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汪绍全先
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汪绍全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提供汪绍全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在审阅前
就有关问题向公司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进行询问,并就汪绍全先生
的个人能力和职业背景进行了考察。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汪绍
全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相关条件,同意聘任
汪绍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林宪、屠鹏飞、辛金国
二○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