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 O 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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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
二、介绍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
三、到会股东审议议案;
1、 关于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股东现场表决;
五、表决统计;
六、现场宣读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八、到会股东签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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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三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龙实业借款 10 亿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大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兴龙实业)借款 10 亿元,该借款
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到期。现根据公司需要,公司拟再次向兴龙实业借款 10 亿
元,期限一年,在一年内公司可在借款额度内分次循环使用,用于偿还公司银行
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2、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 445,343,89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2.99%,为公司第
一大股东,本次向兴龙实业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兴龙、赵宁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3 年 5 月
2、注册资本:36,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赵宁
4、注册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自治州姐告月亮岛
5、经营范围:工艺品、饰品的销售;旅游项目的开发;通讯产品的销售;基
础设施投资;国内商业贸易、物资供应业;种植、养殖业。
6、关联关系: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 445,343,89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2.99%,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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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4 年底,兴龙实业资产总额 682,222.01 万元,净资产 111,858.81
万元。
三、借款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 10 亿元
2、借款期限:一年
3、借款利息:按兴龙实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
4、借款用途: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5、结息方式:按兴龙实业向金融机构结息方式。
6、以各笔借款实际到账日作为计息开始日,公司若提前还款须提前 5 个工作
日书面通知兴龙实业。
7、生效条件:双方同意,本协议由双方盖章或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后,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
效日:
(1)兴龙实业股东会批准本次借款;
(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借款。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
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兴龙实业、
瑞丽金泽将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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