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06 12:24: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声明和承诺

瑞信方正证券接受世纪瑞尔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

理办法》、《重组规定》、《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方案等文件的审

慎核查后出具的,以供证监会、深交所审核及有关各方参考。

瑞信方正证券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各方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

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所依据的资料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提供,

交易各方均已出具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的文件进行充

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5、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重组

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重组事项的专业意见已经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

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本专业意见。

7、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1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8、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9、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

文件,随其他重组文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并上网公告。

10、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世纪瑞尔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世

纪瑞尔董事会发布的《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报告书》全文及相关公告。

11、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世纪瑞尔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注意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供有关各方

参考,但不构成对世纪瑞尔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上市公司拟向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其持有的易维迅 66.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易维迅 96.50%

股权。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易程软件、崇尚投资、

景鸿联创合计持有的易维迅 66.50%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为 31,872.50 万元,其

中,以现金支付 12,629.18 万元,其余 19,243.32 万元对价由世纪瑞尔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12.49 元/股,共计发行 15,406,981 股。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持有

易维 现金 股份

交易 迅股 现金支付 支付 股份支付数 支付

对价 股份支付金额

对方 权比 金额 比例 量(股) 比例

例 (%) (%)

(%)

易程软件 36.50 17,493.93 8,746.97 50.00 8,746.97 7,003,173 50.00

崇尚投资 20.00 9,585.71 2,588.14 27.00 6,997.57 5,602,539 73.00

景鸿联创 10.00 4,792.86 1,294.07 27.00 3,498.79 2,801,269 73.00

合计 66.50 31,872.50 12,629.18 39.62 19,243.32 15,406,981 60.38

二、本次交易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世纪瑞尔拟以 31,872.50 万元的对价购买易维迅 66.50%股权,

加之 2014 年 11 月,上市公司以 9,900 万元的对价收购易维迅 30%的股权,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四)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两

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次交易的合计金额为 41,772.50,根据 2014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

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易维迅(B) 世纪瑞尔(A) 比例(B/A)

资产总额及交易额孰高(万元) 41,772.50 162,428.01 25.72%

资产净额及交易额孰高(万元) 41,772.50 145,083.35 28.79%

营业收入(万元) 9,517.96 33,254.60 28.62%

由于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高于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易维迅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指标以其交易金额取值。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行为。不过,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并购重组委审核,取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与世纪瑞尔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然为王铁、牛俊杰,不

发生变更。

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王铁、牛俊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四)本次交易需提交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本次交易属于《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需要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取得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发行数量为准。

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易程软件、崇尚投资、

景鸿联创合计持有的易维迅 66.50%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为 31,872.50 万元,其

中,以现金支付 12,629.18 万元,其余 19,243.32 万元对价由世纪瑞尔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12.49 元/股,共计发行 15,406,981 股。具体情况如

下:

1、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向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支付对价 8,746.97

万元、2,588.14 万元和 1,294.07 万元;

2、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 19,243.32 万元,共发行 15,406,981 股,其

中分别向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发行 7,003,173 股、5,602,539 股 和

2,801,269 股。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即 12.49 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世

纪瑞尔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以世纪瑞

尔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简要介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国融兴华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 04010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易

维迅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48,053.91 万元,较所有者权益 3,235.07 万元评估增值

44,818.84 万元,增值率 1385.41%。对应易维迅 66.5%的权益评估价值为 31,955.85

万元,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资产作价 31,872.50

万元。

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估值详细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之“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部分和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评估报告。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简要介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易维迅 3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易维迅将

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世纪瑞尔的总股本为 540,000,000 股。本次交易,世纪瑞尔拟

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为 31,872.50 万元,其中,拟支付现金 12,629.17 万元,拟发

行公司股份 15,406,981 股支付 19,243.32 万元。

本次交易将新增发行股份 15,406,981 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铁 114,000,000 21.11% 114,000,000 20.53%

牛俊杰 114,000,000 21.11% 114,000,000 20.53%

其他股东 312,000,000 57.78% 312,000,000 56.18%

易程软件 - - 7,003,173 1.26%

崇尚投资 - - 5,602,539 1.01%

景鸿联创 - - 2,801,269 0.50%

合计 540,000,000 100.00% 555,406,981 100.00%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依据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和 2015 年 1-6 月的备考财务报告出具

的《审计报告》((2015)京会兴专字第 02010056 号)。

2015 年 1-6 月相关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资产负债率 6.95% 15.53%

流动比率 13.14 4.93

速动比率 11.84 4.33

销售毛利率 46.14% 49.00%

销售净利率 14.38% 13.20%

2014 年相关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资产负债率 10.30% 18.07%

流动比率 8.76 4.31

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速动比率 8.27 4.04

销售毛利率 44.55% 47.16%

销售净利率 37.65% 34.01%

注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注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4:销售毛利率=(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总收入

注 5: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总收入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上市公司的决策程序

1、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 年 11 月 5 日,世纪瑞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同日,世纪瑞尔

与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并与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

2、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

提,未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5 年 10 月 30 日,易维迅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

以持有的公司股份认购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现金

对价的议案》。

2、2015 年 10 月 29 日,苏州科技城出具《关于放弃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书》,无条件放弃对本次交易对方出让易维迅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交易对方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与世纪瑞

尔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易维迅 66.50%

的股权转让给世纪瑞尔。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

承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

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全

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易维迅股份。

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购买资产

方(股份发行方),就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事宜所提供信息做出如下承诺:公司保证所提供信

世纪瑞尔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方及本方控制的企业将尽可

能减少与世纪瑞尔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易维迅在内)的

关联交易,保证易维迅作为独立法人的业务完整性、独立

性及未来的发展潜能,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世纪瑞尔股东之

地位谋求与世纪瑞尔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

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世纪瑞尔股东之地位谋求

与世纪瑞尔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方及本方控制

的企业将与世纪瑞尔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

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世

纪瑞尔《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

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

决策、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

联创

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

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方保证将依照世纪瑞尔《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

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

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

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

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世纪瑞尔造成损失,本方将分别、

且共同地向世纪瑞尔作出赔偿。

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方及本方控制的企业将尽可

能减少与世纪瑞尔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易维迅在内)的

关联交易,保证易维迅作为独立法人的业务完整性、独立

性及未来的发展潜能。

2、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方及本方

控制的企业将与世纪瑞尔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

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

易程股份

规和世纪瑞尔《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

关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

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

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世纪瑞尔造成损失,本方将向

世纪瑞尔作出赔偿。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函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

事与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维迅”)及

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主要指铁路客运服务运维及备品备

件销售等相关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承诺函出具日之后,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

易程股份、易程新技术、易 向除易维迅之外的其他公司提供铁路客运服务运维及备品备

程软件 件销售等相关业务授权,且不得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支持除

易维迅之外的其他公司进行铁路客运服务运维及备品备件销

售等相关业务,原有已发出授权截止本承诺函出具日一律作

废。

3、易维迅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割完毕后,本

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易维迅及其控制的企业的

1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主营业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未

来也不会经营与易维迅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存在任何

直接或间接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如未来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将导致

与易维迅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发生任何直接或间接

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则将立即通知易维迅,并尽力将该商业机

会按公开合理的条件优先让予易维迅或其控制的企业。如果因

客户要求必须以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方的名义签署合同,在

签署合同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须将该等合同无条件转

包给易维迅。

5、本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

以及控股地位,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

公司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易维迅发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竞争。

6、如果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易维迅

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

出。

7、本承诺函有效期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以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交割完毕后 10 年(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

更或撤销。

(四)股份锁定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自本次发行取得的世纪瑞尔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12 个月届满日和其在

《业绩补偿协议》中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中较晚日之前,不转让其持有的

易程软件 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

外。

除上述锁定期外,易程软件进一步承诺:锁定期届满并经由证券期货从业资

1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维迅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之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2017 年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2,913,319 股;2018 年最后一期累计解禁股份不

超过 7,003,173 股,需在锁定期届满后,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后予以解禁;

自本次发行取得的世纪瑞尔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12 个月届满日和其在

《业绩补偿协议》中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中较晚日之前,不转让其持有的

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

外。

除上述锁定期外,崇尚投资进一步承诺:锁定期届满并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

崇尚投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维迅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之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2016 年解禁股份不超过 1,680,762 股,2017 年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3,361,524

股;2018 年最后一期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5,602,539 股,需在锁定期届满后,经

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

后予以解禁;

自本次发行取得的世纪瑞尔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12 个月届满日和其在

《业绩补偿协议》中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中较晚日之前,不转让其持有的

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

外。

除上述锁定期外,景鸿联创进一步承诺:锁定期届满并经由证券期货从业资

景鸿联创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维迅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之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2016 年解禁股份不超过 840,381 股,2017 年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1,680,762

股;,2018 年最后一期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2,801,269 股,需在锁定期届满后,

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

后予以解禁

(五)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本公司(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9 月 2 日起,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而受到行

易维迅

政处罚、税务稽查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并且目前不存在尚

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案件。

本公司(易程(苏州)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0 年 1 月 1 日

起,截至本函出具之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因证券市场失

信行为而被处罚。

易程软件 本公司易程(苏州)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函出具之日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并且目前不

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案件

本公司(苏州崇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因证券市场失信行

为而被处罚。

崇尚投资 本公司苏州崇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函出具之日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并且目前不存在

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案件

本公司(苏州景鸿联创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0 年 1 月 1 日期,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因证券市场失信行

为而被处罚。

景鸿联创 本公司苏州崇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函出具之日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并且目前不存在

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案件

1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已取得开展经营所必需的全部经营

资质,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规章而受到工商、税务、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房屋管理、

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世纪瑞尔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导

致对其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公

司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及一期(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六)其他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本公司除了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的经营性负债之外,不存其他重大

交易对方(易程软件、崇

现有/或有负债。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完整的,若有虚假、

尚投资、景鸿联创)

隐匿事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公司为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维迅”)的

股东,现持有易维迅 36.5%的股份。本公司持有的易维迅的股份

不存在质押情形,未在该等股份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益,未对该

易程软件

等股份所含的投票权、收益权作任何限制性安排,该等股份不存

在任何被冻结或权属争议以及其它权利限制的情况。本公司所持

有的易维迅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

本公司为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维迅”)的

股东,现持有易维迅 20%的股份。本公司持有的易维迅的股份不

崇尚投资 存在质押情形,未在该等股份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益,未对该等

股份所含的投票权、收益权作任何限制性安排,该等股份不存在

任何被冻结或权属争议以及其它权利限制的情况。本公司所持有

1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的易维迅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

本公司为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维迅”)的

股东,现持有易维迅 10%的股份。本公司持有的易维迅的股份不

存在质押情形,未在该等股份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益,未对该等

景鸿联创

股份所含的投票权、收益权作任何限制性安排,该等股份不存在

任何被冻结或权属争议以及其它权利限制的情况。本公司所持有

的易维迅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世纪瑞尔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并及

时进行信息披露。本次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同时提交监事会对相关事

项进行逐项审议。

本次交易标的财务数据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并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师对标的资产进行估值,确保拟收购资产的定

价公允、公平、合理。上市公司编制的《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发

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

意见书。

(二)股东大会通知程序

世纪瑞尔董事会将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通知全体股

东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三)网络投票安排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上市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1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除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瑞信方正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瑞信方正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资格。

1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国融兴华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 04010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易

维迅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48,053.91 万元,较所有者权益 3,235.07 万元评估增值

44,818.84 万元,增值率 1385.41%。对应易维迅 66.5%的权益评估价值为 31,955.85

万元。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 66.50%股权

作价 31,872.50 万元。

由于易维迅主要开展铁路客服系统的运维业务,属于“轻资产”公司,资产基

础法评估没有考虑标的公司的未来发展与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也没有考虑到其他

未记入财务报表的因素,如专利技术、人力资源、营销网络、稳定的客户群等因

素,使标的公司价值被低估。而收益法不仅考虑了已列示在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上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资产负债表上未列示

的标的公司专利技术以及人力资源、营销网络、稳定的客户群等商誉。采用收益

法的结果,更能反映出易维迅的真实企业价值,因此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资产

基础法评估结果,更客观、更符合一般市场原则,易为交易双方所接受。

本次标的资产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是由于预期易维迅未来存

在较为理想的发展前景; 同时,标的公司的业务预期有较高的发展潜力、品牌

影响力、较强的研发实力以及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的价值未充分在账面体现。

评估机构结合标的公司发展的经营现状,综合考虑行业前景等各种影响因素,

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

宏观经济的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环境等情况,使未来盈

利达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

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世纪瑞尔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

存在前述相关因素影响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1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为应对本次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公司与交易对方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签订

的《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了相关业绩补偿条款。具体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

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风险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易程软件、苏州崇尚以及景鸿联创承

诺易维迅的 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的净利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之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

5,000.00 万元以及 6,000.00 万元。而易维迅成立于 2014 年 9 月,经营期限较短,

其在 2014 年 9-12 月、2015 年 1-6 月分别实现净利润 3,297.96 万元、-94.72 万元。

尽管,易维迅前身在作为易程股份以及易程软件的维护维修事业部时拥有较好的

经营记录,但自其成立以来尚未反应整个会计年度的业绩,其承诺的经营业绩较

历史业绩增幅较大。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业绩承诺较历史业绩存在较大增长的风险。交易对方将

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盈利承诺实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经济环境和

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

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

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三)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在易维迅 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每一年

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易维迅在盈利补偿期间内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相关标准而触发补偿条

款,相关业绩承诺方(易程软件、崇尚投资以及景鸿联创)应对世纪瑞尔进行补

偿。尽管公司已易程软件、崇尚投资以及景鸿联创签订业绩补偿协议,但由于市

场波动、公司经营及业务整合等风险导致易维迅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相关标准时,

盈利预测补偿主体如果无法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

风险。

1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易维迅将成为世纪瑞尔的子公司。从公司整体的角度来看,

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公司与拟收购公司需在企业文化、

经营管理、业务拓展、技术研发、客户资源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均面临整合风险,

公司和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能否保持上述两家公

司原有的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是公司收购完成后面临的重要经营管理

风险。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易维迅应收账款合计为 4,855.40 万元,占总资产的

比例为 50.13%。易维迅的终端客户为各铁路局、站,由于其立项、考核、验收、

结算周期相对较长,导致易维迅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如果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进一

步增加,则会对其财务状况和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

尽管易维迅的终端客户以铁路局、站为主,信用良好,其与易维迅及易程股

份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较大,出现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但如

果其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致使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对易维迅的经

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二)标的公司成立期间较短的风险

易维迅成立于 2014 年 9 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其经营期间为一年多的

时间,尽管易维迅前身为易程股份以及易程软件的维护维修事业部,完成了多个

铁路客运站、车务段的运维工程,历史业绩较好,但自其设立以来,其于 2014

年 9-12 月实现的收入为 9,517.96 万元,于 2015 年 1-6 月实现收入 1,449.85 万元,

上述期间的净利润分别为 3,297.96 万元以及-94.72 万元。由于标的公司经营期间

较短,投资者可能对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判断存在一定的难度,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标的公司对易程股份依赖的风险

由于易程股份作为早期中国高铁客服系统标准设计的主要参与单位,进行了

大量铁路客运服务系统相关核心系统、核心设备、关键技术的研发,掌握了客运

服务系统、设备运维相关的全部核心技术,并参与了全国大部分铁路局的客户系

统的运维工作,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加之部分铁路局对于运维供应商建

立了候选名单,其从候选名单中挑选相应的供应商,而易维迅成立时间较短,替

代易程股份获得部分客户认可需要一定的时间,故易维迅为了及时获取相关订单,

仍会由易程股份与部分客户签署合同并转包给易维迅。

随着易维迅通过提供高质量服务获得客户的认可,独立对外签署订单的增加,

易维迅向易程股份关联销售的比例会逐步下降。

易程股份出具《关于避免与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声明与

承诺函》声明“如未来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将导致与易维

迅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发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则将立

即通知易维迅,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按公开合理的条件优先让予易维迅或其控制

的企业。如果因客户要求必须以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程股份”)

或其关联方的名义签署合同,在签署合同后,易程股份及其关联方须将该等合同

无条件转包给易维迅。”

虽然易维迅对易程股份的关联销售比例将逐渐下降,且易程股份作出了相关

声明和承诺,但未来标的公司仍然有可能应对易程股份的依赖度较高而对经营业

绩产生一定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季节性波动风险

易维迅的终端客户主要各个铁路局、站及其下属公司等,该类客户通常采取

预算管理制度和集中采购制度,一般在年末制定次年年度预算和投资计划,审批

通常集中在次年的上半年,采购招标及合同签订则安排在次年年中或下半年。致

使易维迅每年上半年销售收入较少,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

因此,易维迅的销售收入呈现较明显的季节性分布,并由此造成营业收入在第四

季度集中实现。

2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声明和承诺 ......................................................... 1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 3

二、本次交易性质 ................................................................................................................... 3

三、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 4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简要介绍 ........................................................................................... 5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简要介绍 ........................................................................... 6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 7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8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5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16

重大风险提示 ...................................................... 1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7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 19

目 录 ............................................................ 22

释 义 ............................................................ 25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28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 28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 29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 31

四、本次交易方案 ................................................................................................................. 31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2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33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33

八、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 34

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 ......................................................................... 3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35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35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 35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 41

四、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1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41

六、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42

七、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42

八、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情况 ..................................... 43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44

一、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44

2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交易对方相关事项说明 ................................................................................................. 56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58

一、公司概况......................................................................................................................... 58

二、历史沿革......................................................................................................................... 58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60

四、易维迅的员工情况 ......................................................................................................... 61

五、控(参)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 63

六、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63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68

八、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 82

九、最近三年进行资产评估、增资或者交易的情况说明 ................................................. 83

十、标的公司资金占用、合法合规经营及重大诉讼仲裁等情况的说明 ......................... 84

十一、本次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 84

十二、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 84

第五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 ............................................ 86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 86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 107

三、董事会对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 110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111

五、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独立性情况 ............................................................................... 112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 113

一、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方案 ............................................................................................... 113

二、本次现金支付的具体方案 ........................................................................................... 113

三、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 114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 116

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17

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18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 118

二、《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 126

第八节 风险因素 .................................................. 132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32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 136

三、其他风险....................................................................................................................... 138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139

一、基本假设....................................................................................................................... 139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139

三、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是否合理的核查 ................................... 147

四、本次交易评估方法、评估假设前提以及重要评估参数合理性分析 ....................... 149

五、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

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的核查 ....................................... 150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 ............................... 151

2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 152

八、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 ............................................................................... 157

九、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借壳上市的核查 ........... 157

十、本次重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 157

第十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 159

第十一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 161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 ............................................................................................... 161

二、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 ............................................................................................... 163

2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世纪瑞尔、公司、上市公司 指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易维迅、标的公司 指 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目标股份 指 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6.50%股权

世纪瑞尔因向易程(苏州)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崇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景鸿联创科技

标的股份 指

有限公司购买易维迅股份而向其非公开发行的

股份

易程(苏州)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崇尚投资

交易对方 指

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景鸿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易程(苏州)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崇尚投资

业绩承诺方/盈利承诺方 指

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景鸿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易程软件 指 易程(苏州)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崇尚投资 指 苏州崇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景鸿联创 指 苏州景鸿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科技城 指 苏州科技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易程股份 指 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易程新技术 指 易程(苏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易程电子 指 易程(苏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瑞尔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易程软件、

本次交易 指 苏州崇尚、景鸿联创合计持有的易维迅 66.50%

股权

世纪瑞尔与易程软件、苏州崇尚、景鸿联创签署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指 的《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议》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世纪瑞尔与易程软件、苏州崇尚、景鸿联创签署

《业绩补偿协议》 指 的《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

盈利承诺方承诺的易维迅 2015-2017 年经审计的

承诺净利润 指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4,000.00 万

元、5,000.00 万元、6,000.00 万元

承诺年度 指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世纪瑞

本报告书 指 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世纪瑞尔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定价基准日 指

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6 月 30 日

2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4 年 9 月 2 日(易维迅成立之日)至 2015 年

报告期 指

6 月 30 日

瑞信方正、独立财务顾问 指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润律所、律师 指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兴华、审计机构、审计师、兴华会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

国融兴华、国融兴华评估、评估机

指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三年 指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

并购重组委 指

核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第 26 号》 指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2014 年修订)》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办法》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54 号)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

BAS 系统 指 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

CRH 指 中国铁路高速列车

TRS 指 铁路客票发售与预订系统

PDP 指 离子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

TVM 指 自动售票机

AFC 指 自动售检票系统

BOM 指 窗口自动售票机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标准化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由 ITSS 工作组研制

ITSS 指

的一套 IT 服务领域的标准库和一套提供 IT 服务

的方法论

路内市场 指 铁路行业内市场

路外市场 指 铁路行业外市场

客服系统 指 铁路客运服务系统

IMP 指 旅客服务系统集成管理平台

PIS 指 导向揭示系统

PA 指 广播系统

2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VM 指 监控系统

CLK 指 时钟系统

IS 指 查询系统

HP 指 求助系统

根据设备历史状态数据,推测设备当前及未来的

状态修 指 设备状态及健康趋势,并采用以预防为主的方式

进行设备维护维修

定期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排除可能存在的问题

预防性检查 指

隐患

容灾备份是通过在异地建立和维护一个备份储

容灾备份 指 存系统,利用地理上的分离来保证系统和数据对

灾难性事件的地域能力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围绕铁路行车安全监控业务向上下游拓展

世纪瑞尔设立以来一直以铁路行车安全监控领域为立足点,遵循“夯实基础、

逐步扩展”的发展策略,在开发并推广新一代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铁路防灾

安全监控系统、铁路综合监控系统平台及基于平台的信号、通信、电务、公安等

铁路行车安全专业监控子系统的基础上,不断延伸产品研发和应用领域,进一步

拓展与铁路领域有较强相关性的铁路综合运维系统、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自动化

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业务。在产品方面,完善既有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系统产品线,

