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4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
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5 日下午 13: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 1152 号公司
1
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5、会议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陈尧根先生出差在外,本次股东
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吕旭幸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116,559,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110,944,8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614,3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 11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3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6,400 万股(含 6,400 万
股)。其中:陈尧根拟认购 1,300 万股;钟婉珍拟认购 1,050 万股;
吕旭幸拟认购 1,000 万股;沈依伊拟认购 900 万股;任军拟认购
544.853 万股;曹蕾拟认购 315.147 万股;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华富资管-富鼎 6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 1,290 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
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尧根、钟婉珍、吕旭幸、沈
依伊、任军、曹蕾和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的华富
资管-富鼎 6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7 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采用
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4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4)发行方式、发行时间
本次股票的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事宜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 20.81 元/
股。因公司停牌期间实施过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除息日为 2015 年 6 月 17 日,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
整为 20.71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
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5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 P0-D)/(1+N)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前述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加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2,544.00 万
6
元(含 132,544.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超
过 129,844.00 万元,拟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收购上海新高峰 100%股权项目 90,000.00 90,000.00
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
2 40,560.62 27,299.00
建设项目
3 CRO 商务网络项目 12,581.00 12,545.00
总计 143,141.62 129,844.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
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
获核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支付收购上海新高峰 100%股权项目价
款。
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 CRO 商务
网络项目将分别由公司收购标的下属公司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
务平台有限公司和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部分募
集资金将以增资等方式投入。最终投入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8)上市地点
7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9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10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11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 Green Villa Holdings Ltd.所
持有的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暨重大资产购买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12
效表决权的 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购买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
司 100%的股权之交易暨重大资产购买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备考财务报告及其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浙江亚
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Green Villa Holdings Ltd.关于上海新高峰
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13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之交易暨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14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性以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之交易暨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
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15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相关方免予按照有
关规定向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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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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