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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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4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

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5 日下午 13: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 1152 号公司

1

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5、会议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陈尧根先生出差在外,本次股东

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吕旭幸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116,559,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110,944,8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614,3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 11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3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6,400 万股(含 6,400 万

股)。其中:陈尧根拟认购 1,300 万股;钟婉珍拟认购 1,050 万股;

吕旭幸拟认购 1,000 万股;沈依伊拟认购 900 万股;任军拟认购

544.853 万股;曹蕾拟认购 315.147 万股;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华富资管-富鼎 6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 1,290 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

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尧根、钟婉珍、吕旭幸、沈

依伊、任军、曹蕾和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的华富

资管-富鼎 6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7 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采用

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4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4)发行方式、发行时间

本次股票的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事宜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 20.81 元/

股。因公司停牌期间实施过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除息日为 2015 年 6 月 17 日,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

整为 20.71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

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5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 P0-D)/(1+N)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前述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加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2,544.00 万

6

元(含 132,544.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超

过 129,844.00 万元,拟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收购上海新高峰 100%股权项目 90,000.00 90,000.00

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

2 40,560.62 27,299.00

建设项目

3 CRO 商务网络项目 12,581.00 12,545.00

总计 143,141.62 129,844.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

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

获核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支付收购上海新高峰 100%股权项目价

款。

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 CRO 商务

网络项目将分别由公司收购标的下属公司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

务平台有限公司和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部分募

集资金将以增资等方式投入。最终投入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8)上市地点

7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9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10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11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 Green Villa Holdings Ltd.所

持有的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暨重大资产购买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12

效表决权的 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购买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

司 100%的股权之交易暨重大资产购买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备考财务报告及其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浙江亚

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Green Villa Holdings Ltd.关于上海新高峰

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13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之交易暨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14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性以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之交易暨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

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15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59,1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相关方免予按照有

关规定向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7,171,137 股,其中:关联股东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回避 99,388,0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137 股,占出席

16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6 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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