并逐步扩展形成更全面的监控和服务体系产品。纵向上,向上逐步涉足铁路的运

营调度和综合运维领域;向下深入到各种监控前端环节;横向,逐步涵盖更广泛

的与铁路行车安全和客运服务相关的专业,构成综合化的铁路应用集成体系。在

技术方面,引入先进的知识管理模型,对繁杂庞复的知识技术体系进行有效的梳

理、利用,以技术、知识重用概念为主要平台,精心规划建立新的知识管理体系,

打造技术势能。在营销方面,进一步抓住铁路建设加速发展的机遇,在新建铁路、

高速铁路、既有线改造等领域全面推广公司的系统软件产品,加大销售、项目实

施、售后服务等相关管理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铁路客服系统运维业务存在广阔的市场空间

2010 年以来,随着中国铁路及交通市场的快速发展,大量高技术水平的信

息设备、设施得到应用。2015 年 4 月 30 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今年铁路追加投资,投资规模达到 8000 亿。中国铁路历经 2011、2012、2013 年

持续三年投资放缓之后,重回历史快车道。8,000 亿投资仅次于 2010 年 8,426.52

亿元历史顶点,年底实际投资数有望创历史最高。截至目前,中国铁路累计建设

了约 500 座高铁车站、规划了上百条城际铁路、近千个枢纽建筑。

伴随着铁路建设投资的快速发展,铁路客服运维行业存在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标的公司在铁路客服运维领域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标的公司易维迅是一家致力于信息服务产业化的专业化运维服务企业,其前

身为易程股份的调试维护中心以及维护维修事业部,从我国第一条高速铁路-京

津城际客运专线建设伊始,易维迅核心团队就参与了系统的设计、调试及运维服

务工作,在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领域方面具有先发优势。通过多年的积淀,建

立了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以“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为基础的服务解决方

案,并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科学、规范适用于铁路行业特点的运维服务体系标准。

易维迅将秉承“高效、安全、节能”的服务理念,成为一个集运维服务、设备提供、

软件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技术服务公司;并成为在铁路客服系统运维领域最具影

响力的企业。

(四)国内政策和资本市场环境为上市公司外延式扩张创造了有

利条件

近年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

27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

14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等文件,鼓励企业进行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

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场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尊重企业自主

决策,鼓励各类资本公平参与并购,破除市场壁垒和行业分割,实现公司产权和

控制权跨地区、跨所有制顺畅转让。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进一步丰富了并购重组的支付方式,增加了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定价弹性,并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国内政策的支持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宽松,为世纪瑞尔进行外延式扩张提供

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世纪瑞尔于 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世纪瑞尔作为上市公司,可以充分借助创业板这一资本市场发

展平台,采取发行股票或现金等多样化支付方式进行收购,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竞

争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2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本次交易是公司延伸铁路及交通信息化产业链的重要步骤

标的公司易维迅是国内领先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国内各

铁路局、站提供客服系统的运维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销售。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

易以及后续有效整合,将可以实现自身业务向交通行业综合运维领域延伸,搭建

铁路行车安全监控、运维管理、客运相关服务业务体系,掌握更多铁路及交通信

息化产业链的上下游资源,协同发展各项铁路及交通信息化业务。

(二)并购整合是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必由之路

信息技术行业内的兼并收购是业务发展的加速器,上下游的产品、技术、市

场推广的互补将更好地推动行业内企业发展。并购整合是业内企业不断发展,做

大做强的必由之路。随着铁路、交通建设投资的进一步加大,公司在铁路、交通

行业内收购整合的空间也随之扩大。信息技术行业的企业虽然业务模式不尽相同,

但发展路径基本一致,即在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外延式并购,

进行产业链延伸;而在这一过程中,细分市场许多具备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市

场优势的企业,是合适的并购整合对象。借力资本运作,不断完善公司业务模块

和区域性布局,拓展在铁路及交通信息化领域的业务规模,实现做大做强的目的。

通过收购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实现了其”夯实基础、逐步扩张”的战略,进一步丰

富了公司在铁路交通信息化领域的产品种类,增加了运维管理方面的技术实力,

为上市公司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扩大服务范围夯实了基础。

(三)收购优质资产实现协同效应,提高盈利能力

自成立以来,易维迅及其核心团队依靠其出色的服务质量和雄厚的技术实力,

帮助客户快速发展,节省开支,提高效率,获得了广大客户的一致认可,打下了

坚实的客户基础。通过本次交易及后续有效整合,公司能够与易维迅实现市场资

源、业务经验、技术积累的整合和协同,推动公司在铁路及交通信息化领域发展

战略的实施;同时,也可以整合铁路客服系统运维管理、行车安全监控系统运维

等相关运维业务,统一布设车站(枢纽)运维管理站点,节约业务实施成本、市

场费用。从长期看,本次交易也为公司后续进入其他综合运维管理业务奠定了基

础。

3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决议程序及审议情况

2015 年 10 月 30 日,易维迅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以

持有的公司股份认购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接受现

金对价的议案》。

2015 年 11 月 5 日,世纪瑞尔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相关议案。同日,

公司与易程软件、苏州崇尚、景鸿联创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并与易程软件、苏州崇尚、景鸿联创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程序和获得的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世纪瑞尔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四、本次交易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其持有的易维迅 66.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易维迅 96.50%股

权。

根据国融兴华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 04010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易维迅全部权益在收益法下的评估价值为 48,053.91 万元,

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价值为 5,068.08 万元;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

48,053.91 万元,该评估值较所有者权益 3,235.07 万元,评估增幅为 1385.40%。

对应易维迅 66.5%的权益评估价值为 31,955.85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

易易维迅 66.50%股权作价 31,872.50 万元,由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合计持有的易维迅 66.50%

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为 31,872.50 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 12,629.18 万元,其

余 19,243.32 万元对价由世纪瑞尔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12.49

元/股,共计发行 15,406,981 股。具体情况如下:

3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持有

易维 现金

股份支

交易 迅股 现金支付 支付 股份支付

对价 股份支付金额 付比例

对方 权比 金额 比例 数量(股)

(%)

例 (%)

(%)

易程软件 36.50 17,493.93 8,746.97 50.00 8,746.97 7,003,173 50.00

崇尚投资 20.00 9,585.71 2,588.14 27.00 6,997.57 5,602,539 73.00

景鸿联创 10.00 4,792.86 1,294.07 27.00 3,498.79 2,801,269 73.00

合 计 66.50 31,872.50 12,629.18 39.62 19,243.32 15,406,981 60.38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易维迅 3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将持有易维迅的 96.50%的股份。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世纪瑞尔的总股本为 540,000,000 股。本次交易,世纪瑞尔拟

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为 31,872.50 万元,其中,拟支付现金 12,629.17 万元,拟发

行公司股份 15,406,981 股支付 19,243.32 万元。

本次交易将新增发行股份 15,406,981 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铁 114,000,000 21.11% 114,000,000 20.53%

牛俊杰 114,000,000 21.11% 114,000,000 20.53%

其他股东 312,000,000 57.78% 312,000,000 56.18%

易程软件 - - 7,003,173 1.26%

崇尚投资 - - 5,602,539 1.01%

景鸿联创 - - 2,801,269 0.50%

合 计 540,000,000 100.00% 555,406,981 100.00%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依据兴华对公司 2014 年以及 2015 年 1-6 月的备考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

告》((2015)京会兴专字第 02010056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3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5 年 1-6 月相关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资产负债率 6.95% 15.53%

流动比率 13.14 4.93

速动比率 11.84 4.33

销售毛利率 46.14% 49.00%

销售净利率 14.38% 13.20%

2014 年相关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资产负债率 10.30% 18.07%

流动比率 8.76 4.31

速动比率 8.27 4.04

销售毛利率 44.55% 47.16%

销售净利率 37.65% 34.01%

注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注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4:销售毛利率=(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总收入

注 5: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总收入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世纪瑞尔拟以 31,872.50 万元的对价购买易维迅 66.50%股权,

加之 2014 年 11 月,上市公司以 9,900 万元的对价收购易维迅 30%的股权,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四)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两

次交易的合计金额为 41,772.50,根据 2014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

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易维迅(B) 世纪瑞尔(A) 比例(B/A)

资产总额及交易额孰高(万元) 41,772.50 162,428.01 25.72%

资产净额及交易额孰高(万元) 41,772.50 145,083.35 28.79%

营业收入(万元) 9,517.96 33,254.60 28.62%

由于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高于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易维迅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指标以其交易金额取值。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行为。不过,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并购重组委审核,取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然为王铁、牛俊杰,不

发生变更。

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王铁、牛俊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 15,406,981 股计算,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由

540,000,000 股变更为 555,406,981 股,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故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

《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3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Beijing Century Real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牛俊杰

成立日期 1999 年 5 月 3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8 号 3 号楼 6 层 3-9

办公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22 号上地科技综合楼 B 座九,十层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300150

股票简称 世纪瑞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000333533

邮政编码 100085

电话、传真号码 电话:010-62970877 ;传真:010-6296229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real.com.cn/

销售医疗器械 III、II 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6822-1 除外);生产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工业自动化

设备、通信及网络产品、机电产品、监控设备;专业承包。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

经营范围

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及网络产品、

机电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系统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租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前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1、1999 年北京世纪瑞尔技术有限公司设立

1999 年 5 月 3 日,牛俊杰、王铁各出资现金 150 万元,设立世纪瑞尔的前

身——北京世纪瑞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尔有限”),瑞尔有限注册资本

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牛俊杰。瑞尔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牛俊杰 150.00 现金 50.00

王 铁 150.00 现金 50.00

合 计 300.00 - 100.00

3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01 年股权转让

2001 年 2 月 12 日,经瑞尔有限股东会批准及股东同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股东牛俊杰将其持有的瑞尔有限 0.98%股权转让给巩梅;股东王铁将其持有的瑞

尔有限 0.22%、0.28%、0.28%、0.20%股权分别转让给巩梅、王聪、张诺愚、徐

春,转让价格均为每股 8.33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瑞尔有限的股权结构如

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牛俊杰 147.06 49.02

王铁 147.06 49.02

巩梅 3.60 1.20

王聪 0.84 0.28

张诺愚 0.84 0.28

徐春 0.60 0.20

合 计 30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变更设立情况

1、2001 年 4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01 年 3 月 29 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京政体改股函

[2001]24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世纪瑞尔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批复,瑞尔有限整体变更为世纪瑞尔。瑞尔有限以截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500 万元为基础,按照 1:1 的比例折为发起人股

份。公司于 2001 年 4 月 13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并于 2001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并取得其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 1100001033353,法定代表人为牛俊杰先生,注册资本为 2500 万

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牛俊杰 1,225.50 49.02

王铁 1,225.50 49.02

巩梅 30.00 1.20

王聪 7.00 0.28

张诺愚 7.00 0.28

徐春 5.00 0.20

3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500.00 100.00

2、2002 年 4 月,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2 年 4 月 2 日,公司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送红股 6 股并派 1.20 元(含税)的分配方案,共计派送红股 1500 万股。公司总

股本由 2500 万股增加到 4000 万股。本次增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2002)京会兴验字第 194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 2002 年 4 月 18 日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备案。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牛俊杰 1,960.80 49.02

王铁 1,960.80 49.02

巩梅 48.00 1.20

王聪 11.20 0.28

张诺愚 11.20 0.28

徐春 8.00 0.20

合计 4,000.00 100.00

3、2003 年 2 月,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3 年 2 月 20 日,公司 200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02 年末 4000 万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红股 2.5 股并派 1.00 元(含税)的分配方案,

共计派送红股 1000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4000 万股增加到 5000 万股。本次增资

经北京兴华(2003)京会兴验字第 1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 2003 年 2 月 25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备案。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

示: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牛俊杰 2,451.00 49.02

王铁 2,451.00 49.02

巩梅 60.00 1.20

王聪 14.00 0.28

张诺愚 14.00 0.28

徐春 10.00 0.20

合计 5,000.00 100.00

4、2004 年 6 月,股权转让

根据 2004 年 4 月 16 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及同期签定的股权

转让协议:公司股东牛俊杰将其持有的公司 0.50%、0.40%、0.36%、0.36%的股

3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权分别转让给李丰、尉剑刚、张诺愚、王聪;公司股东王铁将其持有的公司 0. 50%、

0.40%、0.36%、0.36%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李丰、尉剑刚、张诺愚、王聪;公司股

东徐春将其持有的公司 0.2%的股权转让给尉剑刚,转让价格均为每股 1 元。本

次股权转让于 2004 年 6 月 22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备案。本次转让后,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牛俊杰 2,370.00 47.40

王铁 2,370.00 47.40

巩梅 60.00 1.20

王聪 50.00 1.00

张诺愚 50.00 1.00

尉剑刚 50.00 1.00

李丰 50.00 1.00

合计 5,000.00 100.00

5、2006 年 1 月,挂牌报价转让

2006 年 1 月 23 日,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

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有关规定,世纪瑞尔经

由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获得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备案确认函(中证

协函〖2006〗7 号),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代码为 430001,

股份简称为世纪瑞尔。

6、2009 年 5 月,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9 年 3 月 25 日,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5000 万元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股 4.88 股,按每 10

股转增 0.92 股的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按每 10 股转增 0.2 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共计转增股本 3,000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5,000 万股增加到 8,000 万股。

本次送股及转增经北京兴华(2009)京会兴验字第 1-3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

于 2009 年 5 月 6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备案。本次送股及转增后公司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期初股份 期末股份

股份性质 本次送转增加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091,250 56.18 16,854,750 44,946,000 56.18

其中:高管股份 28,091,250 56.18 16,854,750 44,946,000 56.18

个人或基金 - - - - -

其他法人 - - - - -

3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股份性质 期初股份 本次送转增加 期末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908,750 43.82 13,145,250 35,054,000 43.82

股份总数 50,000,000 100.00 30,000,000 80,000,000 100.00

7、2009 年 9 月,定向增资

2009 年 9 月 9 日,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函(中证协函【2009】518 号)确认,公司通过非公开定向增资方

式增资 2,000 万股。其中 1,400 万股由定向认购人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投高科”)、启迪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中海”)、北京

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明德”)、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认购,

600 万股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配售。原股东认购不足的,由青岛前进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前进”)、北京中瑞佳远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佳

远”)及何伟、高松、管红明、朱江滨、刘春杰等共计 5 名公司高管或业务骨干

认购。公司与国投高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等 129 名参与本次增资的股东签订

了《定向增资认购协议》或《定向增资认购情况单》,增资价格为每股 4.35 元,

募集资金 8,7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8,630.40 万元)

本次定向增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牛俊杰 2,850.00 28.50 自然人股

王铁 2,850.00 28.50 自然人股

国投高科(SS) 1,000.00 10.00 国有法人股

启迪中海 392.30 3.92 法人股

张建斌 160.00 1.60 自然人股

青岛前进 150.00 1.50 法人股

陈海勇 126.71 1.27 自然人股

巩梅 108.79 1.09 自然人股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100.00 1.00 法人股

启迪明德 100.00 1.00 法人股

其他股东 2,162.20 21.62

总 计 10,000 100.00

注:SS 指 State-owned Shareholder,国有股东

8、2010 年 12 月,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

2010 年 3 月 26 日,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500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

3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5 号

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人民币 32.9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236.15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

资本人民币 3,500 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06,736.15 万元。社会公众股股东均以

货币资金出资。截至 2010 年 12 月 16 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款,并已经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出具(2010)京会兴验

字第 2-5 号验资报告。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累计实收股

本 13,5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421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世纪瑞尔”,股票代码

“300150”。

9、2013 年 4 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3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总股本由转增前 135,000,000 股增至

270,000,000 股,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3,500 万元变更为 27,000 万元。此次增资业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于 2013 年出具(2013)京会兴验字第

02010232 号验资报告。

10、2015 年 5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总股本由转增前 270,000,000 股增至

540,000,000 股,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27,000 万元变更为 54,000 万元。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

(三)公司股权结构和前十大股东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2,271,528 33.75%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182,271,528 33.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57,728,472 66.25%

4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357,728,472 66.25%

三、总股本 540,000,000 100.00%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王铁 114,000,000 21.11%

2 牛俊杰 114,000,000 21.11%

3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591,550 1.41%

4 濮文 5,959,616 1.10%

5 青岛前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080,000 0.94%

6 罗彬 3,738,184 0.69%

7 张诺愚 3,440,000 0.64%

8 尉剑刚 3,440,000 0.64%

9 李丰 3,440,000 0.64%

10 王聪 2,780,000 0.51%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为牛俊杰先生、王铁先生,控股权未发生变

动。

四、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牛俊杰先生、王铁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14,000,000

股,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2.2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牛俊杰先生, 男,51 岁,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

曾任华能精煤公司铁建部项目工程师、北京市创业发展新技术总公司部门经理、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1 年 4 月至今任上市公司董事

长。

王铁先生, 中国国籍,男,51 岁,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通控系,获学士学

位。 曾任北方交通大学通信与控制系讲师、 北京市创业发展新技术总公司部门

经理、北京世纪瑞尔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01 年 4 月至今任上市公司副董

事长。

4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专业的工业监控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一直专注于铁路行车安全监

控系统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为高速铁路、既有铁路提供安全保障所需的监

控系统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

铁路综合监控系统平台、铁路通信监控系统等,以及相关系统集成、技术培训、

技术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是我国铁路行车安全监控领域领先的系统供应商。主

要产品广泛应用于青藏线、哈大线、浙赣线、西合线、京九线等国内大部分既有

干线铁路以及武广线、郑西线、合宁线、合武线、石太线、福厦线等新建客运专

线(高速铁路)。自 2010 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来,公司经营业绩保持持续增

长,公司营业收入由 2010 年度的 23,401.08 万元增长至 2014 年度的 33,254.6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 2010 年度的 6,342.71 万元增长至 2014 年度

的 12,507.33 万元。

为抓住行业发展的良机,公司在坚持内生式发展的同时,也积极通过并购实

现外延式扩张。

七、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2,809.52 162,428.01 156,085.84 147,086.50

负债总额 10,617.04 16,732.95 18,109.83 8,813.39

所有者权

142,192.47 145,695.06 137,976.01 138,273.11

归属于母

公司的所 141,331.16 145,083.35 137,976.01 138,273.11

有者权益

(二)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2,915.76 33,254.60 23,684.98 23,145.93

利润总额 2,097.24 13,761.25 7,887.11 8,110.34

净利润 1,857.80 12,519.05 6,452.90 6,825.87

4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08.20 12,507.33 6,452.90 6,825.87

净利润

八、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

罚。

4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系易程软件、崇尚投资以及景

鸿联创,上述交易对方在易维迅的出资额、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易程(苏州)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095.00 36.50%

2 苏州崇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0 20.00%

3 苏州景鸿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10.00%

合 计 1,995.00 66.50%

(一)易程软件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易程(苏州)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320500000071377

税务登记号 320508562963466

住所 苏州高新区青城山路 350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吉生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0 年 10 月 12 日

从事计算机或相关设备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产品开发;系统

集成与维护;集成电路设计;高新技术产业及其它

经营范围

产业投资管理与咨询;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0 年 10 月,设立

2010 年 10 月,易程软件由易程(苏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锡乾创投

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2010 年 9 月 17

日,苏州东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东恒会验(2010)80 号《验资报

4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9 月 10 日,易程软件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

本 2,000 万元。2010 年 10 月 12 日,易程软件取得由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20500000071377 的《营业执照》。

易程软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本(万元)

1 易程(苏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900.00 1,980.00 99.00%

2 无锡乾创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20.00 1.00%

合计 10,000.00 2000.00 100.00%

(2)2011 年 5 月,缴纳第 2 期注册资本金

2011 年 5 月 17 日,苏州东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东恒会验(2011)

6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5 月 13 日,易程软件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

的第 2 期注册资本 6,000 万元,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2011 年 5 月

24 日,易程软件完成工商变更。

本次注册资本金缴纳后,易程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本(万元)

1 易程(苏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900.00 7,920.00 99.00%

2 无锡乾创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80.00 1.00%

合计 10,000.00 8000.00 100.00%

(3)2012 年 12 月,缴纳第 3 期注册资本金

2012 年 12 月 17 日,苏州东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东恒会验

(2012)13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12 月 14 日,易程软件已收到全

体股东缴纳的第 3 期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2012 年 12 月 19 日,易程软件完成工商变更。

本次注册资本金缴纳后,易程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本(万元)

1 易程(苏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900.00 9,900.00 99.00%

4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本(万元)

2 无锡乾创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1.00%

合计 10,000.00 10,000.00 100.00%

3、产权控制结构

北京融汇四方投 陈志强等190 北京密云经济开

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自然人 发区总公司

2.93% 97.07%

俞国音15.00%

北京东方慧众投 刘明10.00% 卞军50.00%

0.50%

资股份有限公司 陈金霞75.00% 吴彤50.00%

100.00%

顺康国际

深圳市东方慧众 上海纳米创业 深圳市华伦科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外国(地区)企业)

15.50% 2.67% 5.33%

100.00%

浙江省

人民政府

100.00%

大唐国际发电 同方股份

杭州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科投 长春藤高科技

集团公司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资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18.18% 36.36% 36.36% 76.00% 35.00% 65.00%

9.00% 91.00%

同方国芯电子 顺康嘉德国际

股份有限公司 同方威视技术 桂林腾高信息 科技(北京) 李吉生等5名 苏州高新区经济 苏州高新区国有

(上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自然人 发展集团总公司 资产经营公司

9.10% 100.00% 65.00% 35.00%

100.00% 90.00% 10.00% 100.00%

苏州高新区阳

北京同方微电 同方投资有限 深圳市华科投 北京易达通投 苏州景鸿联创 山高科技产业 苏州高新创业投

子有限公司 公司 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资集团有限公司

4.80% 14.40% 28.80% 17.28% 19.20% 15.52% 21.00% 4.00% 1.20% 73.80%

浙江省 浙江浙华投资 易程科技股份 苏州科技城发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

100.00%

15.00% 75.00% 10.00%

易程(苏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9.00%

易程(苏州)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4、主营业务

从事计算机或相关设备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等业务。

5、主要财务指标

易程软件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3,520.05 13,488.52

净资产 17,519.35 10,018.96

4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 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营业收入 6,821.17 5,293.21

利润总额 8,517.58 -33.63

净利润 7,500.39 -53.93

注:以上数据经北京盛明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除易维迅外,易程软件主要投资企业的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研发、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

