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医疗器械融资租赁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业务与

客户基础。

(4)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公司为客户提供了包括物流、资金流、商流、信息流和工作流在内的综合性、

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司业务的开展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较高,随着

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提升(根据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公布的“2014 年我国一般贸

易进口企业百强榜”中,公司排名第十四名),公司已建立了一整套完善有效的

风险控制及公司治理体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实施主体前海瑞泰已借鉴国

内外先进融资租赁公司经验,按照融资租赁行业监管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

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建立了“事前评估、事中控制、事后跟踪”的风险

跟踪系统。健全的风险控制系统将有助于公司甄别项目风险,增强抵抗风险的能

力,有力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4、项目的组织方式及实施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前海瑞泰,公司拟通过向前海瑞泰增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

实施。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本项目尚未开始实施。

(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2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提

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实力。

1、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最近三年,公司经手货值分别为1,196,492.86万元、2,134,326.58万元和

3,799,845.47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8.21%。供应链管理行业作为资本密集型

行业,资金周转需求较大,尤其是公司大力发展的医疗器械类供应链管理服务领

域,单笔业务结算金额相对较大,充足的流动资金是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和业

务规模快速增长的重要基础,虽然利用自身经营积累可以满足一部分的流动资金

需求,但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仍形成了较大的营运资金缺口。因此,公司需要根

据业务发展需求及时补充流动资金,来增强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为未来经营

18

和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2、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4.91%、97.64%、98.20%和

95.99%,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怡亚通 78.76% 82.13% 79.57% 85.40%

飞马国际 88.10% 95.26% 94.44% 94.03%

瑞茂通 62.61% 72.98% 73.66% 38.54%

行业平均 76.49% 83.46% 82.56% 72.66%

普路通 95.99% 98.20% 97.64% 94.91%

数据来源:Wind资讯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显示公司营运资金

较为紧张,具有一定的偿债压力。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限制了公司的融资空间,

削弱了公司通过常规途径借款的能力,影响公司经营的安全性。因此,公司通过

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调整和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偿债能力,改善财务

经营状况,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3、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

目前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低迷,企业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的难度较大,公司较高

高的资产负债率限制了公司进一步通过银行借款的能力。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现金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将使公司财务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并使公司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债务融资的能力提高,公司有机会获得融资成本更低的资金,从

而有助于支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1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旨在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或股权认购事项,截至本预案出具

之日,公司尚无在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的计划。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

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在本次发行

完成后,根据实际发行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部分进行修改。除上述

修改外,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尚无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二)本次发行后预计股东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根据发行情况相应增加,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

也将发生相应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发行后仍将保持控股股东地位,公司控

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

导致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发生重大变动。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后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

营业务发生变更,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加,公司资产负债

率将相应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优化资本结构。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有望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

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提高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

体现,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

下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得

到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到位将大幅增加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公司

运用募集资金实施项目,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将有所增加。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完毕产生效益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大幅增加,公司现金

流量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完善、人员机构配置完整,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本

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改变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在业务和管理

关系上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不涉及新的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与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1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本

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

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公司负债结构合理性分析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95.99%。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将得到

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

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七、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对电子信息行业的依赖的风险

公司目前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领域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行业。报告期内,

公司来自于电子信息行业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电子信息行业是

当前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市场规模及潜力巨大;

同时,电子信息行业市场响应速度要求高、竞争激烈等特点也促使其通过供应链

外包方式提升其供应链效率和竞争力,电子信息行业的供应链外包市场规模巨大,

但公司依然面临着因电子信息行业景气程度波动而对公司盈利造成影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60,307.62 万元、48,483.58 万元、

78,140.69 万元和 66,790.47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应收账

款中的大部分是由于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将货物赊销给公司,公司再对等赊销给客

户所造成的,公司在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后才需向其指定的供应商支付货款,而

不需要公司提前垫付货款,在此之前形成了对客户的应收账款以及对其指定供应

商金额相对应的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的比例均超过 90%,虽然公司已采取包

括动态货权质押、股东连带担保责任、收取保证金等措施予以消除或减少应收帐

款到期不能收回而使公司受到的损失,但也存在如果相关客户经营环境或财务状

22

况出现重大恶化,公司将存在因对客户的应收款无法收回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94.91%、97.64%、98.20%和

95.99%,资产负债率较高,这主要是由公司所处供应链管理行业的商业模式和业

务特点所决定,与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情况一致。虽然正常情况下公司目前的资

产负债率水平并不会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仍存在某一时点公司大额集中支付

且客户偿付发生大额违约时的短期偿债风险。

(四)资金内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供应链结算服务中公司经手货值分别为 119.65

亿元、213.43 亿元、379.98 亿元和 329.88 亿元。随着公司业务高速成长,大量

的外汇结算将通过公司完成,随之带来了因资金结算量大,单据众多,结算环节

多造成的资金内控风险。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存在客户较为集中的情

况,公司主要客户合作时间较长基本稳定,且多为定制化服务互相依赖性较强,

但如果上述客户的业务发生变化或者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则公司的生产

经营将受到较大影响。

(六)基础物流外包的风险

公司在提供供应链管理集成服务时,所承担的基础物流环节的服务主要通过

外包来实现。物流外包可能因为承包方的履约不力(比如装卸失职、货物丢失,

货物损坏、延迟等)或不可抗力而影响整体供应链效率。虽然公司为物流环节所

有货物实施了全额投保,最大限度减小货物灭损可能带来的损失,但上述事件的

发生仍可能影响公司的信誉,并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七)审核风险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本次发行方案已获得公司第三届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

23

议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

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八)发行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而根据本次发行方案,

本次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 49.01 元/股,考虑到我国 A 股二级市场波动性较强,

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无投资者认购或者不能足额募集拟用于投资项目资金的风险。

(九)股价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尚需

要一定周期且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在本次发行方案推动与执行过程中,可能

存在由于投资者心理预期、整体市场环境、公司基本面等方面的变化导致公司股

票发生偏离市场的异常波动,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十)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由于募投项目

实施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

未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

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24

第四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要

求,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

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和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考

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增长快速,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

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

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5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

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

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

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

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

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

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

26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

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

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

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

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历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均符合当时执行的《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严格

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政策。

三、公司最近 3 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公司 2012 年至 2014 年现金分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现金分红占归属上市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税前)

净利润 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

2014 年度 1,131.90 10,774.33 10.51%

2013 年度 724.50 5,097.29 14.21%

2012 年度 760.00 4,660.46 16.31%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6,844.0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8.23%

公司较为重视对股东的回报,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

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超过 30%。

四、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公司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

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

27

规划》,具体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应着眼于公司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

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股利分配作出制度安排,确保公司

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

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如公司

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且该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

次《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

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且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股东回报规划制

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在依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

积金之后,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

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方案。

如公司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28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公司每年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结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

立意见。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

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

通过。

(六)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执行。

(七)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10 日

29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普路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