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西
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东大街拆迁安置
补偿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拆迁是根据西安市东大街综合整治N-6 项目,我们认为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
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我们同意签订货币安置补偿协议。
二、关于修订《经营者年薪暂行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实施细则》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经营者年薪暂行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
细则》的修订,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提高公司经营水平,我们
认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对相关内容的修订。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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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晓 辉 金 博 陶 克 俭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