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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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5-095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大

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

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201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

案》)。

3. 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召开会议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201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二)14:50;

(2)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1)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投票规则: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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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

托代理人通过相应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

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其中,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

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 3 个交易日(即 B 股股

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 A、B 股,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

户与 B 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地点: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 8 楼第一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名称及披露情况:

(1) 《关于补选潘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补选余世新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2. 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和第八届监事会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及地点:2015 年 11 月 10 日-2015 年 11 月 12 日,每个工作日

9:00-17:00,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 8 楼。

2.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

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 2015 年 11 月 12 日 17:00

以前收到为准;

2/5

(4)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22。

(2) 投票简称:赤湾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

15:00。

(4) 在投票当日,“赤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如申报价格 100 元代

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价格 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申报价格

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

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补选潘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0

2 《关于补选余世新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2.00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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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

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

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

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

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静競、陈丹

联系电话:86-755-26694222 转秘书处

联系传真:86-755-26684117(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 8 楼

邮编:518067

2.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七、 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4/5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 股__________股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委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补选潘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补选余世新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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