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拟通过支付现
金的形式购买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立由”)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收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收购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拟定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形
式购买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立由”)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收购”)相关事项的议案。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已经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审计和评估。我们认真
审阅和审议了公司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进
行了深入询问与探讨,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判断,对公司本次收购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宜,并同意提
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林剑 赵伟
2015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