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11-07 21:41: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1月6

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关于转让全

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我们作为新钢股份的独立董事,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之前,就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详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

供的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此次

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净资产评估价值作为基础作为交易定价原则,

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和合法的,我们同意提

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王国栋 杨天钧 梅君敏 鲍劲翔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钢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