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来源:深交所 2015-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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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

交易对方 住所/通讯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88-96

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号(双号)1-A 楼 1901 室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市体育场路桃花弄 2 号 2 幢 4 楼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交易事项

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

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

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

顾问。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

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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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交易对方声明与承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全体交易对方公开承诺:

本单位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本单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

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本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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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声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

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英特集团拟向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英特集团下属子

公司英特药业合计 50%的少数股权。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华资实业为与上市公司同受中化集团实际控制的企

业,持有上市公司11.62%的股份,华辰投资持有上市公司21.54%的股份,均为

上市公司关联方,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英特药业50%股权,根据经审计的英特集团2014年度

合并财务报表及英特药业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的比例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财务数据 上市公司 英特药业50%股权 占比

总资产 521,112.07 259,728.85 49.84%

净资产 60,842.71 80,845.04 132.88%

营业收入 1,407,381.11 703,923.11 50.02%

注:在计算财务指标占比时,上市公司净资产额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英特药

业净资产额指标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成交金额80,845.04

万元为依据。

本次交易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情况,上市公司购买

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

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根据《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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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2008年8月,中化集团通过增资方式直接持有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后更名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51.02%的股权,成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

限公司控股股东,由于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因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化集团。

2007 年 12 月 31 日 , 上 市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资 产 总 额 为

130,433.03万元。2014年12月31日英特药业资产总额为519,457.69万元,交易对方

华资实业持有的英特药业26%股权对应的资产总额为135,059.00万元,对应的英

特药业26%股权交易金额为42,039.42万元,二者较高者为135,059.00万元,该数

值占2007年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

以上。

按照《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四)本次交易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本次交易属于《重组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借壳上市的

情形,需要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英特药业 50%股权,英特药业是英特集团的控股子公

司。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648 号),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英特药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05,831.94 万元,收益

法评估值为 161,690.07 万元,评估增值率 52.78%。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

资委备案。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英特药业 50%股权的交易作价依据上述评估值确定

为 80,845.04 万元。在评估基准日之后,若英特药业进行现金分红,则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应当扣除相应现金分红。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英特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七届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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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日。英特集团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因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起至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日期

间停牌,故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即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前 12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4.07 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英特集团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 80,845.04 万元,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

交易对价为 80,845.04 万元。根据 14.07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57,459,157 股。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股)

1 华资实业 42,039.42 29,878,762

2 华辰投资 38,805.62 27,580,395

合计 80,845.04 57,459,157

交易对方持有标的资产价值折合英特集团发行的股份不足一股的,由交易对

方放弃。最终发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确定的股份

数量为准。

四、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各方另行约定了交易对方的利润补偿

期限的,则股份限售期以该36个月和利润补偿期限两者较长者为准。中国证监会

对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适用该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交易对方持有的新增股

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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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新增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五、利润承诺及业绩补偿

本次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重组办法》和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交易对方应当对标的资产未来三年的盈利进行承诺并作

出可行的补偿安排。为此,本次交易各方已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业绩补偿相关事项。

(一)承诺利润补偿期及利润承诺数额

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对英特药业的承诺利润补偿期限为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未能实施完毕,则华资实业和

华辰投资的利润补偿期间作相应顺延至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

根据本次交易的审计和评估结果,交易对方承诺,英特药业于2015年度、2016

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如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11,277.32万元、11,785.82万元、12,395.04万元、13,601.63

万元。

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648号《资产评估报告》,在确定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合并报表范围时,将剔除英特药业的以下

子公司:1、《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子公司;

2、《资产评估报告》中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但因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负值而将其对应的英特药业长期股权投资取0值的子公司。在利润承诺期限内,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英特药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时,也应剔除上述未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二)盈利预测差异的确定

英特集团应当在利润补偿期限内的年度审计时对英特药业扣除非经常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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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由英

特集团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英特药业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据该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确定。

(三)业绩补偿承诺

1、盈利预测补偿条件

在利润补偿期内,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英特药业任

一年度末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未能达

到截至该年度末累积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

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交易对方对补偿义务按照其各自认购上市公司

股份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

2、股份补偿

(1)当盈利预测补偿条件发生时,交易对方以其通过因重大资产重组引起的

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上市公司将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持有的一定

数量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上市公司每年回购股份总数按照以下

公式进行计算: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认购股

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承诺净利润的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1)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确定;2)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

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回冲;3)如上市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认购股份总数”和“已补偿股份数量”应包括送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交易对方获得的股份数。

(2)股份补偿数量涉及在交易对方分摊时,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需要补偿

的数量根据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上市公司股票数量的相对比例分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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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华资实业/华辰投资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华资实业/华辰投资在本次发行中认

购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上市公司股票的合计数量×需

补偿股份数量

3、上市公司实施分红后的股份补偿

交易对方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数额

均以其各自在本次发行所认购的上市公司之股份数额为限。如盈利预测期间内,

因英特集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导致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变化的,前述限额应当相应调整,交易对方于《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项下可进行股份补偿的数额应当包括其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数,以及因

送股、转增等相应增加的股份数之和。

如交易对方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

且盈利预测期间内上市公司进行过现金分红的,交易对方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

需补偿股份对应的分红收益,在回购股份实施前全部赠送给上市公司;如盈利预

测期间内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导致华资实业和华辰

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变化的,交易对方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调整为:前述

公式计算的应补偿的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4、现金补偿

在盈利承诺期内,若交易对方截至当年剩余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不足以用于补

偿的,则当年需补偿的股份数为交易对方剩余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当年需补偿金

额的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进行补偿。需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华资实业/华辰投资现金补偿金额=该年度华资实业/华辰投资不足补偿股份

数×本次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单价。

如在利润补偿期限出现上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华资实

业或华辰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前述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补偿股份数量进行调整,前述现金补偿的计算公式也相应调整:

华资实业/华辰投资现金补偿金额=该年度华资实业/华辰投资不足补偿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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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1+每股转增或送股比例)×本次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单价。

5、资产减值补偿

在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备证

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该中介机构对减值测试出具专

项审核意见。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利润补偿期限内实际通过股份方式已

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则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应向上市

公司另行补偿,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

减值测试需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

以股票和现金方式已补偿股份总数。

减值测试需补偿股份数在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之间的分摊方式按前述股份

补偿数量在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之间的分摊的约定的方式执行。如在利润补偿期

限出现上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参与补偿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则补偿股份数量调整方式按前述股份补偿的调整约定的方式

执行。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

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时,标的资

产范围为本次交易的全部标的资产范围,即英特药业50%股权,并应包含在确定

利润承诺数额及盈利预测差异的合并报表范围时剔除的英特药业的以下子公司:

1、《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子公司;2、《资产

评估报告》中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但因收益法评估结果为负值而将

其对应的英特药业长期股权投资取0值的子公司。

6、补偿上限

在任何情况下,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对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的总额,不应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

(四)交易对方对于业绩补偿的履约能力

根据公司与华资实业、华辰投资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在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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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

总额,不应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华辰投资将以本次认购的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

偿,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且交易对方承诺:《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中各方另行约定了交易对方的利润补偿期限的,则股份限售期以该36个月和

利润补偿期限两者较长者为准,即利润补偿期限满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本次认购

的股份。因此,业绩承诺方股份补偿具备较高的可实现性。

若出现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本次认购的股份因司法划转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

法实施股份补偿时,则交易对方以现金进行补偿。通过本次交易华资实业和华辰

投资将分别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29,878,762股和27,580,395股新增股份。除本次认

购的新增股份外,本次交易前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亦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24,102,000股和44,691,447股股份,该等股份可为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履行业绩补

偿义务提供充分的保障。因此,交易对方目前的财产状况具备业绩补偿的履约能

力。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与股权结构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英特药业即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对本

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会显

著增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本公司的持

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根据英特集团2014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4070

号)、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11713号)

及相关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5.5.31/ (2014.12.31/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总资产 624,172.12 521,112.07 624,172.12 521,112.07

净资产 143,154.76 136,674.12 143,154.76 136,674.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4,325.35 60,842.71 127,427.83 120,7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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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5.5.31/ (2014.12.31/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者权益

营业收入 623,579.77 1,407,381.11 623,579.77 1,407,381.11

营业利润 9,103.47 17,853.22 9,103.47 17,853.22

利润总额 8,569.54 18,962.23 8,569.54 18,962.23

净利润 5,936.63 12,835.75 5,936.63 12,83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883.98 6,544.71 5,489.72 11,323.28

者净利润

毛利率(%) 5.72 5.79 5.72 5.79

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2 0.21 0.43

注:上市公司2015年5月31日/2015年1-5月交易前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20,744.99万股,华龙集团通过直接及间接

方式控制上市公司28.08%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化集团为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若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不变,按照标的资产成交金额和本次发行股份价

格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华龙集团将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控制上市公司33.27%

的股份,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化集团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80,845.04万元,若按照14.07元/股的发行价

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57,459,157股,其中向华资实

业发行29,878,762股、向华辰投资发行27,580,395股。若按该数量和上市公司2015

年9月30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测算,假设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不变,本次交易完

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交易前 交易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 (股) (%) (股)

1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1.54 44,691,447 27.28 72,271,842

2 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1.62 24,102,000 20.38 53,980,762

3 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27 13,006,263 4.91 13,006,263

4 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30 10,996,502 4.15 10,996,502

5 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 4.89 10,144,141 3.83 10,144,141

6 迪佛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3.23 6,695,226 2.53 6,695,226

7 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2 6,686,389 2.52 6,686,389

8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1.80 3,737,230 1.41 3,73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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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前 交易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 (股) (%) (股)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

9 1.73 3,590,265 1.36 3,590,265

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0 3,531,785 1.33 3,531,785

11 其他股东 38.70 80,268,698 30.30 80,268,698

合计 100.00 207,449,946 100.00 264,909,103

在上表中:

1、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是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化集团。

2、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

1、英特集团的决策过程

2015年5月28日、2015年10月26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

议和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进

行本次交易。

2、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1)2015年5月28日,华资实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2)2015年5月28日,华辰投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3、国务院国资委的决策过程

(1)本次交易预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预审核批准。

(2)2015年10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英特药业

《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648号),出具了20150051号评估备案表。

(二)尚需履行的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本次交易;

1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此外,因本次交易将导

致华资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超过30%,

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华资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要约收购义务;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4、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重组方案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布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八、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1、本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

司,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拥有签署协议并享有和履行协议项下

权利、义务的合法资格;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

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五年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公司已经依法对英特药业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

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

务及责任的行为;

关于与英 4、本公司签订并履行协议不会构成其违反本公司作为一方或对其

特集团发 有约束力的任何章程性文件、已经签订的协议或已获得的许可,

行股份购 也不会导致本公司违反或需要获得法院、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发

华资实业

买资产交 出的判决、裁定、命令或同意;

易的承诺 5、英特药业及其分子公司系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函 司,本公司合法持有英特药业的股权,对所持英特药业股权的完

整拥有及处分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信托安排、不存在股份代持,

不代表其他方的利益,且该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

利,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司法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

限制、阻碍本公司转让英特药业股权的任何不利情形;同时,本

公司保证该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英特集团名下止;

6、在本公司与英特集团签署的协议生效并就英特药业股权交割完

毕前,本公司保证不会对所持英特药业股权再次出售、设置抵押、

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包括优先

购买权或购股权等),亦不就所持英特药业股权的转让、抵押、质

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等事宜与除本

次交易外的其它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接触,签订备忘录、合同

1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书、谅解备忘录,或与本次交易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本次

交易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保证英特药业保持

正常、有序、合法经营状态,保证英特药业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

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

保证英特药业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如确有

需要进行与前述事项相关的行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须经英特集团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7、本公司承诺在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英特集团转让其所

持英特药业股权时,本公司放弃依法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8、本公司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本公司转让所持

英特药业股权的诉讼、仲裁或纠纷;

9、英特药业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

中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转让所持英特药业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10、本公司已向英特集团及其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按要求披

露了英特药业及本公司所持股权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资产、负债、历史沿革、相关权证、业务状况、人员等所有应

当披露的内容;本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就本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所提供信息做出如下承

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为持有英特集团 5%以上股份的股东,系

英特集团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在交易完成

后将按照英特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安排人员担任英特集团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会造成英特集团对其利益倾斜的情

形;

12、除非事先得到英特集团的书面同意或为交易目的实现而向相

关专业机构进行必要咨询外,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公司

向英特集团转让股权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13、将保证在股东权利范围内促使英特集团在人员、资产、财务、

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承诺人保持独立;

14、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

存在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

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1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

华辰投资 司,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拥有签署协议并享有和履行协议项下

权利、义务的合法资格;

1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

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五年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公司已经依法对英特药业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

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

务及责任的行为;

4、公司签订并履行协议不会构成其违反本公司作为一方或对其有

约束力的任何章程性文件、已经签订的协议或已获得的许可,也

不会导致本公司违反或需要获得法院、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发出

的判决、裁定、命令或同意;

5、英特药业及其分子公司系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司,本公司合法持有英特药业的股权,对所持英特药业股权的完

整拥有及处分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信托安排、不存在股份代持,

不代表其他方的利益,且该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

利,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司法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

限制、阻碍本公司转让英特药业股权的任何不利情形;同时,本

公司保证该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英特集团名下止;

6、在本公司与英特集团签署的协议生效并就英特药业股权交割完

毕前,本公司保证不会对所持英特药业股权再次出售、设置抵押、

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包括优先

购买权或购股权等),亦不就所持英特药业股权的转让、抵押、质

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等事宜与除本

次交易外的其它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接触,签订备忘录、合同

书、谅解备忘录,或与本次交易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本次

交易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保证英特药业保持

正常、有序、合法经营状态,保证英特药业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

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

保证英特药业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如确有

需要进行与前述事项相关的行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须经英特集团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7、本公司承诺在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英特集团转让其所

持英特药业股权时,本公司放弃依法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8、本公司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本公司转让所持

英特药业股权的诉讼、仲裁或纠纷;

9、英特药业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

中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转让所持英特药业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10、本公司已向英特集团及其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按要求披

露了英特药业及本公司所持股权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资产、负债、历史沿革、相关权证、业务状况、人员等所有应

当披露的内容;本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就本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所提供信息做出如下承

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为持有英特集团 5%以上股份的股东,系

英特集团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在交易完成

1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后将按照英特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安排人员担任英特集团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会造成英特集团对其利益倾斜的情

形;

12、除非事先得到英特集团的书面同意或为交易目的实现而向相

关专业机构进行必要咨询外,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公司

向英特集团转让股权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13、将保证在股东权利范围内促使英特集团在人员、资产、财务、

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承诺人保持独立;

14、本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

存在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

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1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华资实业所取得的英特集团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但是,华资实业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

的利润补偿期限长于该 36 个月的,则利润补偿期限为该本次发行

的股份的限售期。中国证监会对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

适用该要求。

华资实业 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英特集团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则华资实业持有的新增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关于股份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华资实业不转让其在

限售期的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承诺函 华辰投资所取得的英特集团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但是,华辰投资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

的利润补偿期限长于该 36 个月的,则利润补偿期限为该本次发行

的股份的限售期。中国证监会对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

适用该要求。

华辰投资

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英特集团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则华辰投资持有的新增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华辰投资不转让其在

1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英特集团及其子公司

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

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

关于规范 英特集团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

华资实业、

关联交易 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华辰投资

的承诺函 3、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英特集团

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

联交易均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

损害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如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英特集团及其相关

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

本单位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单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

关于提供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资料真实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性、准确 华资实业、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性和完整 华辰投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性的承诺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函 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本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中化集团、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关于英特 华龙集团、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集团股份 英特集团全 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锁定的承 体董事、监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诺函 事和高级管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

理人员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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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

赔偿安排。

在作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一)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

司之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司中担任经营性职务;

2、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中

国中化集团公司之间完全独立。

3、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向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监

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浙江

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

决定。

(二)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中国中化

集团公司占用的情形。

3、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独立于中国中化集团公

司。

(三)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

关于保持 2、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

上市公司 度。

中化集团

独立性的 3、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中国中

承诺 化集团公司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中国中化集团

公司兼职。

5、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6、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中国

中化集团公司不干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

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

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中国中化集团公司除通过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之外,不对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及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的其他控股子公司

或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的其他关联公司避免从事与浙江英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及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其他控股

子公司或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的其他关联公司与浙江英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

1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在作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量减少

并规范与英特集团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

关于规范

与英特集团将依法签定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

关联交易 中化集团

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的承诺

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英特集团

的合法权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作为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期间,中化集团及

中化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1)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

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英特

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关于避免

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同业竞争 中化集团

(2)以任何方式支持英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英

的承诺函

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主要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英特集团及其下

属公司进行的主要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

内、外任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标的资

产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

关于不与 事与标的资产相竞争的业务;

英特集团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

进行同业 华资实业 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英特集团的生产

竞争的承 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

诺函 方式为与英特集团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

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三、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英特集团经济损失的,

本公司将赔偿英特集团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作为英特集团第二大股东

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

(1)努力避免或减少从事与英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

关于避免

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同业竞争 华辰投资

(2)不以英特集团大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英特

的承诺书

集团其他股东的权益。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公司违反上述承

诺而导致英特集团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承诺向英特集团承

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

关于英特

于未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

药业资产 华资实业、

土地等情形),如上述情况致使英特药业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

瑕疵的承 华辰投资

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英特药业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本

诺函

公司将按照本公司在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英特 华资实业、 如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承租及出租房产、土地存在任何瑕疵,可

药业租赁 华辰投资 能导致英特药业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英

2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资产瑕疵 特药业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在英

的承诺函 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

于未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

土地等情形),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648 号),上述房产和土地(以下简称

“瑕疵资产”)共涉及房屋建筑物面积 6,530.61 平方米。本公司承

诺积极配合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对上述瑕

疵资产相关权属进行完善。若英特药业在上述瑕疵资产权属完善

过程中发生任何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时

所支付的证照办理费用、缴纳土地出让金、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

关于英特

置补助费等情形),由英特药业自行承担。

药业完善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时,上市公司可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瑕疵资产 华资实业

的中介机构对前述瑕疵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权属事项

若专项审核报告中相关瑕疵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2014 年 12 月 31

的承诺函

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按照评估净值调整的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该项瑕疵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为完善该项瑕

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金额”时,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在英

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就相应差额向上市公司补偿。

补偿金额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本公司补偿金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

-按照评估净值调整的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该项瑕疵资产的折

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为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

用金额)-专项审核报告中该项瑕疵资产的公允价值]×26%

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

于未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

土地等情形),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648 号),上述房产和土地(以下简称

“瑕疵资产”)共涉及房屋建筑物面积 6,530.61 平方米。本公司承

诺积极配合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对上述瑕

疵资产相关权属进行完善。若英特药业在上述瑕疵资产权属完善

过程中发生任何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时

所支付的证照办理费用、缴纳土地出让金、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

关于英特

置补助费等情形),由英特药业自行承担。

药业完善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时,上市公司可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瑕疵资产 华辰投资

的中介机构对前述瑕疵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权属事项

若专项审核报告中相关瑕疵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2014 年 12 月 31

的承诺函

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按照评估净值调整的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该项瑕疵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为完善该项瑕

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金额”时,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在英

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就相应差额向上市公司补偿。

补偿金额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本公司补偿金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

-按照评估净值调整的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该项瑕疵资产的折

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为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

用金额)-专项审核报告中该项瑕疵资产的公允价值]×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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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九、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确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公平、公允

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公司已聘请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对标

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拟收购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公司独立董

事将对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聘请的独

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

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意见。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

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严格执行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方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市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

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

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

利益。对于本次交易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遵

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各方另行约定了交易对方的利润补偿

期限的,则股份限售期以该36个月和利润补偿期限两者较长者为准。中国证监会

对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适用该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交易对方持有的新增股

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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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新增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五)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过渡期间

是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股权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

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英特集团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华资实业

和华辰投资按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总标的资产比例承担,亏

损部分由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按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总标

的资产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英特集团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以交割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

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标的资产过渡期的损益情况,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作为

确认依据。根据审计结果认定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则亏损部分由华资实业和华

辰投资在该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英特集团补足。

(六)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

根据英特集团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4070 号)、和《浙江英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11713 号),本次交易前后公

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变化如

下:

单位:万元、元/股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5.5.31/ (2014.12.31/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4,325.35 60,842.71 127,427.83 120,740.80

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883.98 6,544.71 5,489.72 11,323.28

