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上海岳衡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拟与关联方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智能家居设计施工合同、软硬精
装修合同、空调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合同条款修订不变更原有的定价原则,价格仍按市场
价格确定,定价方法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双方已签订合同约定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
拓宽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顾建生、叶 峰
2015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