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事前认可函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易程软件、崇尚投资及景鸿联创合计持
有的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维迅”)66.50%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交的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等与公司本次交易有关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重组有利于促进产业整合,增强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从
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我们对《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页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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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祁 兵(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再文(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潘 帅(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二 o 一五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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