者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2 0.21 0.43

注:上市公司2015年5月31日/2015年1-5月交易前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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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七)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

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本公司将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已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予

以披露,投资者应据此自行作出投资决策。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

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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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

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 6 个

月内需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若无法按时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则本次交易

可能将被暂停、中止或取消;尽管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

幕交易而致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另外,若本次拟注

入标的资产业绩发生大幅下滑,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此外,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

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

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需要重新进行,则将面临交易标

的和股票发行价格重新定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交

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的进度,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

应判断。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下述审批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交易;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获得上述批准文件或不能

及时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则本次交易将因无法进行而取消,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风险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母公司整体账面值为105,831.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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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元,整体评估值为161,690.07万元,标的资产评估值为80,845.04万元,评估增值

率为52.78%。标的资产的评估值较账面值存在一定的增幅。在此提请投资者关注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增值水平较高的风险。

(四)重组方案可能进行调整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涉及相关报批事项如未能获得批准,亦可能导致本次交

易的标的资产范围发生变化。因交易标的业绩变动导致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或有

权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协议的重要

原则条款无法得以履行,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签署协议时的商业目的,则本次

重组方案存在可能进行调整的风险。因此,本次交易方案可能存在调整的风险。

(五)业绩补偿承诺违约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的当年以及其后的连续两个会计

年度,如标的资产的经营情况未达预期目标,将对英特集团承担必要的业绩补偿

义务。本次交易对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协议的约定充分、及时

履行相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尽管如此,若交易对方持有股份或自有资产不足以履

行相关补偿时,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可能无法执行的违约风险。

(六)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书“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

续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及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详细分析,但由于本次交易

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在此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事项可能对本次交易价值判断带

来的特别风险。

(七)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上市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为华龙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中化集团。

中化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中化蓝天下属的华龙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华资实

业、华龙房地产、东普实业合计持有英特集团28.08%的股份。浙江省国资委通过

下属国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汇源投资及下属华辰投资合计持有英特集团

26.57%的股份。另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龙集团的营业期限为2001年6月5日至

2016年6月4日,如果华龙集团营业期限到期后,华龙集团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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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长华龙集团营业期限并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华龙集团存在被解散及清算的风

险,华龙集团持有的相关财产权属存在转移的风险,因此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八)资本市场风险

本次交易将使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一定变化,进而影响公司股

票价格。另外行业的景气度、宏观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公司经营状况、投

资者心理等因素,都会对股票价格带来影响。因此本公司提示投资者,需要关注

并审慎判断股价波动中可能涉及的相关风险。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英特药业以分销物流为主,与其他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在商业模式上类似,

竞争同质化。公司在保持药品分销与物流主体业务不动摇的同时,进一步培育生

物制品、医疗器械分销、现代物流和中药饮片生产加工等业务;同时,通过创新

服务,提高满足客户个性化和差异化需求的能力。近年来,由于行业政策推动,

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已开始逐渐呈现出市场集中趋势,2014年药品批发和零售百强

企业销售总额比重占比分别为65.9%和28.1%。商务部2011年5月颁布的《全国药

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规划的具体目标是在“十二五”期末

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

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85%以上。《浙

江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也明确提出调整流通行业结构,提

高行业集中度的任务,到2015年形成2-3家年销售额150亿元以上和5-8家年销售

额在20亿元以上的药品批发流通企业。因此,英特药业将会遭受全国性医药商业

企业和本地区医药商业企业在浙江全省招标及渠道扩张中的剧烈竞争,从而面临

较大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行业政策风险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国家先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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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及行业发展规划,对现有的医药卫生体系形成了深

远影响,如果公司未来经营方向未能跟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产业政策变化的步

伐,将形成一定的政策变动风险。

药品流通行业的改革发展与新医改相辅相成。一方面,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

展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通过药品流通行业的改革来促

进新医改。另一方面,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又与现有医疗机构的用药机制密切

相关,依赖于新医改的整体推进。新医改明确提出“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

障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

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在医药体制改革进程中,

招投标管理、药品价格管理、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以及

行业准入资质等政策变化将对医药流通行业和公司产生深远影响。

一方面,在新医改的推动下医药流通行业市场份额的加速集中,准入壁垒的

提高,将优化市场环境,有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这也必将加剧区域

内医药流通企业的市场竞争,投标主体变化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使得医药

流通企业的销售功能将逐步弱化,物流配送功能逐步加强,行业准入资质将进一

步提高。这对公司上下游行业资源积累与维护、流动资金周转、物流配送能力和

覆盖率、信息系统建设及人才储备等方面提出巨大挑战,从而使得公司面临前所

未有的市场竞争压力。

(三)药品价格波动风险

我国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药品价格政策,监督药品价格政策、规定的执

行,调控药品价格总水平。2015年5月4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社部、

工信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共同制定了《推

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

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

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

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

家发改委未来可能会发布更多的药品价格管理相关政策,进而对于药品价格和标

的公司利润空间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面临的药品价格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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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四)业务合作风险

对于医药商业企业而言,与上游医药厂商合作取得其医药品种授权是重要的

行业资源。而上游医药厂商通常要求医药商业企业具备广泛覆盖的医院网络、履

约能力、按时回款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服务。具体要求包括辅助医院开发、配送

及时、协助招标、保障品牌安全、收集招投标动态、沟通药事会、提供药品流向、

协助营销推广和学术推广会议等等。

标的公司与世界前50强制药企业中的40家有业务合作,除原料药企业外,标

的公司基本与国内100强制药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县以上医疗机构及基层医

疗机构的用药满足率上名列浙江省前列。

虽然标的公司与上游供货商的业务合作关系是经过多年的开发、维护而形成

的,并且上游供货商对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和较高的忠诚度,但标的公司

仍无法保证现有上游供货商会继续维持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也难以确保公司

可以与新厂商建立稳固的业务关系。如果标的公司无法维持与上游供货商的关

系,则市场份额可能大幅下降及销售收入可能大幅减少,对标的公司业务、财务

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品种变化的风险

根据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必须在一定周期内举

行,每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品种、上游供应商、药品中标价格或将发生变化,

由此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如下:

首先,上游供应商即工业企业选择销售、配送企业会发生变更的可能,包括

变更销售、配送商、取消独家销售配送权及调整配送区域等,从而影响标的公司

药品销售配送区域、销售配送范围、品种满足率、品种结构及配送费率等。

其次,国家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药物目录的定期

调整,使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也将发生调整,进而使中标品种目录会发生变化,招

标规则存在变动的可能,厂家品规在不同集中采购周期,中标概率不一,未中标

品种出现销售规模大幅下降、退货、甚至库存积压的情况,尤其是在标的公司拥

有独家代理/配送品种或利润较高、销量较大的品种未能中标的情况下,将对其

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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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再次,随着集中采购招标的不断深入开展,药品招标价格呈现不断下调的态

势。由于配送企业与上游供应商之间通常系根据药品中标价格进行销售配送费率

结算,因此药品中标价格的下降将影响到标的公司销售配送收入,从而可能对公

司经营和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六)药品二次议价造成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药品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实际采购时,在省级招标确定的价格基础上,

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谈判”,通过“二次议价”来压低实际采购价格。此前,国

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

允许“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

行采购”,二次议价政策层面得到松动,或将得到明确并推行。

目前,浙江省已经在绍兴、宁波开展二次议价试点,并在试点成功后推广。

“二次议价”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药品销售价格降低,如果标的公司不能通过与

供应商谈判等措施降低药品采购价格,不但会直接压缩公司利润空间,也可能会

压缩公司的市场空间,进而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七)GSP、GMP 等业务经营资质展期、重续或再认证风险

依据药品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医药批发和零

售业务,须向有关政府机构申请并取得认证、许可及执照,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若从事药品生产业务,需向有关政府机

构申请并取得GMP认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前述认证、许可及执照均有一定

的有效期,并且其资质条件亦会发生变化。

若前述认证、许可及执照有效期届满或资质条件发生变化,标的公司及其子

公司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重新评审,方可延续公司获得

的经营资质。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能在相关证照有效期届满前或资质条件变

化后展期、重续或再认证,则不能再继续经营相关业务,从而对正常经营活动造

成重大影响。

(八)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产品质量及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因此受到社会的广泛

关注。任何药品质量问题都将对公司的社会信誉、日常经营、经济效益及企业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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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象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医药分销、医药零售及其他业务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

题,可能面临担负先期赔偿或产品召回责任,虽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药

品供应商进行追索,但追偿金额和时间无法确定,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虽

然公司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但若出现问题,公司的形象将受到损害,存在

声誉受损风险。

标的公司已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质量控制文件,通过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在进销

存各环节严格控制药品的质量。但是,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流通环节的实际情况,

药品经营企业无法对所购进药品进行全面质量验收和检验。并且,根据与供应商

签署的协议,由供应商承担因药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综上所述,标的

公司作为药品经营企业,在经营中存在药品质量安全的风险。

(九)业务区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目前,标的公司的各项业务均集中于浙江省内,区域性特征明显。这是由国

家医药流通体制历史与标的公司业务发展历程决定的。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呈现较

强的地域化特征,目前仅有少数全国性医药商业企业,多数企业为区域内医药商

业企业。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对区域性市场依赖较大的风险。如果浙江市场出

现需求增速放缓的情形,将会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标的

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十)房产土地相关风险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房产和土地存在部分权属瑕疵,主要包括未取得土地

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集体土地等情形。在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中,6,530.61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无房屋所有权证。其中,

4,753.14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无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4,510.00平方米房屋建筑

物 涉 及 使 用 集 体 土 地 的 情 形 。 该 6,530.61 平 方 米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账 面 原 值 为

8,196,646.84元,账面净值为3,912,482.34元,评估原值为9,180,386.40元,评估净

值为4,456,193.29元。面积瑕疵率为5.57%;账面原值瑕疵率为3.34%,账面净值

瑕疵率为1.88%;评估原值瑕疵率3.07%,评估净值瑕疵率1.88%。另外,标的公

司拥有两处划拨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142.63平方米,标的公司将积极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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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善产权权属。

上述存在瑕疵的房产和土地的用途主要为标的公司员工宿舍、车库、附属用

房等,对标的公司业务经营和本次交易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于上述事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已出具《关于英特药业资产瑕疵的承诺

函》,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

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土地等情形),如上述情

况致使标的公司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标的公司承担任何

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将按照其在标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承

担相应赔偿责任。

就英特药业完善上述瑕疵资产权属事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华

辰投资已出具《关于英特药业完善瑕疵资产权属事项的承诺函》,交易对方承诺

积极配合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对上述瑕疵资产相关权属

进行完善。若英特药业在上述瑕疵资产权属完善过程中发生任何相关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时所支付的证照办理费用、缴纳土地出让金、支付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情形),由英特药业自行承担。至2018年12月31日届

满时,上市公司可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前述瑕疵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专项审核报告中相关瑕疵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2014

年12月31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按照评估净值调整的2015年度至2018年

度该项瑕疵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为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

相关费用金额”时,交易对方将按照在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就相

应差额向上市公司补偿。

另外,标的公司目前部分经营场地为租赁方式取得。如果租赁期满后不能续

租,标的公司将要重新寻找合适的办公及仓储用地并进行搬迁,从而对公司的药

品批发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连锁药店门店将面临暂时停业、迁移、重新选址装修

等情况,对公司药品零售业务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标的公司存在部

分经营用地依赖租赁房产的风险。就标的公司租赁房产相关事宜,华资实业与华

辰投资已出具相应承诺函,承诺如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承租及出租房产、土地存

在任何瑕疵,可能导致英特药业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英

特药业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其将按照在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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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应赔偿责任。

(十一)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了水利建设基金税费减免和土地使用

税的减免,此外,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0年物流业

调整和振兴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1425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度

国家中药材扶持资金项目计划(第二批)分解计划的通知》(浙经信医化[2014]53

号)、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大项目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协调杭州大厦有限公司等

项目的专题会议纪要》(下大纪要[2013]1号)等规定,标的公司可获得部分政府

专项补助。虽然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对标的公司的利润水平影响较小,其经营业

绩不依赖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政策,但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或政府补助

政策发生改变,导致标的公司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减少,存在其因税收优惠和政

府补助收入减少而影响利润水平的风险。

(十二)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在我国目前的医疗体制下,下游医疗机构在产业链中长期处于强势地位,医

药流通企业对医疗机构客户的应收账款账期较长。标的公司作为一家以医疗机构

销售为主的医药商业企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同步上升。

如果应收账款催讨不力或控制不当,可能形成坏账,给公司造成损失。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5月末,英特药业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17.43亿元、21.84亿元、23.94亿元和32.48亿元,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42.51%、45.61%、46.09%和52.15%。前述情况是由标的公司以医疗机

构销售为主的业务结构所决定。2015年5月末,英特药业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为325,848.21万元,占比为99.81%。由于标的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资信状况良好的

医院,其应收账款期限集中在一年之内,且坏账准备金额及比例均较小,反映了

应收账款质量较高。标的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控工作,将单一的应收账款管理逐

步转向中前台授信管理和客户资信管理,加强销售客户的授信管理,加大对应收

账款的管控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培训工作,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

能力。全力加强风险管控工作,努力实现企业经营风险可知、可控、可承受。

3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综上,虽然标的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收及时,

应收账款管控受到重视;但是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

长,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标的公司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并

且,如果应收账款增长至较高规模将对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造成较大压力,也

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十三)存货管理风险

医药流通行业存货具有周转速度快、规模流量、品种规格多等特点。为保证

配送及时性,标的公司必须对各种药品保持一定规模的库存量。标的公司为加强

公司商品的有效管理,制定《库存管理办法》,保证库存商品帐货相符、确保在

库商品质量安全有效,明确库存管理职责,在满足市场供应的前提下,确定合理

库存量。

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库存的营运效率,保障年度经营目标的实

现,标的公司实行采购库存预算管理。库存预算的编制以年度经营计划为依据,

结合上游客户年度协议,确保与公司战略规划目标方向一致。标的公司在具体分

析各个销售事业部门的经营模式、资源整合情况、核心客户需求、产品市场份额、

竞争态势和宏观政策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库存预算额度,逐步量化分解到每

一大类商品,确保核心业务和增长点,促进公司业务内涵的提升。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5月末,标的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

分别为9.43亿元、11.63亿元、13.47亿元和13.88亿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

22.99%、24.29%、25.94%和22.28%,存货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支持销售规模

的扩大而备货。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标的公司存货规模可能进一步增长,

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一方面,存货规模的提高将使标的公司面临一定

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如果不能有效地施行库存管理,可能发生存货跌价、毁

损及灭失等风险。

(十四)资金流动性及偿债能力风险

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尤其经营中上游供应商承付时限和下

游客户赊销要求使公司购、销环节的收、付款在结算时间、收支结构上不配比,

经营对资金配置需求量大,形成阶段性的资金紧张。另外,行业特点和商业模式

3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决定了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5 月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74.43%、74.02%、73.82%

和 77.17%,流动比率分别为 1.20、1.23、1.23 和 1.19,速动比率分别为 0.89、0.90、

0.88 和 0.90。2015 年 1-5 月,英特药业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 14,401.47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为 2.74 倍。总体来看,标的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流动性和偿债能

力风险。

(十五)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标的公司近年来为了完善销售网络、扩大销售规模,通过投资设立、股权受

让等方式新增了多家子公司,先后并购重组了宁波英特、温州英特、英特海斯、

嘉兴英特、湖州英特、金华英特、绍兴英特大通等区域子公司。但是新并购子公

司发展不平衡,管理水平、经营状况等参差不齐,协同效应有待提高。这对于标

的公司在子公司资产、资金、人员及财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如果标

的公司不能有效地对子公司进行适度管理,可能产生一定的子公司管理风险。

(十六)电子商务模式拓展风险

标的公司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借助标的公司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即“英特药

谷”,实现了公司业务从线下向线上的转移,为上下游客户提供更全面的增值服

务。英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实现了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网,政

府监管部门可实时监控药品交易情况,查询药品流向。2015年,标的公司将加大

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与推广,完善B2B平台,开发B2C平台,推进电子商务的集团

化运营。但是,“英特药谷”等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属于经营模式创新,与医药流

通企业传统经营模式与理念存在不同,具有自身的特性,也需面对日益激烈的行

业竞争,因此公司是否能够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实现经营能力的提升尚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

本公司根据目前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已就本次交易的

有关风险因素作出特别说明,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第十三节所披露的

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3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目 录

公司声明........................................................................................................................ 1

交易对方声明与承诺.................................................................................................... 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4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交易作价..................................................... 5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 5

四、股份锁定安排................................................................................................. 6

五、利润承诺及业绩补偿..................................................................................... 7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与股权结构的影响................................... 11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3

八、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14

九、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22

重大风险提示.............................................................................................................. 25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25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27

目 录.......................................................................................................................... 36

释 义.......................................................................................................................... 41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45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45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48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49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0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63

一、公司概况....................................................................................................... 63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63

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72

3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73

五、上市公司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情况........................................................... 79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81

一、华资实业基本情况....................................................................................... 81

二、华辰投资基本情况....................................................................................... 85

第四节 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89

一、基本情况....................................................................................................... 89

二、历史沿革....................................................................................................... 89

三、最近三年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 99

四、股权及组织结构........................................................................................... 99

五、独立运作情况............................................................................................. 101

六、主要下属公司情况..................................................................................... 103

七、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108

八、对外担保和负债情况................................................................................. 151

九、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52

十、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

况......................................................................................................................... 154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154

十二、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58

十三、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158

第五节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161

一、主营业务概况............................................................................................. 161

二、主要经营模式............................................................................................. 162

三、主要销售与采购情况................................................................................. 168

四、安全生产、环保与质量控制情况............................................................. 171

五、其他事项..................................................................................................... 173

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177

一、评估基本情况............................................................................................. 177

二、评估基本假设............................................................................................. 179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80

3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193

五、英特集团董事会对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207

六、英特集团独立董事对于评估相关事项的意见......................................... 210

第七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情况........................................................................ 212

一、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分析............................. 212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明确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214

三、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 214

四、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14

五、发行对象关于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214

六、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215

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17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17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21

第九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228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28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230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231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232

五、本次交易符合《首发管理办法》、《“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

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规定..... 233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239

七、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239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40

九、法律顾问意见............................................................................................. 241

十、审计机构意见............................................................................................. 241

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43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讨论与分析..................... 243

3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46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讨论与分析......................................... 263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286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287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287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289

一、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289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307

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313

一、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313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32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325

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 330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程序......................................................... 330

二、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331

三、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333

第十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 342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42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或有负债)的情况............................................................................................. 342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发生的重大资产交易事项及其与本次交易

的关系................................................................................................................. 342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342

五、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345

六、现金分红政策............................................................................................. 348

七、连续停牌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348

八、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349

九、标的公司重大合同情况............................................................................. 359

3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十、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361

第十五节 相关方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362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362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364

三、律师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365

第十六节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 366

一、独立财务顾问............................................................................................. 366

二、律师事务所................................................................................................. 366

三、会计师事务所............................................................................................. 366

四、资产评估机构............................................................................................. 367

第十七节 上市公司董事、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声明........................................ 368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368

交易对方声明(一)......................................................................................... 369

交易对方声明(二)......................................................................................... 370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371

法律顾问声明..................................................................................................... 372

审计机构声明..................................................................................................... 373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374

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375

一、备查文件..................................................................................................... 375

二、备查地点..................................................................................................... 375

4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英特集团、上市公司、

指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

英特集团拟向华资实业、华辰投资发行 A 股股份购买该等股

份购买资产、本次重 指

东持有的英特药业合计 50%的股权

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英特药业、标的公司 指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华资实业、华辰投资持有的英特药业合计50%的股权

交易对方 指 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省建材集团 指 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华资实业 指 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辰投资 指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后更名为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

华龙总公司 指

公司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

华龙实业 指

限公司

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省华龙实业集

华龙投资 指

团有限公司

华龙集团 指 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化蓝天 指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中化集团 指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化江苏 指 中化江苏有限公司

华龙房地产 指 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普实业 指 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

普发实业 指 浙江普发实业有限公司

致恒贸易 指 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

国贸集团 指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汇源投资 指 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余杭国叶 指 杭州余杭国叶投资有限公司

余杭海欣 指 杭州余杭海欣投资有限公司

4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杭州工商信托 指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制药 指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础润投资 指 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

凯地丝绸 指 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英特物流 指 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医疗器械 指 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英特生物 指 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

