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设立并购基金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签署<养老医疗产业并购基金项目建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1)。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 100%控股的企业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旷达控股”)与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苏兰养老医疗产业并购
基金项目建议书》,旷达控股拟出资人民币 2.97 亿元与中欧盛世下属企业成立有限合
伙企业(以下简称“基金”)。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规定,现对上述公告的相关内容
进行补充公告如下:
1、基金投资决策方式
投资决策由基金管理人以及旷达控股 1 人 1 票共同决策,所有项目投资必须双方
全票通过才可投资,每个人都有一票否决权。
2、基金收益分配
若基金实现 15%(年化单利计算)的预期回报,则全部可分配收入的 20%做为业
绩奖励分配给基金管理人,80%收益为有限合伙人享有。
3、本次旷达控股设立并购基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并购基金份额认购,也不在基金中任职。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