外部设备、通讯设

备(不含卫星地面

接收设备),系统

集成,集成电路设

计,高新技术产业

及其他产业投资

管理与咨询;生

产:进出站检票系

易程(苏州)电子

1 3,700 45.9% 统、自动售票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旅客求助设备、车

站广播设备(限分

支机构经营),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从事基础软件、应

用软件、计算机系

统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推广、技

术服务;销售自产

易程华勤(苏州)

2 10,000 20% 产品、计算机、软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件及辅助设备、通

讯设备;投资管

理;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

4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

从事计算机或相

关设备软、硬件的

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产品销

售、产品代理;系

统集成;通讯设备

(不含卫星地面

接收设备)、集成

苏州鸿铁智能科技

3 1,000 15% 电路设计、开发;

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产业及

其它产业投资管

理与咨询;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

(二)崇尚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崇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320512000209121

税务登记号 320508302296265

住所 苏州高新区青城山路 350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吉生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设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12 日

投资管理、对外投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咨询与运

经营范围 行维护、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4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2014 年 6 月,设立

2014 年 6 月,崇尚投资由李吉生、刘昌明、戴伟、班捷、赵关荣等 37 名股

东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600 万元。

2014 年 6 月 12 日,崇尚投资取得由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发的注册号为 320512000209121 的《营业执照》。

崇尚投资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李吉生 50.00 8.33%

2 刘昌明 50.00 8.33%

3 戴伟 50.00 8.33%

4 赵关荣 90.00 15.00%

5 刘政 40.00 6.67%

6 张天扬 40.00 6.67%

7 夏群 20.00 3.33%

8 杨凯 20.00 3.33%

9 吴军 9.00 1.50%

10 赵玉祥 10.00 1.67%

11 周军 20.00 3.33%

12 孟庆春 10.00 1.67%

13 刘宁 10.00 1.67%

14 黄忠明 10.00 1.67%

15 杨大春 10.00 1.67%

16 李小伟 10.00 1.67%

17 王艺彬 3.00 0.50%

18 吴国勇 8.00 1.34%

19 郭瑒 10.00 1.67%

20 潘宇 9.00 1.50%

21 王雯 10.00 1.67%

22 张晨 5.00 0.83%

23 武鹏 5.00 0.83%

24 白春磊 5.00 0.83%

25 徐寒光 5.00 0.83%

26 沈涛 5.00 0.83%

27 周平 5.00 0.83%

28 芦峰 5.00 0.83%

4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29 于少光 5.00 0.83%

30 黄舸 6.00 1.00%

31 蒋毅 5.00 0.83%

32 赵进平 5.00 0.83%

33 马一人 5.00 0.83%

34 尚遵华 5.00 0.83%

35 程志刚 5.00 0.83%

36 班捷 30.00 5.00%

37 陈娟 10.00 1.67%

合 计 600.00 100%

(2)2015 年 1 月,股权转让

2014 年 10 月 25 日,崇尚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东黄忠明持有

苏州崇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10 万元认缴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67%)

转让给班捷。

2015 年 1 月 8 日,崇尚投资完成工商变更。

经过本次股权转让,崇尚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李吉生 50.00 8.33%

2 刘昌明 50.00 8.33%

3 戴伟 50.00 8.33%

4 赵关荣 90.00 15.00%

5 刘政 40.00 6.67%

6 张天扬 40.00 6.67%

7 夏群 20.00 3.33%

8 杨凯 20.00 3.33%

9 吴军 9.00 1.50%

10 赵玉祥 10.00 1.67%

11 周军 20.00 3.33%

12 孟庆春 10.00 1.67%

13 刘宁 10.00 1.67%

14 杨大春 10.00 1.67%

15 李小伟 10.00 1.67%

16 王艺彬 3.00 0.50%

5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7 吴国勇 8.00 1.34%

18 郭瑒 10.00 1.67%

19 潘宇 9.00 1.50%

20 王雯 10.00 1.67%

21 张晨 5.00 0.83%

22 武鹏 5.00 0.83%

23 白春磊 5.00 0.83%

24 徐寒光 5.00 0.83%

25 沈涛 5.00 0.83%

26 周平 5.00 0.83%

27 芦峰 5.00 0.83%

28 于少光 5.00 0.83%

29 黄舸 6.00 1.00%

30 蒋毅 5.00 0.83%

31 赵进平 5.00 0.83%

32 马一人 5.00 0.83%

33 尚遵华 5.00 0.83%

34 程志刚 5.00 0.83%

35 班捷 40.00 6.67%

36 陈娟 10.00 1.67%

合 计 600.00 100.00%

3、产权控制结构

5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主营业务

崇尚投资目前主营业务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5、主要财务指标

崇尚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600.03

净资产 599.98

项 目 2014年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0.02

净利润 -0.02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6、除易维迅外主要投资企业的情况

崇尚投资除易维迅外,不存在对外投资。

5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景鸿联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景鸿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320512000111274

税务登记号 320508699305122

住所 苏州高新区培源路 3 号软件大厦 6 号楼 303

法定代表人 李吉生

注册资本 905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设立日期 2009 年 12 月 17 日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

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通迅设备(不

经营范围

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集成电路设计;高新技术

产业及其他产业投资管理与咨询。

2、历史沿革

(1)2009 年 12 月,设立

2009 年 12 月,景鸿联创由李吉生、邵晓风、刘昌明、陈熙鹏、戴伟共同出

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200 万元。

2009 12 月 14 日,苏州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中惠验(2009)

11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9 年 12 月 14 日,景鸿联创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注册资本 20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17 日,景鸿联创取得由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20512000111274 的《营业执照》。

景鸿联创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李吉生 40.00 20.00%

2 邵晓风 40.00 20.00%

3 刘昌明 40.00 20.00%

4 陈熙鹏 40.00 20.00%

5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5 戴伟 40.00 20.00%

合 计 200.00 100.00%

(2)2011 年 3 月,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2 月 21 日,景鸿联创股东会作出决议,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405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等比例认缴。

本次增资经苏州东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出具“苏东恒会验字(2011)第 02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2 月 16 日,

景鸿联创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累计 405 万元。

2011 年 3 月 17 日,景鸿联创完成工商变更。

经过本次增资,景鸿联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李吉生 81.00 20.00%

2 邵晓风 81.00 20.00%

3 刘昌明 81.00 20.00%

4 陈熙鹏 81.00 20.00%

5 戴伟 81.00 20.00%

合 计 405.00 100.00%

(3)2011 年 9 月,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7 月 18 日,景鸿联创股东会作出决议,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905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等比例认缴。

本次增资经苏州东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1 年 8 月 23

日出具“苏东恒会验字(2011)第 11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8 月 12

日,景鸿联创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累计 905 万元。

2011 年 9 月 29 日,景鸿联创完成工商变更。

经过本次增资,景鸿联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5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李吉生 181.00 20.00%

2 邵晓风 181.00 20.00%

3 刘昌明 181.00 20.00%

4 陈熙鹏 181.00 20.00%

5 戴伟 181.00 20.00%

合 计 905.00 100.00%

3、产权控制结构

4、主营业务

景鸿联创目前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他产业投资管理。

5、主要财务指标

景鸿联创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085.37 1,799.12

净资产 2,080.57 1,795.12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85.45 754.20

净利润 285.45 754.20

注:以上数据经苏州东恒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除易维迅,景鸿联创外主要投资企业的情况

5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从事物联网领域软件、硬件产品的研

发、销售、服务、咨询及转让;从事信

息系统集成领域软、硬件产品的研发、

销售、服务、咨询及转让;从事自营和

苏州博远容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1 天信息科技 2,000.00 10.00%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有限公司

及技术除外);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他产

业投资管理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推广、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

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

易程科技股 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2 12,500.00 15.52%

份有限公司 备、通讯设备;投资管理;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产品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

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

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高新技术产

易程(苏州) 业及其他产业投资管理与咨询;生产:

3 电子科技股 3,700.00 5.40% 进出站检票系统、自动售票机、旅客求

份有限公司 助设备、车站广播设备(限分支机构经

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研发、生产、销售:列车内系统设

备;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部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

集成;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

苏州华启 收设备);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他产业

智能科技

4

股份有限

6,000.00 6.838% 投资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

公司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交易对方相关事项说明

5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易程软件、崇尚投资以及景鸿联创与上市公司之间无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未超过 5%,根据《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交易对方均不够成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亦无拟向上市公司提出新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计划。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到处罚的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易程软件、崇

尚投资以及景鸿联创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5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 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 320512000217437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青城山路 350 号

办公地址 苏州高新区青城山路 350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吉生

注册资本金 人民币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金 人民币 3000 万元

公司类型/经济

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

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相关外部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

面接收设备);机电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系统集成;能源与环保工程设计、安装与维护;投资管理与咨询;

经营范围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 日

组织机构代码 31378188-0

税务登记证号 苏州国、苏州地税登字 320508313781880 号

通讯地址 苏州高新区青城山路 350 号

邮政编码 215153

二、历史沿革

1、2014 年 9 月设立

2014 年 8 月 18 日,由易程软件召集并主持易维迅 2014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章程,选举李吉生、刘昌明和戴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选

举李吉生为董事长;选举班捷、孙鉴一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同日,易维迅召开第

一次董事会会议、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分别决定聘请赵关荣为公

司总经理、选举班捷为监事会主席、陈娟为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4 年 9 月 2 日,易维迅领取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5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12000217437),法定代表人为李吉生,注册资本

为 3000 万元整。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 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

(万元) 方式 (%)

1 易程软件 1,950.00 货币 65.00

2 崇尚投资 600.00 货币 20.00

3 景鸿联创 300.00 货币 10.00

4 苏州科技城 150.00 货币 5.00

合计 3,000.00 100.00

2、2014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1 月 19 日,易维迅召开 2014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并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股东易程软件将持有的易维迅的股权中的 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转让给世纪瑞尔;2、其余股东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3、同意修改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2014 年 12 月 5 日,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注册号:320512000217437)并完成了章程备案。

2014 年 11 月 25 日,易程软件与世纪瑞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易程软

件将持有的易维迅的股权中的 90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30%)以 9,9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世纪瑞尔。

2014 年 11 月 25 日,易维迅召开 2014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并通过如下主要

决议: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股东变更为 5 名,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出资 股权比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万元) 方式 例(%)

1 易程软件 1,050.00 1,050.00 货币 35.00

2 崇尚投资 600.00 600.00 货币 20.00

3 景鸿联创 300.00 300.00 货币 10.00

4 苏州科技城 150.00 150.00 货币 5.00

5 世纪瑞尔 900.00 900.00 货币 30.00

合计 3,000.00 3,000.00 100.00

3、2014 年 1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1 月 20 日,易维迅公司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会议决定:1、同意

5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苏州科技城提出的将其持有的公司 1.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请求;2、上述股权

转让事宜,以 2014 年 10 月 31 日为股权转让基准日,按照资产评估报告,以不

低于苏州科技城持有的公司 1.5%股权评估值的价格作为底价,通过苏州产权交

易所公开挂牌转让;3、股东易程软件不放弃优先受让权,股东崇尚投资、景鸿

联创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4 年 12 月 30 日,苏州科技城与易程软件签署《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1.5%股权转让协议》,由苏州科技向易程软件转让其持有的易维迅 1.5%

股权。依据苏州恒安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苏州科技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

转让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5%股权设计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报

告》,苏州科技城持有的易维迅 1.5%股权评估价值为 42.19 万元,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0 月 31 日。依据苏州产权交易所发布的[2014]043 号“苏州易维迅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公开转让公告”,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为 495 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易维迅公司召开第五次股东大会,确认股东易程软件

通过苏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获得的苏州科技城所出让的公司 1.5%股

权合法有效、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2014 年 12 月 31 日,苏州产权交易所出具[2014]第 037 号《成交确认书》,

确认苏州科技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股权经过相关程序,最终由易程软件以

495 万元人民币受让。所涉及转让价款人民币 495 万元已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支付,并已划入产交所监管账户,转让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

1 易程软件 1095.00 货币 36.50

2 崇尚投资 600.00 货币 20.00

3 景鸿联创 300.00 货币 10.00

4 苏州科技城 105.00 货币 3.50

5 世纪瑞尔 900.00 货币 30.00

合计 3,000.00 100.00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6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易维迅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四、易维迅的员工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员工人数合计为 97 人,具体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人数 占比

技术人员 30 30.93%

研发人员 42 43.30%

销售人员 12 12.37%

管理人员 13 13.40%

合计 97 100%

2、受教育程度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3 3.09%

本科 53 54.64%

大专 38 39.18%

大专以下 3 3.09%

合计 97 100%

3、年龄结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占比

41-50 岁 8 8.25%

31-40 岁 52 53.61%

30 岁以下 37 38.14%

合 计 97 100%

4、易维迅主要核心人员简介

6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主要核心人员共有五名,分别为赵关荣、刘政、

张天扬、夏群、杨凯,具体情况如下:

(1)赵关荣先生

现任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计算机应用专

业。曾于联想集团担任工程师,负责 QI 质量控制;曾于北京清华得实科技有限

公司担任研发中心经理,负责信息安全产品研发与推广;曾于易程股份担任维护

维修事业部担任总经理,负责维护维修事业部管理工作。在 2007 至 2013 年期间,

组织参与了沪宁杭试点项目、京津城际铁路、京沪高铁、哈大高铁、沪宁城际、

沪杭城际、武广客运专线、郑西客运专线等 300 多个铁路客运车站客服系统的调

试及运维工作,2012 年获得铁路科学协会科学技术三等奖。

(2)刘政先生

现任易维迅副总经理。毕业于黑龙江大学电子政务专业。曾于清华得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负责产品售前、售后;曾于联想网域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工程师,负责产品售前、售后;曾于易程股份担任维护维修事业部副部长,负

责售前、售后工作管理。曾参与 2001-2006 教育部和清华大学联合实施的高考招

生系统、2006 年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项目、2008 年-2010 年京津城际等高铁项

目以及 2010 年-2013 年年京津城际等高铁项目的维保工作,负责系统实施、运维

业务管理等工作。

(3)张天扬先生

现任易维迅副总经理。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化专业。曾于北京和利时

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负责软件研发及项目实施;曾于易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维护维修事业部副部长,负责部门管理。曾参与深圳地铁一号线、四

号线,广州地铁三号线、四号线、五号线等多条地铁项目主控系统、BAS 系统

集成项目,主要负责软件研发及项目实施;曾参与原铁道部旅客服务系统集成管

理平台研发项目,负责系统架构及研发管理,该平台目前已在全国 300 余座高铁

车站推广应用,并荣获铁道部科技进步一等奖;2011 年至今参与易维协同云平

台研发项目,负责系统架构及研发管理。

6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夏群先生

现任易维迅市场部总监。毕业于中央党校北京分校经济管理专业。曾于信息

产业部电子六所国际系统控制有限公司担任电信市场部门助理,北京六所和瑞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负责市场销售;曾于易程股份担任大区经理,负责

市场销售。曾参与 2011 年乌局吐库、库阿线项目、2012 年北京局京石线项目以

及 2012 年成都局客票设备采购项目,负责项目运作。

(5)杨凯先生

现任易维迅市场部总监。毕业于佳木斯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曾于利亚德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采购专员,负责采购;曾于易程股份担任技术经理,负责

技术。曾参与 2008 年京津线客运服务系统项目、2009 年西安北站客运服务系统

项目以及 2010 年哈大线客运服务系统项目,负责客运系统技术工作。

5、有关易维迅核心人员任职的安排

根据世纪瑞尔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易

维迅现有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承诺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自交易基

准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后 5 年/3 年内不会因其个人原因向易维迅申请辞职或主动

离职,否则,需按照离职前 12 个月的薪酬补偿易维迅公司;其在易维迅任职期

限内以及离职后两年内,未经世纪瑞尔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易维迅以外,从事

与易维迅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

务;不得在易维迅以外,于其他与易维迅、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或领薪;不得

以易维迅以外的名义为易维迅现有客户或合作伙伴提供业务服务。

五、控(参)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易维迅无控股子公司,无分支机构。

六、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易维迅总资产 9,684.69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9,661.09

万元,非流动资产 23.59 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 23.59 万元。

1、固定资产

6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自有物业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易维迅无自有物业。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易维迅无土地使用权。

(3)在建工程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易维迅无在建工程。

(4)租赁物业

目前,易维迅现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租赁价格

(平方米)

江西省南昌

市红谷滩新

区万达星城 35000 元/

郭纪征 易维迅 77.98 2014.11.2-2015.11.26

三期一区 1 号 年

商住楼 2 单元

1402 室

辽宁省沈阳

市和平区太 2014.11.10 - 48000 元/

李腾 易维迅 102.46

原南街 18 号 2016.11.09 年

21-10

乐山市市中

区长征制药 2015.01.14 - 14400 元/

毛健 易维迅 70.00

厂路 26 幢 2 2016.01.13 年

单元 7 楼 4 号

福建省福州

市晋安区茶

园街道茶园 2015.03.06 - 55200 元/

陈立祥 易维迅 124.32

路 31 号茶园 2016.03.05 年

新庄 1 号楼

505 室

6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武汉市东湖

新技术开发

区光谷大道

2015.01.01 - 68400 元/

刘建华 易维迅 106 号当代国 140.80

2015.12.31 年

际花园国际

四区 4 栋 3 单

元 1 层 01 号

成都市成华

区万科路万

45600 元/

刘韬 易维迅 科魅力之城 75 2015.03.23—2016.03.22

四期 16 栋 1

单元 4 层

山东省济南

市历下区经

42000 元/

张玉峰 易维迅 十路中润世 110.85 2015.04.13—2016.04.12

纪城东区 2 号

楼 1-903 室

上海市闸北

54000 元/

杨卫海 易维迅 区王家宅路 69.93 2015.06.20—2016.06.20

20 号 203 室

贵阳市解放

21600 元/

葛大庆 易维迅 路 200 号 601 52.66 2015.03.08—2016.03.08

北京市丰台

区右安门外

郭红宇 易维迅 开阳里小区 82.07 2015.7.29-2016.7.29 56700 元/年

八区 10#号楼

502 室

太原市小店

区晋阳街金

杨瑞峰 易维迅 139.99 2015.8.10-2016.8.09 43080 元/年

瑞苑 5 号楼 1

单元 704 室

6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苏州高新区

科技城青城

易程新技 2015 年 1 月 1 日—2017 307800 元 /

易维迅 山路 350 号 450

术 年 12 月 31 日 年

研发楼 2FC

2、应收账款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易维迅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易程股份 3,075.09

湖南联创杰能科技有限公司 820.07

南昌铁路杰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42.16

武汉武铁车辆有限公司 150.00

南宁铁路局南宁车站 100.45

3、无形资产

易维迅拥有的无形资产为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具体情况如下:

(1)专利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易维迅目前拥有 3 项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均系受让取

得,该等专利的权利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授权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人 公告日

1 易维迅 读卡器盖 ZL201420421693.7 2014.07.29 2014.12.03

2 易维迅 闸机门控模块 ZL201420423684.1 2014.07.29 2014.12.03

3 易维迅 闸机 ZL201420421979.5 2014.07.29 2014.12.03

上述专利系易程软件转让给易维迅,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了《手续

合格通知书》。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易维迅拥有 12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均系原始取得,

具体情况如下:

开发完成日期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取得方式 /首次发表日 有效期至

6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易维迅移动协同运维业务管理

1 2015SR001150 原始取得 2014.11.05 2063-12-31

软件 V2.0

易维迅远端设施集中管理云平

2 2015SR002566 原始取得 2014.11.05 2063-12-31

台软件 V2.0

易维迅移动协同备品应用管理

3 2015SR002567 原始取得 2014.11.05 2063-12-31

软件 V2.0

易维迅移动协同资产信息管理

4 2015SR001999 原始取得 2014.11.05 2063-12-31

软件 V2.0

5 易维迅设备设施监控软件 V2.0 2015SR001156 原始取得 2014.11.05 2063-12-31

6 易维迅应用系统监控软件 V2.0 2015SR001159 原始取得 2014.11.05 2063-12-31

易维迅轨道交通节能管理软件

7 2015SR001403 原始取得 2014.11.05 2063-12-31

V2.0

易维迅基于协同的巡检管理系

8 2014SR181644 原始取得 2014.11.05 2063-12-31

统软件 V2.0

易维迅移动协同现场作业管理

9 2014SR181384 原始取得 2014.11.05 2063-12-31

平台软件 V2.0

易维迅移动协同故障管理平台

10 2014SR181323 原始取得 2014.11.05 2063-12-31

软件 V2.0

11 易维迅综合监控软件 V2.0 2014SR181333 原始取得 2014.11.05 2063-12-31

易维迅动力及环境监控软件

12 2014SR181337 原始取得 2014.11.05 2063-12-31

V2.0

(3)商标及其他无形资产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 易维迅未拥有注册商标权及其他无形资产。

4、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易维迅的主要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担保等权利受到

限制的事项,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情况。

5、主要负债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易维迅负债总额 6,434.22 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应付账款 5,934.49

预收货款 34.05

6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应付职工薪酬 88.60

应交税费 -62.23

应付股利 400.70

其他应付款 53.99

负债合计 6,449.61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主营业务介绍

易维迅是中国领先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秉承着“高效、安全、

节能”的企业精神,致力于现代运维服务的产业化。易维迅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三

大类:1、运维技术服务 2、硬件销售 3、软件产品开发与销售,其具体介绍如下:

主要指为保障客户信息化系统的稳定、安全、高效运行而进行

的运营支撑保障和专业定制化服务、包括信息化系统在线监测、

运维技术服务 日常巡检、日常维修、重大事件保障、备品备件服务、网络系

统优化、主机及存储系统调优、机房搬迁、桌面运维、其他硬

件运维、基础软件运维、支撑软件运维、其他软件运维。

主要指为客户提供信息化系统运营保障服务的同时,根据项目

硬件销售 或客户需要,承接与项目相关的信息系统方面的硬件销售及备

品备件销售业务

主要指根据行业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基于通用的产品模块和公

司独有的核心技术、有针对性地开发专供该客户使用的定制化

软件开发与销售业务

软件产品、并为客户提供系统实施、技术咨询、系统深化应用、

产品优化提升等专业化服务

2、主要产品和服务介绍

易维迅为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目前为全国 15 个铁路局提供完整

的运维服务解决方案。其主营业务细分为运维技术服务、硬件销售以及软件开发

与销售。

(1)运维技术服务

易维迅以 ITSS 运维体系为指导,通过为客户提供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管

理服务,逐渐从单项服务发展到一体化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服务,并推出完善了一

系列信息化系统技术服务综合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内容如下:

6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对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须的电力、空调、温湿度等

1 基础环境监控服务 基础环境进行监控,如维保各站机房电力、空调等设备的

状态检查及记录

对铁路各站提供网络与网络设备的监控、预防性检查、日

2 网络运维服务

常维护保养、备件更换及故障响应支持

对铁路各站提供主机系统及设备的监控、预防性检查、日

3 主机运维服务

常维护保养、备件更换及故障响应支持

对铁路各站提供存储系统及设备的监控、预防性检查、日

4 存储运维服务

常维护保养、备件更换及故障响应支持

对铁路各站提供桌面系统提供硬件维修保养服务,包括台

5 桌面运维服务 式机、便携式计算机等计算机设备以及输入输出设备等的

运维服务

对铁路各站提供图像及音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自动

6 其他硬件运维服务 售检票终端设备等运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设备的监控、

预防性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备件更换及故障响应支持

对铁路各站提供操作系统,数据库,集群软件等基础软件

7 基础软件运维服务 系统的服务支持,服务内容包括问题解答、操作指导、系

统异常处理、小规模功能调整和修改、软件升级等

对铁路各站提供旅客服务平台系统、自动检票系统、工业

中间件等支撑系统的服务支持,服务内容包括问题解答、

8 支撑软件运维服务

操作指导、系统异常处理、小规模功能调整和修改、软件

升级等。

对铁路各站提供定制开发系统或系统应用软件(各子系统

接口程序等)的服务支持,服务内容包括问题解答、操作

9 应用软件运维服务

指导、操作培训、系统异常处理、小规模功能调整和修改、

软件升级等

包括但不限于维保各站要求我方维护的软件、用户专用系

10 其他软件运维服务

统等

对维保各站信息系统提供的安全巡检、安全加固(定期更

11 安全运维服务 新病毒库及系统补丁)、脆弱性检查、安全风险评估、应

急保障等服务

整体承担信息系统硬件、软件、安全、相关文档资料、维

12 运维管理服务

保人员绩效考核等综合性运维的管理服务。

派驻人员在维保各站进行驻场服务,完成各系统软硬件预

13 人员驻场运维服务

防性和纠正性维护工作

通过提前准备,在与客户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硬件设

14 数据/应用迁移服务

备上进行数据/应用迁移服务,并通过客户验收

通过提前准备,在与客户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机房

15 机房/设备搬迁服务

/设备的搬迁服务,并通过客户验收

信息系统一体化运维综合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对各铁路局、

信息系统一体化运维 站的的旅客服务系统(旅客服务集成平台和票务系统)以

16

综合解决方案 及基础网络平台(包括主机、数据库、网络系统)进行系

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应急预案处置、容灾备份修复等服务,

6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信息系统智能巡检系统主要定位于为现场售后人员提供

信息系统智能巡检管 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实现对整个旅服系统和客票系统进

17

理 行统一管理、调配,实现设备巡检优化,故障响应及时有

效。

(2)硬件销售

易维迅在为客户提供信息化系统运营保障服务的同时,还根据客户或项目需

要承接与项目信息系统相关的设备销售及备品备件销售业务。目前,易维迅已形

成了以苏州为中心,12 个区域服务站及遍布全国的驻站服务网络,可做到易损

易耗件及时到达现场,关键设备备件 24 小时为客户安装完成。

易维迅为客户提供主要产品有自动售票机(TVM) 磁票窗口制票机(BOM),

自动检票机(GATE), PDP 播放控制器、备品备件等,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

易维迅销售的主要硬件类产品如下:

序 产

号 品

图片

1 售

型号 202 型号 212 型号 213

型号 205

2 取

型号 100

7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产

号 品

图片

3 口

型号 100 型号 200 型号 2008

4 检

型号 100 型号 400 型号 600

P

D

P

5

6

备 NMD 钞票辨 NMD 机芯 磁票制票机 NMD 机芯 银行卡读卡 硬币找零 磁票制票 NMD 机

件 别器 机芯 100 型 吸钞组件 器 机 机机芯 芯电源

200 型 盒

(3)软件开发与销售业务

为进一步做好运维服务业务,易维迅在运维服务业务中采用了“状态修”概念,

并依托清华大学科研力量在易维迅成立后以及作为易程股份事业部时期长期积

7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累的数据基础上研究设计了“状态修数据模型”,通过以可靠性为中心的数据分析、

知识积累和模型建立,最大程度提升信息价值,给铁路设备维护保养提供了有力

的理论基础,同时采用物联网、云计算等创新技术,自主研发了一套运维管理平

台“易维协同云平台”。以该平台为核心,易维迅形成了“易维迅移动协同运维业

务管理软件 V2.0” 、“易维迅综合监控软件 V2.0”、 “易维迅移动协同现场作业

管理平台软件 V2.0”等一系列软件产品。该系列软件产品主要围绕运维服务市场,

为运维服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提供全面支撑与服务,该平台实现了对高铁车站站

内系统、设备的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覆盖式综合监控,实现了对人员现场运

维作业的全业务流程跟踪与管理,实现了以可靠性与可维护性为基础的“状态修”

运维模式。该系列软件产品通过对资产、人员的实时智能物联管控以及对现场作

业全过程的信息化支撑,从根本上实现了作业过程中的业务协同、资源协同和数

据协同,实现了业务、资源、人员的无缝整合,大幅度降低了作业成本,提高了

管理效率。该平台涵盖了资产管理、巡检管理、故障管理、工单管理、人员管理、

备件管理、能源管理、综合监控、应急响应、决策支持、移动协同等服务内容,

为车站运维服务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上述软件产品一方面满足公司自身运维服务业务的使用需求,另一方面也面

向客户进行单独销售。

3、主要产品和服务的业务流程

(1)运维技术服务业务流程

易维迅运维技术服务业务一般包括前期准备、项目实施、项目收尾等阶段,

主要流程如下:

7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硬件销售业务流程

易维迅硬件销售主要包括需求收集、投标或谈判、合同执行、验收等阶段,

主要流程如下:

7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软件开发与销售业务流程

易维迅软件产品开发主要包括总体设计、需求调研、软件设计、编码、测试、

验收等阶段,主要流程如下:

7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易维迅的采购模式主要是根据项目合同约定以及客户要求,由项目承担部门

拟出具体需求,再由物管部门通过对比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的形式按需采购。

具体采购流程为:物管部根据需求部门审批完成的《物料需求表》,核实仓

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物料采购申请单》,报经分管副总经理

批准后组织采购,采购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易维迅的采购主要为硬件类及服务

外包;硬件采购主要是票务和旅服系统模块及备件(纸币接收、纸币找零、硬币

加币、硬币找零、非现金支付系统软硬件、制票机芯等、显示及输入输出设备等);

服务外包主要为外包维保技术服务费和委托开发服务。

硬件类供应商的确定:易维迅与主要供应商合作多年,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

系,上述原材料和外购器件市场供应充足,产品质量稳定,采购价格依据市场价

确定,整体价格走势平稳,保证了高铁、城际铁路等项目的维护及批量备件交付。

服务外包机构的确定:易维迅主要根据服务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价格、过往

合作关系、备件生产授权确定服务供应商。

(2)服务模式

7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易维迅的主要服务模式是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咨询规划方案或建议书,

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后,根据约定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由于项目实施服务需

要在客户现场进行,所以易维迅采取了区域化和本地化相结合的模式为客户提供

服务,根据区域市场与业务类型设置不同的服务部门(即区域服务站和运维市场

部),项目人员长期服务于客户现场。在项目管理方面,易维迅实行项目经理责

任制,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实施、验收等全过程具体负责。

(3)销售模式

易维迅的销售模式主要采用直销和渠道相结合的模式,直销模式主要为易维

迅直接与铁路局、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等客户签订运维技术服务、硬件销售等合同;

渠道模式主要是通过加强与各地方铁路局下属企业的战略联盟共同推动市场,实

现共赢的市场模式。在后期的市场运作中,易维迅将逐步减少直销模式,加大渠

道销售的建设工作。不断加强与铁路局下属企业的战略合作,形成合力、实现优

势互补、获取更大的市场空间和市场份额,同时通过加强与铁路局内企业的战略

联盟,将进一步夯实市场,减少恶意竞争,保持一定的盈利水平。

(4)研发模式

易维迅设有专门的研发职能部门,负责整个公司的技术研发。公司以运维服

务为核心,围绕运维过程中的各项业务,不断开展横向与纵向的研究与开发。

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①由市场部人员组织售前工程师对客户进行产品宣传、技术交流,了解客户

的需求,整理编写需求文档,并与客户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根据反馈形成需求分

析报告;进一步对需求分析报告进行分析讨论,形成系统功能的各模块需求分析

报告。

②对运维软件的总体设计进行分析讨论,形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数据库

设计等相关设计文档, 再由研发工程师根据设计文档进行编码,并提交各功能

模块的源代码,并做好版本管理;

③测试工程师对源代码进行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功能测试、系统测试,并

提交在测试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形成测试文档;

7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④研发工程师根据测试工程师提交的测试文档和缺陷,修改代码,并更新版

本;

⑤实施工程师和售后工程师根据客户的需求对产品进行安装、部署、调试,

并确定最终版本。

5、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及服务的销售及盈利能力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产品或服务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运维技术服务 1,052.43 72.59 4,644.47 48.80

硬件产品销售 376.34 25.96 3,374.17 35.45

综合维保服务 21.08 1.45 1,111.37 11.68

软件开发销售 - - 387.95 4.08

合 计 1,449.85 100.00 9,517.96 100.00

(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毛利率情况

产品或服务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运维技术服务 85.60% 69.67%

硬件产品销售 43.24% 28.25%

综合维保服务 75.52% 70.37%

6、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

(1)标的公司与报告期内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自易维迅成立以来其于 2014 年度以及 2015 年 1-6 月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期 间 序 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比例(%)

易程股份 819.89 56.55

1 易程软件(注 1) 1.05 0.07

小计 820.94 56.62

2015 年 1-6

2 湖南联创杰能科技有限公司 371.59 25.63

3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21.44 8.38

上海申铁杰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 3) 105.46 7.27

4

上海铁路局上海站 0.15 0.01

7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期 间 序 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比例(%)

小计 105.61 7.28

5 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西站 13.99 0.96

合计 1,433.56 98.88

易程股份 6,157.25 64.69

易程软件(注 1) 1,125.44 11.82

1

易程电子(注 1) 631.59 6.64

小计 7,914.28 83.15

2 南昌铁路杰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87.00 4.07

湖南联创杰能科技有限公司(注 2) 355.06 3.73

3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24.96 0.26

2014 年

小计 380.01 3.99

4 武汉武铁车辆有限公司 265.02 2.78

上海申铁杰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 138.54 1.46

上海铁路局徐州车务段

3) 1.42 0.01

5

上海铁路局上海站 0.17 0.00

小计 140.12 1.47

合计 9,086.44 95.47

注 1:易程股份持有易程新技术 75%的股份,而易程新技术持有易程软件 99%的股份,故易程软件受

易程股份控制;易程新技术、易程软件分别持有易程电子 40.6%、45.9%的股份,故易程电子受易程股份控

制,故将标的公司对易程股份、易程软件以及易程电子的销售额合并。

注 2:湖南联创杰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故将标的公司对两者的销售

额合并。

注 3:上海申铁杰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铁路局的下属公司,故将标的公司对上海申铁杰能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铁路局上海站的销售额合并。

(2)标的公司关联销售最终实现情况

易维迅在报告期内向易程股份及易程软件存在比例较高的关联销售,其对最

终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①易维迅向易程股份实现的关联销售

易维迅与易程 易程股份对

易维迅向易程

期间 性质 股份签订的合 外签订的合 最终客户

股份实现收入

同金额 同金额

沈阳铁路局、

2014 年 1 3,361.31 4,338.77 5,451.65 太原铁路局、

哈尔滨铁路

7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易维迅与易程 易程股份对

易维迅向易程

期间 性质 股份签订的合 外签订的合 最终客户

股份实现收入

同金额 同金额

局、成都铁路

2 2,795.94 3,009.77 局、京沪高速

铁路股份有

限公司、哈大

铁路客运专

小计 6,157.25 7,348.54 线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铁

路局等

1 819.89 3,974.44 4,259.11 沈阳铁路局、

2015 年 1-6

2 2.40 北京铁路局、

小计 819.89 3,976.84 4,259.11 南宁铁路局

注:性质 1 为易维迅在成立之前作为易程股份维护维修事业部时,单独承接并向最终客户提供服务的

业务,对于该部分业务的合同,易维迅成立后,为独立核算,易程股份将上述相关合同转包给易维迅。

性质 2 为易程股份在向客户销售产品的同时需在产品质保期内提供相关维保服务,在易维迅成立之后,

该部分交易由原先易程股份内部结算变更为易程股份与易维迅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部分服务,并签署相关

合同。

易维迅向易程股份实现的销售收入与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之间的差异为 1、易维迅执行的部分项

目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未完全确认收入所致。2、部分合同根据业务性质需缴纳增值税,为增值税含税

价,而易维迅确认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易维迅与易程股份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与易程股份对外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之间的差异为 1、2014 年

部分销售合同所发生的成本支出在易维迅成立之前已经由易程股份承担,故针对该部分合同易程股份将扣

除该部分成本,再转包给易维迅。2、易程股份对于用其名义签署的转包给易维迅的合同需收取 2%的管理

费。

②易维迅向易程软件实现的关联销售

易维迅与易程软

易维迅向易程软 易程软件对外签

期间 件签订的合同金 最终客户

件实现收入 订的合同金额

北京铁路

局、湖南联

创杰能科技

2014 年 1,125.44 1,274.77 2,140.00

有限公司、

武汉铁路局

2015 年 1-6 月 1.05 1.23 1.54 太原雷鸟科

贸有限公司

注:易维迅向易程软件实现的销售收入与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之间的差异为部分合同根据业务性

7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质需缴纳增值税,为增值税含税价,而易维迅确认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易维迅与易程软件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与易程软件对外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之间的差异为 2014 年部

分销售合同所发生的项目成本在易维迅成立之前已经由易程软件承担,故针对该部分合同易程软件将扣除

其已发生的项目成本部分,再转包给易维迅。

7、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易维迅自成立以来主要采购的项目为外包技术服务费以及与铁路客服系统

运维相关的设备和备品备件。

自易维迅成立以来其于 2014 年度以及 2015 年 1-6 月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硬件 2,035.58 75.14 4,226.18 66.94

维修、维保技术服务费 481.44 17.77 1,645.99 26.07

委托开发费 - - 441.17 6.99

工程劳务费 192.04 7.09 - -

合 计 2,709.05 100 6,313.33 100

报告期内,易维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当期总

期 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比例(%)

易程软件 596.32 22.01

1 易程电子 478.92 17.68

小计 1,075.23 39.69

2015 年 2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88.25 14.33

1-6 月 3 北京利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92.04 7.09

4 苏州博尔雅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75.64 6.48

5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67.67 6.19

合 计 1,998.84 73.78

易程软件 2,861.01 45.32

1

易程电子 1,282.41 20.31

2014 年 小计 4,143.43 65.63

2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18.19 8.21

3 北京国隆旭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25.72 5.16

8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占当期总

期 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比例(%)

4 北京中盈盛业科贸有限公司 217.53 3.45

5 武汉路维通科技有限公司 186.12 2.95

合 计 5,390.98 85.39

8、公司取得的业务资质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拥有主要经营资质及其他重要证书如下: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发证机关 有效期至

铁路客运服务系统研发、系统集成

北京中联天润认

10114Q17407ROM 及技术服务;交通客运维管理系统 2017-12-22

证中心

研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发证机关 有效期至

10115E21217ROM 铁路客运服务系统研发、系统集成 北京中联天润认 2018-6-14

及技术服务;交通客运运维管理系 证中心

统研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及其

场所所涉及的环境管理相关活动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发证机关 有效期至

铁路客运服务系统研发、系统集成

及技术服务;交通客运运维管理系

北京中联天润认

10115S10798ROM 统研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及其 2018-6-14

证中心

场所所涉及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相关活动

9、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易维迅以行业标准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标准,从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需要

出发,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质量管理控制体系,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严格的过程管理和交付管理程序,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满

8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足标准要求和客户期望。

(2)质量控制措施

易维迅以“产品、服务以顾客要求为核心、改进以顾客满意为目的”为企业质

量方针,通过建立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质量控制标准、质量跟踪标准

等,确保在产品开发、实施、服务、交付以及售后工作中,满足产品标准、满足

客户需要、满足合同要求。并且易维迅每年通过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措施,持

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以提高服务及产品质量。

(3)质量纠纷

报告期内,易维迅未发生质量纠纷情况

八、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经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易维迅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684.69 13,789.65

负债总额 6,449.61 7,491.70

股东权益 3,235.08 6,297.96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449.85 9,517.96

营业成本 370.33 4,159.19

营业利润 -137.94 4,397.28

利润总额 -86.68 4,397.28

净利润 -94.72 3,297.96

3、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5 年

项目 2014 年

1-6 月

资产负债率 66.60% 54.33%

毛利率 74.46% 56.30%

净利润率 -6.53% 34.65%

8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最近三年进行资产评估、增资或者交易的情况说明

1、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及增资说明

自易维迅成立以来,其历次增资、股权转让、改制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四节 交

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二 历史沿革”。

除上述事项外,易维迅自成立以来无其他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2、最近三年评估说明

2014 年 11 月 20 日,易维迅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科技城提出的将其持

有易维迅的 1.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请求,转让价格为以 2014 年 10 月 31 日为

股权转让基准日,按照资产评估报告,以不低于苏州科技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的易维迅 1.5%股权评估值的价格作为底价,通过苏州产权交易公开挂牌转让。

易程软件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针对上述事项,苏州恒安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苏恒安信评报字

(2014)108cs 号《苏州科技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1.5%股权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由于易维

迅尚处于筹建阶段,市场法和收益法均不适用,而财务资料相对完善,故采用重

置成本法为主的资产基础法,以 2014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易维迅所有

者权益账面价值 2,812.24 万元,评估价值为 2,812.36 万元,评估值与账面值比较

变动率为 0.02%,对应 1.5%股权评估价值为 42.19 万元。

苏州科技城在苏州产权交易所挂牌,挂牌价格为 495 万元,易程软件为唯一

竞买意向人,经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司【2014】164 号文批

准,同意甲方(苏州科技城)将持有易维迅 1.5%股权以公开挂牌转让价格 495

万元协议转让于易程软件。

经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

对苏州科技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1.5%股权实行转让,经过相关程序,

最终由易程(苏州)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受让,2014 年易维迅第五次股东会决议

确认股东易程软件通过苏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获得的苏州科技城所

出让的公司 1.5%股权合法有效。

8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标的公司资金占用、合法合规经营及重大诉讼仲裁等情况的

说明

1、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问题。

2、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根据易维迅所属管辖的苏州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苏州市地方税务局、苏州

市虎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苏州市高新区人力

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以及易维迅出具的承诺函,易维迅自成立以来没

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而受到该等政府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

3、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易维迅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十一、本次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2015 年 10 月 30 日,易维迅召开 2014 年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易程软

件、崇尚投资和景鸿联创将其各自持有的易维迅 36.5%、20%和 10%的股份(共

计 66.5%)转让给上市公司。

苏州科技城出具《关于放弃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书》,声明

“1、本公司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易维迅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对出让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并承诺在易

维迅股权转让过程中不会阻碍交易的顺利进行;

3、本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承诺积极配合交易各方共同推进本次交易事

项。”

十二、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易维迅的工商档案,易维迅自成立以来,历次股权变更、增加注册资本

8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均依法上报工商管理部门并获得相应批准,易维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交

易对方易程软件、苏州崇尚及景鸿联创出具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对方承诺:

“公司持有的易维迅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未在该等股份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

益,未对该等股份所含的投票权、收益权作任何限制性安排,该等股份不存在任

何被冻结或权属争议以及其它权利限制的情况。公司所持有的易维迅股份不存在

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

8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五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易维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资产总额为

96,846,851.12 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96,610,925.40 元,非流动资产为 235,925.72

元;负债总额为 64,496,081.53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64,496,081.53 元,非流动

负债为 0.00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32,350,769.59 元。

(二)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三)评估假设

1、宏观及外部环境的假设

(1)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双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

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3)假设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

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重大不利

影响。

(5)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现时价格体系确定的,未考

虑基准日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2、交易假设

(1)交易原则假设,即假设所有待评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

据待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8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开市场及公平交易假设,即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

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

时间,资产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

件下进行的。

(3)假设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真实、完整,不存在产权瑕疵,不涉及

任何抵押权、留置权或担保事宜,不存在其它其他限制交易事项。

3、特定假设

(1)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

预见的经营期内,其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人员尽职,企业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

式持续经营。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即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照其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

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条件合法、有效地持续使用下去,并在可预见的使用期

内,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有关企业经营的一般资料、产权资

料、政策文件等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5)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造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

(6)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实物资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

假设其关键部件和材料无潜在的重大质量缺陷。

(7)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

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8)假设企业未来的经营策略以及成本控制等不发生较大变化。

(9)不考虑未来股东或其他方增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10)假设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相关批准文件能够及时取得。

(11)假设评估过程中涉及的重大投资或投资计划可如期完成并投入运营。

(四)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8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易维迅经审计的总

资产账面价值 9,684.68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6,449.61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3,235.07 万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价

值 11,517.69 万元,增值 1,833.01 万元,增值率 18.93%;总负债评估价值 6,449.61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价值 5,068.08 万元,增值 1,833.01 万元,增值

率 56.66%。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值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9,661.09 11,493.01 1,831.92 18.96