宁波英特 指 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英特海斯 指 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衢州海斯 指 衢州市海斯物流有限公司

嘉善医药 指 浙江嘉善医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嘉兴英特 指 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英特中药饮片 指 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温州英特 指 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英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

英凯物业 指

限公司

英特医药药材 指 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永康英特 指 永康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温州英特物流 指 温州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绍兴英特大通 指 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绍兴华虞 指 绍兴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

英特怡年 指 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宁波英特物流 指 宁波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英特疫苗 指 浙江英特疫苗医药有限公司

金华英特 指 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英特医疗科技 指 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英特盛健 指 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

湖州英特 指 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钱王中药 指 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

浙江英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英特健康文化有

英辰物业 指

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协议》 及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及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之补充协议》

协议》

4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及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及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之补充协议》

议》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

法律顾问、天元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师、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重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国资委 指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国家药监局 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卫生部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卫计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社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近三年、最近三年 指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近三年一期、最近三年

指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5 月

一期、报告期

评估基准日 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释义

4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 Supplying Practice),药

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要求企业应当在药品采

GSP 指

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

保药品质量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它

GMP 指 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

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将购进的药品、医疗

器械等医药商品销售给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流通企业 指 医疗机构以及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的总称;包括药品批发

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零售单体

企业),也包括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

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开办和经营许可,以向消费者直接销

售药品及健康相关产品为主要业务,并为消费者直接提供药

零售药店 指

学和健康领域专业服务的零售营业场所。按形态可分为零售

单体药店门店和零售连锁药店门店

2009 年 4 月 6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深化

新医改 指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相较于 1997 年开始的医疗卫生体

制改革,本次改革简称或者俗称为“新医改”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我国药品流通行业稳步增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加大了医疗卫生投

资,并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使得我国医药流通行业获

得了长足的发展,具体体现为医药流通行业销售总额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随着信

息技术的发展,我国现代医药物流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医药电子商务平台也

获得迅猛发展。此外,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不断推进和集中采购制度的持续规范,

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呈现出较强的地域化发展趋势,省级龙头企业表现出了较强的

地域性优势。

未来,政府加大医药卫生投入、全民医保、人口老龄化、单独二胎放开、慢

病需求增大、人均用药水平提高以及大健康领域消费升级等因素都会对药品流通

行业发展起到支撑作用,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将保持持续增长。

2、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药品流通行业市场集中度提升

虽然我国医药流通行业景气度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但近年来,在医保支出压

力增大及相关控费制度推进影响下,医药流通行业规模增速呈现下行趋势。未来

行业仍将受到医保控费及医药集中采购等相关政策的影响,增速进一步承压。同

时,伴随着医疗机构终端占款的增加,部分中小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在新版 GSP

认证推动下,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医药流通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2011 年,

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将“调整行业结

构,完善药品流通体系”作为“十二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明确提高行业集中度,

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合并、托管、参股和控股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实

现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经营。上述行业变化和政策有利于融资能力强、经营

规范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加快发展,有利于行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

4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英特药业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

英特药业是一家具备现代物流、医药电子商务及专业经营管理团队的大型、

综合、区域性的医药流通企业,2014 年在全国医药流通企业排名第 12 位,浙江

省位居第二。近年来,随着现代营销管理体系和公共医药物流平台的建设,英特

药业业务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浙江省内分销网络布局日趋完整。在业务规模不

断扩大的同时,英特药业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英特药业营业收入分别为 105.90 亿元、123.69 亿元和 140.78 亿元,实现净利润

1.43 亿元、1.68 亿元和 1.23 亿元。未来,随着医药流通行业的持续发展以及英

特药业各项经营措施的逐步落实,英特药业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有望获得进一步

提高。

4、上市公司对英特药业持股比例较低,不利于上市公司及英特药业长期健

康发展

英特集团为控股型上市公司,英特药业是英特集团最核心的成员企业。除英

特药业之外,英特集团其他主营业务和资产规模占比很小。由于上市公司对英特

药业持股比例较低,仅为 50%,不利于上市公司及英特药业长期健康发展。

另外,英特药业所处医药流通行业领域具有资金需求大的特点,在资金短缺

和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较低的情况下,英特药业近年来主要依赖债务融资获得资

金,致使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较高,资本金缺乏的问题多年来一直未能得到彻

底解决。

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较低和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英特药业近年现金分红较

少,不足以弥补上市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导致上市公司无法进行现金分红,进而

影响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同时不能通过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证券等再融资方式为

英特药业补充资本金,限制了上市公司及英特药业的持续发展,不利于盈利能力

及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高。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响应政府关于支持国有企业整体上市的政策导向

2006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

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大力推进改制上市,提高上市公司

4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质量。积极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

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

司”。英特集团收购同属国有股东持有英特药业剩余 50%股权是响应政府支持国

有企业整体上市的政策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调整的总体规划。

2、理顺上市公司及英特药业股权关系,推动母子公司的协调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成为英特集团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

对英特药业的控制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实现上市公司资源的更有

效配置以及完成母子公司利益的完全一体化,促进英特药业与上市公司共同发

展。

英特药业成为英特集团全资子公司后,英特药业现金分红不会直接导致上市

公司现金流出,从而彻底解决上市公司长期无法实施现金分红的问题。上市公司

通过实施现金分红不但可以维护上市公司形象,更能顺利打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

融资的渠道,通过再融资解决长期困扰英特药业资本金短缺的问题,有利于英特

药业业务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高,为上市公司股东提供丰厚的投资回报。

3、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快速做强做大

英特药业作为上市公司核心成员企业,为上市公司贡献绝大部分的收入和利

润。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对英特药业持股比例,显著增加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均将得到

显著提高,从而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近年来,国内大型医药流通企业积极通过并购进行行业整合,行业竞争不断

加剧,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计划通过内涵式增长、外延式发展尽快做

强做大。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上市公司开展

多种形式的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优势,通过外延式扩张,在积极

参与药品分销行业并购整合的同时介入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疫苗、营利性医院、

医药电子商务等领域,实现快速做强做大,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

4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

1、英特集团的决策过程

2015年5月28日、2015年10月26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

议和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进

行本次交易。

2、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1)2015年5月28日,华资实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2)2015年5月28日,华辰投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3、国务院国资委的决策过程

(1)本次交易预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预审核批准。

(2)2015年10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英特药业

《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648号),出具了20150051号评估备案表。

(二)尚需履行的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本次交易;

2、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此外,因本次交易将导

致华资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超过30%,

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华资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要约收购义务;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4、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重组方案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布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4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英特集团拟向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英特集团下属子

公司英特药业合计 50%的少数股权。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

2、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上述交易对方持有英特药业合计 50%的股权。

3、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英特药业 50%股权,英特药业是英特集团的控股子公

司。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和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该二公司持有浙江英特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6%和 24%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5]第 648

号),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评估值为 161,690.0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母公司

标的资产 整体评估值 标的资产评估值 评估增值率

整体账面值

英特药业 50%股权 105,831.94 161,690.07 80,845.04 52.78%

上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的交易作价依据上述评估值确定为 80,845.04 万元。在评估基准日之后,若英

特药业进行现金分红,则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应当扣除相应现金分红。

4、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过渡期间是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股权交割日(含交割

日当日)的期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英特集团享有,所产生的亏

损由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按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总标的资

产比例承担,亏损部分由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按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占本次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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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资产重组总标的资产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英特集团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以交割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

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标的资产过渡期的损益情况,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作为

确认依据。根据审计结果认定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则亏损部分由华资实业和华

辰投资在该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英特集团补足。

5、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英特集团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6、对价支付方式

英特集团以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发行股份的具体方案

请见本节“三、(二)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具体方案”。

(二)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2、发行方式

本次股份发行的方式为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

3、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

4、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英特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即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日。英特集团本次发行股份的

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因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起至七届二十五

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日期间停牌,故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即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前 120 个交易日,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4.07

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英特集团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5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

行价格。交易对方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取得的股份对价数量精确至股,对价股份数

量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最终发行股份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根据评估作价为

80,845.04 万元,若按照 14.07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股份数量为 57,459,15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1.69%,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交易对方以资产认购股份的金额及认购股数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股)

1 华资实业 42,039.42 29,878,762

2 华辰投资 38,805.62 27,580,395

合计 80,845.04 57,459,15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持有标的资产价值折合英特集团发行的股

份不足一股的,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放弃。最终发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确定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交易对方已经与上市

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

6、限售期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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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个月内不得转让。《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各方另行约定了交易对方的利润补偿

期限的,则股份限售期以该36个月和利润补偿期限两者较长者为准。中国证监会

对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适用该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交易对方持有的新增股

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新增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

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三)利润承诺与业绩补偿

1、承诺利润补偿期及利润承诺数额

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对英特药业的承诺利润补偿期限为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未能实施完毕,则华资实业和

华辰投资的利润补偿期间作相应顺延至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

根据本次交易的审计和评估结果,交易对方承诺,英特药业于2015年度、2016

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如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11,277.32万元、11,785.82万元、12,395.04万元、13,601.63

万元。

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648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在确

定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合并报表范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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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将剔除英特药业的以下子公司:1、《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

为评估结论的子公司;2、《资产评估报告》中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但因收益法评估结果为负值而将其对应的英特药业长期股权投资取0值的子公

司。在利润承诺期限内,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英特药业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

意见时,也应剔除上述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盈利预测差异的确定

英特集团应当在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审计时对英特药业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情况进行审核,

并由英特集团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英

特药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据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确定。

3、业绩补偿承诺

(1)盈利预测补偿条件

在利润补偿期内,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英特药业任

一年度末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未能达

到截至该年度末累积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

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交易对方对补偿义务按照其各自认购上市公司

股份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

(2)股份补偿

1)当盈利预测补偿条件发生时,交易对方以其通过因重大资产重组引起的本

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上市公司将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持有的一定

数量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上市公司每年回购股份总数按照以下

公式进行计算: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认购股

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承诺净利润的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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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1)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确定;2)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

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回冲;3)如上市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认购股份总数”和“已补偿股份数量”应包括送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交易对方获得的股份数。

2)股份补偿数量涉及在交易对方分摊时,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需要补偿的

数量根据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上市公司股票数量的相对比例分摊确定,具

体计算公式如下:

华资实业/华辰投资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华资实业/华辰投资在本次发行中认

购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上市公司股票的合计数量×需

补偿股份数量

(3)上市公司实施分红后的股份补偿

交易对方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数额

均以其各自在本次发行所认购的上市公司之股份数额为限。如盈利预测期间内,

因英特集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导致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变化的,前述限额应当相应调整,交易对方于《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项下可进行股份补偿的数额应当包括其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数,以及因

送股、转增等相应增加的股份数之和。

如交易对方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

且盈利预测期间内上市公司进行过现金分红的,交易对方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

需补偿股份对应的分红收益,在回购股份实施前全部赠送给上市公司;如盈利预

测期间内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导致华资实业和华辰

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变化的,交易对方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调整为:前述

公式计算的应补偿的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4)现金补偿

在盈利承诺期内,若交易对方截至当年剩余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不足以用于补

偿的,则当年需补偿的股份数为交易对方剩余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当年需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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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额的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进行补偿。需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华资实业/华辰投资现金补偿金额=该年度华资实业/华辰投资不足补偿股份

数×本次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单价。

如在利润补偿期限出现上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华资实

业或华辰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前述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补偿股份数量进行调整,前述现金补偿的计算公式也相应调整:

华资实业/华辰投资现金补偿金额=该年度华资实业/华辰投资不足补偿股份

数÷(1+每股转增或送股比例)×本次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单价。

(5)资产减值补偿

在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备证

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该中介机构对减值测试出具专

项审核意见。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利润补偿期限内实际通过股份方式已

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则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应向上市

公司另行补偿,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

减值测试需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

以股票和现金方式已补偿股份总数。

减值测试需补偿股份数在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之间的分摊方式按前述股份

补偿数量在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之间的分摊的约定的方式执行。如在利润补偿期

限出现上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参与补偿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则补偿股份数量调整方式按前述股份补偿的调整约定的方式

执行。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

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时,标的资

产范围为本次交易的全部标的资产范围,即英特药业50%股权,并应包含在确定

利润承诺数额及盈利预测差异的合并报表范围时剔除的英特药业的以下子公司:

1、《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子公司;2、《资产

评估报告》中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但因收益法评估结果为负值而将

其对应的英特药业长期股权投资取0值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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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6)补偿上限

在任何情况下,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对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的总额,不应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

(7)补偿程序

1)股份补偿程序

盈利预测期间内,如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须进行补偿的,则在上市公司当年

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应不可撤销地授予上

市公司将应补偿股份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应分配的利

润归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应向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发出股份补偿的通知。在

上市公司当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30日内,上市公司应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要

求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进行补偿,以及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格回购该等应补偿股

份并予以注销的议案。

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应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后协助上市公司通知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各方应按照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于当年年报

公告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毕补偿手续。

若上述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原由而

无法实施的,则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60日内,按照上市

公司向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发出股份补偿通知的内容,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其

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各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扣除华资

实业和华辰投资持有的股份数后股份总额之比享有获赠股份。

2)现金补偿程序

盈利预测期间内,如需要利用现金补偿的,则在相关专项审计报告或资产减

值报告出具后的10个交易日内,由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将足额现金一次性支付给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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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不因依据中国法律产生的生效司法

判决、裁定或其他情形导致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该协议约定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发生所有权转移而予以豁免。

4、交易对方对于业绩补偿的履约能力

根据公司与华资实业、华辰投资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在任何情况

下,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

总额,不应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华辰投资将以本次认购的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

偿,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且交易对方承诺:《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中各方另行约定了交易对方的利润补偿期限的,则股份限售期以该36个月和

利润补偿期限两者较长者为准,即利润补偿期限满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本次认购

的股份。因此,业绩承诺方股份补偿具备较高的可实现性。

若出现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本次认购的股份因司法划转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

法实施股份补偿时,则交易对方以现金进行补偿。通过本次交易华资实业和华辰

投资将分别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29,878,762股和27,580,395股新增股份。除本次认

购的新增股份外,本次交易前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亦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24,102,000股和44,691,447股股份,该等股份可为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履行业绩补

偿义务提供充分的保障。因此,交易对方目前的财产状况具备业绩补偿的履约能

力。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华资实业为与上市公司同受中化集团实际控制的企

业,持有上市公司11.62%的股份,华辰投资持有上市公司21.54%的股份,均为

上市公司关联方,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上

市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式表决重组方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

避表决。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英特药业50%股权,根据经审计的英特集团2014年度

合并财务报表及英特药业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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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产重组的比例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财务数据 上市公司 英特药业50%股权 占比

总资产 521,112.07 259,728.85 49.84%

净资产 60,842.71 80,845.04 132.88%

营业收入 1,407,381.11 703,923.11 50.02%

注:在计算财务指标占比时,净资产额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英特药业净资产

额指标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成交金额80,845.04万元为依

据。

本次交易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情况,预计上市公司

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

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重组办法》等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2008年8月,中化集团通过增资方式直接持有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后更名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51.02%的股权,成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

限公司控股股东,由于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因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化集团。

2007 年 12 月 31 日 , 上 市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资 产 总 额 为

130,433.03万元。2014年12月31日英特药业资产总额为519,457.69万元,交易对方

华资实业持有的英特药业26%股权对应的资产总额为135,059.00万元,英特药业

50% 股 权 成 交 金 额 为 80,845.04 万 元 , 对 应 的 英 特 药 业 26% 股 权 交 易 金 额 为

42,039.42万元,二者较高者为135,059.00万元,该数值占2007年上市公司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按照《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七)本次交易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本次交易属于《重组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借壳上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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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情形,本次交易需要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八)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交易前,中化集团通过华龙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华资实业、华龙房地产、

东普实业合计持有本公司28.08%的股权,华龙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化集

团为实际控制人。若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80,845.04万元和发行价格14.07元/股

计算本次发行数量,本次交易后,华龙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合计持有英特集团

33.27%的股份,若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不变,则华龙集团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中化集团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化。

(九)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履行相关义务的安排

若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不变,按照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和本次发行股份价格测

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资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

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将超过30%,已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英特集团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浙江华

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鉴于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承诺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的新股,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

同意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后,上述情形将符合《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申请的

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聘中介

机构,编制相关文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交易涉及特殊行业和有关报批事项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资产为英特药业50%的股权,不涉及银行、保

险、证券、期货、信托、传媒出版等特殊行业的资产、业务注入的情形,不涉及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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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英特集团为控股型公司,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英特药业开展药品、医疗器械

等医药产品的批发及零售业务。

本次交易前,英特集团持有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 50%的股权,本次交易拟购

买英特药业全部剩余少数股东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将成为英特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集团将继续以英特药业为经营主体从事医药产品批发

及零售业务,通过改革创新现有流通体系,发展现代医药流通业务,充分发挥英

特药业配送渠道以及地区龙头的优势,通过资本市场提升直接融资比例,降低对

间接融资渠道的依赖,实现产融结合,做大做强现有医药流通业务。

(二)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英特药业即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对本

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会显

著增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本公司的持

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根据英特集团2014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4070

号)、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11713号)

及相关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5.5.31/ (2014.12.31/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总资产 624,172.12 521,112.07 624,172.12 521,112.07

净资产 143,154.76 136,674.12 143,154.76 136,674.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4,325.35 60,842.71 127,427.83 120,740.80

者权益

营业收入 623,579.77 1,407,381.11 623,579.77 1,407,381.11

营业利润 9,103.47 17,853.22 9,103.47 17,853.22

利润总额 8,569.54 18,962.23 8,569.54 18,962.23

净利润 5,936.63 12,835.75 5,936.63 12,835.75

6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5.5.31/ (2014.12.31/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883.98 6,544.71 5,489.72 11,323.28

者净利润

毛利率(%) 5.72 5.79 5.72 5.79

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2 0.21 0.43

注:上市公司2015年5月31日/2015年1-5月交易前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20,744.99万股,华龙集团通过直接及间接

方式控制上市公司28.08%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化集团为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若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不变,按照标的资产成交金额和本次发行股份价

格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华龙集团将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控制上市公司33.27%

的股份,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化集团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80,845.04万元,若按照14.07元/股的发行价

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57,459,157股,其中向华资实

业发行29,878,762股、向华辰投资发行27,580,395股。若按该数量和上市公司2015

年9月30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测算,假设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不变,本次交易完

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交易前 交易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 (股) (%) (股)

1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1.54 44,691,447 27.28 72,271,842

2 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1.62 24,102,000 20.38 53,980,762

3 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27 13,006,263 4.91 13,006,263

4 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30 10,996,502 4.15 10,996,502

5 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 4.89 10,144,141 3.83 10,144,141

6 迪佛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3.23 6,695,226 2.53 6,695,226

7 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2 6,686,389 2.52 6,686,389

8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1.80 3,737,230 1.41 3,737,230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

9 1.73 3,590,265 1.36 3,590,265

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0 3,531,785 1.33 3,531,785

11 其他股东 38.70 80,268,698 30.30 80,268,698

合计 100.00 207,449,946 100.00 264,909,103

在上表中:

1、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6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司是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化集团。

2、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四)对上市公司的其他影响

1、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

款。除此之外,本公司暂无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2、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尚无对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进行调整的计

划。

3、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

在本次重组完成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

及规章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

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

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建

设与实施,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6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本公司名称(中文)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名称(英文) ZHEJIANG INT'L GROUP CO., LTD.

