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5-07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
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 2486号),该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冯忠发行6,680,321股股份、向冯志凌发行4,268,033股股份、
向同成创展(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132,841股股份、
向无锡英航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发行1,494,450股股份、向苏州益宇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发行1,057,196股股份、向无锡市凌悦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53,505股股份、
向包仲良发行124,539股股份、向郭一鸣发行110,701股股份、向关平发行55,351
股股份、向冯晓丹发行22,140股股份、向郑秉权发行13,83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337,08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配套资金。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
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实施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