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在福建省建
阳市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5 人,实到 5 人,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
童劼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童劼违规使用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亚
细亚”)公章为其个人借贷逾期后所作出的还款承诺进行担保,违反了《公司法》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认为:
童劼已不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意免去童劼副总经理的职务。
就本次免去童劼副总经理职务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内
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关于免去童劼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子公司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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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张家港亚细亚承包人童劼违规使用张家港亚细亚公章为其个人借贷逾期后所作
出的还款承诺进行担保,已严重违反了公司与其签订的《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
司承包经营合同》(以下简称“《承包经营合同》”)。为保护张家港亚细亚资产
免受损失,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该《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张家港亚细亚的
整体经营权,并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办理张家港亚细亚终止承包的有关事项。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在任董事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的
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终止子公司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建阳市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15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 201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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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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