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07 21: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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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2015-026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出售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奥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注册资本 2,545.99 万美元,主营乘用车底盘产品的冲压、焊接、涂装及装配业

务,配套车型包括一汽大众新宝来、新捷达;一汽轿车欧朗、B90、新 B70 等,

在长春、成都建有生产基地。

1997 年,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 )

参股塔奥公司,初始出资额 1,188 万元人民币,持有股本 10%。2000 年,塔奥公

司增资,一汽富维等比例增资 925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出资总额为 2,113 万元,

持有股本仍为 10%,

一汽富维目前的核心业务为内饰、外饰、金属、后视镜、汽车电子等汽车零

部件,鉴于塔奥公司业绩下滑等经营现状,美国塔奥拟出售所持的 60%股权,其

退出大股东地位使塔奥金环失去原有的技术支持。一汽富维为了整合内部资源,

优化业务板块结构,决定出售持有的 10%塔奥公司股权。

1、公司决定本次出售塔奥公司 10%股权将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

2、塔奥公司股权出售价格不低于评估净资产 3,619.09 万元。

1

3、评估基准日:2015 年 2 月 28 日。

4、评估有效期:2015 年 2 月 28 日起一年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补选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7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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