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瑞尔”或“上市公司”)本次重组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
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
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3]323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独立财务
顾问审阅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及各方提供的资料,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如下事项发表核查
意见:
一、核查内容
1、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
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
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重组交易标的为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维迅”)
66.50%股权。易维迅业务范围包括运维技术服务、硬件销售、软件产品开发销售
等,所处行业属于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业。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2013 年发
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易维迅属于“第一类 鼓
励类”之“二十七 综合交通运输”之“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
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业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
指引》中推荐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九大行业之一。按照中国证监
会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易维迅所处行业归属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类代码:
I65);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 年),易维迅归属于“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I6520);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
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中确定的重
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2、本次重组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是专业的工业监控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一直专注于铁路行车安
全监控系统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为高速铁路、既有铁路提供安全保障所需
的监控系统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
系统、铁路综合监控系统平台、铁路通信监控系统等,以及相关系统集成、技术
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是我国铁路行车安全监控领域领先的系统供应
商。交易标的公司易维迅是中国领先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
为向客户提供综合化一体化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解决方案,具体包括运维技术服
务、硬件销售、软件产品开发销售等。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以及后续有效整合,
将可以实现自身业务向交通行业综合运维领域延伸,搭建铁路行车安全监控、运
维管理、客运相关服务业务体系,掌握更多铁路及交通信息化产业链的上下游资
源,协同发展各项铁路及交通信息化业务。本次重组属于同行业并购。
3、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牛俊杰、王铁,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牛俊杰、王铁,交易对方各自持有
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均不足 5%。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借壳上市。
4、本次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其所持有易维迅 66.50%的
股权,故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
5、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中确定
的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2、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
3、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4、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
5、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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