非流动资产 23.5 24.68 1.09 4.62

其中:固定资产 23.59 24.68 1.09 4.62

无形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9,684.69 11,517.69 1,833.01 18.83

流动负债 6,449.61 6,449.61

负债合计 6,449.61 6,449.6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235.07 5,068.08 1,833.01 56.66

2、收益法评估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收益法评估,易

维迅信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 48,053.91 万元,增值 44,818.84 万元,

增值率 1385.41%

3、评估方法的差异及选择

经对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结果的比较,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

价值相差 42,985.83 万元,差异率为 848.17%。

收益法侧重企业未来的收益,是在预期企业未来收益基础上做出的,而资产

基础法侧重企业形成的历史和现实,因方法侧重点的本质不同,造成评估结论的

差异性。

资产基础法是从静态的角度确定企业价值,而没有考虑企业的未来发展与现

金流量的折现值,也没有考虑到其他未记入财务报表的因素,如专利技术、人力

资源、营销网络、稳定的客户群等因素,往往使企业价值被低估。

8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收益法评估中,不仅考虑了已列示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有形资产、无

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资产负债表上未列示的企业专利技术以及人

力资源、营销网络、稳定的客户群等商誉。采用收益法的结果,更能反映出公司

的真实企业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价值参考依据,即易维迅

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8,053.91 万元。

本次评估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时,未考虑股权缺

乏流动性等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五)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

1、资产基础法

(1)评估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易维迅净资产评估

价值 5,068.08 万元,增值 1,833.01 万元,增值率 56.66%;具体请参见本节一、

(四)评估结果。

(2)主要增值项目分析

易维迅存货账面余额为 41,827,433.95 元,跌价准备为 0.00 元,账面净值为

41,827,433.95 元,评估价值为 60,146,629.55 元,增值 18,319,195.60 元,增值率

为 43.80%,主要因为对存货-项目成本的市场价值较成本增值幅度较大所致。

1、收益法

(1)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本次评估的未来收益预测是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几年的

经营预算;并考虑了被评估单位今后的发展情况,遵循了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

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的。收益预测分析是企业整体

资产评估的基础,而任何预测都是建立在一定假设条件下的,苏州易维迅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未来收益的预测是建立在下列条件的:

①公司现行所遵循的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

无重大改变;

②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业务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

8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③公司将依法持续性经营,并在经营范围、方式和决策程序上与现时大方向

保持一致;

④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且公司管理

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⑤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

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⑥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

方向保持一致;

⑦有关金融信贷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外汇汇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

生重大变化;

⑧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经营活动重大不利影响;

⑨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经营范围、方式不发生重大变化,其主营业务结构、

收入成本构成以及未来业务的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

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和追加投资以

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经营能力、业务规模、业务结构等状况的变化,虽然这

种变动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即本评估是基于基准日的经营能力、业务规模和经营

模式持续经营,不考虑其可能超、减产等带来的特殊变动;

⑩在维持现有经营规模的前提下,未来各年度只需对现有资产的耗损(折旧)

进行更新。即当资产累计折旧额接近资产原值或当资产净值接近预计的资产残值

时,即假设该资产已折毕,需按照资产原值补充更新该资产。在发生资产更新支

出的同时,原资产残值报废,按照更新后的资产原值提取折旧直至经营期截止;

企业在未来的经营期内,其营业和管理等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

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近几年的变化趋势,并随营业规模的变化而同步

变动;

公司对现有的设备能够保持继续使用,将来不承担因资产权属及改制方

案变化而引起的任何费用。

9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具体思路及模型

本次评估的具体评估思路是:

①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

趋势和业务类型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②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

准日存在的应收、应付等资产(负债);未计入损益的在建工程和未纳入预测范

围的对外投资等类资产,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单独估算其价值;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得出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B P Ci

式中: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i Ri 1

P

i 1 (1 r ) r (1 r ) i

i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持续经营期,本次评估未来经营期为无限期。

Σ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溢余性资产的价值和长期股权投资

价值。

C i C 1C2

C1: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其他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性资产价值

C2: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3)收益期限的估算

本次收益法评估是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作出的,因此,确定收益期限为

无限期,根据公司经营历史及行业发展趋势等资料,采用两阶段模型,即评估基

9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准日后 5 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政策、市场等因素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

等进行合理预测,第 6 年以后各年与第 5 年持平。

(4)收益主体与口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使用权益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经营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

本公式为: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付息债务增加/减少-资本性支出

-净营运资金变动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权益自由现金

流量,则折现率选取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5)未来收益的确定

①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A、历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历年主营业务收入相关指标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2014 年度 2015 年 1-6 月

软件开发与销售 387.95 0.00

硬件产品销售 3,374.17 376.34

运维技术服务 4,644.47 1,052.43

综合维保服务 1,111.37 21.08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9,517.96 1,449.85

增长率 48.99%(含预测)

由上表的分析可以看出:易维迅主营业务收入呈下降状态,主要是由于易维

迅的终端客户主要各个铁路局、站等,其客户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制度和集中采购

制度,一般下半年制定次年年度预算和投资计划,审批通常集中在次年的上半年,

采购招标则安排在次年年中或下半年。致使易维迅每年上半年销售收入较少,销

售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

B、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根据以上预测相关数据,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如下:

9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2015 年 7-12

业务名称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软件开发与销售 1,077.78 1,590.60 2,274.36 2,359.83 2,188.89 2,103.42

硬件产品销售 3,936.48 2,718.80 3,941.03 4,308.55 4,641.88 4,983.76

运维技术服务 4,147.57 3,928.30 3,758.49 4,560.38 4,739.62 5,466.04

综合维保服务 3,569.52 8,771.79 10,002.56 10,173.50 11,370.09 12,053.85

主营业务收入合 12,731.34 17,009.50 19,976.44 21,402.26 22,940.48 24,607.06

计 48.99%(含

增长率 19.94% 17.44% 7.14% 7.19% 7.26%

预测)

②营业成本的预测

A、历年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2014 年度 2015 年 1-6 月

软 件 其他 0.00 0.00

开 发 合计 0.00 0.00

与 销

硬件 硬件成本 2,421.07 213.61

产品 合计 2,421.07 213.61

销售 硬件成本 104.89

运维

外包人工费 1,360.87 37.37

技术

维护站项目成本 47.97 9.30

服务

合计 1,408.84 151.56

硬件成本 108.62 0.01

综合

外包人工费 209.70 5.15

维保

维护站项目成本 10.95

服务

合计 329.28 5.16

其他产品销售成本 0.00 0.00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4,159.19 370.33

B、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根据以上预测相关数据,主营业务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业务名称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7-12 月

软件开 其他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发与销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硬件产 硬件成本 3,020.90 2,115.38 3,023.50 3,038.89 3,295.30 3,553.85

品销售 合计 3,020.90 2,115.38 3,023.50 3,038.89 3,295.30 3,553.85

9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5 年

业务名称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7-12 月

外包人工费 1,208.48 1,265.09 1,310.38 1,950.00 2,166.98 2,426.42

运维技

术服务 维护站项目

181.70 191.00 201.00 281.00 293.00 329.00

成本

合计 1,390.18 1,456.09 1,511.38 2,231.00 2,459.98 2,755.41

硬件成本 992.72 2,075.21 2,177.78 2,177.78 2,622.22 2,964.10

外包人工费 624.41 1,943.23 2,097.08 2,097.08 2,531.04 2,811.16

综合维

维护站项目

保服务 77.48 122.48 164.48 164.48 189.48 204.48

成本

合计 1,694.62 4,140.93 4,439.34 4,439.34 5,342.75 5,979.75

其他产品销售成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6,105.70 7,712.41 8,974.22 9,709.23 11,098.03 12,289.01

③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估算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及附加税金,如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易

维迅除软件技术服务收入增值税税率为 6%外,其他收入增值税税率为 17%。城

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的 7%、3%和 2%缴纳。预期预测

期间内各年度的适用税率将维持不变。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

未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估算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项 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7-12 月

增值税销项 1,656.05 2,459.50 2,982.56 3,136.74 3,378.52 3,581.94

增值税进项 585.73 907.45 1,091.22 1,130.85 1,289.05 1,424.52

应交增值税 1,070.32 1,552.05 1,891.35 2,005.89 2,089.47 2,157.42

应交城市维护建

70.36 108.64 132.39 140.41 146.26 151.02

设税

教育附加 30.15 46.56 56.74 60.18 62.68 64.72

地方教育费附加 20.10 31.04 37.83 40.12 41.79 43.15

主营业务税金及

120.62 186.25 226.96 240.71 250.74 258.89

附加合计

④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历史年度数据及未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历史年度 预测期

9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4 2015 年 2015 年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年度 1-6 月 7-12 月

工资 44.91 402.67 250.28 778.69 875.50 910.52 948.02 992.42

差旅费 2.50 37.58 37.58 90.15 105.87 113.43 121.58 130.41

交通费 0.38 3.12 3.12 7.49 8.79 9.42 10.10 10.83

会议费 - 1.48 6.52 8.00 9.00 9.00 9.00 10.00

办公费 3.04 15.96 4.04 9.68 11.37 12.18 13.06 14.01

手机费 - 16.93 16.93 40.38 45.41 47.22 49.17 51.47

固定电话费 - 1.23 1.23 2.94 3.30 3.43 3.57 3.74

网络费 - 0.30 0.30 0.60 0.60 0.60 0.60 0.60

业务招待费 33.60 50.66 60.80 170.09 199.76 214.02 229.40 246.07

咨询服务费 1.50 5.94 4.01 - - - - -

固定资产折旧 0.13 0.38 2.88 6.38 7.73 4.76 1.70 1.88

运费 6.33 14.72 14.72 30.00 35.23 37.75 40.46 43.40

房屋租赁费 - 18.02 16.80 34.82 39.79 39.79 41.78 41.78

车辆租赁费 - 0.69 - - - - - -

技术服务费 - 46.30 46.30 133.80 144.97 155.22 169.72 184.57

修理费 - 23.66 23.66 68.38 74.09 79.33 86.73 94.33

销售费用合计 92.38 639.67 489.18 1,381.40 1,561.43 1,636.69 1,724.91 1,825.52

占收入比 0.97% 44.12% 3.84% 8.12% 7.82% 7.65% 7.52% 7.42%

工资及福利费、房屋租赁费:以历史年度数据为基数,按年均增长估算;

会议费、网络费:以历史数据为依据,以定额预测;

技术服务费及修理费:根据技术服务费及维保费收入情况,以历史平均数据

为基础,确定相应费用发生额;

办公及其他费用:其他各类费用的发生主要根据以前年度发生额情况,以平

均数据为基础,确定相应费用发生额。

⑤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历史年度数据及未来预测如下:

9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2015

项 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年 7-12

度 1-6 月 度 度 度 度 度

固定部分

折旧费 0.15 3.62 2.45 5.44 6.59 4.06 1.45 1.60

无形资产摊

固定部分合

0.15 3.62 2.45 5.44 6.59 4.06 1.45 1.60

可变部分

办公费 4.83 4.76 4.76 9.52 10.95 11.49 11.49 11.49

差旅费 1.06 4.45 4.45 8.90 10.68 10.68 11.21 11.21

车辆租赁费 - 5.40 10.80 10.80 10.80 10.80 10.80 10.80

房屋租赁费 - 15.69 17.49 33.18 34.74 34.74 34.74 34.74

工资 65.29 137.20 234.39 417.29 448.10 466.02 484.67 504.05

固定电话费 - 0.37 0.37 0.75 0.75 0.75 0.75 0.75

交通费 0.17 0.56 0.56 1.19 1.30 1.37 1.44 1.51

手机费 - 1.48 1.48 2.96 3.26 3.26 3.26 3.26

水费 - 0.13 0.13 0.26 0.39 0.39 0.39 0.39

税金 2.03 1.56 4.21 7.47 8.44 8.88 9.89 10.64

物业费 0.02 0.12 0.12 0.24 0.36 0.36 0.36 0.36

研发费用 761.88 385.18 536.60 1,020.57 1,158.63 1,177.12 1,147.02 1,230.35

业务宣传费 - 3.70 3.70 7.40 11.10 12.21 12.21 12.21

业务招待费 10.39 10.98 10.98 23.06 25.37 26.64 27.97 29.37

咨询服务费 - 4.95 2.00 7.00 8.00 8.00 8.00 8.00

可变部分合

845.66 576.53 832.05 1,550.58 1,732.87 1,772.71 1,764.20 1,869.13

管理费用合

845.81 580.15 834.50 1,556.02 1,739.45 1,776.77 1,765.65 1,870.73

可变费用占

8.88 39.76 6.54 9.12 8.67 8.28 7.69 7.60

收入比(%)

管理费用占

8.89 40.01 6.55 9.15 8.71 8.30 7.70 7.60

收入比(%)

管理费用的预测分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两方面预测。固定部分主要是折旧与

摊销,不随主营业务收入变化而变化;可变部分主要是人工费用等,随业务量的

增加而变化。

高铁客服系统具有结构复杂、涉及专业领域较多、高铁车站比较分散的特点,

针对以上特点,公司人力资源方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A、重点储备主机服务器、网络诊断、售检票设备维修、集成平台运维相关

9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技术人员,并保证一定比例的人员备份;

B、培养复合型人才,通过工作轮换,相互培训的方式,使员工取得多种技

能,持证上岗、多劳多得;

C、针对业务分散的特点,实行人员本地化、属地化管理,可降低成本并增

加员工归属感,提高人员稳定性、增加凝聚力;

D、所有中级以上管理岗位要建立副手,所有的管理人员要去培养一个随时

能接替自己的人,避免人员流失带来的业务瘫痪;

E、在薪资方面重点推广双轨制,包含技术路线及行政管理路线,鼓励技术

员工在技术岗位进行晋升;

F、每年开展有计划、有系统的培训工作,提高服务能力的同时可以提高员

工凝聚力;

G、为每个部门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内容,使任务目标切实可行,并严格执

行奖惩机制。

A、固定费用的预测

本次预测存量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考虑固定资产的更新需要追加的资本性支

出,按照现有的会计政策,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B、可变费用的预测

人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等,以历

史年度实际数据为基础,以后各年按年均同比增长估算。

研发费用:科技企业研发费用的不断投入是保持其持续发展的基础,分析调

整企业未来年度研发经费预算后测算。

办公及其他费用:其他各类费用的发生主要是以历史年数据为基础,以后各

年按年均同比增长估算。

经上述预测后,未来各年管理费用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5%、8.71%、8.30%、

7.70%、7.60%,管理费用随着收入的增长,占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⑥财务费用预测

根据企业基准日的借贷情况,以及未来五年借贷计划,按现行的利率水平预

9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测财务费用。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货币资金充足,无有息

负债,未来无借贷计划。2015 年 9 月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发生了财务费用 85.94

万元,故 2015 年 7-12 月预测财务费用 85.94 万元,2016-2020 年预测财务费用

为 0。

⑦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根据 2011 年 10 月 13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

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

即征即退政策。

公司历史年度营业外收入即为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金额为实际税

负超过 3%的部分。未来年度营业外收入仍按该即征即退政策进行计算。

公司历史年度无营业外支出,未来年度对该项支出不进行预测。

⑧折旧与摊销预测

A、折旧预测

本次评估中,考虑到企业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现实,以及对公司折旧状况

的调查,按企业实际执行的折旧政策估算未来经营期内的折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均采

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并按固定资产估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其分类折旧

率,对购入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在维持现有经营模式的前提下,未来各年度只需对现有资产的耗损(折旧)

进行更新。即当资产累计折旧额接近资产原值或当资产净值接近预计的资产残值

时,即假设该资产已折毕,需按照资产原值补充更新该资产。在发生资产更新支

出的同时,原资产残值报废,按照更新后的资产原值提取折旧直至经营期截止。

未来经营期内的折旧估算如下表:

9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2015 年

项目名称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7-12 月

固定资产原值

期初余额 28.76 33.26 37.76 44.76 49.76 52.76

本期增加 7.00 15.00 15.00 7.00 7.00 13.00

本期减少 2.50 10.50 8.00 2.00 4.00 10.00

期末余额 33.26 37.76 44.76 49.76 52.76 55.76

累计折旧

期初余额 5.17 10.50 19.82 23.64 24.46 25.61

本期增加 5.33 11.82 14.32 8.82 3.15 3.49

其中:管理费用 2.45 5.44 6.59 4.06 1.45 1.60

销售费用 2.88 6.38 7.73 4.76 1.70 1.88

本期减少 - 2.50 10.50 8.00 2.00 4.00

期末余额 10.50 19.82 23.64 24.46 25.61 25.10

固定资产净值 22.77 17.95 21.13 25.31 27.15 30.67

B、摊销预测

摊销主要包括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本次评估根据易维迅基准

日的摊销情况及会计政策预测摊销额。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无形资产及长期待

摊费用均为 0,未来经营期内的摊销以 0 元预测。

⑨追加资本估算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增加

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

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经营规模变化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以及持续经营

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假设企业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大规模资本性投资,未

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资产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即本

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投资+营运资金增加额

资产更新投资=固定资产更新=电子设备更新

A、资产更新投资

按照收益估算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规模的前提下,未来各年不考虑扩

大的资本性投资,则只需满足维持现有经营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性投资支出。因此

9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只需估算现有资产耗损(折旧)后的更新支出。本次估算办公设备的更新投资所

发生的资本性支出按基准日该被更新资产的账面金额计算。即当资产累计折旧额

接近资产原值或当资产净值接近预计的资产残值时,即假设该资产已折毕,需按

照资产原值补充更新该资产。在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的同时,按照更新后的资产

原值提取折旧直至经营期截止。参照公司以往年度资产更新性支出情况,预测未

来资产更新性支出。

B、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

需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

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购置、客户欠付的应收款项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

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

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

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

内容绝大多数为关联方的或非经营性的往来;应交税金和应付工资等多为经营中

发生,且周转相对较快,拖欠时间相对较短、金额相对较小,估算时假定其保持

基准日余额持续稳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

持的现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

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经营性现金+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经营性现金=年付现成本总额/现金周转率

年付现成本总额=销售成本总额+期间费用总额-非付现成本总额

现金周转期=存货周转期+应收款项周转期-应付款项周转期

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其

他应收账款等诸项。

10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存货=营业成本总额/存货周转率

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账款周转率

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款项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其

他应付账款等诸项。

根据对评估对象经营情况的调查,以及经审计的历史经营的资产和损益、收

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的估算结果,按

照上述定义,可得到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的货币资金、存货、应收款项以及应付

款项等及其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结果见表: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收入合计 14,181.20 17,009.50 19,976.44 21,402.26 22,940.48 24,607.06

成本合计 6,596.65 7,898.66 9,201.19 9,949.94 11,348.77 12,547.90

完全成本 9,223.72 10,836.08 12,502.07 13,363.39 14,839.32 16,244.15

期间费用 2,627.08 2,937.42 3,300.89 3,413.46 3,490.55 3,696.25

营业费用 1,128.85 1,381.40 1,561.43 1,636.69 1,724.91 1,825.52

管理费用 1,414.64 1,556.02 1,739.45 1,776.77 1,765.65 1,870.73

财务费用 83.58 - - - - -

折旧摊销 9.49 11.82 14.32 8.82 3.15 3.49

折旧 9.49 11.82 14.32 8.82 3.15 3.49

摊销 - - - - - -

付现成本 9,214.24 10,824.26 12,487.75 13,354.57 14,836.17 16,240.66

最低现金

767.85 902.02 1,040.65 1,112.88 1,236.35 1,353.39

保有量

存货 2,766.37 3,312.39 3,858.61 4,172.61 4,759.23 5,262.09

应收款项 14,697.47 17,628.74 20,703.70 22,181.42 23,775.64 25,502.90

应付款项 11,805.20 14,135.25 16,466.22 17,806.17 20,309.48 22,455.42

营运资本 6,426.50 7,707.90 9,136.74 9,660.75 9,461.74 9,662.97

营运资本

935.76 1,281.40 1,428.83 524.01 -199.01 201.23

增加额

⑩净现金流估算结果

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在对公司审计报表揭示的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市场需求与未来

的发展等综合情况做出的一种专业判断。估算时不考虑其它非经常性收入等所产

生的损益。根据以上对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等的估算,公司未来净现

金流量估算如下,永续期按照 2020 年的水平持续。

10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未来现金流量估算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项 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7-12 月

营业收入 12,731.34 17,009.50 19,976.44 21,402.26 22,940.48 24,607.06

减:营业成本 6,105.70 7,712.41 8,974.22 9,709.23 11,098.03 12,289.01

营业税金及

120.62 186.25 226.96 240.71 250.74 258.89

附加

销售费用 489.18 1,381.40 1,561.43 1,636.69 1,724.91 1,825.52

管理费用 834.50 1,556.02 1,739.45 1,776.77 1,765.65 1,870.73

财务费用 85.94 0.00 0.00 0.00 0.00 0.00

资产减值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加:公允价值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营业利润 5,095.41 6,173.42 7,474.37 8,038.86 8,101.16 8,362.92

加:营业外收

150.89 222.68 318.41 330.38 306.44 294.48

减:营业外支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利润总额 5,246.30 6,396.10 7,792.78 8,369.24 8,407.60 8,657.40

减:所得税费

1,311.58 1,599.03 1,948.19 2,092.31 2,101.90 2,164.35

净利润 3,934.73 4,797.08 5,844.58 6,276.93 6,305.70 6,493.05

+折旧与摊销 5.33 11.82 14.32 8.82 3.15 3.49

-营运资金净

935.76 1,281.40 1,428.83 524.01 -199.01 201.23

增加

-资本性支出 7.00 15.00 15.00 7.00 7.00 13.00

净现金流量 2,997.30 3,512.49 4,415.07 5,754.74 6,500.86 6,282.30

(6)折现率的估算

①折现率估算模型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权益自由现金

流量,则折现率选取权益资本成本(CAPM),CAPM 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式表

示:

Re = Rf1 +β×(Rm - Rf2)+ Alpha

其中:Re:权益期望回报率,即权益资本成本

10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Rf1:长期国债期望回报率

β:贝塔系数

Rm:市场期望回报率

Rf2:长期市场预期回报率

Alpha:特别风险溢价

(Rm - Rf2):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称 ERP

②有关参数的估算过程

A、长期国债期望回报率(Rf1)的确定。本次评估国融兴华在沪、深两市选

择评估基准日距到期日剩余期限十年以上的长期国债的年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

经过汇总计算取值为 4.24%,详见附表《国债到期收益率计算表》(数据来源:

wind 网)。

B、ERP,即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Rm - Rf2)的确定。市场风险溢价=

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风险补偿额

式中: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取 1928-2014 年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

均收益差 6.25%;国家风险补偿额取 0.90%。

则:MRP=6.25%+0.90%

=7.15%

本次评估以 7.15%作为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

C、贝塔系数的确定

i、确定可比公司

在本次评估中对比公司的选择标准如下:

对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为与铁路相关的维保业务;

对比公司近年为盈利公司;

对比公司必须为至少有两年上市历史;

对比公司只发行 A 股。

根据上述四项原则,国融兴华选取了以下 4 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

10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 司 证券代

经营范围

简称 码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通讯设备、自动识别产品、射频识别系统及

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应用网络产品、移动手持终端产品、仪器

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射频系统产品的机械加工,机箱机柜、自动化

远 望

002161 设备及系统、微波通信塔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咨询服务;电子通讯

设备、自动识别产品、射频识别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等产品的代理及购销;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监控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

辉 煌 通讯设备(凭有效批准证书并按其核定和范围经营)、电子器件、仪器仪

002296

科技 表、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服务。铁路电务工程施工(凭有效

资质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轨道交通信号智能电源产品、轨道交通电力

操作电源、屏蔽门电源、车载辅助电源、不间断电源、屏蔽门系统、安全

汉 鼎 门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轨道交通专用

300011

技术 电源产品、轨道交通信号电源、屏蔽门系统、安全门系统、轨道交通设备

及零部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专业机械设备;投资及资产管理;

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公司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

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

目),工业及智能大厦自动化工程设计、调试及安装;进出口业务(按深

贸进准字第[2001]0571 号文办理);从事生产线设备数字化改造及生产控

赛 为

300044 制箱;计算机软件的销售; 照明设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按

智能

建筑企业 B2204044030502-4/2 号资质证书规定经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三级;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加工、组装智能照明节电器、 LED

灯, 计算机系统集成; 轨道交通控制系统、 信号系统及控制设备和软

件、通信产品及配件的开发、安装、调试、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

10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 司 证券代

经营范围

简称 码

通工程设备设计、技术开发、产品销售及安装;自动售检票系统、乘客信

息显示系统、综合安防系统、门禁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设备、软件的设计、

销售及安装;轨道交通计算机集成系统开发。

ii、确定无财务杠杆 β 系数

目前中国国内 Wind 资讯公司是一家从事于 β 的研究并给出计算 β 值的计算

公式的公司。本次评估国融兴华是选取该公司公布的 β 计算器计算对比公司的 β

值,上述 β 值是含有对比公司自身资本结构的 β 值。经过筛选选取在业务内容、

资产负债率等方面与委估公司相近的 4 家上市公司(远望谷、辉煌科技、汉鼎技

术、赛为智能)作为可比公司,查阅取得每家可比公司在距评估基准日 36 个月

期间的采用财务指标计算归集的相对与沪深两市(采用沪深 300 指数)的风险系

数 β,并剔除每家可比公司的财务杠杆后 β 系数,计算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企业

的剔除财务杠杆后的 β 系数。剔除财务杠杆后的 β 系数为 0.6912。

D、特别风险溢价 Alpha 的确定

世界多项研究结果表明,小企业平均报酬率高于大企业。因为小企业股东承

担的风险比大企业股东大。因此,小企业股东希望更高的回报。

通过与入选沪深 300 指数中的成份股公司比较,被评估单位的规模相对较小,

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做规模报酬调整。根据我们的比较和判断结果,评估人员认

为追加 3%的规模风险报酬率是合理的。

从上述分析企业特别风险溢价确定为 3%。

E、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

根据以上分析计算,国融兴华确定用于本次评估的权益期望回报率,即股权

资本成本为 12.18%。

⑦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根据预测的净现金量和折现率,即可得到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48,423.75 万元。

如下表:

10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项 目 永续期

7-12 月 度 度 度 度 度

净现金流量 2,997.30 3,512.49 4,415.07 5,754.74 6,500.86 6,282.30 6,483.53

折现年限 0.5 1.5 2.5 3.5 4.5 5.5

折现率 12.18% 12.18% 12.18% 12.18% 12.18% 12.18% 12.18%

折现系数 0.9442 0.8416 0.7503 0.6688 0.5962 0.5315 4.3637

折现值 2,830.05 2,956.11 3,312.63 3,848.77 3,875.81 3,339.04 28,292.20

经营性资产

48,454.61

价值

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的价值

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负债的账面价值为应付股利 400.70 万元,经核实后

以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价值。

⑨权益资本价值的确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非营业

性资产-非营业性负债

根据上述测算,易维迅的权益资本价值为 48,053.91 万元。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经营性资产价值 48,454.61

加: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0.00

溢余资产价值 0.00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0.00

减:非经营负债 400.70

企业整体价值 48,053.91

减:付息债务价值 0.00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48,053.91

⑩收益法评估结果

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易维迅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进行了评估,在评估基准日,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 48,053.91 万元。

10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聘请的评估机构国融兴华及其经办评估

师与公司、目标公司易维迅及其股东,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

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

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

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

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

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

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合理。

评估报告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

10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二)标的资产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标的资产估值水平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易维迅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9,684.68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6,449.61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3,235.07 万元。采用收益

法评估,评估结果为 48,053.91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易维迅 66.50%的股权,

交易价格为 31,872.50 万元。对应易维迅 100%权益的估值为 47,928.57 万元。 根

据兴华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京会兴审字第 02010138 号),易维迅 2014

年度净利润为 3,297.96 万元。根据交易对手方所承诺的业绩,2015 年度易维迅

预计实现净利润为 4,000 万元。

易维迅的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项目 2014年实现数 2015年预测

易维迅 66.50%的权益交易价格(万元) 31,872.50

易维迅 100%股权估值 47,928.57

易维迅净利润(万元) 3,297.96 4,000.00

交易市盈率(倍) 14.53 11.98

交易市净率 7.61 14.82

注 1:交易市盈率=按交易价格折算标的公司全部权益估值/标的公司净利润

注 2:交易市净率=按交易价格折算标的公司全部权益估值/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

2、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易维迅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本次选取了行业类似或业务类似的上市公

司作为对比,其估值情况如下:

2015 年 6 2015 年 2015 年 6

月 30 日收 1-6 月每股 月 30 日每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盘价(元) 收益(元/ 股净资产

股) (元/股)

1 002161 远望谷 21.75 0.003 1.97 3625.00 11.06

2 300011 鼎汉技术 35.42 0.177 3.61 99.83 9.82

3 002296 辉煌科技 21.09 0.079 3.74 134.1 5.64

4 300044 赛为智能 29.76 0.029 2.93 520.286 10.16

5 300213 佳讯飞鸿 40.79 0.119 3.54 171.24 11.52

10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5 年 6 2015 年 2015 年 6

月 30 日收 1-6 月每股 月 30 日每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盘价(元) 收益(元/ 股净资产

股) (元/股)

平均值 29.78 0.081 3.16 910.10 9.64

易维迅(2015 年预测) 11.98 14.82

易维迅(2014 年) 14.53 7.61

注 1:数据来源为 Wind

注 2:市盈率=可比上市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2015 年 1-6 月每股收益×2)

注 3: 市净率=可比上市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2015 年 6 月 30 日每股净资产)

按照上述相关指标测算,可比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的平均数为 910.10 倍,

根据本次交易价格计算易维迅以 2015 年所承诺的净利润数测算的交易市盈率为

11.98 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根据本次交易价格计算易维迅以 2014 年已实现净

利润数测算的交易市盈率为 14.53 倍,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以市盈率指标衡量,

交易目标资产的估值水平较为合理,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按照上述相关指标测算,可比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的平均数为 9.64 倍,根

据本次交易价格计算易维迅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数的市净率为 14.82 倍,

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一、易维迅于 2015 年上半年分配 2014 年度利

润 2,968.16 万元。二、易维迅是一家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

向客户提供综合化一体化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解决方案,具体包括运维技术服务、

硬件销售、软件产品开发销售等,是典型的轻资产、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公司,

净资产规模相对有限;同时,可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得上市公司净资产规模普

遍较大,易维迅系非上市公司,未引入外部投资者,相比于上市公司而言未经过

公开募集资金充实净资产的过程,导致两者市净率有差异。

(三)从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角度分析本

次定价合理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以铁路行车安全监控领域为立足点,

遵循“夯实基础、逐步扩展”的发展策略,在开发并推广新一代铁路综合视频监

控系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铁路综合监控系统平台及基于平台的信号、通

信、电务、公安等铁路行车安全专业监控子系统的基础上,不断延伸产品研发和

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与铁路领域有较强相关性的铁路综合运维系统、城市轨道

交通、客运自动化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业务。

10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产业链整合

标的公司易维迅是国内领先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国内各

铁路局、站提供客服系统的运维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销售。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

易以及后续有效整合,将可以实现自身业务向交通行业综合运维领域延伸,搭建

铁路行车安全监控、运维管理、客运相关服务业务体系,掌握更多铁路及交通信

息化产业链的上下游资源,协同发展各项铁路及交通信息化业务。

(2)运营成本、销售渠道以及技术整合

通过本次交易及后续有效整合,公司能够与易维迅实现市场资源、业务经验、

技术积累的整合和协同,推动公司在铁路及交通信息化领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同

时,也可以整合车站运维管理、行车安全监控系统运维等相关运维业务,统一布

设车站运维管理站点,节约业务实施成本、市场费用。从长期看,本次交易也为

公司后续进入其他综合运维管理业务奠定了基础。

(3)铁路客服运维系统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增长空间广阔

标的公司铁路客服运维业务现已具备一定的市场规模和基础,正从行业培育

期进入成长期,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市场增长空间广阔, 预计未来 3 年业绩将

保持 20%~30%的增速。本次交易可以帮助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

丰富公司产品线,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强市场拓展合作,提升技

术水平,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动

力。

因此,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角度来看,交

易标的定价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对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世纪瑞尔 2014 年度实现每股收益 0.46 元/股(除权后调整为 0.23),2015 年

6 月 30 每股净资产为 2.62 元/股,按照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12.49 元

11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股计算,本次发股的静态市盈率为 54.30 倍,市净率为 4.77 倍。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易维迅依据 2014 年度净利润计算的静态市盈率为 14.53

倍,依据 2015 年度承诺净利润计算的动态市盈率为 11.98 倍,均低于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对应的市盈率水平,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标的易维迅依据 2015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计算

的市净率为 14.82 倍,高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股的市净率水平。主要原因是易维迅

属于轻资产型公司,账面净资产无法完全反映企业价值。同时易维迅为非上市公

司,相比于上市公司而言未经公开募集资金充实净资产的过程,因此虽然本次交

易估值对应的市净率高于上市公司发股市净率。但考虑到易维迅较高的净资产收

益率水平,本次交易的定价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对本次交易评估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

充分的独立性;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目标公司易维迅及其股东(交

易对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

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评估的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

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具有

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公司与

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1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独立性情况

公司聘请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的审计机构与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评估

机构,不存在主要股东相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双重任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等情形。本次对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也未由同时具备注册会计师及注册资产

评估师的人员对同一标的资产既执行审计业务又执行评估业务。

11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方案

世纪瑞尔拟向易程软件、苏州崇尚、景鸿联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其持有的易维迅 66.50%股权。具体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易程软件、崇尚投资、

景鸿联创合计持有的易维迅 66.50%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为 31,872.50 万元,其

中,以现金支付 12,629.18 万元,其余 19,243.32 万元对价由世纪瑞尔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12.49 元/股,共计发行 15,406,981 股。具体情况如

下:

1、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向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支付对价 8,746.97

万元、2,588.14 万元和 1,294.07 万元;

2、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 19,243.32 万元,共发行 15,406,981 股,其

中分别向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发行 7,003,173 股、5,602,539 股 和

2,801,269 股。发行股份价格为 12.49 元/股。拟支付现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持有

易维 现金

股份支

交易 迅股 现金支付 支付 股份支付金 股份支付数

对价 付比例

对方 权比 金额 比例 额 量(股)

(%)

例 (%)

(%)

易程软件 36.50 17,493.93 8,746.97 50.00 8,746.97 7,003,173 50.00

崇尚投资 20.00 9,585.71 2,588.14 27.00 6,997.57 5,602,539 73.00

景鸿联创 10.00 4,792.86 1,294.07 27.00 3,498.79 2,801,269 73.00

合计 66.50 31,872.50 12,629.18 39.62 19,243.32 15,406,981 60.38

二、本次现金支付的具体方案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中,

11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世纪瑞尔以现金方式分别向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支付对价 8,746.97

万元、2,588.14 万元和 1,294.07 万元。

其中,世纪瑞尔分二期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第一期:在目标股份(即交易对方持有的易维迅 66.5%的股权)过户至世纪

瑞尔名下即股份交割日后,交易对方需向世纪瑞尔出具付款通知函,世纪瑞尔在

收到付款通知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现金对价共计 7,968.13 万元支付至交

易对方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具体为易程软件 4,373.48 万元、崇尚投资 2,396.43

万元,景鸿联创 1,198.22 万元。

第二期:经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5 年易维迅《专项

审核报告》后,交易对方需向世纪瑞尔出具付款通知函,世纪瑞尔在收到付款通

知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第二期现金对价共计 4,661.05 万元支付至交易对方各自

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具体为易程软件 4,373.49 万元、崇尚投资 191.71 万元、景

鸿联创 95.85 万元。

三、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二)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股份发行的方式为向易程软件、苏州崇尚、景鸿联创发行股份购买

标的资产,为非公开发行方式。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世纪瑞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确定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

11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

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90%,并根据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 12.49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

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

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中,世纪瑞尔以股份支付的交易

对价为 19,243.32 万元,以发行价格 12.49 元/股计算,发行股份数量为 15,406,981

股,其中分别向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发行 7,003,173 股、5,602.539 股

和 2,801,269 股,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

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五)股份锁定期

本次交易股份解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2016 年解禁股票(股) 2017 年解禁股票(股) 2018 年解禁股票(股)

易程软件 2,913,319 4,089,854

崇尚投资 1,680,762 1,680,762 2,241,015

景鸿联创 840,381 840,381 1,120,507

合计 2,521,143 5,434,462 7,451,376

易程软件、崇尚投资及景鸿联创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12

个月届满日和其在《业绩补偿协议》中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中较晚日之前,

不转让其持有的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进

行回购的股份除外。

11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除上述锁定期外,易程软件进一步承诺:锁定期届满并经由证券期货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维迅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之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2017 年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2,913,319 股;2018 年最后一期累计解禁股份不

超过 7,003,173 股,需在锁定期届满后,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后予以解禁。

除上述锁定期外,崇尚投资进一步承诺:锁定期届满并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维迅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之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2016 年解禁股份不超过 1,680,762 股,2017 年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3,361,524

股;2018 年最后一期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5,602,539 股,需在锁定期届满后,经

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

后予以解禁。

除上述锁定期外,景鸿联创进一步承诺:锁定期届满并经由证券期货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维迅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之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2016 年解禁股份不超过 840,381 股,2017 年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1,680,762

股;,2018 年最后一期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2,801,269 股,需在锁定期届满后,

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

后予以解禁。

(六)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世纪瑞尔的总股本为 540,000,000 股。本次交易,世纪瑞尔拟

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为 31,872.50 万元,其中,拟支付现金 12,629.18 万元,拟发

行公司股份 15,406,981 股支付 19,243.32 万元。

本次交易将新增发行股份 15,406,981 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11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股东名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铁 114,000,000 21.11% 114,000,000 20.53%

牛俊杰 114,000,000 21.11% 114,000,000 20.53%

其他股东 312,000,000 57.78% 312,000,000 56.18%

易程软件 - - 7,003,173 1.26%

崇尚投资 - - 5,602,539 1.01%

景鸿联创 - - 2,801,269 0.50%

合计 540,000,000 100.00% 555,406,981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不会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不会出现导致世纪瑞尔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前,王铁和牛俊杰为世纪瑞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

司 228,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2.22%。本次交易完成后,王铁和牛

俊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为 41.05%,仍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1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及本次交易的方案

2015 年 11 月 5 日,世纪瑞尔与易维迅股东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

签署了《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本次交易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次交易的内容为:上市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购买易维迅 66.5%的股权。

(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各方同

意,目标股份的作价以交易基准日经各方一致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购买资产的审

计、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根据国融兴华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 04010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易维迅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8,053.91 万元,对应 66.5%

的权益评估价值为 31,955.85 万元。各方参考前述评估价值,协商确定上述股权

交易对价为 31,872.50 万元。

(三)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对价以世纪瑞尔向易维迅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支付,本次交易目标股份总对价金额共计 31,872.50 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

12,629.18 万元,19,243.32 万元对价由世纪瑞尔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

份价格为 12.49 元/股,共计发行 15,406,981 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向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支付对价 8,746.97

万元、2,588.14 万元和 1,294.07 万元;

2、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 19,243.33 万元,共发行 15,406,981 股,其

11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中分别向易程软件、苏州崇尚、景鸿联创发行 7,003,173 股、5,602,5389 股和

2,801,269 股。发行股份价格为 12.49 元/股。拟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数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持有易

现金支 股份支

交易 维迅股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数

对价 付比例 付比例

对方 权比例 金额 金额 量(股)

(%) (%)

(%)

易程软件 36.50 17,493.93 8,746.97 50.00 8,746.97 7,003,173 50.00

崇尚投资 20.00 9,585.71 2,588.14 27.00 6,997.57 5,602,539 73.00

景鸿联创 10.00 4,792.86 1,294.07 27.00 3,498.79 2,801,269 73.00

合计 66.50 31,872.50 12,629.18 39.62 19,243.32 15,406,981 60.38

其中,世纪瑞尔分两期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第一期:在目标股份过户至世纪瑞尔名下即股份交割日后,交易对方需向世

纪瑞尔出具付款通知函,世纪瑞尔在收到付款通知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

现金对价共计 7,968.13 万元支付至交易对方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具体为易程

软件 4,373.48 万元、苏州崇尚 2,396.43 万元,景鸿联创 1,198.22 万元。

第二期:经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5 年易维迅《专项

审核报告》后,交易对方需向世纪瑞尔出具付款通知函,世纪瑞尔在收到付款通

知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第二期现金对价共计 4,661.05 万元支付至交易对方各自

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具体为易程软件 4,373.49 万元、崇尚投资 191.71 万元、景

鸿联创 95.85 万元。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世纪瑞尔将直接持有易维迅 96.5%股份,易程软件、

崇尚投资、景鸿联创将成为世纪瑞尔的股东,世纪瑞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

为牛俊杰、王铁先生,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世纪瑞尔应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经世纪瑞尔与

交易对方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过程中,世纪瑞尔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方案如下:

11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易程软件、崇尚投资和景鸿联创,即易维

迅 3 名股东。

认购方式:由乙方易程软件、崇尚投资和景鸿联创分别以持有的易维迅

36.5%、20%和 10%股份的一部分认购。

4、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世纪瑞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世纪瑞尔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乘以百

分之九十,即 12.49 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世纪瑞尔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

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标的股份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本次交易中世纪瑞尔发行股份支付的对价

19,243.32 万元除以发行价格 12.49 元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共计 15,406,981

股,世纪瑞尔向交易发行的股份数量若不足 1 股的,则余额计入世纪瑞尔的资本

公积。

(五)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易程软件、崇尚投资及景鸿联创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至 12 个月届满日和其在《业绩补偿协议》中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中较晚

日之前,不转让其持有的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但按照《业绩补偿

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外。

12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除上述锁定期外,易程软件进一步承诺:锁定期届满并经由证券期货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维迅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之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2017 年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2,913,319 股;2018 年最后一期累计解禁股份不

超过 7,003,173 股,需在锁定期届满后,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后予以解禁。

除上述锁定期外,崇尚投资进一步承诺:锁定期届满并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维迅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之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2016 年解禁股份不超过 1,680,762 股,2017 年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3,361,524

股;2018 年最后一期解禁股份不超过 5,602,539 股,需在锁定期届满后,经有证

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后予

以解禁。

除上述锁定期外,景鸿联创进一步承诺:锁定期届满并经由证券期货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维迅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之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2016 年解禁股份不超过 840,381 股,2017 年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1,680,762

股;,2018 年最后一期累计解禁股份不超过 2,801,269 股,需在锁定期届满后,

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

后予以解禁。

此外,根据世纪瑞尔与易程软件、苏州崇尚、景鸿联创签署的《业绩补偿协

议》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内(2015、2016、2017 年度):

交易对方把 2015、2016、2017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不低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 50%作为易维迅的 2015-2017 年度经营考核目标,

易维迅管理团队承担该现金流考核目标。易维迅管理团队绩效工资的 50%与该考

核目标挂钩,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完成率*该部分绩效工资即为该部

分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

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世纪瑞尔新增股份在转让时还需遵守当时有效的《公司

12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世纪瑞尔《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盈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请参见本节“二、《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盈利承诺

为保证易维迅盈利切实可靠,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交易对

方易程软件、崇尚投资和景鸿联创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易维迅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目标分别达到 4,000 万元、5,000 万元、

6,000 万元。

2、补偿安排

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在利润补偿期内任一会计年

度,如易维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

数的 90%,则交易对方应将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承诺净利润数之差额部分以其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取得的股

份对世纪瑞尔进行补偿,并由世纪瑞尔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向交易对方回购

并注销。

如在利润补偿期内任一会计年度,易维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小

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但超过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则当期无需补偿,差额部分顺延至下一期累计计算。交易对方最终在利润

补偿期届满后,对累计差额部分以其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取得

的股份对世纪瑞尔进行补偿,并由世纪瑞尔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向交易对方

回购并注销。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参见世纪瑞尔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