曾用名称 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英特集团

股票代码 000411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744.994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冯志斌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 2 号 3 幢

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96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32529

税务登记证号 330191609120272

组织机构代码 60912027-2

联系电话 0571-85068752

传真号码 0571-85068752

互联网址 http://www.intmedic.com

电子信箱 bao_zhihu@sina.cn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医药信息咨询、医疗器械

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健康管理咨询,计算

经营范围 机软硬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会展服务,医药研发,经营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原名为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1992 年 6 月 23 日,杭州东风丝绸印染总厂、浙江丝绸进出口公司、杭州丝

绸工贸公司、中国光大对外贸易总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

6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和杭州市工商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发起组建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书》,

决定共同组建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1.5 亿元人民币。

1992 年 8 月 20 日,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签发《关于同意杭州凯

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试点的批复》(浙股[1992]7 号),同意杭州东风丝绸印染总

厂、浙江丝绸进出口公司、杭州市丝绸工贸公司、中国光大对外贸易总公司、中

国人民建设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和杭州市工商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按定

向募集方式设立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1.5 亿元。

1992 年 9 月 7 日,杭州市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签发《关于同意设立杭

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杭股[1992]05 号),同意由杭州东风丝绸印染

总厂、浙江丝绸进出口公司、杭州丝绸工贸公司、中国光大对外贸易总公司、中

国人民建设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和杭州市工商信托投资公司设立杭州凯地

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法人持股和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试点。

1993 年 2 月 11 日,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筹)向杭州市股份制试点

工作协调小组上报《关于要求引进外资、调整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的报告》,将

总股本额与股本结构调整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00 万元;每股面额 1 元,

全部股本按每股 1.6 元发行。

1993 年 3 月 4 日,杭州市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签发《关于同意杭州凯

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筹)引进外资和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同意凯地丝绸引

进外资并调整股权结构。

1993 年 3 月 9 日,凯地丝绸召开首届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凯地丝

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和公司章程,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公司董事会的

决议》和《关于成立公司监事会的决议》,投票选举出董事和监事。

1993 年 3 月 30 日,杭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杭会所(1993)

字第 119 号),验证凯地丝绸实收资金 140,799,980 元,按 1:1.6 溢价发行的规定

计算,折成股本金为人民币 8,800 万元。

1993 年 7 月 2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出具《关于“杭州

东风丝绸印染厂”“中国工商(香港)财务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发起成立中外

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杭州东风丝绸印染厂、中国工商(香港)财务

6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发起设立中外合资“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凯地丝

绸为中外混合持股的股份公司。

设立时,凯地丝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国家股 33,238,700 37.77

法人股 22,907,000 26.03

外资股 22,000,000 25.00

内部职工股 9,854,300 11.20

总股本 88,000,000 100.00

(二)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1、1994 年 4 月:吸收合并龙翔公司

1994 年 4 月 3 日,经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经体改(1994)60 号文批

准,凯地丝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与杭州市龙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后,龙翔

公司法人资格注销,成为凯地丝绸下属部门。合并时龙翔公司股本总额为 841

万股,其中法人股 16 万股,个人股 825 万股,合并后凯地丝绸总股本为 9,641

万股,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国家股 33,238,700 34.48

法人股 23,067,000 23.93

外资股 22,000,000 22.82

个人股 18,104,300 18.78

其中:内部职工股 9,854,300 10.22

社会个人股 8,250,000 8.56

总股本 96,410,000 100.00

2、1994 年 6 月:剥离非经营性资产

1994 年 6 月,经杭财国资(1994)674 号文批准,将国家股中 351.57 万元

(折合 219.73 万股)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凯地丝绸总股本

变更为 9,421.27 万股,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国家股 31,041,400 32.95

法人股 23,067,000 24.48

外资股 22,000,000 23.35

个人股 18,104,300 19.22

其中:内部职工股 9,854,300 10.46

社会个人股 8,250,000 8.76

6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总股本 94,212,700 100.00

3、1994 年 6 月:境内法人股转让

1994 年 6 月,为使外资股比例不低于 25%,经凯地丝绸股东大会同意,浙

经体改(1994)103 号文批准,公司股东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将 211 万法人股

转让给香港富春丝绸有限公司,该部分股份转为外资股。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凯地丝绸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国家股 31,041,400 32.95

法人股 20,957,000 22.24

外资股 24,110,000 25.59

个人股 18,104,300 19.22

其中:内部职工股 9,854,300 10.46

社会个人股 8,250,000 8.76

总股本 94,212,700 100.00

4、1996 年 7 月: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

1995 年 12 月 14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签发《关于下达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发行额度的批复》(浙政发[1995]223 号),同意凯地丝绸转为社会募

集公司,股本总额拟定为 10,476 万元,同意凯地丝绸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37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

1996 年 6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107 号文和证监发审

字(1996)108 号文批准,凯地丝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上网定价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0,56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每股 4.60 元。公司另有 739 万股

内部职工股和 825 万社会个人股占此次发行额度随此次新股一起上市。

1996 年 7 月 16 日,经深交所深证发(1996)188 号《上市通知书》审核批

准,凯地丝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477.27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共计 2,620 万股。

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凯地丝绸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78,572,700 74.99

1、发起人股份 72,181,400 68.89

2、募集法人股份 3,927,000 3.75

3、暂不上市的内部职工股 2,464,300 2.35

6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二、已流通股份 26,200,000 25.01

总股本 104,772,700 100.00

5、1996 年 9 月:每 10 股送 1 股

1996 年 8 月 9 日,凯地丝绸召开 199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99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其社会公众股送股部分于 1996

年 9 月 4 日上市流通。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1,524.997 万股,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86,429,970 74.99

1、发起人股份 79,399,540 68.89

2、募集法人股份 4,319,700 3.75

3、暂不上市的内部职工股 2,710,730 2.35

二、已流通股份 28,820,000 25.01

总股本 115,249,970 100.00

6、2000 年 8 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999 年 6 月,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将其持有凯地丝绸 1,400 万股法人股分

别转让给华龙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东普实业 630 万股、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公司

520 万股、普发实业 250 万股,转让后的股份性质为募集法人股。本次股权转让

后,华龙总公司间接持有凯地丝绸法人股 1,400 万股,占凯地丝绸股份总数的

12.15%。

1999 年 9 月,经财政部财管字(1999)203 号文批准,杭州市国有资产管理

局将其持有凯地丝绸 1,339 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华龙总公司,转让后的股份性质为

国有法人股。本次股份转让后, 华龙总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 1,339 万

股,间接持有本公司募集法人股 1,400 万股,合并持有凯地丝绸股份 2,739 万股,

占股份总数的 23.77%,合并计算持股比例后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0 年 8 月,省建材集团接收华龙总公司,省建材集团注入华龙总公司注

册资金 5,000 万元,承接华龙总公司全部资产、权益,承担华龙总公司全部债务。

凯地丝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省建材集团。

2000 年 9 月,广华投资基金(杭州)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凯地丝绸 1,210 万股

法人股转让分别转让给华龙总公司 510 万股、浙江通达房地产开发公司 700 万股。

2000 年 12 月,普发实业将其持有凯地丝绸 250 万股股份转让给华龙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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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01 年 1 月,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省建行信托投资公司)

将其持有凯地丝绸 206.25 万股法人股转让给华龙总公司。本次受让股权后,华

龙总公司直接持有凯地丝绸 2,305.25 万股,间接持有 1,150 万股,华龙总公司合

计持股比例为 29.98%。

此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凯地丝绸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83,737,029 72.66

1、发起人股份 19,154,000 16.62

2、募集法人股份 4,319,700 3.75

3、暂不上市的内部职工股 17,789 0.02

4、一般社会法人股 60,245,540 52.27

二、已流通股份 31,512,941 27.34

总股本 115,249,970 100.00

7、2003 年 9 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2002 年 7 月 4 日,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03 年 9 月,华龙实业1将其持有英特集团 966.25 万股股份转让给其控股股

东华龙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后,华龙投资直接持有 966.25 万股,间接持有 2,489

万股,合计持有凯地丝绸 3,455.25 万股,占总股本的 29.98%,成为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省建材集团。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83,719,240 72.64

1、发起人股份 44,644,000 38.74

2、募集法人股份 39,075,240 33.90

二、已流通股份 31,530,730 27.36

总股本 115,249,970 100.00

8、2004 年 7 月:实际控制人变更

2004 年 7 月,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合

并组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华龙投资成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

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华龙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

1

2003 年 2 月 19 日,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更名为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华龙实业)。

6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9、2006 年 9 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8 月 16 日,英特集团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

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

有的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以公司现有流通股股数 31,530,730 为基数,向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

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2.8 股对价股份,总支付股份为

8,828,604 股。

2006 年 9 月 12 日,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

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过程中,华龙实业、杭州市红旗压铁块厂、杭州市二轻产

品批发部、苏州市轻工业局供销经理部、杭州新城企业公司五家非流通股股东未

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华龙投资代为垫付了应由上述五家非流通股股

东向流通股股支付的 1,419,001 股对价。华辰投资代为垫付了应由杭州工商信托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217,501 股对价。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英特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4,890,636 64.9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0,359,334 35.02

总股本 115,249,970 100.00

10、2007 年 9 月:第一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2007 年 9 月 18 日,英特集团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 39,762,510 股,占总股本的 34.50%。本次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5,128,126 30.4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0,121,844 69.52

总股本 115,249,970 100.00

11、2008 年 5 月:每 10 股转增 8 股

2008 年 5 月 15 日,英特集团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 年度利润

6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分配预案》,以公司股本 115,249,97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该次股本转增于 2008 年 5 月 27 日实施,新增可

流通股份于 2008 年 5 月 28 日上市。本次转增后,英特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3,230,627 30.4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4,219,319 69.52

总股本 207,449,946 100.00

12、2008 年 8 月:实际控制人变更

2008 年 6 月 12 日,浙江省国资委与中化集团签署《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

限公司增资协议》,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引进新股东中化集团,中化

集团采用增资方式收购浙江省国资委下属独资公司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

司,本次增资手续于 2008 年 8 月 15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增资

后,中化集团持有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51.02%的股权,成为浙江省石

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化蓝

天,中化集团变更为华龙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

为华龙集团(华龙投资更名而来),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化集团。

13、2008 年 9 月:第二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2008 年 9 月 22 日,英特集团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 32,487,368 股,占总股本的 15.66%。本次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0,743,259 14.8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6,706,687 85.18

总股本 207,449,946 100.00

14、2009 年 10 月:第三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2009 年 10 月 29 日,英特集团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本次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 26,931,759 股,占总股本的 12.98%。本次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上市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815,250 1.8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3,634,696 98.16

总股本 207,449,946 100.00

7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5、2012 年 9 月:高管股份解除限售

2012 年 3 月 15 日,英特集团监事陈波良离任,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股份,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按规定于 2012 年 9 月 16 日解

除限售。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811,500 1.8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3,638,446 98.16

总股本 207,449,946 100.00

16、2015 年 9 月: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份解除限售

2015 年 7 月 15 日,杭州工商信托与华辰投资签署《关于英特集团股权分置

改革中代垫股份之偿还协议》,同意偿还华辰投资代为垫付的 391,502 股股份,

并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办妥了相关偿还手续。2015 年 8 月 15 日,华辰投资出具

《同意函》,同意工商信托按股权分置改革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上市流通。

2015 年 9 月 18 日,3,712,500 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其中包括杭州工商信托

持有的 3,320,998 股股份及其偿还给华辰投资代为垫付的 391,502 股股份。

(三)最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2008 年 6 月 12 日,浙江省国资委与中化集团签署《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

限公司增资协议》,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引进新股东中化集团,增资

手续于 2008 年 8 月 15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增资后,中化集团

持有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51.02%的股权,成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

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由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变更

为中化集团。自上述变更至今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7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营业务情况

英特集团是浙江省医药流通区域龙头企业之一,拥有以药品为核心业务、中

药和保健品为战略业务、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为拓展业务的业务体系,集现代营

销、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零售连锁、生产加工、健康服务于一体,是一家专业

医药健康产业综合服务商。

本次并购的标的公司英特药业是英特集团最核心的成员企业。除英特药业之

外,英特集团其他主营业务和资产规模占比较小。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5 月,英特药业营业收入分别为 105.90 亿元、123.69 亿元、140.78 亿

元和 62.36 亿元,占比接近英特集团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的 100%。

(二)主要财务指标

英特集团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计 618,828.48 521,112.07 479,760.88 411,020.51

负债总计 474,637.13 384,437.95 355,236.86 306,246.54

少数股东权益 79,762.88 75,831.41 70,305.48 57,956.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64,428.47 60,842.71 54,218.54 46,817.42

股东权益合计 144,191.35 136,674.12 124,524.03 104,773.97

注:2015 年 6 月 30 日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总收入 759,385.64 1,407,381.11 1,236,930.44 1,058,995.45

营业总成本 748,317.23 1,389,665.80 1,217,497.26 1,040,237.19

营业利润 11,091.05 17,853.22 23,466.40 19,319.83

利润总额 10,620.60 18,962.23 23,784.95 19,940.99

7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净利润 7,723.51 12,835.75 16,877.73 14,369.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09.34 6,544.71 7,409.03 6,768.07

注:2015 年 1-6 月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1-6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76.90 8,804.94 7,572.10 6,943.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93.66 -7,135.84 9,653.38 -9,382.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216.22 -14,430.09 -14,379.46 -15,159.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加额 26,045.65 -12,760.99 2,840.81 -17,598.8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557.18 44,511.53 57,272.52 54,431.71

注:2015 年 1-6 月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4、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2015-6-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负债率(%) 76.70 73.77 74.04 74.51

毛利率(%) 5.15 5.79 6.14 6.31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11 2.93 2.61 2.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0 11.38 14.67 15.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32 0.36 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32 0.36 0.33

注:上述指标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计算,2015 年 6 月 30 日/2015 年 1-6 月数据未经

审计。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英特集团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 (股) 股份数(股)

1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1.54 44,691,447 0

2 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1.62 24,102,000 0

7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 (股) 股份数(股)

3 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27 13,006,263 0

4 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30 10,996,502 0

5 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 4.89 10,144,141 0

6 迪佛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3.23 6,695,226 0

7 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2 6,686,389 0

8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1.80 3,737,230 0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

9 1.73 3,590,265 0

券投资基金

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0 3,531,785 0

在上表中:

1、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是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化集团。

2、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二)控股股东概况

华龙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58,248,906 股本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本

总额的 28.08%,目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88-96 号(双号)1-A 楼 19 层

法定代表人 陈鹰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05760

组织机构代码 72909803-0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科技及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

券咨询),高新技术及产品开发,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经营范围

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矿产品、针纺

织品的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华龙集团目前开展的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和房屋物业出租,华龙集团目前通

过投资英特集团、英特药业从事医药流通业务,通过投资下属子公司华龙房地产

等从事物业出租业务,母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收入。

7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控股股东财务状况

华龙集团最近三年简要财务信息(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 636,797.92 540,109.37 443,094.74

负债总额 438,958.65 357,671.18 312,753.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8,887.22 100,956.18 62,532.96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409,254.74 1,237,812.96 1,060,158.51

营业利润 21,093.75 55,731.52 20,335.12

利润总额 22,209.11 56,053.13 21,446.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867.50 38,440.02 6,941.76

注:表中财务数据为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

3、控股股东主要下属单位情况

除英特集团外,华龙集团主要下属单位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级次 业务性质

(万元)

组织高新技术

1 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2

产品开发经营

2 浙江耀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2 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3 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 2 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4 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 3,000.00 2 实业投资开发

5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2,600.00 3 医药商业

6 浙江普发实业有限公司 500.00 3 实业投资等

7 浙江新东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3 实业投资等

8 杭州前线锅炉有限公司 1,000.00 3 实业投资开发等

上述华龙集团主要下属单位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7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 % 90.00% 100.00 % 70.00% 100.00 % 6.27 %

浙江普发实业 浙江华资实业 浙江东普实业 浙江耀洋实业 浙江华龙房地产

有限公司 90.00 %

发展有限公司 10.00 %

有限公司 15.00%

投资有限公司 10.00% 开发有限公司

4.89% 浙江新东方置业 100.00 %

投资有限公司

25.00 % 杭州前线锅炉 29.45 %

有限公司

11.62 % 浙江英特集团 5.30 %

股份有限公司

50.00 %

26.00% 浙江英特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

(三)实际控制人概况

中化集团目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1、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 全民所有制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法定代表人 刘德树

注册资本 1,184,540.2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0000000410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41-1

化肥内贸经营;境外期货业务(原油、成品油、天然橡胶,有效

期至 2016 年 6 月 03 日);对外派遣实施承包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

员;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08 月 19 日);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

2017 年 08 月 04 日)。

组织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石油炼制、加油

经营范围

站和石化仓储及物流的投资管理;组织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

投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织橡胶、塑

料、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氟化工、煤化工、医药等精细

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织矿产资源,

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投资及管理;组织酒店、

房地产的开发、投资及经营和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

7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设计、咨询、

服务、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化集团公司成立于 1950 年,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国

有重要骨干企业,主营业务分布在能源、农业、化工、地产、金融五大领域,是

中国四大国家石油公司之一,最大的农业投入品(化肥、种子、农药)一体化经

营企业,领先的化工产品综合服务商,并在高端地产酒店和非银行金融领域具有

较强的影响力。

2、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

中化集团最近三年简要财务信息(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 3,553.54 3,177.79 2,866.24

资产净额 1,276.98 1,135.14 974.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44.05 678.14 643.30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968.29 4,669.05 4,531.59

利润总额 113.45 108.72 106.71

净利润 69.67 69.52 75.45

7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实际控制人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中化集团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 直接/间接持 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级次

地点 股(%) (万元)

透过下属子公司经营能源、农业、化工、酒店地产、金

1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北京 中国 98.00 3,980,000.00 2

融服务业务

2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2000 浙江杭州 中国 51.02 147,000.00 氟化工及医药流通业务 2

3 中化资产管理公司 1993 北京 北京 100.00 74,641.00 资产管理 2

英属维尔京

4 广柏有限公司 2008 香港 100.00 29,005 万美元 境外投资控股平台 2

群岛

5 中化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2002 北京 北京 100.00 100,000.00 境外油气田勘探开发 3

6 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1988 北京 全国 100.00 1,102,511.25 石油贸易、仓储物流、油品批发及零售 3

7 中化实业有限公司 1993 北京 全国 100.00 298,159.27 炼油、仓储、加油站项目开发与经营管理 3

石油产品及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装卸、储存、

8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2006 福建泉州 泉州 100.00 1,450,000.00 4

中转、分运等业务,经营码头和储罐

9 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 2005 百慕大 全国 52.65 80 亿港元 化肥的全肥种、产供销一体化运作 4

10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1978 北京 全国 100.00 94,430.21 农作物种子经营 3

11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1949 辽宁沈阳 沈阳 100.00 142,388.35 农药、染料、精细化工研究开发及配套工程 3

12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998 上海 全国 55.76 208,301.27 精细化工、农药、橡胶及化工物流业务 3

13 中化(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2002 山东青岛 青岛 100.00 5,000.00 保健品、化工品、农副产品等进出口销售 3

14 中化河北有限公司 1974 河北石家庄 河北 100.00 47,332.27 精细化工、番茄制品、矿产品 3

15 中化江苏有限公司 1992 江苏南京 江苏 100.00 16,247.86 化工原料、各类化学中间体等化工产品的进出口 3

16 中化塑料有限公司 1988 北京 北京、上海 100.00 49,283.11 塑料化工品的贸易和销售 3

17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4 香港 全国 53.98 200 亿港元 高端商用物业、酒店、住宅及综合体的开发经营 4

18 北京怡生园国际会议中心 1997 北京 北京 100.00 70,236.92 餐饮,住宿,会议接待,人才培训等 3

19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1987 北京 全国 100.00 220,000.00 信托业务 3

财务公司业务(协助成员单位收付款项、提供担保、委

20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北京 北京 100.00 300,000.00 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内部转帐结 3

算等)

21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997 北京 北京 100.00 3,577.00 招标业务 3

22 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1989 香港 香港 100.00 349,391 万美元 境外投资控股管理平台 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

示:

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51.02%

中化蓝天集团 81.54%

有限公司

39% 浙江致恒贸易

23% 有限公司

浙江省华龙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

100% 90% 100%

浙江华龙房地产 浙江华资实业 浙江东普实业

开发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30% 11.62% 4.89%

6.27% 浙江英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五、上市公司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存在以下行

政处罚情况:

1、永康英特于 2013 年 8 月因销售劣药被永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被

扣押的药品并处以 2,400.00 元罚款,于 2014 年 7 月因销售劣药被永康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 70.80 元并处以 1,634.00 元罚款。根据永

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说明》,上述两个案件不属于较大数额处罚的

行政处罚案件。

2、英特海斯于 2013 年 7 月因抽检品种维生素 K1 注射液不合格被衢州市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款 1,678.70 元、2013 年 3 月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因抽检品种五苓胶囊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罚款 467.50

元、2012 年 12 月因抽检品种冠心苏合丸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

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没款 8,013.60 元、2012 年 8 月因抽检品种浓氯化

钠注射液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

没款 2,440.50 元、2012 年 9 月因抽检品种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不合格被衢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没收违法所得 292.24 元、2012

