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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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2015-110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

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刊登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

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11 月 17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 2 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11 月 17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86 东方金钰 2015/11/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并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为法人的,

还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

可采取传真登记的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 2 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联系人:刘雅清

联系电话:0755—25266298 传 真:0755—25266279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 2 栋东方金钰珠宝大楼 3 楼

邮政编码:51802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

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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