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与山东高速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述
2015 年 3 月 9 日,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及其下属子公司山
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其主要内容为:公司拟认缴标的公司新增的部分注册资本,共同生产建设铁路用
轨枕及轨道板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需经双方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
进行审计和评估之后协商确定。
上述交易事项详细情况见公司 2015 年 3 月 1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对
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二、合作意向终止情况
自《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的相关工作,
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公司结合收
到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的评估意见后,合作双方多次就增资标的公司的金额、
持股比例以及合作方式进行了充分的协商,但最终双方在增资金额上未能达成一
致意见。
三、终止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1
《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对本次合作相关事宜的初步意向,对合作双方不
具有强制约束力,终止与山东高速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损益及股东
的利益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轨道事业的发展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