年 2 月因抽检品种抗骨增生丸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

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没款 19,468.00 元、2012 年 2 月因抽检品种盐酸丙卡特罗片

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没款

86,746.80 元。根据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前述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柯城分局合并变更而来)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上述事项不属于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

3、英特物流于 2013 年 9 月因少缴所得税被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

以罚款计 32,037.61 元,根据杭州市拱墅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证明》,上述事项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英特医药药材于 2014 年 6 月因销售劣药被杭州市下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没收劣药并没收违法所得 119.12 元,根据杭州市下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出具的《证明》,上述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本次重组没有不利影响。除上述事

项外,上市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最近三年受

到其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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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交易对方基本情

况如下。

一、华资实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9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天文

注册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88-96 号(双号)1-A 楼 1901 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88-96 号(双号)1-A 楼 1901 室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06045

组织机构代码 14291495-9

税务登记证号码 330165142914959

一般经营项目:组织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经营,技术培训,科技、

经济信息咨询,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办公自动化

经营范围

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针纺织品、服装、灯具、

照相器材、工艺礼品的销售,室内外装饰。

(二)历史沿革

1992 年 9 月 12 日,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签发《关于建立浙江华龙实业发

展公司的批复》(浙计经企[1992]1070 号),同意建立浙江华龙实业发展公司,该

公司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

省工商银行。注册资金 3,000 万元,由浙江省工商银行自行筹集。1992 年 9 月

23 日,浙江华龙实业发展公司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4 年 7 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海南省保平集团公司、浙江金

通财产租赁公司、海南太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家出资,协议接收中国工商银

行浙江省分行创办的华龙实业发展公司,后其他几家出资单位相继收回出资款,

8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成为浙江华龙实业发展公司的主管单位。

1995 年 3 月 24 日,浙江华龙实业发展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华龙实业发展

总公司”。

1997 年 11 月 27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签发《关于将有关投资款

划转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的决定》,将普发实业、宁波欧亚贸易发展有限公

司属于该行投资部分的全部净资产划转给华龙总公司,同时,该两家公司的投资

者变更为华龙总公司,由华龙总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1998 年 1 月 9

日,公司获得更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

万元,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全额投入。

2000 年 7 月 7 日,省建材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签订《关于浙

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脱钩,由浙

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债式接收的协议书》,双方商定采用承债方式

实现公司由省建材集团接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脱钩,由省建材集团注

入公司注册资金 5,000 万元,承接公司全部资产、权益,承担“公司”全部债务。

2000 年 8 月 7 日,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 万元,由省建材集团全额投入。

2002 年 12 月 26 日,省建材集团与华龙投资、东普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书,华龙投资同意出资 4,500 万元收购华龙总公司 90%的净资产,东普实业同意

出资 500 万元收购华龙总公司 10%的净资产,省建材集团同意将持有的华龙总公

司 90%的股份作价 4,500 万元转让给华龙投资,将持有的华龙总公司 10%的股份

作价 500 万元转让给东普实业。同日,省建材集团印发《关于浙江华龙实业发展

总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同意华龙总公司改制方案,同意华龙总公司整体改制

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华龙投资以收购的

改制净资产和现金出资 4,5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90%,东普实业以收购的改制净

资产和现金出资 5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10%。2003 年 2 月 19 日,公司完成工商

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有

限责任公司”。

2007 年 10 月 17 日,华龙实业修改公司章程,将公司名称修改为“浙江华

8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日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8 年 8 月 26 日,华资实业股东华龙投资更名为“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本次变更后华资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 90.00%

2 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 500.00 10.00%

合计 5,000.00 100.00%

华资实业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没有发生变化。

(三)华资实业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属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资实业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化集团,其股权结构如下:

中化集团

51.02%

中化蓝天

81.54%

致恒贸易 39%

23%

华龙集团

90% 100%

10%

华资实业 东普实业

(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华资实业近三年来未开展具体业务经营,主要通过持有英特集团 11.62%的

股份、英特药业 26%的股权获得投资收益,营业收入主要为少量房屋租赁收入。

华资实业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 117,378.18 54,998.89 35,771.77

负债总额 32,763.89 10,420.59 9,934.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4,793.02 44,759.72 26,0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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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355.55 14.07 -

营业利润 4,421.26 19,605.25 3,853.57

利润总额 4,421.28 19,605.24 4,336.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21.03 19,615.73 4,283.80

注:上表中数据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五)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资实业主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名称 股权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建

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纺

浙江普发实业有限公司 500.00 90.00% 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

交电、百货的销售,实业投资开发,相

关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

(六)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资实业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化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同时为本公司股东,

根据《上市规则》,华资实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华资实业与本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四、(四)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控制关系图”。

(七)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华资实业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控股股东华龙集团向上

市公司推荐董事为冯志斌、陈启卫、郑继德和姜巨舫。

(八)华资实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

讼或仲裁等情况

根据华资实业出具的承诺函,华资实业及华资实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五年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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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华辰投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德良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体育场路桃花弄 2 号 2 幢 4 楼

办公地址 杭州市体育场路桃花弄 2 号 2 幢 4 楼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23840

组织机构代码 75396374-1

税务登记证号码 330102753963741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高新技术转让与服

经营范围

务,信息技术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二)历史沿革

华辰投资由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杭州础润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

建,注册资本为 2,500 万元,其中: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250 万元,

杭州础润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2,250 万元。2003 年 8 月 22 日,浙江正

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华辰投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浙江大验字

【2003】第 185 号验字报告,截至 2003 年 8 月 22 日,华辰投资已收到全体股东

缴纳的注册资本 2,500 万元。2003 年 8 月 28 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2003 年 9 月 1 日,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与张灿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

其持有的华辰投资 10%股权(250 万股)转让予张灿洪,转让价格为每股 1 元,

合计 250 万元;杭州础润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与李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的华辰投资 90%股权(2,250 万股)转让予李平,转让价格为每股 1 元,合计 2,250

万元。2003 年 9 月 3 日,华辰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003

年 9 月 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05 年 12 月 26 日,李平分别与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国叶投

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 28%股权(7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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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3%股权(575 万股)转让予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国叶投资有限公

司;张灿洪与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

10%股权(250 万股)转让予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2005 年 12 月 27 日,华辰

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005 年 12 月 30 日,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

2008 年 5 月 10 日,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与杭州余杭国叶投资有限公司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 375 万股转让予杭州余杭国叶投资有限公

司,转让价格为 375 万元。2008 年 5 月 1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0 年 5 月 28 日,李平与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 975 万出资额转让予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价

格为 975 万元。华辰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010 年 6 月 30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3 年 12 月 29 日,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

有限公司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 39%股权无偿划转给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省国资委下发了《关

于同意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部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2014 年 3

月 4 日,华辰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了上述股权无偿划转事宜。2014 年 3 月 14 日,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华辰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975.00 39.00%

2 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 575.00 23.00%

3 杭州余杭国叶投资有限公司 950.00 38.00%

合计 2,500.00 100.00%

华辰投资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没有发生变化。

(三)华辰投资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属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辰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是浙江省国资委,其股权结构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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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浙江省国资委

100%

国贸集团

18.46% 100%

致恒贸易 汇源投资

100%

余杭国叶

23% 39% 38%

华辰投资

华辰投资控股股东国贸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华辰投资 39%股权、致恒贸易

18.46%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汇源投资,完成上述变更后,华辰投资控股

股东将变更为汇源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上述股权变更手续仍在办理中。

(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华辰投资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房租收入,最

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 104,569.67 56,882.16 47,063.37

负债总额 44,174.75 23,195.28 18,951.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0,394.92 33,686.88 28,111.52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1.89 65.00 62.54

营业利润 105.94 138.16 24.91

利润总额 105.90 138.51 24.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3.44 130.40 18.05

注:上表中数据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五)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目前,华辰投资拥有一家下属子公司,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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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股权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五金,针纺织

杭州辰天贸易有限公司 120.00 100.00% 品,化工原料;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

切合法经营项目

(六)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辰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 21.54%的股权,根据《上市规则》,华辰投资为

本公司的关联方。

(七)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华辰投资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为徐德良、陈晓华。

(八)华辰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

讼或仲裁等情况

根据华辰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华辰投资及华辰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五年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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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四节 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8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12,600 万元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巨舫

注册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96 号中化大厦 3-13 楼

主要办公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96 号中化大厦 3-13 楼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09883

组织机构代码 71095963-8

税务登记证号码 330165710959638

许可经营项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

抗生素、生化药品、麻醉药品、生物制品、疫苗、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凭

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凭有效《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许可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

发、零售(范围详见《食品流通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范围详

经营范围

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般经营项目:医药中间体、玻

璃仪器、制药机械及配件、医药包装材料、化学试剂、保健用品、

日用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百货、消毒用品(不

含药品)、化妆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中药研发,会务、会

展、信息咨询、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服务,设计制作与代理发

布国内各类广告

二、历史沿革

(一)1998 年 10 月:公司设立

1998 年 10 月 12 日,浙江省医药管理局、浙江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同意浙

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等四家经营企业合并组建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批

复》(浙医药市场[1998]第 143 号),同意浙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

业公司、浙江省医药器械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医药科技公司组建“浙江英特药业有

限责任公司”。

1998 年 10 月 20 日,浙江省省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向浙江省医药管理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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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发《关于<省属医药企事业单位资产重组操作方案>的批复》(浙企改[1998]4 号),

同意浙江省医药管理局直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浙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

工业公司、浙江省医药器械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科技公司、浙江省中药研究所、

浙江省医药研究发展公司和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省级国有股进行国有资产

合并,组建一家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新公司的国有资本,暂时委托浙江省

医药管理局管理,代行出资人的责权。

1998 年 10 月 22 日,浙江省医药管理局作为英特药业唯一股东,向浙江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关于要求注册登记浙江英特药业有限公司的报告》(浙医

药综经字[1998]第 360 号),申请设立英特药业,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1998 年 10 月 23 日,浙江省工商局出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浙

省)名称预核(内)字[98]第 790 号),预核准的公司名称为“浙江英特药业有

限责任公司”。

根据浙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8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浙华验字(1998)第 86

号《验资报告》,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有关审定意见,审核公司实收资本

为 5,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8,979 万元。

英特药业于 1998 年 10 月 28 日就设立事宜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英特药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医药管理局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二)2001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1 年 5 月 15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关于要求划拨省级国有医

药资产的报告》抄告单(浙办第 39 号),同意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浙江

省医药管理局)持有的英特药业的国有股权划转给省建材集团,并纳入其国有资

产授权经营范围。

2001 年 5 月 28 日,浙江省财政厅向省建材集团出具《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

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的批复》(浙财国资字[2001]122 号),同意将浙江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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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品监督管理局持有的英特药业的国有股权划转给省建材集团。划转基准日为

2000 年 12 月 31 日。

2001 年 7 月 10 日,英特药业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相关董事会决议,同意

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持有的英特药业的国有股权划转给省建材集团。

200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向浙江省工商局出具《关于要求变更公司股东的报

告》,要求变更公司股东为省建材集团,并同意修改章程。

英特药业于 2001 年 8 月 9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三)2001 年 10 月:第一次增资

根据 1998 年公司成立时浙江省省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复,即:以划拨

地作价出资,土地资产经评估确认后折成国有资本,2001 年 8 月 23 日,英特药

业委托杭州信诚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位于杭州市区范围内的五宗地块土地

使用权进行评估,出具了杭信评估字[2001]第 310 号《土地估价报告》,五宗土

地总面积为 19,654.6 平方米,土地总价格为 5,467.9741 万元人民币。五块土地的

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位置 土地性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1 延安路 508 号 划拨 综合 2,949

2 解放路 166-170 号 划拨 商业 1,066.6

3 西湖区文北巷 27 号 划拨 综合 2,345

4 东新路江南巷 2、3 号 划拨 工业 11,257

5 宋城路 11 号 划拨 工业 2,037

合计 19,6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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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杭州市土地管理局于 2001 年 9 月 27 日向英特药业出具《关于对浙江英特药

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估价结果的初审意见》(杭土价[2001]234 号),浙江省国土

资源厅于 2001 年 9 月 30 日向省建材集团出具《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改制中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批复》(浙土资函[2001]167 号),同意杭州信诚地产评

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所涉及的 5 宗土地评估报告中的宗地条件及土地价格,将所涉

5 宗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作价入股方式予以处置,作价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暂

由省建材集团持有。

2001 年 10 月 11 日,英特药业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从 5,000

万元增加到 7,187.1896 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日,省建材集团签署新的《公司

章程》。

2001 年 10 月 18 日,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正大验字(2001)

第 211 号《验资报告》,省建材集团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21,871,896.00 元增加

注册资本。截止 2001 年 9 月 30 日,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71,871,896.00 元。

英特药业于 2001 年 10 月 23 日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

资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7,187.1896 100.00%

合计 7,187.1896 100.00%

(四)2001 年 1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于 2001 年 10 月 24 日专题会议上形成的《会议纪要(备

忘)》,浙江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省建材集团将其直接持有的英特药业资产转让给

华龙总公司持有;原则同意华龙总公司将转让所得的英特药业资产与凯地丝绸现

有资产进行等额置换。

浙江正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英特药业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已经

浙江省财政厅备案确认。2001 年 10 月 29 日,省建材集团与华龙总公司签订《转

让协议书》,约定省建材集团将持有的英特药业的 100%股权转让给华龙总公司,

9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用于和凯地丝绸实施资产重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3,726 万元。

2001 年 11 月 8 日,浙江省财政厅向省建材集团出具《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

限责任公司资产转让的批复》(浙财国资字[2001]250 号),同意省建材集团将英

特药业以 13,72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龙总公司。

英特药业于 2001 年 11 月 12 日就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

次转让变更完成之后,英特药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 7,187.1896 100.00%

合计 7,187.1896 100.00%

(五)2002 年 3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1 年 11 月 18 日,省建材集团及华龙总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分别

作出《关于浙江华龙实业总公司对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资产重组的决

议》及《关于实施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的决议》,因凯地丝绸连

续三年亏损,为避免被终止上市资格,同意以华龙总公司持有的 99%的英特药业

的股权(作价 183,150,000 元)与凯地丝绸附属企业凯地丝绸印染厂和凯地丝绸

服装厂的部分资产(作价 125,393,099 元)进行置换,差额 57,756,901 元由凯地

丝绸用现金补足。本次交易,浙江天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土地资产评估

咨询中心对英特药业相关资产(含土地)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分别获得浙江省

财政厅和杭州市国土局备案确认。

华龙总公司与凯地丝绸分别于 2001 年 11 月 18 日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书》

及于 2001 年 12 月 13 日签订《关于总资产置换的补充协议书》对上述资产置换

事项作出约定。

2002 年 2 月 4 日,浙江省财政厅向省建材集团出具《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

限责任公司与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复函》(浙财国资

字[2002]17 号),同意华龙总公司将英特药业 99%的股权和凯地丝绸附属企业凯

地印染厂和服装厂部分资产进行置换。

英特药业于 2002 年 3 月 28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

9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7,115.3177 99.00%

2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 71.8719 1.00%

合计 7,187.1896 100.00%

(六)2003 年 3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2 年 11 月 6 日,英特药业召开股东会会议,股东英特集团和华龙总公司

一致同意英特集团将其持有的英特药业 49%的股权转让给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华龙总公司承诺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2本次交易,上海东

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英特药业相关进行了评估,根据 2002 年浙江省财政厅出

台的《浙江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评估结果已经获得省建材

集团备案确认。

英特集团与昆明制药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英特药业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

持有的英特药业 49%的股权转让给昆明制药。本次交易已获省建材集团批准,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英特药业已于 2003 年 3 月 5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93.5948 50.00%

2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21.7229 49.00%

3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 71.8719 1.00%

合计 7,187.1896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原因:1998-2000 年,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出现重大亏损,

持续经营能力难以维持。 2001 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置换,资产质量明显改

善,赢利水平有较大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得以恢复。但由于前几年的重大亏损,

2

2002 年 7 月 4 日,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资产置换后的资产结构仍不合理,母公司除来自子公司的收入外,基本无其他经

营性收入,而截至 2002 年 9 月末短期负债高达 17,788 万元,短期还债压力十分

突出,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次交易所获款项主要用于归还公司

的短期债务,以调整公司资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昆明制药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华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立

集团”)为昆明制药的控股股东,持有昆明制药 29%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汪力

成。华立集团、昆明制药及其关联企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七)2005 年 2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1 月 31 日,昆明制药与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将其持有的英特药业 25%的股权转让给础润投资。

2005 年 1 月 31 日,昆明制药与华辰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

的英特药业 24%的股权转让给华辰投资。

2005 年 1 月 31 日,英特药业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股东昆明制药将其

持有的英特药业 25%股权转让给础润投资;将其对持有的英特药业 24%股权转

让给华辰投资;英特集团和华龙实业同意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3

参与本次交易的三方均为民营企业,其中昆明制药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422。本次交易不涉及国有资产交易,该项交易昆明制药于 2004 年 12 月 22

日公告。本次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未经评估。

英特药业于 2005 年 2 月 4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领

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93.5948 50.00%

2 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 1,796.7974 25.00%

3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724.9255 24.00%

3

2003 年 2 月 19 日,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更名为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9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1.8719 1.00%

合计 7,187.1896 100.00%

础润投资、华辰投资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

方分别为础润投资和华辰投资。华辰投资为公司第五大股东,持有公司 6.07%的

股份;础润投资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18.01%的股份。础润投资和华辰

投资均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因:2004 年公司仍为 ST 上市公司,财务压力较大,

公司资产规模较小,主要资产为持有英特药业 50%股权,负债压力较大,无法筹

集收购英特药业股权所需的资金,因此放弃了优先受让权。截止 2004 年 9 月 30

日,英特集团母公司主要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现金 557.74

长期股权投资 9,497.01

总资产 22,194.93

流动负债 14,387.07

总负债 14,387.07

所有者权益 7,807.87

(八)2005 年 5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5 月 8 日,英特药业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础润投资其持有的

英特药业 25%股权计 1,796.7974 万元转让给华龙实业。

2005 年 5 月 8 日,础润投资与华龙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出资协议》,将其拥

有的英特药业 25%股权计 1,796.7974 万元转让给华龙实业。

2005 年 5 月 8 日,英特药业再次召开股东会会议,英特集团、华龙实业、

华辰投资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及相应修改章程。

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为当时(2005 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

有资产经营单位,具有对该项交易的审批权和评估备案权,2008 年,中化集团

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权,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

限公司更名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出

9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具了以下《确认函》:作为原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单位浙江省石

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承继单位,本公司确认上述交易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没

有损害包括国有股东在内的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各方的利益,交易协议内容真实、

准确、有效。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相关各方已经依法完成英特药业 25%股权资

产过户,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诉讼、仲裁和其他相关形式的纠纷及争议的情形。”

英特药业于 2005 年 5 月 11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领取了

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93.5948 50.00%

2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868.6693 26.00%

3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724.9255 24.00%

合计 7,187.1896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原因:2005 年 5 月,础润投资全面退出英特集团及英特药业,

公司股东华龙实业为进一步增强对英特药业的控制力,受让了础润投资将持有的

英特药业 25%股权。

华龙实业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华龙实业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

有公司 11.62%的股份,同时亦为公司控股股东华龙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因此,

华龙实业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未受让英特药业股权的原因:本次股权转让前华龙实业、础润投资均为

英特药业股东,本次股权转让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法》

规定,其他股东无优先受让权。同时,进入 2005 年,公司财务压力仍未得到明

显缓解,资产规模较小,仍旧无法筹集收购英特药业股权所需的资金,没有提出

收购意向。截止 2005 年 3 月 31 日,英特集团母公司主要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现金 481.75

长期股权投资 10,058.95

总资产 11,035.78

流动负债 2,830.44

总负债 2,830.44

9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金额(万元)

所有者权益 8,205.33

综上分析,由于上市公司历史上存在较大的财务压力,将英特药业 49%股权

出售后未能及时购回,影响了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目前,英特药业少数股东

已经与上市公司协商一致,在不使用现金交易的情况下,决定以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将英特药业剩余 49%股权注入上市公司,理顺上市公司及英特

药业股权关系,推动母子公司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

能力。

(九)2006 年 12 月:第二次增资

200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股东一致同意共同对英特

药业增加投资,增资总额为 54,128,104 元,注册资本从原来的 71,871,896 元增加

到 126,000,000 元;股东按原所持股份比例增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暂行办法》各股东同比例增资,无需进行资产评估。