承诺协议》)。

如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股份不足以补偿截至当期期

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之差额部分,则由交易对

方以现金方式补偿不足部分。

如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大于或等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

12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润数,则无须进行补偿。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回购的股份不予返还,也不折抵相应金额冲回。

交易对方应在利润补偿期内任一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十个工

作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交易对方按照上述条款约定的补偿方式计算出来的

补偿股份数额以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股份数额为限。

交易对方应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其拟向世纪瑞尔转让的易维迅股权比例,分别、

独立地承担本条约定的业绩补偿责任;但是,业绩承诺方之间,应就其各自在本

项下的补偿义务共同向世纪瑞尔承担连带责任。

无论如何,业绩承诺方向世纪瑞尔支付的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总计不应超过

目标股份的总对价。

本次交易的盈利补偿具体事宜以世纪瑞尔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

议》为准。

(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交易各方同意,易维迅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易维迅本次交

易完成后的所有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交易各方同意,世纪瑞尔在交易基准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世纪瑞尔本

次交易完成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八)期间损益

自交易基准日至目标股份交割日期间为过渡期。

交易各方同意,易维迅在 2015-2017 年度期间产生的全部收益由世纪瑞尔及

易维迅其他股东享有;

交易各方同意,目标股份交割后,由世纪瑞尔聘请各方一致认可的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维迅进行审计,确定交易过渡期目标股份产生

的损益。若目标股份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

日为上月月末;若目标股份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

当月月末。

12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目标股份交割及权利义务转移

自目标股份交割日起,基于目标股份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世纪瑞尔享有和承担。

交易各方同意,目标股份应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

完成交割。

目标股份交割手续由交易对方负责办理,世纪瑞尔应就办理目标股份交割提

供必要的协助。

目标股份交割日后,易维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世纪

瑞尔《公司章程》及其规章制度规定的关于世纪瑞尔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各方同意,目标股份交割日后,易维迅的公司董事会人选、董事长、总经理

不变;世纪瑞尔推荐财务总监候选人,总经理在候选人中向董事会提名财务总监

人选。

(十)标的股份交割及权利义务转移

标的股份(指世纪瑞尔因向交易对方购买易维迅股份而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交割日后,基于标的股份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交易对方享有和承担。

标的股份交割手续由世纪瑞尔负责办理,交易对方应为世纪瑞尔办理标的股

份交割提供必要协助。

标的股份交割应在目标股份交割日后 30 日内完成。

(十一)各方陈述、保证与承诺

世纪瑞尔及交易对方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请参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第十条各方陈述、保证与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易维迅现有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承诺并签订竞

业禁止协议:自交易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3年内不会因其个人原因向易

维迅申请辞职或主动离职,否则,需按照离职前12个月的薪酬补偿易维迅公司;

其在易维迅任职期限内以及离职后两年内,未经世纪瑞尔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

易维迅以外,从事与易维迅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

12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易维迅以外,于其他与易维迅、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

职或领薪;不得以易维迅以外的名义为易维迅现有客户或合作伙伴提供业务服务。

(十二)协议生效、修改、解除与终止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并在满足以下约定的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后

即时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依法签署;

世纪瑞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如本次交易实施前,本次交易适用的法律予以修订并提出其他强制性审批要

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为准调整本次交易实

施的先决条件。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各方或

其授权代表签署后方可生效。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自世纪瑞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后 12 个月内,如本次交易

仍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世纪瑞尔、交易对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业绩补

偿协议》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终止本次交易。

(十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

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

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

义务,导致本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一方违

约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足额赔偿。

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世纪瑞尔未能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向交易

12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对方支付股份对价或现金对价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付未付交易对价的万分

之五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相应交易对方,但由于交易对方的原因导致逾期支付的除

外。

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交易对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

完毕目标股份交割,每逾期一日,应当以世纪瑞尔已支付交易对价的万分之五计

算违约金支付给世纪瑞尔,但由于世纪瑞尔的原因导致逾期办理目标股份交割的

除外。

二、《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5 年 11 月 5 日,世纪瑞尔与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签署了关于

易维迅的《业绩补偿协议》。

(二)承诺净利润

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易维迅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世纪瑞尔认可的会计师审计标的公司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达到 4,000 万元、5,000 万元和 6,000

万元。

上述承诺利润均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易维迅各年度净利润预测

值。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世纪瑞尔将在业绩承诺期限每一年度结束时,聘请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维迅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实际实现

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

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在年度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协议各方以此确定在业

绩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数与预测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

(三)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补偿

1、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在利润补偿期内任一会

计年度,如易维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

12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利润数的 90%,则交易对方应将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截至当期期末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之差额部分以其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取得

的股份对世纪瑞尔进行补偿,并由世纪瑞尔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向交易对方

回购并注销。

如在利润补偿期内任一会计年度,易维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小

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但超过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则当期无需补偿,差额部分顺延至下一期累计计算。交易对方最终在利润

补偿期届满后,对累计差额部分以其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取得

的股份对世纪瑞尔进行补偿,并由世纪瑞尔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向交易对方

回购并注销。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参见世纪瑞尔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

承诺协议》)。

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应补偿股份数量=(截止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止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

利润)/补偿期限承诺净利润总和×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取得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

数量。

如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大于或等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

润数,则无须进行补偿。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回购的股份不返还,也不折抵相应金额冲回。

如业绩承诺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股份不足以补偿截至当期

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之差额部分,则由业绩

承诺方以现金方式补偿不足部分。

2、业绩承诺方应在利润补偿期内任一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

十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方按照上述条款中约定的补偿方式

计算出来的补偿股份数额以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股份数额为限。

3 无论如何,业绩承诺方向世纪瑞尔支付的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总计不应超

过目标股份的总对价。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

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也不折抵相应金额冲回。

4 业绩承诺方应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其拟向世纪瑞尔转让的易维迅股权比例,

12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分别、独立地承担本条约定的业绩补偿责任;但是,业绩承诺方之间,应就其各

自在本项下的补偿义务共同向世纪瑞尔承担连带责任。而且,当业绩承诺方向世

纪瑞尔支付的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总计达到本次交易全部对价时,此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协议自动终止,业绩承诺方将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世纪瑞尔回购

易维迅66.5%的股份。

业绩承诺方应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其拟向世纪瑞尔转让的易维迅股权比例,分

别、独立地承担本条约定的业绩补偿责任;但是,业绩承诺方之间,应就其各自

在本项下的补偿义务共同向世纪瑞尔承担连带责任。

(四)违反《关于减少和规范交易的承诺函》的补偿

业绩承诺方在《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中承诺,本次交易完成

后,易维迅将尽可能减少与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易程股份”)及其下属子公

司的关联交易。

(五)业绩考核

业绩承诺方承诺易维迅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

世纪瑞尔认可的会计师审计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分别达到4,000万元、5,000万元和6,000万元,同时,交易对方把2015、

2016、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不低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的50%作为易维迅的2015-2017年度经营考核目标,易维迅管理团队承担该

现金流考核目标。易维迅管理团队绩效工资的50%与该考核目标挂钩,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完成率×该部分绩效工资即为该部分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

(六)减值测试与补偿

1、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3 个月内,世纪瑞尔应对易维迅进行减值测试,并

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除非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资产评估

报告》保持一致。如果:易维迅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对价股份的发行

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金额,则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补偿时,业绩承诺方应先

以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但尚未出售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仍不足部分,则

12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以尚未获付的对价现金冲抵,如仍有不足,需以自有或自筹现金补偿。

2、因目标股份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金额=易维迅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

-已补偿现金。

业绩承诺方中各自补偿金额应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各自拟向世纪瑞尔转让的

易维迅股权比例计算:

业绩承诺方中各方需另行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金额×本协议签

署日各自拟转让的易维迅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方持有易维迅股权比例之和

3、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股份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金额×本次交易前各

自在易维迅的持股比例÷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12.49 元/股)÷业绩承诺方持有易

维迅股权比例之和

前述减值额为易维迅作价减去期末易维迅的评估值并扣除利润补偿期间内

业绩承诺方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无论如何,易维迅(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金额合计不应超过

标的资产总对价。

(七)业绩奖励

如果易维迅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合计

超过承诺的净利润且达到双方协商确定的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考

核指标,世纪瑞尔将对易维迅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团队进行业绩奖励。

业绩奖励的计算公式为:

业绩奖励=(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三个会计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

×50%。

业绩奖励在最后一个考核年度结束且该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十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

12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其他安排

1、管理层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目标股份交割日后,易维迅的公司董事

会人选、董事长、总经理不变;由世纪瑞尔推荐财务总监候选人,总经理在候选

人中向董事会提名财务总监人选。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的法规要求梳理易维迅股

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的权责及会计政策。

2、业务独立性安排

双方同意,本次收购完成后,需保证易维迅的业务独立性,确保 70%的合同

以易维迅自己的名义与业主单位签订;如有必要,需获得中国铁路总公司授权,

并确保客服平台核心技术向易维迅全面开放(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未来可能

的软硬件升级等)并提供培训等支持;易程股份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经营、

也不授权易维迅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从事客服运维、备品备件销售等相关业务,易

程股份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全力支持易维迅客服运维及备品备件等业务的发

展。

3、团队建设规划

双方同意 ,本次收购完成后,易维迅与主要管理人员签订 5 年劳动合同、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签订 3 年劳动合同

(九)业绩补偿的实施

1、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3 个月内,世纪瑞尔应对易维迅进行减值测试,并

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相关减值测试程序及应补偿金额与股数参见减值测试与补偿条款。

2、如易维迅的业绩实现情况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世纪瑞尔应在业绩承诺

期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向业绩承诺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

应包含当年的补偿金额),并有权在发出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业绩补

偿,业绩承诺方需在收到世纪瑞尔要求支付股份补偿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

内向登记结算公司发出将其当期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世纪瑞尔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账户并对该等股份进行锁定的指令,并需明确说明仅世纪瑞尔有权作出解除该

等锁定的指令。世纪瑞尔应为业绩承诺方办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划转手续提供协

13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助及便利。

仍未得到补偿的差额部分,业绩承诺方需在收到世纪瑞尔要求支付现金补偿

书面通知后的 30 日内将所需补偿的现金支付至世纪瑞尔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3、世纪瑞尔按照上述约定,发出将当期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世纪瑞尔董事

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对该等股份进行锁定的指令。当期应补偿的股份全部划转至

专门账户后,由世纪瑞尔董事会负责办理,以总价 1 元的价格向业绩承诺方定向

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偿的股份的具体手续。

13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八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国融兴华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 04010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易

维迅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48,053.91 万元,较所有者权益 3,235.07 万元评估增值

44,818.84 万元,增值率 1385.41%。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经交易各方友好

协商,标的公司 66.50%股权作价 31,872.50 万元。

由于易维迅主要开展铁路客服系统的运维业务,属于“轻资产”公司,资产基

础法评估没有考虑标的公司的未来发展与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也没有考虑到其他

未记入财务报表的因素,如专利技术、人力资源、营销网络、稳定的客户群等因

素,使标的公司价值被低估。而收益法不仅考虑了已列示在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上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资产负债表上未列示

的标的公司专利技术以及人力资源、营销网络、稳定的客户群等商誉。采用收益

法的结果,更能反映出易维迅的真实企业价值,因此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资产

基础法评估结果,更客观、更符合一般市场原则,易为交易双方所接受。

本次标的资产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是由于预期易维迅未来存

在较为理想的发展前景; 同时,标的公司的业务预期有较高的发展潜力、品牌

影响力、较强的研发实力以及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的价值未充分在账面体现。

评估机构结合标的公司发展的经营现状,综合考虑行业前景等各种影响因素,

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

宏观经济的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环境等情况,使未来盈

利达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

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

前述相关因素影响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13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为应对本次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公司与交易对方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签订

的《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了相关业绩补偿条款。具体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

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风险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易程软件、苏州崇尚以及景鸿联创承

诺易维迅的 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的净利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之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

5,000.00 万元以及 6,000.00 万元。而易维迅成立于 2014 年 9 月,经营期限较短,

其在 2014 年 9-12 月、2015 年 1-6 月分别实现净利润 3,297.96 万元、-94.72 万元。

尽管,易维迅前身在作为易程股份以及易程软件的维护维修事业部时拥有较好的

经营记录,但自其成立以来尚未反应整个会计年度的业绩,其承诺的经营业绩较

历史业绩增幅较大。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业绩承诺较历史业绩存在较大增长的风险。交易对方将

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盈利承诺实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经济环境和

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

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

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三)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在易维迅 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每一年

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易维迅在盈利补偿期间内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相关标准而触发补偿条

款,相关业绩承诺方(易程软件、崇尚投资以及景鸿联创)应对世纪瑞尔进行补

偿。尽管公司已易程软件、崇尚投资以及景鸿联创签订业绩补偿协议,但由于市

场波动、公司经营及业务整合等风险导致易维迅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相关标准时,

盈利预测补偿主体如果无法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

风险。

13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易维迅将成为世纪瑞尔的子公司。从公司整体的角度来看,

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公司与拟收购公司需在企业文化、

经营管理、业务拓展、技术研发、客户资源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均面临整合风险,

公司和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能否保持上述两家公

司原有的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是公司收购完成后面临的重要经营管理

风险。

(五)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易维迅建立了较为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和激励措施,以绑定相关核心人员,

提高其企业归属感,尽管从易程股份维护维修事业部至易维迅成立发展至今,相

关核心技术人员团队一直较为稳定,但行业的快速发展,人才争夺将日益激烈,

未来易维迅核心技术人员存在流失的风险。

为了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交易双方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中约定“易维迅现有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承诺并签订竞业禁止

协议:自交易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后 5 年/3 年内不会因其个人原因向易维迅申

请辞职或主动离职,否则,需按照离职前 12 个月的薪酬补偿易维迅公司;其在

易维迅任职期限内以及离职后两年内,未经甲方(世纪瑞尔)事先书面同意,不

得在易维迅以外,从事与易维迅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易维迅以外,于其他与易维迅、有竞争关系的公

司任职或领薪;不得以易维迅以外的名义为易维迅现有客户或合作伙伴提供业务

服务。

此外易维迅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崇尚投资持有易维迅的股权,

本次交易结束后其将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崇尚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需保障易

维迅于 2015 年至 2017 年的净利润达到所承诺的业绩,因此上述安排有利于绑定

易维迅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与上市公司的长期利益,降低其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的离职风险。

易维迅作为一家领先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拥有稳定、高素质的

人才队伍对企业的持续发展壮大至关重要。易维迅十分注重人才队伍的建设,专

13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业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是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的重要因素。因

此,保持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稳定是易维迅未来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人员

流失将对易维迅的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交易终止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

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可能,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

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

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条件;此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

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

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

可能。

(六)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核准,以及获得

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七)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世纪瑞尔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商

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需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

值测试。若标的资产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则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将存在减值风

险,如果未来发生商誉减值,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减少上市公司的

当期利润,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该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利用上市公司和易维迅在业务、研发技术、客

13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户等方面的互补性进行资源整合,积极发挥易维迅的优势,保持易维迅的持续竞

争力,将因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易维迅应收账款合计为 4,855.40 万元,占总资产的

比例为 50.13%。易维迅的终端客户为各铁路局、站,由于其立项、考核、验收、

结算周期相对较长,导致易维迅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如果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进一

步增加,则会对其财务状况和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

尽管易维迅的终端客户以铁路局、站为主,信用良好,其与易维迅及易程股

份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较大,出现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但如

果其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致使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对易维迅的经

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二)标的公司成立期间较短的风险

易维迅成立于 2014 年 9 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其经营期间为一年多的

时间,尽管易维迅前身为易程股份以及易程软件的维护维修事业部,完成了多个

铁路客运站、车务段的运维工程,历史业绩较好,但自其设立以来,其于 2014

年 9-12 月实现的收入为 9,517.96 万元,于 2015 年 1-6 月实现收入 1,449.85 万元,

上述期间的净利润分别为 3,297.96 万元以及-94.72 万元。由于标的公司经营期间

较短,投资者可能对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判断存在一定的难度,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公司对易程股份依赖的风险

由于易程股份作为早期中国高铁客服系统标准设计的主要参与单位,进行了

大量铁路客运服务系统相关核心系统、核心设备、关键技术的研发,掌握了客运

服务系统、设备运维相关的全部核心技术,并参与了全国大部分铁路局的客户系

统的运维工作,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加之部分铁路局对于运维供应商建

立了候选名单,其从候选名单中挑选相应的供应商,而易维迅成立时间较短,替

代易程股份获得部分客户认可需要一定的时间,故易维迅为了及时获取相关订单,

13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仍会由易程股份与部分客户签署合同并转包给易维迅。

随着易维迅通过提供高质量服务获得客户的认可,独立对外签署订单的增加,

易维迅向易程股份关联销售的比例会逐步下降。

易程股份出具《关于避免与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声明与

承诺函》声明“如未来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将导致与易维

迅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发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则将立

即通知易维迅,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按公开合理的条件优先让予易维迅或其控制

的企业。如果因客户要求必须以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程股份”)

或其关联方的名义签署合同,在签署合同后,易程股份及其关联方须将该等合同

无条件转包给易维迅。”

虽然易维迅对易程股份的关联销售比例将逐渐下降,且易程股份作出了相关

声明和承诺,但未来标的公司仍然有可能应对易程股份的依赖度较高而对经营业

绩产生一定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季节性波动风险

易维迅的终端客户主要各个铁路局、站及其下属公司等,该类客户通常采取

预算管理制度和集中采购制度,一般在年末制定次年年度预算和投资计划,审批

通常集中在次年的上半年,采购招标及合同签订则安排在次年年中或下半年,致

使易维迅每年上半年销售收入较少,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

因此,易维迅的销售收入呈现较明显的季节性分布,并由此造成营业收入在第四

季度集中实现。

(五)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易维迅是中国领先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是人才与技术密集型企

业,拥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技术研发团队,并在核心技术上取得大量自有知识产

权。易维迅已与所有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了保密范围及保密责任。但

如果出现了核心技术人员外流或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从而导致易维迅核

心技术严重泄密,将会对该公司保持自主创新能力及竞争优势造成不利影响。

13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受益于高铁建设的快速发展,铁路客服运维业务领域吸引着进入者的不断加

入,加剧了市场竞争,市场竞争趋于激烈。

虽然易维迅凭借自身的竞争优势和各个铁路局多年的合作经验在行业内具

有一定的优势地位,但是不排除其他竞争者抢占市场份额,从而造成易维迅盈利

能力下降的风险。如果易维迅不能有效应对前述竞争,将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

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

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行业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

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世纪瑞尔本次收购需要有关部

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

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世纪瑞尔提醒投资者应当具

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世纪瑞尔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

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世纪瑞尔将

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

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其他风险

世纪瑞尔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

可能性。

13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相

关协议、公告等资料,并在本报告所依据的假设前提成立的基础上,基于专业判

断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如下的主要

假设:

1、本次交易各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均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

应承担的责任;

2、本次交易各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

3、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财务审计、盈利预测和评估等文

件真实可靠;

4、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5、本次交易各方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6、交易各方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变化;

7、无其它人力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

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3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易维迅是中国领先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

综合化一体化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解决方案,具体包括运维技术服务、硬件销售、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等。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易维迅所处

行业归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易

维迅所处行业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行业,根据《当前优先发展的高

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软件及应用系统行业属于当前优先

发展的信息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易维迅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经营业务不涉及立项、环评等报批事

宜,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由于易维迅未拥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不涉及土地管理相关问题。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业务不构成垄断行为,本次

交易不存在违反反垄断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世纪瑞尔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

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规定,亦不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后,世纪瑞尔的基本情况并未发生重大改变,股权集中程度进一步

降低。其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世纪瑞尔的股权分布符合股票

上市条件。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完成后,世

纪瑞尔的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

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3、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交易标的定价公允

14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在本次交易中,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国融兴华对标的公司全部权

益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国融兴华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标的

公司、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

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以2015年6月30日

为评估基准日确定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公司的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8,053.91万元,

较2015年6月30日账面净资产3,235.08万元增加44,818.84万元,增值率为1385.41%,

对应易维迅66.5%的权益评估价值为31,955.85万元。标的公司66.5%的股权交易

价格由交易各方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为31,872.50万元。交易标的交易价格按

照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

(2)发行股份的定价公允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确定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

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并根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12.49元/股,最

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

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

行相应调整。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3)本次交易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律师事务所和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并按

程序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报送有关监管部门审批。整个交易严格履行法律程

序,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14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世纪瑞尔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资

产定价公允,世纪瑞尔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购买资产为易维迅66.50%股权,易维迅股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

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本次拟购买资产为股权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的

处置,本次交易完成后拟购买资产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变化。综上,本独立财务

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公本次交易完成后,易维迅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本次交易可以帮助公

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市场占有

率,加强市场拓展合作,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盈利

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

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交易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

的情形。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

显著增强,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

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6、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本次购买资产的交

易对方为独立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第三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

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

14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变更,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7、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

规范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健全有

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世纪瑞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易维迅是国内领先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国内各

铁路局、站提供客服系统的运维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销售。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

易以及后续有效整合,将可以实现自身业务向交通行业综合运维领域延伸,搭建

铁路行车安全监控、运维管理、客运相关服务业务体系,掌握更多铁路及交通信

息化产业链的上下游资源,协同发展各项铁路及交通信息化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易维迅将成为世纪瑞尔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通

过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培养新的业绩增长点,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未来整体盈

利能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更好地回报股东。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改

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

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持有易维迅30%的股权,与易维迅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方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

14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将不会新

增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世纪瑞尔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

交易完成后,世纪瑞尔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实际控制人在业

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市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相关资产,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除此之外,交易对方之一易程软件、易程软件之股东易程新技术、易程新技

术之股东易程股份均已签署《关于避免与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业竞争

的声明与承诺函》约定: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苏州易

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维迅”)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主

要指铁路客运服务运维及备品备件销售等相关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

2、本承诺函出具日之后,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向除易维迅之

外的其他公司提供铁路客运服务运维及备品备件销售等相关业务授权,且不得以

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支持除易维迅之外的其他公司进行铁路客运服务运维及备

品备件销售等相关业务,原有已发出授权截止本承诺函出具日一律作废。

3、易维迅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割完毕后,本公司及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易维迅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