2006 年 12 月 4 日,华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瑞验字(2006)第 038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6 年 12 月 4 日止,英特药业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4,128,104 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英特药业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英特药

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00.00 50.00%

2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276.00 26.00%

3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24.00 24.00%

合计 12,600.00 100.00%

(十)2008 年 4 月:股东名称变更备案

2008 年 4 月 14 日,英特药业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将股东华龙实业名称变

更为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并修改公司章程。

9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英特药业已于 2008 年 4 月 21 日就本次股东名称变更完成工商变更备案手

续。本次股东名称变更备案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00.00 50.00%

2 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276.00 26.00%

3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24.00 24.00%

合计 12,600.00 100.00%

三、最近三年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英特药业股权最近三年未进行资产评估,亦不存在股权交易、

增资及改制情况。

四、股权及组织结构

(一)股东情况

本次交易前,英特药业股东为英特集团、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其中英特集

团持有英特药业 50%股权,华资实业持有英特药业 26%股权,华辰投资持有英

特药业 24%股权,英特集团相关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之内容,华资实业相关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一、华资实业基本情况”之内

容,华辰投资相关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二、华辰投资基本情况”之内容。

英特药业的控股股东为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中化集团,中化集团相关情况见

本报告书“第二节 四、(三)实际控制人概况”之内容。

(二)职能部门和下属公司

1、三会情况

根据《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英特药业设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会,主要职权如下。

9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股东会

英特药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英特药业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决定英特药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

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英特药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英特药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英特药业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英特药业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修改

公司章程。

(2)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

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英特药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英特药

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英特药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制订英特药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英特药

业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英特药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英特药业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

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

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主要职能部门情况

英特药业主要职能部门如下:

10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英特药业

市 杭

财 场 药 商 杭 州

综 务 策 品 业 州 基 市 中

与 划 成

QHSE

合 采 分 医 层 场

管 风 与 购 销 院 终 拓 药

理 险 营 事 事 销 端 展 销

部 管 运 售

部 业 业 售 销 部

理 管 部 部 部 售 部

部 理 部

英 英 英 特 英 英 英 英 英

特 特 特 宁 特 特 特 特 特

嘉 湖 温 波 金 衢 绍 台 丽

(

兴 州 州 舟 华 州 兴 州 水

销 销 销 山 销 销 销 销 销

售 售 售

)

销 售 售 售 售 售

部 部 部 售 部 部 部 部 部

3、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特药业共有 3 家分公司,20 家一级子公司和 4 家

二级子公司。具体情况请见本节“六、主要下属公司情况”之内容。

五、独立运作情况

英特药业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资产完整,人员、财务、

机构、业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

英特药业拥有独立的采购销售系统、仓储运输系统、研发系统、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以

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资产独立完整,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

联方控制和占用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英特药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10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规定的程序产生。由于英特药业为英特集团核心控股子公司,除通过英特药业经

营医药业务外,英特集团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因此,英特药业总经理罗国良、

常务副总经理张一鸣、执行总经理应徐颉同时担任英特集团副总经理,但在英特

药业领取薪酬。除此情况外,英特药业其余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英

特药业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由

于英特药业为英特集团核心控股子公司,除通过英特药业经营医药业务外,英特

集团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因此英特药业个别财务人员由英特集团财务人员兼

任,除上述情况外,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综上分析,虽然英特集团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分别兼任了英特药业

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但由于英特药业为英特集团核心控股子公司,除通过

英特药业经营医药业务外,英特集团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本次交易完成后,英

特药业将成为英特集团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财务独立

英特药业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专职财务会计人

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依法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英特药业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英特药业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依

法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总经理领导下的各个职能部门等机构,各

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独立运行。英特药业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存在与控

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机构混同或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英特药业具备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体系,依法取得了生产经

营所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GSP证书等相关资格证照,独

立面向市场经营。英特药业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

营的情形,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

10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关联交易。

六、主要下属公司情况

(一)下属分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特药业主要有三家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英特药业中药分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6 月 29 日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 应徐颉

营业场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96 号中化大厦 6 楼南侧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09859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营养滋补品。

2、英特药业药品分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6 月 29 日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 吕宁

营业场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96 号中化大厦 6 楼南侧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09955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化学原料药、化学药、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

3、英特药业新特药分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特药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6 月 29 日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 张一鸣

营业场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96 号中化大厦 7、8 楼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09891

许可经营项目:化学药制剂,抗生素;中成药;生化药品;生物制

经营范围 品;疫苗的经营(有效期至 2014 年 10 月 25 日)。医疗器械的销售

(详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8 月 19 日)。

10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一般经营项目:百货的销售。

注:英特药业新特药分公司已延续《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尚未就上述资质证照更新相应的《营业执照》。

10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股东构成 取得方式

(万元)

英特药业 51.00%,郑小昆 5.88%,章学尧 5.88%,

徐新光 8.33%,徐晓静 1.47%,夏智毅 1.08%,夏

雨声 1.47%,吴丽姿 1.08%,王晓华 1.96%,石海

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化

1 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 3,000.00 1993.05.23 平 1.96%,李小约 0.88%,李树荣 1.96%,胡德训 收购

学药制剂等

1.47%,傅耀华 1.76%,陈永生 2.45%,陈献珍 1.27%,

陈显华 0.78%,陈微微 0.78%,陈慧洁 1.47%,林

炜 3.43%,丁力 0.88%,陈玮 1.47%,陈祁 1.27%

销售中药材、中成药、中药

英特药业 50.00%,上虞市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 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绍兴 6,200.00 2000.04.28 饮片、化学药制剂、医疗器 收购

40.00%,谢铭志 10.00%

械等及生产加工中药饮片

零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

3 绍兴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 浙江上虞 200.00 2010.03.18 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 绍兴英特大通 100.00% 收购

化学药制剂、医疗器械等

销售中药材、中成药、中药

4 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 2,000.00 1998.10.23 英特药业 70.00%,施伟平 30.00% 收购

饮片、化学药制剂等

英 特 药 业 51.00% 、 慈 溪 市 供 销 合 作 社 联 合 社

5 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慈溪 4,700.00 1994.01.26 销售药品、中药材等 收购

2.50%、应小平 44.00%、胡霞波 2.50%

6 宁波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慈溪 3,000.00 2010.04.26 普通货运、货运配载等 宁波英特 100.00% 新设

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化 英特药业 51.00%,永康市新丽州医疗器械有限公

7 永康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永康 1,200.00 1979.03.12 收购

学原料药等 司 49%

销售中药材、中成药、中药

8 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嘉善 300.00 2003.01.29 英特药业 70.00%,严申彪 25.00%,陈静 5.00% 收购

饮片、化学药制剂等

销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

9 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湖州 700.00 2006.01.26 英特药业 80.00%,陈亲密 20.00% 收购

化学原料药等

销售化学原料药、中成药、

10 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衢州 1,960.78 2006.11.17 英特药业 49.00%,沈卫 35.70%,孙瑛 15.30% 收购

化学药制剂等

普通货运;货运站(场)经

11 衢州市海斯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衢州 200.00 2007.08.21 英特海斯 100.00% 收购

营、包装服务等

销售中成药、中药材、中药 英特药业 50.50%,郑朝龙 19.80%,郑云伟 19.80%,

12 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福州 2,078.79 2009.02.03 收购

饮片、化学药制剂等 王秀钦 9.9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股东构成 取得方式

(万元)

销售中药材、中成药、中药

13 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1,000.00 2008.09.19 英特药业 100.00% 新设

饮品、化学药制剂等

14 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8,000.00 2005.09.29 普通货运、货物专业运输 英特药业 100.00% 新设

15 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 5,000.00 2011.11.22 药品装卸搬运、仓储服务 英特药业 20.00%,英特物流 80.00% 新设

16 温州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 5,500.00 2012.04.26 药品仓储服务等 英特药业 45.45%,英特物流 54.55% 新设

销售医疗器械、玻璃仪器、 英 特 药 业 70.00% , 浙 江 医 疗 器 械 职 工 持 股 会

17 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1,000.00 2000.01.07 新设

制药机械及配件等 30.00%

销售医疗器械、玻璃仪器、 浙江医疗器械 51.00%,杭州曦澜医疗科技有限公

18 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1,000.00 2014.05.28 新设

制药机械及配件等 司 49.00%

19 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2,000.00 2005.09.29 加工销售中药饮片 英特药业 100.00% 新设

20 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浙江新昌 1,500.00 2010.12.24 加工销售中药饮片 英特药业 100.00% 收购

销售中药材、保健用品、玻

21 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5,000.00 2006.07.05 英特药业 100.00% 新设

璃仪器等

生物制品的批发、经营进出

22 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1,000.00 2008.11.17 英特药业 70.00%,张峰 25.00%,吴志昆 5.00% 新设

口业务等

销售中药材、中成药、中药 英特药业 51.03%,杭州顺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3 浙江英特疫苗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1,021.00 2005.11.28 收购

饮片、化学药制剂等 48.97%

消费用品销售、房屋租赁、

24 浙江英特健康文化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292.00 2006.07.05 英特药业 100.00% 新设

物业管理、建筑水电服务

(三)下属子公司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5 年 5 月 31 日/2015 年 1-5 月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序号 企业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62,113.24 5,930.02 58,881.15 92.29 49,115.12 6,737.73 137,831.32 2,002.21

2 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33,957.89 6,320.77 27,322.36 70.55 33,932.07 6,393.95 64,422.26 160.41

3 绍兴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 2,486.15 229.44 2,263.21 25.05 2,601.87 243.87 5,110.35 43.87

4 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6,956.03 785.70 6,001.98 -32.52 4,835.10 818.22 12,109.51 -130.29

5 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37,728.27 5,344.87 33,084.00 26.64 36,516.47 5,318.23 81,056.07 17.87

6 宁波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7,925.30 2,987.56 757.71 1.25 7,853.42 2,986.31 1,646.65 8.73

10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5 年 5 月 31 日/2015 年 1-5 月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序号 企业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7 永康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1,414.33 205.55 1,656.79 -48.14 1,201.02 253.70 4,504.71 -84.44

8 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10,530.62 546.24 10,598.10 -50.76 9,096.03 597.00 23,474.44 -11.58

9 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6,649.06 702.14 6,355.16 6.03 5,147.59 696.11 12,487.15 3.10

10 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6,879.82 1,025.62 8,284.00 -21.05 7,477.41 1,046.67 18,731.90 -373.01

11 衢州市海斯物流有限公司 577.78 169.12 10.53 -8.69 637.79 177.81 44.44 0.95

12 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 8,298.51 2,849.75 13,516.17 65.60 6,230.44 2,784.15 35,177.97 305.00

13 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210.68 85.24 2,847.07 -126.36 1,147.00 211.60 5,581.67 -395.52

14 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21,980.04 19,919.70 4,364.64 654.90 25,371.09 19,362.16 9,221.02 1,163.13

15 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6,101.76 6,032.94 - -24.96 6,057.92 6,057.90 - -11.62

16 温州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5,606.50 5,600.17 - 6.60 5,606.77 5,593.57 - 14.32

17 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5,165.56 2,362.04 19,476.77 228.21 19,340.04 2,601.94 37,035.06 408.73

18 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397.31 1,123.02 2,107.35 79.85 2,031.94 1,043.17 1,616.26 43.17

19 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 2,895.47 2,595.32 2,857.17 83.62 2,629.96 2,511.69 6,368.09 356.91

20 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3,619.69 1,798.11 2,017.59 25.69 3,620.84 1,772.41 3,413.24 31.16

21 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14,999.52 6,215.22 19,543.44 453.41 13,949.87 5,761.82 32,708.59 463.01

22 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 11,921.08 2,642.05 18,966.57 540.25 10,160.41 2,101.80 35,755.00 909.52

23 浙江英特疫苗医药有限公司 5,357.65 3,312.55 4,495.53 302.59 6,168.67 3,009.96 9,832.49 493.41

24 浙江英特健康文化有限公司 334.91 284.62 56.80 6.45 311.93 278.17 32.30 10.22

注: 2015 年 1-5 月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2014 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净资产和净利润分别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四)下属子公司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六条第(九)款规定的情形

根据英特集团 2014 年年度报告对应的英特药业及其下属企业财务数据审计

结果,英特药业下属各企业的 2014 年末资产总额、2014 年末净资产额、2014

年度营业收入、2014 年度净利润均不存在构成英特药业 2014 年末资产总额、2014

年末净资产额、2014 年度营业收入、2014 年度净利润来源 20%以上的情形,对

于英特药业不具有重大影响。

因此,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英特药业下属企业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六条第(九)款“该

经营性资产的下属企业构成该经营性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

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来源 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应参照上述要求披露该下

属企业的相关信息”之规定的情形。

七、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情况

英特药业主要的固定资产为厂房、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及开展经营活

动所使用的房屋建筑物等。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良好状态,不存在闲置、报

废等减值现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截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英特药业固定资产

原值为 38,510.97 万元,净值为 27,202.59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占净值比

房屋及建筑物 24,221.91 4,459.66 19,762.25 81.59% 72.65%

通用设备 3,149.92 1,851.03 1,298.90 41.24% 4.77%

专用设备 7,808.57 2,895.78 4,912.79 62.92% 18.06%

运输工具 2,680.08 1,454.94 1,225.14 45.71% 4.50%

其他设备 650.49 646.98 3.51 0.54% 0.01%

合计 38,510.97 11,308.38 27,202.59 70.64% 100.0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重要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2015/5/31账面价值(元)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使用单位 成新率

原值 净值

慈房权证2014字第052345号 A#仓储楼 宁波英特物流 36,714,325.44 35,357,935.12 96.31%

杭房权证拱字第12409057号 厂房二(5 幢) 英特物流 34,857,133.14 30,665,553.96 87.97%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4137号 厂房(1 幢) 英特物流 28,672,590.84 21,937,198.74 76.51%

上虞市房权证崧厦镇字第00294164号 大药房崧厦店 绍兴英特大通 9,841,600.00 9,400,094.87 95.51%

慈房权证2014字第052343号 B#仓储楼 宁波英特物流 9,136,265.32 8,798,731.08 96.31%

上虞市房权证百官街道字第00310306号 大药房舜盛店 绍兴英特大通 7,614,200.00 7,272,618.49 95.51%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4176号 办公楼(2 幢) 英特物流 8,205,216.91 6,657,337.24 81.14%

慈房权证2014字第052342号 B#办公楼 宁波英特物流 6,485,980.99 6,246,360.03 96.31%

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6481919号 东新路江南巷 2 号 1、3 幢 英特医药药材 4,088,017.54 3,435,155.92 84.03%

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6481914 号 东新路江南巷 2 号 6 幢 英特医药药材 3,801,518.31 3,315,264.69 87.21%

衢房权证柯城区字第 20121547 号 厂房二 衢州海斯 3,603,733.73 3,106,502.92 86.20%

(2)重要机器设备情况

英特药业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2015/5/31账面价值(元)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使用单位 取得方式 使用情况 成新率

原值 净值

13-04-000015 物料输送和分拣系统 英特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13,160,000.00 7,043,187.37 53.52%

38-04-000007 物流集成系统及设备 宁波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3,450,000.00 3,067,625.00 88.92%

13-04-000477 智能发药系统 英特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3,418,803.35 2,769,230.75 81.00%

13-04-000527 药品自动存储分发管理系统 英特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2,521,367.44 2,321,759.19 92.08%

13-04-000094 空调机组 英特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3,635,100.00 2,368,873.28 65.17%

46-04-000071 物流输送和分拣系统工程 英特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2,094,017.09 1,990,406.89 95.05%

13-04-000013 冷库 英特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3,018,743.00 1,799,925.62 59.6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5/5/31账面价值(元)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使用单位 取得方式 使用情况 成新率

原值 净值

13-04-000263 物料(散件)输送和分拣系统 英特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1,535,379.48 1,170,726.84 76.25%

22-04-000008 全自动包药机 宁波英特 购置 正常使用 1,087,378.64 1,001,294.49 92.08%

13-QC-04-000149 燃气空调机组 英特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2,988,400.00 906,481.08 30.33%

13-04-000016 货架 英特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1,397,068.00 877,242.36 62.79%

38-04-000005 红外对射与网络摄像系统 宁波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985,525.63 876,296.51 88.92%

22-QC-04-000052 全自动片剂摆药机 宁波英特 购置 正常使用 957,264.96 548,034.06 57.25%

38-04-000004 箱式变压器 宁波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654,224.00 581,714.22 88.92%

46-04-000015 货架 英特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612,195.71 549,190.56 89.71%

13-04-000469 CRETEM智能单剂量分包机 英特物流 购置 正常使用 572,649.59 454,779.24 79.42%

2、房屋所有权情况

(1)房屋所有权证情况

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所用房屋主要用途包括自用办公、物流仓储、生产用房、自用店面和物业出租等。拥有的主要房屋所有权如

下。

序 建筑面积

证书编号 权利人 房屋位置 证载用途 取得方式 具体使用情况

号 (m2)

1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6422号 英特药业 莫干山路110-6号 非住宅 93.88 受让 自用店面

2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6419号 英特药业 莫干山路110-7号 非住宅 89.92 受让 自用店面

浙江省医药药材

3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 0148437 号 大关南四苑 10 幢 2 单元 301 室 住宅 67.74 自建 物业出租

公司

4 杭房权证下更字第15092962号 英特医药药材 东新路江南巷2号 非住宅 3,037.47 自建 自用办公

5 杭房权证下更字第15092937号 英特医药药材 江南巷2号 非住宅 18.58 自建 自用办公

6 杭房权证下更字第15092961号 英特医药药材 东新路江南巷2号6幢 非住宅 2,186.15 自建 自用仓储

7 杭房权证下更字第15096462号 英特医药药材 江南巷2号1幢 非住宅 382.31 自建 自用仓储

11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 建筑面积

证书编号 权利人 房屋位置 证载用途 取得方式 具体使用情况

号 (m2)

8 杭房权证下更字第15096463号 英特医药药材 江南巷2号3幢 非住宅 3,008.51 自建 自用仓储

9 杭房权证下更字第15092957号 英特医药药材 东新路江南巷2号 非住宅 307.55 自建 自用办公

10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4137号 英特物流 康乐路7号1幢 非住宅 22,022.93 自建 物流仓储

11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4176号 英特物流 康乐路7号2幢 非住宅 4,241.14 自建 物流仓储

12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4179号 英特物流 康乐路7号3幢 非住宅 741.82 自建 物流仓储

13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4186号 英特物流 康乐路7号4幢 非住宅 151.98 自建 物流仓储

14 杭房权证拱字第12409057号 英特物流 康乐路7号5幢 非住宅 20,018.51 自建 物流仓储

15 杭房权证拱字第12409058号 英特物流 康乐路7号6幢 非住宅 51.75 自建 物流仓储

16 杭房权证上更字第15074551号 英特健康文化 宋城路11号 非住宅 1,155.70 自建 物流仓储

17 新房权证2011字第00589号 英特中药饮片 新昌县梅渚镇白桦坪9号1幢 工业用地 2,425.79 自建 生产用房

18 新房权证2011字第00590号 英特中药饮片 新昌县梅渚镇白桦坪9号2幢 工业用地 2,577.47 自建 生产用房

19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S0048003号 嘉兴英特 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 仓库 138.32 受让 物流仓储

物业出租、自

20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S0059817号 嘉兴英特 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大门) 商业 2,299.50 自建

用办公

21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S0059818号 嘉兴英特 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大门) 仓库 1,009.07 自建 物流仓储

22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S0059819号 嘉兴英特 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大门) 仓库 654.04 自建 物流仓储

23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S0059820号 嘉兴英特 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大门) 仓库 4,747.03 自建 物流仓储

24 慈房权证2014字第052346号 宁波英特物流 附海镇新塘路588号 仓储 794.94 自建 物流仓储

25 慈房权证2014字第052342号 宁波英特物流 附海镇新塘路588号 仓储 3,340.24 自建 物流仓储

26 慈房权证2014字第052343号 宁波英特物流 附海镇新塘路588号 仓储 4,705.12 自建 物流仓储

27 慈房权证2014字第052345号 宁波英特物流 附海镇新塘路588号 仓储 18,907.65 自建 物流仓储

物业出租、仓

28 上虞市房权证崧厦镇字第00294164号 绍兴英特大通 崧厦镇东街 商住 1,038.69 受让

储、自用店铺

物业出租、自

29 上虞市房权证百官街道字第00310306号 绍兴英特大通 百官街道解放街125号 商业 218.8 受让

用店铺

30 上虞市房权证曹娥街道字第00310305号 绍兴英特大通 曹娥街道舜杰路555号 商业 116.06 受让 自用店铺

31 上虞市房权证崧厦镇字第00294163号 绍兴英特大通 崧厦镇环城公路西侧 商服 116.81 受让 自用店铺

11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 建筑面积

证书编号 权利人 房屋位置 证载用途 取得方式 具体使用情况

号 (m2)