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未来也不会经营与易维迅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

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如未来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将导致与易维迅及其

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发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则将立即通知

易维迅,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按公开合理的条件优先让予易维迅或其控制的企业。

如果因客户要求必须以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方的名义签署合同,在签署合同后,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须将该等合同无条件转包给易维迅。

5、本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控股地

位,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公司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易

14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维迅发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竞争。

6、如果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易维迅造成的直接或

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7、本承诺函有效期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期间以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割完毕后10年(以时间较长者为

准)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

利影响,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性。

3、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兴 华 对 世 纪 瑞 尔 2014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出 具 了 ( 2015 ) 京 会 兴 审 字 第

02010050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根据世纪瑞尔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文件及其各自户籍所

在地或住所地所属公安机关(或派出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根据根

据交易所及证监会网站查询结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世纪瑞尔及其现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项的规定。

5、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

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为易维迅66.50%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冻结、质押等限制权利行使的情形,能够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

转移手续。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

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14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或者产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

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

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系世纪瑞尔为“促进行业的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

而进行的资产收购,通过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

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要

求的说明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遵守本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编制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预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 100%的,一并由

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本次交易中,世纪瑞尔无募集配套资金,因此,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要求。

(四)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

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世纪瑞尔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14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是否合理的核查

(一)本次交易涉及资产定价合理性分析

1、标的资产估值水平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易维迅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9,684.68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6,449.61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3,235.08 万元。采用收益

法评估,评估结果为 48,053.91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易维迅 66.50%的股权,

交易价格为 31,872.50 万元。对应易维迅 100%权益的估值为 47,928.57 万元。 根

据兴华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京会兴审字第 02010138 号),易维迅 2014

年度净利润为 3,297.96 万元。根据交易对手方所承诺的业绩,2015 年度易维迅

预计实现净利润为 4,000 万元。

易维迅的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项目 2014年实现数 2015年预测

易维迅 66.50%的权益交易价格(万元) 31,872.50

易维迅 100%股权估值 47,928.57

易维迅净利润(万元) 3,297.96 4,000.00

交易市盈率(倍) 14.53 11.98

交易市净率 7.61 14.82

注 1:交易市盈率=按交易价格折算标的公司全部权益估值/标的公司净利润

注 2:交易市净率=按交易价格折算标的公司全部权益估值/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

2、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

14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易维迅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本次选取了行业类似或业务类似的上市公

司作为对比,其估值情况如下:

2015 年 6 2015 年 1-6 2015 年 6

月 30 日收 月每股收 月 30 日

证券代

序号 证券简称 盘价(元) 益(元/股) 每股净 市盈率 市净率

资产(元

/股)

1 002161 远望谷 21.75 0.003 1.97 3625.00 11.06

2 300011 鼎汉技术 35.42 0.177 3.61 99.83 9.82

3 002296 辉煌科技 21.09 0.079 3.74 134.16 5.64

4 300044 赛为智能 29.76 0.029 2.93 520.28 10.16

5 300213 佳讯飞鸿 40.79 0.119 3.54 171.24 11.52

平均值 29.78 0.081 3.16 910.10 9.64

易维迅(2015 年预测) 11.98 14.82

易维迅(2014 年) 14.53 7.61

注 1:数据来源为 Wind

注 2:市盈率=可比上市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2015 年 1-6 月每股收益×2)

注 3: 市净率=可比上市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2015 年 6 月 30 日每股净资产)

按照上述相关指标测算,可比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的平均数为 910.10 倍,

根据本次交易价格计算易维迅以 2015 年所承诺的净利润数测算的交易市盈率为

11.98 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根据本次交易价格计算易维迅以 2014 年已实现净

利润数测算的交易市盈率为 14.53 倍,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以市盈率指标衡量,

交易目标资产的估值水平较为合理,充分考虑了世纪瑞尔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按照上述相关指标测算,可比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的平均数为 9.64 倍,根

据本次交易价格计算易维迅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数的市净率为 14.82 倍,

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一、易维迅于 2015 年上半年分配 2014 年度利

润 2,968.16 万元。二、易维迅是一家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

为向客户提供综合化一体化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解决方案,具体包括运维技术服

务、硬件销售、软件产品开发销售等,是典型的轻资产、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公

司,净资产规模相对有限;同时,可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得上市公司净资产规

模普遍较大,易维迅系非上市公司,未引入外部投资者,相比于上市公司而言未

经过公开募集资金充实净资产的过程,导致两者市净率有差异。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充分保护了上

14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合理性分析

世纪瑞尔 2014 年度实现每股收益 0.46 元/股(除权后调整为 0.23),2015 年

6 月 30 每股净资产为 2.62 元/股,按照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12.49 元

/股计算,本次发股的静态市盈率为 54.30 倍,市净率为 4.77 倍。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易维迅依据 2014 年度净利润计算的静态市盈率为 14.53

倍,依据 2015 年度承诺净利润计算的动态市盈率为 11.98 倍,均低于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对应的市盈率水平,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标的易维迅依据 2015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计算

的市净率为 14.82 倍,高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股的市净率水平。主要原因是易维迅

属于轻资产型公司,账面净资产无法完全反映企业价值。同时易维迅为非上市公

司,相比于上市公司而言未经公开募集资金充实净资产的过程,因此虽然本次交

易估值对应的市净率高于上市公司发股市净率。但考虑到易维迅较高的净资产收

益率水平,本次交易的定价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合理。

四、本次交易评估方法、评估假设前提以及重要评估参数合理性

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为易维迅 66.5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31,872.50 万元,以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国融兴华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资

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国融兴华评估根据标的公司的特性以及评估准则的要求,采用资产基础法和

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最终采用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

标的公司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 040108

号《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易维迅信息股东全部权

14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 48,053.91 万元,增值 44,818.84 万元,增值率 1385.41%,

对应对应 66.5%的权益评估价值为 31,955.85 万元。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全面、合理的反映了企业的整体价值,评估方法选用适当;评估过程中涉及评估

假设前提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拟购买资产具体情况、行业政策及发展情况, 评

估假设前提合理;未来营业收入及增长率预测,是在假设前提下的合理预测, 预

期收益具有可实现性;评估采取的折现率考虑了系统风险和特有风险,折现率选

择合理。

五、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

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

否切实有效的核查

(一)目标股份的交割及权利义务转移

自目标股份交割日起,基于目标股份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世纪瑞尔享有和承担。

交易各方同意,目标股份应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

完成交割。

目标股份交割手续由交易对方负责办理,世纪瑞尔应就办理目标股份交割提

供必要的协助。

目标股份交割日后,易维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甲方

《公司章程》及其规章制度规定的关于世纪瑞尔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各方同意,目标股份交割日后,易维迅的公司董事会人选、董事长、总经理

不变;世纪瑞尔推荐财务总监候选人,总经理在候选人中向董事会提名财务总监

人选。

(二)标的股份交割及权利义务转移

标的股份(指世纪瑞尔因向交易对方购买易维迅股份而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交割日后,基于标的股份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交易对方享有和承担。

15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标的股份交割手续由世纪瑞尔负责办理,交易对方应为世纪瑞尔办理标的股

份交割提供必要协助。

标的股份交割应在目标股份交割日后 30 日内完成。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的资产

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世纪瑞尔 2014 年年报及 2015 年半年报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5 年 1-6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12

项目

月 月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总资产 152,809.52 191,223.61 162,428.01 203,92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1,331.16 160,557.17 145,083.35 166,245.15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2,915.76 14,365.62 33,254.60 42,772.57

利润总额 2,097.24 2,180.32 13,761.25 16,81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08.20 1,646.24 12,507.33 14,425.82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23 0.27

(注)

注: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总股本由转增前 270,000,000 股增至 540,000,000 股,为

便于比较对 2014 年基本每股收益按照转增后的股本进行计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4 年度,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4,425.82 万元,较交易前增加 15.34%,2014 年度备考报表基本每股收益为

0.27,较交易前增加 0.04 元。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了提升。

15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上市公司未来

的融资计划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创合计持

有的易维迅 66.50%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为 31,872.50 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

12,629.18 万元,其余 19,243.32 万元对价由世纪瑞尔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本次交易完成后,易维迅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铁路客服系统运维

业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重要业务成分,为了进一步发展易维迅的相关业务,积极

谋求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铁路客服系统运维业务的融合与发展,上市公司未来的

资本性支出会有所加大。

公司未来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以及自身的资产、债务结构,综合

考虑各种融资渠道融资的要求及成本,进行适度的融资。

(三)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收购的资产为易维迅 66.50%股权,易维迅员工的劳动关系不会发

生变化,不涉及职工安置等相关事宜。

(四)本次交易的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重组将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约 1,000 万元,上述费用预计在 2016 年

支付完毕,并将根据会计准则从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中扣除或计入当期损益。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分别为

152,809.52 万元和 141,331.16 万元,本次交易成本占上市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65%和 0.71%,占比较小,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

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5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规模效应、产业链整合、运营成本、销售渠道、技

术或资产整合等方面,分析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

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以铁路行车安全监控领域为立足点,

遵循“夯实基础、逐步扩展”的发展策略,在开发并推广新一代铁路综合视频监控

系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铁路综合监控系统平台及基于平台的信号、通信、

电务、公安等铁路行车安全专业监控子系统的基础上,不断延伸产品研发和应用

领域,进一步拓展与铁路领域有较强相关性的铁路综合运维系统、城市轨道交通、

客运自动化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业务。

(1)产业链整合

标的公司易维迅是国内领先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国内各

铁路局、站提供客服系统的运维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销售。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

易以及后续有效整合,将可以实现自身业务向交通行业综合运维领域延伸,搭建

铁路行车安全监控、运维管理、客运相关服务业务体系,掌握更多铁路及交通信

息化产业链的上下游资源,协同发展各项铁路及交通信息化业务。

(2)运营成本、销售渠道以及技术整合

通过本次交易及后续有效整合,公司能够与易维迅实现市场资源、业务经验、

技术积累的整合和协同,推动公司在铁路及交通信息化领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同

时,也可以整合车站运维管理、行车安全监控系统运维等相关运维业务,统一布

设车站运维管理站点,节约业务实施成本、市场费用。从长期看,本次交易也为

公司后续进入其他综合运维管理业务奠定了基础。

(3)铁路客服运维系统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增长空间广阔

标的公司铁路客服运维业务现已具备一定的市场规模和基础,正从行业培育

期进入成长期,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市场增长空间广阔, 预计未来 3 年业绩将

保持 20%~30%的增速。本次交易可以帮助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

丰富公司产品线,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强市场拓展合作,提升技

术水平,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动

力。

15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6.95% 10.30%

流动比率 13.14 8.76

速动比率 11.84 8.27

根据兴华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京会兴专字第 02010056 号),假设本

次交易已经于 2014 年 9 月 2 日(易维迅成立之日)完成,则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备考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如下: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15.53% 18.07%

流动比率 4.93 4.31

速动比率 4.33 4.04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有所

下降,主要系因为标的公司易维迅为非上市公司,未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净

资产规模较小,经营发展需一定程度依赖经营性负债。但依据备考报表,上市公

司交易完成后,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仍然处在较为健康的状态,财

务安全性较好。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后的整合计划及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借助本次收购的有效整合,世纪瑞尔将迅速切入铁路客服运维领域,增强公

司在铁路及交通信息化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影响力,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和盈

利能力。

为顺利实现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依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定,世纪瑞尔确定

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统筹规划产业管理模式、保证人才稳定及促进业务有效融

合的 基本整合思路,制定了清晰可实现的整合计划,主要如下:

(1)对易维迅经营、治理方面的管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易维迅的公司董事会人选、董事长、总经理不变,世纪瑞

尔推荐财务总监候选人,总经理在候选人中向董事会提名财务总监人选。易维迅

154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层正常经营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易维迅

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上市公司将根据《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框

架下,行使对易维迅的重大事项管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及易维迅董事会确立的经营目标下,由易维迅

经营层做出三年规划及各年度预算方案,并根据战略规划及年度目标制订管理团

队的绩效考核方案。在此框架下,上市公司不直接干预易维迅日常经营管理,保

持易维迅管理团队的相对独立性。

(2)易维迅核心团队人员保持稳定

为了实现易维迅既定的经营目标,保持管理和业务的连贯性,使其技术创新、

产品开发、运营管理、销售管理延续自主独立性,交易完成后易维迅的组织架构

和核心管理人员暂不作重大调整。

世纪瑞尔认可易维迅的管理团队及业务团队,根据世纪瑞尔同易维迅签订的

《易维迅资产购买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易维迅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将继续留任,并作出承诺:自交易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后 5 年/3 年内不

会因其个人原因向易维迅申请辞职或主动离职,否则,需按照离职前 12 个月的

薪酬补偿易维迅。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保持原核心运营管理团队的稳定,赋

予易维迅原管理团队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以确保其管理机制的高效运行,保障易

维迅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上市公司将不断加强管理、技术、销售、战略团队等方面的建设,深入研究

学习行业相关产品的功能、技术、应用领域、市场、发展趋势、销售渠道等方面

的知识,提升公司相关业务方面的管理与运营水平,培育壮大上市公司新的业务

增长点。同时,上市公司将结合研发、经营的需求,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良好的平

台效应,广泛吸纳优秀的专业人才加入公司,消化先进的管理运营理念,不断扩

充公司的人才队伍,努力提升公司在新业务领域的管理和经营水平。

2、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包括提高竞争能力、市场和业

务开拓等方面

155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中国铁路“十二五”规划,到 2015 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 12 万公里

以上,其中客运专线 11.6 万公里以上,铁路行业仍有较大市场发展空间。国家

铁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未改变,铁路行车安全监控及铁路枢纽的客运维护在铁路

运输过程中的重要性也日益显现。未来公司将以国家《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铁

路信息化总体规划》为指导,以铁路行车安全监控领域为立足点,遵循“夯实基

础、逐步扩展”的发展,稳步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把握国家对铁路大力投资的机遇,紧跟市场脚步,深入把握客户需求

公司将继续拓宽铁路交通相关领域的产品线,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应用,

通过进一步加强对既有产品实施项目和与公司核心技术有一定相关性且前景良

好产品的研发支持,发展多元化、综合化、集中化的铁路交通领域服务解决方案,

增强公司自身的综合实力。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调研工作,依据当前公司业务覆

盖铁路用户比重,安排专人逐一回访,了解客户意见,针对市场的变化,及时改

进产品和服务以适应客户的最新要求和提高售后服务质量。

(2)完善网络,优化配置,提升公司营销能力

公司将通过投资销售网络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国内市场布局,结合先进的

销售管理制度、现代网络通信手段和布局完善的区域分支机构,不断提升销售网

络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服务支持、渗透能力和开拓力度,同时根据市场变化趋势,

将销售体系向路局、站段延伸,充分发挥公司的销售网络优势,有效扩大公司市

场占有率。

(3)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员工积极性,增加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通过考核和内审机制,不断改进公司管理架构,加快新的薪酬体系建

设,制定工作实施路线图,使公司组织架构、岗位职责更加明确,提高员工工作

积极性;同时公司还将结合自身特点,优化部门人员配置,加强高级人才储备,

根据人才的专业、特长安排岗位,使员工能够人尽其才。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

提高自身运营效率,节省运营费用,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4)提高产品质量,不断创新技术,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

公司将在现有产品上的基础上不断更新技术,研发新一代产品,同时不断丰

富自身产品线,进军铁路运维服务领域。公司的技术创新目标包括:完成常规技

术创新规划、技术方案落实 30 项;视频监控等产品测试创新 10 项;售后服务的

156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现场技术支持创新;公司自主网络及信息平台建设;产品技术平台、技术培训平

台等数据库建设;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牵引系统信息构架建设;建立运维

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运维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将加强产品质量管控,

通过提高原材料质量、生产定型水平和测试水平等方式提高产品质量。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并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易程软件、崇尚投资、景鸿联

创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九、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借

壳上市的核查

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王铁、牛俊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

会发生变化。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十、本次重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

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

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

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

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经核查,本次重组交易标的为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

157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维迅”)66.50%股权。易维迅业务范围包括运维技术服务、硬件销售、软件产品

开发销售等,所处行业属于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业。在国家发改委 2013 年发布

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易维迅属于“第一类 鼓

励类”之“二十七 综合交通运输”之“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

用”。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业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

指引》中推荐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九大行业之一。按照中国证监

会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易维迅所处行业归属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类代码:

I65);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 年),标的公司归属于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I6520)。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

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中确定的

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二)本次重组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经核查,上市公司是专业的工业监控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一直专注于铁

路行车安全监控系统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为高速铁路、既有铁路提供安全

保障所需的监控系统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铁路防灾

安全监控系统、铁路综合监控系统平台、铁路通信监控系统等,以及相关系统集

成、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是我国铁路行车安全监控领域领先的

系统供应商。交易标的公司易维迅是国内领先的铁路客服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

主要为国内各铁路局、站提供客服系统的运维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销售。通过本

次交易以及后续有效整合,将可以实现自身业务向交通行业综合运维领域延伸,

搭建铁路行车安全监控、运维管理、客运相关服务业务体系,掌握更多铁路及交

通信息化产业链的上下游资源,协同发展各项铁路及交通信息化业务。本次重组

属于同行业并购。

158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十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参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相关规定,并通过尽职调查和对《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交易已经世纪瑞尔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2、本次交易完成后,王铁和牛俊杰仍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实际控制人未

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3、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4、本次交易能够加强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优势互补,稳步实施上市公司的

发展战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

定;

5、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6、本次交易所涉资产均已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且资产评估假设、方法合理,本次交易的价格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

价格是以评估值为依据,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为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的,体现了交易价格的客观、公允;

7、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

不足利润预测数情况的补偿安排切实可行、合理;

8、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提升市场地位,改善经营业绩,增强持续发展

159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问题;

9、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

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拟购买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拟购买资

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和

其他影响过户的情况,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1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13、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切实、可行。对本次交

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世纪瑞尔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

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160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十一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

瑞信方正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证券发行内核制度,成立了内核小组,并设立

了独立于投资银行部的质量控制部,由其作为公司业务的质量监控、风险防范和

内部核查的专职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日常执行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直接对公司

投资银行委员会和内核小组负责。内部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1、质量控制负责人对项目进行跟踪

项目从立项开始,质量控制部指定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对项目进行监控和

跟踪,包括从项目的立项、执行、项目现场核查、申请材料准备、反馈意见答复,

到发行、上市及后续的持续督导环节等。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随时与项目组对发

现的问题进行沟通。

2、项目现场审核

项目组应于项目的申请文件初步定稿后向质量控制部报告,由质量控制部的

质控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审核。质控人员现场审核工作包括审阅工作底稿的

收集、整理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形成现场核查意见,供内核小组审核

项目参考。

3、项目申请文件审核

项目组在申请文件初步定稿后将文件发送至质量控制部和法律合规部进行

初审。质量控制部从项目执行的投资银行业务风险角度对申报文件进行审阅并提

出修改意见。法律合规部从项目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

行评估并提出审阅意见。

4、项目内核会议流程

内核小组由 15-20 名成员组成,其中设负责人 1 名,内核小组的组成人员根

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确定,内核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相

关负责人担任。另外,内核小组设秘书 1 名,由内核负责人指定,但是内核小组

161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秘书不属于内核小组成员。

内核小组会议由内核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内核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时,由内

核负责人指定的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内核会议应有 7 名或以上的非关联成员出

席方可举行。与内核项目有关联关系的内核小组成员不得作为内核小组成员出席

内核会议,且无权投票表决,并应当在表决时回避。项目负责人、项目保荐代表

人、项目协办人需列席会议,内核小组聘请的行业研究员、律师、会计师、评估

师等公司外部的专业人士等经内核负责人同意也可以列席会议。

内核小组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内核会议

程序如下:

(1)内核负责人主持会议,宣布内核小组会议讨论议题;

(2)项目负责人介绍拟推荐项目的基本情况;

(3)项目保荐代表人发表个人保荐意见(仅适用于保荐业务项目);

(4)质量控制部、法律合规部初审人员发表初审意见;

(5)列席内核会议的人员发表意见(如有);

(6)内核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文件发表审核意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充分

讨论。内核小组成员提出的审核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表达准确、清晰;

(7)项目负责人回答内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8)会议主持人总结内核小组成员的主要审核意见,形成本次内核小组会

议的审核意见;

(9)项目组及与内核项目有关联关系的内核小组成员回避后,非关联内核

小组成员对申请文件是否报送监管机构进行表决;

(10)在对投票情况进行汇总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内核小组对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填写表决票。内核小组成员可以

同意推荐、不同意推荐,但不得弃权。同意推荐的,表决票上可以注明理由或其

它条件;不同意推荐的,必须注明理由。表决票作为内核工作档案与其他内核材

162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料一并保存,保存期不少于 10 年。

5、会后事项

内核小组召开、表决后,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1)由项目的质控负责人负责制作内核会议纪要,并由内核小组秘书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将该会议纪要发送给参与表决的内核小组成员审阅、确认;

(2)内核小组秘书将该会议纪要发给项目组,项目组须针对内核会议提出

的问题及时提交书面回复文件;

(3)由内核小组秘书将书面回复意见转报参与表决的内核小组成员,向内

核小组成员确认是否认可项目组的书面回复意见;

(4)将书面的会议纪要提交给参与表决的内核小组成员签名。

出席内核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内核小组成员认可项目

组提交的关于内核意见的书面回复后,方可认为内核小组正式审核同意推荐内核

项目,公司方可正式对外出具申报文件。

内核小组表决通过的项目,如果出现重大变化,或未能如期申报导致相关文

件过期,项目组应当重新修订申请文件,并提交内核会议重新审核表决。

二、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

2015 年 10 月 30 日,瑞信方正内核小组召开内核会议,对独立财务顾问就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审查。本次内核会议获得出席会议的

三分之二以上的内核小组成员同意认可,瑞信方正内核小组审议认为本次交易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同意出具独立财务顾问

核查意见,并将该核查意见上报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审核。

163

关于世纪瑞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赵留军 邵一升

内核负责人:

高瑾妮

部门负责人:

王国光

法定代表人:

何其聪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6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世纪瑞尔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