32 上虞市房权证东关街道字第00310055号 绍兴英特大通 东关街道永兴中路第20号 商业 40.28 受让 自用店铺

33 上虞市房权证东关街道字第00310056号 绍兴英特大通 东关街道永兴中路22-24号 商业服务业 244.35 受让 自用店铺

34 上虞市房权证丰惠镇字第00300314号 绍兴英特大通 丰惠镇凤鸣家园1号1009室 商业 178.66 受让 自用店铺

35 上虞市房权证丰惠镇字第00300315号 绍兴英特大通 丰惠镇凤鸣家园1号2002室 商业 242.99 受让 自用店铺

36 绍房权证绍市字第F0000262508号 绍兴英特大通 沥海镇海滨大道西 商业 455.41 受让 自用店铺

37 上虞市房权证章镇镇字第00294375号 绍兴英特大通 章镇镇绿洲路中段 商业 344.23 受让 自用店铺

38 上虞市房权证章镇镇字第0294357号 绍兴英特大通 章镇镇亚魁弄口 仓储 288.85 受让 物流仓储

39 衢房权证柯城区字第20121547号 衢州海斯 柯城区航埠镇凤山一路8号1幢 工业交通仓储 4,136.46 自建 物流仓储

40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72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201室 非住宅 89.44 受让 物业出租

41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49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202,1204室 非住宅 73.43 受让 物业出租

42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39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203,1205室 非住宅 96.33 受让 物业出租

43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74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206,1208室 非住宅 75.1 受让 物业出租

44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18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207,1209室 非住宅 100.95 受让 物业出租

45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15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210,1212室 非住宅 75.34 受让 物业出租

46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61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211,1213室 非住宅 110.85 受让 物业出租

47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24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214,1216室 非住宅 97.53 受让 物业出租

48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068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301室 非住宅 89.44 受让 物业出租

49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28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302,1304室 非住宅 73.43 受让 物业出租

50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079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303,1305室 非住宅 96.33 受让 物业出租

51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67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306,1308室 非住宅 75.1 受让 物业出租

52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36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307,1309室 非住宅 100.95 受让 物业出租

53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69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310,1312室 非住宅 75.34 受让 物业出租

54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70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311,1313室 非住宅 110.85 受让 物业出租

55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24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314,1316室 非住宅 97.53 受让 物业出租

56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064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401室 非住宅 89.44 受让 物业出租

57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58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402,1404室 非住宅 73.43 受让 物业出租

11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 建筑面积

证书编号 权利人 房屋位置 证载用途 取得方式 具体使用情况

号 (m2)

58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41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403,1405室 非住宅 96.33 受让 物业出租

59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53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406,1408室 非住宅 75.1 受让 物业出租

60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22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407,1409室 非住宅 100.95 受让 物业出租

61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076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410,1412室 非住宅 75.34 受让 物业出租

62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56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411,1413室 非住宅 110.85 受让 物业出租

63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070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414,1416室 非住宅 97.53 受让 物业出租

64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00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501室 非住宅 89.44 受让 物业出租

65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91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502,1504室 非住宅 73.43 受让 物业出租

66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03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503,1505室 非住宅 96.33 受让 物业出租

67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54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506,1508室 非住宅 75.1 受让 物业出租

68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81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507,1509室 非住宅 100.95 受让 物业出租

69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09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510,1512室 非住宅 75.34 受让 物业出租

70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23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511,1513室 非住宅 110.85 受让 物业出租

71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37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514,1516室 非住宅 97.53 受让 物业出租

72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40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801室 非住宅 89.44 受让 物业出租

73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06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802,1804室 非住宅 73.43 受让 物业出租

74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47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803,1805室 非住宅 96.33 受让 物业出租

75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44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806,1808室 非住宅 75.1 受让 物业出租

76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16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807,1809室 非住宅 100.95 受让 物业出租

77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29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810,1812室 非住宅 75.34 受让 物业出租

78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31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811,1813室 非住宅 110.85 受让 物业出租

79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97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814,1816室 非住宅 97.53 受让 物业出租

80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13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901室 非住宅 89.44 受让 物业出租

81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94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902,1904室 非住宅 73.43 受让 物业出租

82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84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903,1905室 非住宅 96.33 受让 物业出租

83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88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906,1908室 非住宅 75.1 受让 物业出租

11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 建筑面积

证书编号 权利人 房屋位置 证载用途 取得方式 具体使用情况

号 (m2)

84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78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907,1909室 非住宅 100.95 受让 物业出租

85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75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910,1912室 非住宅 75.34 受让 物业出租

86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86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911,1913室 非住宅 110.85 受让 物业出租

87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02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1914,1916室 非住宅 97.53 受让 物业出租

88 杭房权证拱更字第07052826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2001室 非住宅 89.44 受让 物业出租

89 杭房权证拱更字第07052827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2002,2004室 非住宅 73.43 受让 物业出租

90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33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2003,2005室 非住宅 96.33 受让 物业出租

91 杭房权证拱更字第07052829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2006,2008室 非住宅 75.1 受让 物业出租

92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35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2007,2009室 非住宅 100.95 受让 物业出租

93 杭房权证拱更字第07052828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2010,2012室 非住宅 75.34 受让 物业出租

94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80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2011,2013室 非住宅 110.85 受让 物业出租

95 杭房权证拱更字第07052825号 英特药业 华龙商务大厦2014,2016室 非住宅 97.53 受让 物业出租

96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5433443号 英特药业 平炼路1号1幢 非住宅 1,650.65 受让 物业出租

97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5433444号 英特药业 平炼路1号2幢 非住宅 1,068.28 受让 物业出租

98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5433440号 英特药业 平炼路1号3幢 非住宅 472.48 受让 物业出租

99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5433442号 英特药业 平炼路1号4幢 非住宅 32.19 受让 物业出租

100 杭房权证上移字第0096092号 英特药业 大学路新村39幢101号103室 住宅 43.44 受让 物业出租

101 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044284号 英特药业 朝晖七区庆晖公寓1幢1203室 住宅 90.2 受让 物业出租

102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S0048002号 嘉兴英特 魏塘街道谈公路166号楼2单元202室 住宅 39.03 受让 物业出租

103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S0048004号 嘉兴英特 天凝镇人民路55号 商业 168.06 受让 物业出租

104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S0048005号 嘉兴英特 魏塘街道华丰路21号 商业、仓库 615.27 自建 物业出租

105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S0048016号 嘉兴英特 魏塘街道华丰路21号 办公 26.01 自建 物业出租

11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上表中,有 1 处房产(产权证书证号为杭房权证拱移字第 0148437 号)的证载权利人为浙江省医药药材公司,该名称即英特药业

合并设立前的浙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上述房屋产权证在公司合并后未及时作相应变更。上述情况不会对上述房产权属的归属及稳定

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

(2)无证房产情况

英特药业及下属子公司有部分房产未办理房产使用权证,共涉及房屋面积共计 6,530.61 平方米。其中,英特药业有 1 处面积为

4,510.00 平方米的无证房产,主要为员工住宿用房,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 268.63 万元,对于业务经营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

影响;英特医药药材有 1 处面积为 989.47 平方米的无证房产,为在自有土地上自建的办公用房,未及时办理房产使用权证,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 35.27 万元,金额较小,对于业务经营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影响。其余各无证房产的主要用途为员工住宿用房、

车库、传达室等,面积为 1,031.14 平方米,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 87.36 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经营配套设施,不会对于英

特药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和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交易对方相关承诺

对于上述事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已出具《关于英特药业资产瑕疵的承诺函》,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房产

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土地等情形),如上述情况致

使标的公司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标的公司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将按照其在标

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1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另外,就标的资产瑕疵资产权属完善事项的后续安排,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出具《关于英特药业完善瑕疵资

产权属事项的承诺函》,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确认和承诺:

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

土地等情形),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648 号),上述房产和土地(以下简称

“瑕疵资产”)共涉及房屋建筑物面积 6,530.61 平方米。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承诺积极配合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

策对上述瑕疵资产相关权属进行完善。若英特药业在上述瑕疵资产权属完善过程中发生任何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土地证和房

产证时所支付的证照办理费用、缴纳土地出让金、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情形),由英特药业自行承担。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时,上市公司可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前述瑕疵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若专项审核报告中相关瑕疵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按照评估净值调整的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该项瑕疵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为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金额”时,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将按照其在

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就相应差额向上市公司补偿。补偿金额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华资实业补偿金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按照评估净值调整的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该项瑕疵资产的

折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为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金额)-专项审核报告中该项瑕疵资产的公允价值]×26%

华辰投资补偿金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按照评估净值调整的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该项瑕疵资产的

折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为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金额)-专项审核报告中该项瑕疵资产的公允价值]×24%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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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形资产情况

1、商标

序号 注册人 商标名称或标识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方式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使用情况

1 英特药业 第796010号 第5类 受让取得 2002/04/12 2015/12/06 正常使用

2 英特药业 第1002864号 第5类 受让取得 2007/08/07 2017/05/13 正常使用

3 英特药业 第1206999号 第32类 受让取得 2007/10/28 2018/09/13 正常使用

4 英特药业 第1216255号 第5类 受让取得 2007/10/28 2018/10/20 正常使用

5 英特药业 第1223416号 第30类 受让取得 2007/10/28 2018/11/13 正常使用

6 英特药业 第1224327号 第5类 受让取得 2007/10/28 2018/11/20 正常使用

7 英特药业 第1224328号 第5类 受让取得 2007/10/28 2018/11/20 正常使用

8 英特药业 第1656466号 第5类 注册取得 2001/10/28 2021/10/27 正常使用

11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注册人 商标名称或标识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方式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使用情况

9 英特药业 第5564232号 第42类 注册取得 2009/10/07 2019/10/06 正常使用

10 英特药业 第5564233号 第39类 注册取得 2010/05/28 2020/05/27 正常使用

11 英特药业 第5564234号 第36类 注册取得 2009/12/07 2019/12/06 正常使用

12 英特药业 第5564235号 第35类 注册取得 2009/10/07 2019/10/06 正常使用

13 英特药业 第5564236号 第5类 注册取得 2009/10/21 2019/10/20 正常使用

14 英特药业 第5873870号 第44类 注册取得 2010/02/14 2020/02/13 正常使用

15 英特药业 第5873871号 第44类 注册取得 2010/02/14 2020/02/13 正常使用

16 英特药业 第5873878号 第42类 注册取得 2010/03/28 2020/03/27 正常使用

17 英特药业 第5873879号 第39 类 注册取得 2010/03/28 2020/03/27 正常使用

18 英特药业 第 5873880 号 第 38 类 注册取得 2010/02/07 2020/02/06 正常使用

11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注册人 商标名称或标识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方式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使用情况

19 英特药业 第 5873881 号 第 36 类 注册取得 2010/02/14 2020/02/13 正常使用

20 英特药业 第 5873883 号 第 33 类 注册取得 2009/11/21 2019/11/20 正常使用

21 英特药业 第 5873884 号 第 30 类 注册取得 2009/11/21 2019/11/20 正常使用

22 英特药业 第 5873885 号 第 10 类 注册取得 20109/10/14 2019/10/13 正常使用

23 英特药业 第 5873886 号 第5类 注册取得 2009/12/28 2019/12/27 正常使用

24 英特药业 第 5873887 号 第5类 注册取得 2009/12/28 2019/12/27 正常使用

25 英特药业 第 7058432 号 第 30 类 注册取得 2010/06/28 2020/06/27 正常使用

26 英特药业 第 7058433 号 第 30 类 注册取得 2011/05/21 2021/05/20 正常使用

27 英特药业 第 7058434 号 第5类 注册取得 2010/08/07 2020/08/06 正常使用

28 英特药业 第 7058435 号 第5类 注册取得 2012/05/07 2022/05/06 正常使用

29 英特药业 第 7475093 号 第5类 注册取得 2014/02/21 2024/02/20 正常使用

11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注册人 商标名称或标识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方式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使用情况

30 英特药业 第 7475098 号 第5类 注册取得 2011/02/21 2021/02/20 正常使用

31 英特药业 第 7475103 号 第5类 注册取得 2011/02/21 2021/02/20 正常使用

32 英特药业 第7475115号 第5类 注册取得 2014/02/21 2024/02/20 正常使用

33 英特药业 第7475120号 第5类 注册取得 2012/02/21 2022/02/20 正常使用

34 英特药业 第7475140号 第5类 注册取得 2013/02/07 2023/02/06 正常使用

35 英特药业 第7475173号 第44类 注册取得 2012/12/14 2022/12/13 正常使用

36 英特药业 第7475198号 第44类 注册取得 2010/11/21 2020/11/20 正常使用

37 英特药业 第7484247号 第42类 注册取得 2012/09/28 2022/09/27 正常使用

38 英特药业 第7484260号 第42类 注册取得 2012/09/28 2022/09/27 正常使用

39 英特药业 第7484310号 第39类 注册取得 2011/08/21 2021/08/20 正常使用

12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注册人 商标名称或标识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方式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使用情况

40 英特药业 第7484325号 第39类 注册取得 2011/08/21 2021/08/20 正常使用

41 英特药业 第10001056号 第39类 注册取得 2013/02/07 2023/02/06 正常使用

42 英特药业 第 12138488 号 第 35 类 注册取得 2014/08/21 2024/08/20 正常使用

43 英特药业 第 12138503 号 第 35 类 注册取得 2014/08/07 2024/08/06 正常使用

44 英特药业 第 12138516 号 第 35 类 注册取得 2014/08/05 2024/08/06 正常使用

45 英特医药药材 第 10939210 号 第5类 注册取得 2013/08/28 2023/8/27 正常使用

46 英特医药药材 第 10939361 号 第 30 号 注册取得 2013/08/28 2023/8/27 正常使用

47 英特医药药材 第 10939401 号 第 31 类 注册取得 2013/08/28 2023/8/27 正常使用

48 英特医药药材 第 10948278 号 第 40 类 注册取得 2013/08/28 2023/8/27 正常使用

49 英特药业 第 12138632 号 第 35 类 注册取得 2014/08/07 2024/8/06 正常使用

12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上述已注册商标在英特药业财务报表中无账面价值体现。

2、主要土地使用权

(1)主要土地使用权

2015/5/31

面积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证载权利人 座落 取得方式 土地用途 发证日期 终止日期 使用情况 原始账面价值

(m2)

(元)

1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04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201 室 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2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11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202,1204 室 5.8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3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05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203,1205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4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12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206,1208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5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06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207,1209 室 7.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6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14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210,1212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7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10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211,1213 室 8.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8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15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214,1216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9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17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301 室 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10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21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302,1304 室 5.8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11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18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303,1305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12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22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306,1308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13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19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307,1309 室 7.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14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23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310,1312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15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20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311,1313 室 8.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16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24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314,1316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17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25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401 室 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18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30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402,1404 室 5.8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19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26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403,1405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20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31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406,1408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21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27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407,1409 室 7.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22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32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410,1412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23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28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411,1413 室 8.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12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5/5/31

面积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证载权利人 座落 取得方式 土地用途 发证日期 终止日期 使用情况 原始账面价值

(m2)

(元)

24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33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414,1416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25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34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501 室 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26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39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502,1504 室 5.8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27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36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503,1505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28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37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506,1508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29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35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507,1509 室 7.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30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41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510,1512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31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38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511,1513 室 8.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32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40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514,1516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33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42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801 室 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34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46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802,1804 室 5.8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35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43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803,1805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36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47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806,1808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37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44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807,1809 室 7.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38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48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810,1812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39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45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811,1813 室 8.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40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49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814,1816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41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50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901 室 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42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54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902,1904 室 5.8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43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51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903,1905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44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55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906,1908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45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52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907,1909 室 7.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46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56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910,1912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47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53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911,1913 室 8.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48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58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1914,1916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49 杭拱国用(2007)第 006760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2001 室 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50 杭拱国用(2007)第 006757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2002,2004 室 5.8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51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59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2003,2005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52 杭拱国用(2007)第 006758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2006,2008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53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63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2007,2009 室 7.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54 杭拱国用(2007)第 006759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2010,2012 室 5.9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8 2048/12/25 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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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5/5/31

面积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证载权利人 座落 取得方式 土地用途 发证日期 终止日期 使用情况 原始账面价值

(m2)

(元)

55 杭拱国用(2007)第 006661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2011,2013 室 8.7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3 2048/12/25 正常使用 -

56 杭拱国用(2007)第 006756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 2014,2016 室 7.6 出让 综合(办公) 2007/8/8 2048/12/25 正常使用 -

57 杭拱国用(2007)第 006402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莫干山路 110-6 号 7.3 出让 商业 2008/6/26 2038/12/25 正常使用 -

58 杭拱国用(2007)第 006401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莫干山路 110-7 号 7 出让 商业 2008/6/26 2038/12/25 正常使用 -

59 杭拱国用(2006)第 000241 号 英特药业 拱墅区康桥镇平炼路 1 号 9,221 出让 工业用地 2006/9/5 2053/10/28 正常使用 4,756,220.32

60 杭下国用 2008 第 000101 号 英凯物业 下城区文晖街道江南巷 2 号 10,536 作价入股 工业用地 2008/8/16 2051/10/24 正常使用 5,437,444.07

61 杭拱国用(2012)第 100029 号 英特物流 拱墅区康桥镇康乐路 7 号 26,386 出让 工业用地 2012/6/1 2056/2/4 正常使用 12,680,557.50

62 杭上国用(2006)第 000223 号 英辰物业 杭州市上城区宋城路 11 号 2,070 作价入股 工业用地 2006/11/10 2051/10/24 正常使用 -

新昌县梅渚镇前三村(2012 年工 13

63 新国用(2011)第 0469 号 英特中药饮片 24,218 出让 工业用地 2013/2/6 2062/11/14 正常使用 7,098,275.00

号)

64 新国用(2011)第 0224 号 英特中药饮片 新昌县梅渚镇白桦坪 9 号 10,640 出让 工业用地 2011/1/20 2057/1/30 正常使用 4,464,369.09

商业 40 年,

工业 50 年,

65 善国用(2012)第 00207676 嘉兴英特医药 魏塘街道车站北路 81 号 7,499.69 出让 商业、工业 2012/11/9 正常使用 1,666,750.00

2003/2/20

起算

66 善国用(2011)第 00208087 号 嘉兴英特医药 魏塘街道华丰路 21 号 379.8 出让 综合 2011/12/19 2048/12/30 正常使用 -

67 善国用(2011)第 01008095 号 嘉兴英特医药 天凝镇人民路 55 号 74.9 出让 商业服务业 2011/12/19 2044/12/21 正常使用 54,561.03

68 善国用(2010)第 00002296 号 嘉善医药 西塘镇新村路 20 号 111.9 划拨 住宅 2010/4/29 - 正常使用 -

魏塘街道谈公南路 166 号楼 2 单元

69 善国用(2011)第 00208089 号 嘉兴英特医药 30.73 划拨 住宅 2011/12/19 - 正常使用 -

202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丁山垦区

70 温国用(2012)第 5-287741 号 温州英特仓储 16,665.38 出让 工业用地 2012/10/9 2062/6/28 正常使用 9,915,836.11

D-06-2 地块

71 慈国用(2012)第 111005 号 宁波英特物流 附海工业区 26,283 出让 仓储用地 2012/4/20 2064/4/12 正常使用 16,000,269.26

72 上虞市国用(2014)第 00183 号 绍兴英特大通 崧厦镇东街 345.73 出让 商业住宅用地 2014/1/8 2041/4/27 正常使用 -

73 上虞市国用(2013)第 20726 号 绍兴英特大通 百官街道解放街 125 号 45.12 出让 商服用地 2013/12/30 2064/2/27 正常使用 -

74 上虞市国用(2013)第 20727 绍兴英特大通 曹娥街道舜杰路 555 号 58.03 出让 商服用地 2013/12/30 2064/10/21 正常使用 -

75 上虞市国用(2013)第 17246 号 绍兴英特大通 东关街道永兴路 60.2 出让 商服用地 2013/11/21 2047/7/31 正常使用 -

76 上虞市国用(2013)第 19668 号 绍兴英特大通 崧厦镇环城公路西侧 65.8 出让 商业服务业 2013/12/24 2033/1/19 正常使用 -

77 上虞市国用(2013)第 16805 号 绍兴英特大通 丰惠镇凤鸣家园 1 号 1009 号营业房 31.4 出让 商服用地 2013/11/11 2041/5/1 正常使用 -

78 上虞市国用(2013)第 16806 号 绍兴英特大通 丰惠镇凤鸣家园 1 号 2002 号营业房 42.7 出让 商服用地 2013/11/11 2041/5/1 正常使用 -

79 上虞(滨)国用(2013)第 00235 号 绍兴英特大通 沥海镇海滨大道西 9 号 241.2 出让 商服用地 2013/11/18 2030/11/1 正常使用 -

12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5/5/31

面积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证载权利人 座落 取得方式 土地用途 发证日期 终止日期 使用情况 原始账面价值

(m2)

(元)

80 上虞市国用(2013)第 17485 号 绍兴英特大通 章镇镇亚魁弄口 159.3 出让 仓储用地 2013/11/28 2030/11/1 正常使用 -

81 上虞市国用(2013)第 17486 号 绍兴英特大通 章镇镇绿洲路中段 184.3 出让 商服用地 2013/11/28 2041/5/27 正常使用 -

82 柯城国用(2012)第 00505 号 衢州海斯 柯城区航埠镇风山一路 8 号 1 幢 12,617 出让 工业用地 2012/9/13 2057/8/13 正常使用 1,836,491.02

83 兰国用 2014 第 003-3194 号 金华物流 兰溪市上华街道沈村 48,584 出让 工业用地 2014/7/17 2064/2/21 正常使用 14,368,922.12

在上表中:

1)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上表中的土地使用权合计账面价值为 7,827.97 万元,部分土地使用权未在无形资产科目中体现账面价

值,包含在坐落在其上的房屋建筑物的固定资产价值中。

2)英特医药药材有 1 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证载权利人为浙江英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英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更名为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更名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未作相应变更;

3)浙江英特健康文化有限公司有 1 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证载权利人为浙江英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英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更名为浙江英特健康文化有限公司,尚未办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名称变更;

4)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有 1 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证载权利人为浙江嘉善医药有限公司。浙江嘉善医药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更名为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更名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未作相应变更。

12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土地存在瑕疵的情况

英特药业土地存在瑕疵的情况主要包括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划拨土地和使

用集体土地等情形。具体如下:

1)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使用集体土地的情况

对于部分房屋建筑物,英特药业未办理房屋建筑物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证,涉及房屋建筑物的面积为 4,753.14 平方米。

其中,有一处房屋建筑物为面积 4,510.00 平方米的花园岗新村宿舍,该房屋

建筑物所占地块仍为集体土地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使用权需经国

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征地审批程序,并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

助费。因此在依法办理征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补办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前,

英特药业暂无法获得该花园岗宿舍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

该花园岗宿舍为英特药业的员工宿舍,非英特药业的经营性资产,目前该房

屋并不存在争议和纠纷,英特药业可正常使用。

2)划拨土地

标的公司拥有两处划拨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 142.63 平方米,划拨用地

的持有人为嘉兴英特。嘉兴英特的前身为国有企业浙江省嘉善县医药总公司。

2003 年 1 月,浙江省嘉善县医药总公司经改制组建成浙江嘉善医药有限公司(现

已更名为“嘉兴英特”)。在改制过程中,嘉兴英特未对上述两处划拨土地办理

土地出让手续。后经多次股权转让,该公司的股东变更为朱烽等 17 个自然人。

2011 年 3 月,经英特集团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同意,英特药业受让朱烽等 17 个

自然人持有的嘉兴英特 70%的股权,从而嘉兴英特成为上市公司英特集团的控股

子公司,上述两处划拨土地成为上市公司英特集团控制的资产。

综上,划拨土地使用权瑕疵系嘉兴英特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形成的历史遗

留问题。同时,英特药业将积极主动完善产权权属,争取尽快解决此划拨土地使

用权瑕疵事项;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出具的

承诺,如上述划拨土地瑕疵致使英特药业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

此导致英特药业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上述两方将按照其各自在英特药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业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鉴于此,划拨土地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

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本次重组事项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交易对方相关承诺

对于上述事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已出具《关于英特

药业资产瑕疵的承诺函》,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

括但不限于未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土地等

情形),如上述情况致使标的公司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

标的公司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将按照其在标的公

司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另外,就标的资产瑕疵资产权属完善事项的后续安排,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出具《关于英特药业完善瑕疵资产权属事项的承诺函》,就

相关事项作出如下确认和承诺:

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土

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土地等情形),根据中联资

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648 号),

上述房产和土地(以下简称“瑕疵资产”)共涉及房屋建筑物面积 6,530.61 平方

米。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承诺积极配合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

策对上述瑕疵资产相关权属进行完善。若英特药业在上述瑕疵资产权属完善过程

中发生任何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时所支付的证照办理费

用、缴纳土地出让金、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情形),由英特药业自行

承担。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时,上市公司可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

构对前述瑕疵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专项审核报告中相关瑕

疵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按照评

估净值调整的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该项瑕疵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为

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金额”时,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将按照

其在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就相应差额向上市公司补偿。补偿金额

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2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华资实业补偿金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按照

评估净值调整的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该项瑕疵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

为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金额)-专项审核报告中该项瑕疵资

产的公允价值]×26%

华辰投资补偿金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按照

评估净值调整的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该项瑕疵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

为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金额)-专项审核报告中该项瑕疵资

产的公允价值]×24%

3、主要无形资产对于英特药业业务经营的影响

英特药业主要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和土地使用权等。主要商标涉及英特药业

及下属子公司从事日常经营所使用的统一标识和商号,对于英特药业日常业务经

营具有一般性影响;主要土地使用权涉及英特药业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主营业务所

需的物流仓储、办公、药品生产等相关房屋建筑物等设施坐落的土地,对于英特

药业日常业务经营具有重要影响。

12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主要生产经营资质

1、药品生产许可证

英特药业下属钱王中药和英特中药饮片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按照以下药品生产许可证照所载生产范围生产销售各类中药饮片产

品。

公司名称 许可证号 主营产品范围 生产地址 发证时间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钱王中药 浙 20080492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 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 2 号 2013/12/23 2018/06/20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英特中药饮片 浙 20000261 中药饮片 新昌县梅渚镇白桦坪 9 号 2015/10/08 2020/10/07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药品经营许可证

英特药业及以下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按照以下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经营范围从事药品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

主要销售产品为各类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和生物制品等。其中绍兴华虞、英特怡年和英

特医药药材杭州分公司从事药品零售业务,英特药业及其他持证下属子公司从事药品批发业务。

公司名称 许可证号 经营方式 主营产品范围 仓库地址 发证时间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

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 杭州市拱墅区康 浙江省食品药品

英特药业 浙AA5710001 批发 2014/01/24 2019/01/23

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疫苗、蛋白同 乐路 7 号 监督管理局

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

英特药业新特 杭州市拱墅区康 浙江省食品药品

浙AB5710001 批发 药品、生物制品、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 2014/01/24 2019/01/23

药分公司 乐路 7 号 监督管理局

用毒性药品

英特药业药品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 杭州市拱墅区康 浙江省食品药品

浙AB5710002 批发 2014/01/24 2019/01/23

分公司 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乐路 7 号 监督管理局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名称 许可证号 经营方式 主营产品范围 仓库地址 发证时间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英特药业中药 杭州市拱墅区康 浙江省食品药品

浙AB5710003 批发 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 2014/01/24 2019/01/23

分公司 乐路 7 号 监督管理局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

温州市鹿城区月 浙江省食品药品

温州英特 浙AA5770008 批发 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 2014/11/06 2019/11/05

乐西街 636 号 监督管理局

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

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

上虞市曹娥街道 浙江省食品药品

绍兴英特大通 浙AA5750010 批发 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 2014/09/24 2019/09/23

鸿雁路 478 号 监督管理局

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上虞市经济开发 绍兴市食品药品

绍兴华虞 浙BA5750007 零售(连锁)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委托绍兴英特大 2015/02/16 2020/02/15

区鸿雁路 478 号 监督管理局

通有限公司配送中药饮片

金华市秋滨工业

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 园区仙源路 99 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

金华英特 浙AA5790012 批发 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 (委托浙江英特 2014/10/24 2019/10/23

监督管理局

激素 物流有限公司金

华分公司配送)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

慈溪市附海镇新 浙江省食品药品

宁波英特 浙AA5740005 批发 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体 2014/08/27 2019/08/26

塘路 588 号 监督管理局

外诊断试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

金华市秋滨工业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 区仙源路 99 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

永康英特 浙AA5790018 批发 2014/12/04 2019/12/03

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委托储存配 监督管理局

送)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嘉善县魏塘街道 浙江省食品药品

嘉兴英特 浙AA5730004 批发 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 2014/10/30 2019/10/29

车站北路 81 号 监督管理局

毒性药品

湖州市龙溪北路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 浙江省食品药品

湖州英特 浙AA5720015 批发 999 号 6 幢南楼 2014/12/04 2019/12/03

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监督管理局

1-2 楼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 衢州市柯城区航

浙江省食品药品

英特海斯 浙AA5700004 批发 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 埠镇凤山一路 8 2014/12/22 2019/11/17

监督管理局

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号

13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名称 许可证号 经营方式 主营产品范围 仓库地址 发证时间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福州市仓山区金

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福建省食品药品

英特盛健 闽AA5910247 批发 榕北路 30 号第 2 2014/06/13 2019/06/12

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监督管理局

委托浙江英特物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杭州市市场监督

英特怡年 浙BA5710043 零售(连锁) 流有限公司储 2015/10/16 2020/10/15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管理局

存、配送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上均不 杭州市东新路江 浙江省食品药品

英特医药药材 浙AA5710097 批发 2014/10/11 2019/10/10

含冷藏冷冻药品) 南巷 2 号 监督管理局

英特医药药材 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中药材(饮 杭州市食品药品

浙 DA5710236 零售 - 2014/09/28 2019/09/27

杭州分公司 片)(限规定品种) 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拱墅区康

桥工业园区康乐

生物制品、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仅限生物制 浙江省食品药品

英特生物 浙AA0184271 批发 路 7 号(委托浙 2014/03/10 2019/03/09

品)、体外诊断试剂 监督管理局

江英特物流有限

公司配送)

委托浙江英特物

流有限公司储存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浙江省食品药品

英特疫苗 浙AA5710068 批发 和配送(杭州市 2014/05/05 2019/05/04

生物制品、疫苗 监督管理局

拱墅区康桥镇康

乐路 7 号)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

英特药业下属钱王中药和英特中药饮片持有 GMP 认证证书,按照以下 GMP 认证证书所载范围生产销售各类中药饮片产品。

公司名称 证照号码 主营产品范围 发证时间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钱王中药 ZJ20140033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 2014/05/09 2019/05/08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英特中药饮片 ZJ20150077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烫制、制炭、蒸制、煮制、燀制、炙制) 2015/06/05 2020/06/04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绍兴英特大通中药饮片厂 浙 J0579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炮炙(炒、蒸、煮、煅、燀、炖、炙、制炭、煨) 2013/10/30 2015/12/31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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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

英特药业及以下下属子公司持有 GSP 认证证书,按照以下 GSP 认证证书所载认证范围从事药品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主要销售

产品为各类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和生物制品等。其中绍兴华虞、英特怡年从事药品零售

连锁业务,宁波英特慈德堂大药房从事药品零售业务,英特药业及其他持证下属子公司从事药品批发业务。

公司名称 证照号码 认证范围 发证时间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英特药业 A-ZJ13-075 药品批发 2014/01/24 2019/01/23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温州英特 A-ZJ14-132 药品批发 2014/11/06 2019/11/05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绍兴英特大通 A-ZJ14-101 药品批发 2014/09/24 2019/09/23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绍兴华虞 B-ZJ-15-06-002 零售连锁 2015/02/16 2020/02/15 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金华英特 A-ZJ14-116 药品批发 2014/10/24 2019/10/23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波英特 A-ZJ14-091 药品批发 2014/08/27 2019/08/26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永康英特 A-ZJ14-172 药品批发 2014/12/04 2019/12/03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嘉兴英特 A-ZJ14-128 药品批发 2014/10/30 2019/10/29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州英特 A-ZJ14-173 药品批发 2014/12/04 2019/12/03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英特海斯 A-ZJ14-148 药品批发 2014/11/18 2019/11/17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英特盛健 FJ01-Aa-20140016 批发 2014/06/13 2019/06/12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英特怡年 浙 BA5710043 零售连锁 2015/10/16 2020/10/15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英特医药药材 A-ZJ14-111 药品批发 2014/10/11 2019/10/10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英特生物 A-ZJ14-005 药品批发 2014/03/10 2019/03/09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英特疫苗 A-ZJ14-018 药品批发 2014/05/05 2019/05/04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波英特慈德堂大药房 C-ZJ-15-02-0593 零售 2015/10/20 2020/10/19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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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英特药业及以下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划分和以下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经营范围所载的医疗器械的销售业务,主要包括各类基础耗材和医疗仪器设备。

公司名称 证照号码 主营产品范围 仓库地址 发证时间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浙杭食药监械 第 III 类、第 II 类:注射穿刺器械,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医用卫生材

杭州市拱墅区康 杭州市市场监督

英特药业 经营许 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植入材料和人 2015/07/06 2020/06/23

乐路 7 号 管理局

20150370 号 工器官

浙杭食药监械 第 III 类、第 II 类:注射穿刺器械,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医用卫生材

英特药业新特 杭州市拱墅区康 杭州市市场监督

经营许 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植入材料和人 2015/07/06 2020/06/23

药分公司 乐路 7 号 管理局

20150368 号 工器官

第 III、II 类: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

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

有关设备,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 物理治

疗及康复设备,6830 医用 X 射线设备,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5 体外

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 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除助听器),6854 手术室、

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 医用缝合材

温州市鹿城区牛 浙江省食品药品

温州英特 浙 030312 号 料及粘合剂,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7 介入器材;第 II 类:6801 2014/07/01 2015/12/09

山北路 2 号 监督管理局

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3 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7 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

械,6808 腹部外科手术器械,6809 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10 矫形外科(骨

科)手术器械,6820 普通诊察器械,6827 中医器械,6831 医用 X 射线附属设

备及部件,6841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55 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 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 医用冷疗、低温、

冷藏设备及器具,6870 软件

第Ⅲ类:6804 眼科手术器械 6815 注射穿刺器械 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 6824

浙绍食药监械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 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 6830 医用 绍兴市上虞区百

绍兴市市场监督

绍兴英特大通 经营许 X 射线设备 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 6846 植 官街道凤山路 2015/07/27 2020/07/26

管理局

20150067 号 入材料和人工器官 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6863 口腔科 489 号

材料 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 6866 医用高分

子材料及制品 6877 介入器材

13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名称 证照号码 主营产品范围 仓库地址 发证时间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第 III 类:6804 眼科手术器械,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

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

浙金食药监械 金华市秋滨工业

6830 医用 X 射线设备,6833 医用核素设备,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5 金华市市场监督

金华英特 经营许 园区仙源路 99 号 2015/10/13 2020/10/12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 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 手术室、急救 管理局

20150082 号 2#仓库

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3 口腔科材料,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 软件,6877 介

入材料

第三类: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器具、

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6823 医

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

浙甬食药监械 备,6830 医用 X 射线设备,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

慈溪市附海镇新 宁波市市场监督

宁波英特 经营许 理设备,6846 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除助听器),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 2015/06/30 2020/06/29

塘路 588 号 管理局

20150118 号 疗室设备及器具,6858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 口腔科材

料,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 医用高

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 软件,6877 介入材料;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不含

药品)

第 III 类医疗器械: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

浙金食药监械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5

金华市秋滨工业 金华市市场监督

永康英特 经营许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3 2015/08/13 2020/08/12

园区仙源路 99 号 管理局

20150012 号 口腔科材料、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除

骨水泥)、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浙嘉食药监械 第 III 类医疗器械:6804 眼科手术器械、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63 口腔科材

嘉善县魏塘街道 嘉兴市市场监督

嘉兴英特 经营许 料、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除骨水泥)、6866 2015/08/12 2020/08/11

车站北路 81 号 管理局

20150061 号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第三类医疗器械:6804 眼科手术器械、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21 医用电子

仪器设备(除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6822 医用光学器

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和植入体内的医用传感器)、

浙湖食药监械 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 医用高频仪 湖州市龙溪北路

湖州市食品药品

湖州英特 经营许 器设备、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 医用 X 射 999 号 6 幢南楼 2015/03/06 2020/03/05

监督管理局

20150014 号 线设备、6832 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 医用核素设备、6840 临床检验分析 1-2 楼

仪器、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 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 手

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8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

6863 口腔科材料、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

13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名称 证照号码 主营产品范围 仓库地址 发证时间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7 介入器材

第 III 类医疗器械: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

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

具)、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 医用高

浙衢食药监械 衢州市柯城区航

频仪器设备、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 医用 衢州市食品药品

英特海斯 经营许 埠镇凤山一路 8 2014/12/26 2019/05/19

X 射线设备、6832 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5 体外 监督管理局

20140009 号 号

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 口

腔科设备及器具、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

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7 介入器材

第 II 类:普通诊察器械,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杭州市拱墅区康

杭州市食品药品

英特怡年 浙 012433 号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 乐路 7 号 5 幢 C 2013/07/17 2018/07/16

监督管理局

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区三楼

第 II 类:普通诊察器械,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不

英特怡年杭州 包括疾病的诊疗、咨询服务;不得开展免费体验类活动),手术室、急救室、 杭州市西湖区保 杭州市食品药品

浙 01R0704 号 2013/11/27 2018/11/26

保俶路店 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 俶路 170-2 号 监督管理局

材料及制品

宁波市象山县丹

东街道田洋里村

142、143 号;杭

浙杭食药监械 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州市市场监督

浙江医疗器械 经营许 第 III 类医疗器械、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不含药品)(除助听器) 街道江南大道 96 2015/06/10 2020/06/09

管理局

20150319 号 号中化大厦 5 楼

5010 室;杭州市

拱墅区康桥镇康

乐路 7 号

第 III 类、第 II 类:基础外科手术器械;眼科手术器械,注射穿刺器械,医

用电子仪器设备(除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及有创医用传感器),医用光学器具、 象山县丹东街道

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医用超 田洋里村 142、

浙江医疗器械 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 143 号 象山县丹 浙江省食品药品

浙 020744 号 2012/10/22 2017/10/21

象山分公司 复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核素设备,临 东街道城东 B 区 监督管理局

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手 3 号楼 113-2、

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口 113-3 室

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除骨水泥),医

13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名称 证照号码 主营产品范围 仓库地址 发证时间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软件;第 III 类: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

备;第 II 类:神经外科手术器械,耳鼻喉科手术器械,口腔科手术器械,胸

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腹部外科手术器械,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妇产

科用手术器械,普通诊察器械,中医器械,口腔科设备及器具,病房护理设

备及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

丽水市莲都区天

浙江医疗器械 第 III 类、第 II 类医疗器械(除体外诊断试剂、植入(介入)类、角膜接触 丽水市食品药品

浙 110132 号 宁工业区金笔街 2014/06/13 2017/11/04

丽水分公司 镜、助听器) 监督管理局

19 号

第 III 类、第 II 类:基础外科手术器械,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注射

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

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 X 射线设 杭州市拱墅区康

备,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植入材料和人 桥镇康乐路 7 号 2

浙杭食药监械

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 幢 403 室;杭州 杭州市食品药品

英特医疗科技 经营许 2015/04/10 2019/05/22

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介入器材;第 II 类:神经外科 凤起东路 618 号 监督管理局

20150160 号

手术器械,眼科手术器械,耳鼻喉科手术器械,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 (温州眼视光医

腹部外科手术器械,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妇产科用手术器械,普通诊察 院九楼)

器械,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消

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软件

浙杭食药监械 杭州市拱墅区康

第 III 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 浙江省食品药品

英特生物 经营许 桥工业园区康乐 2015/01/06 2016/11/14

品;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不含药品) 监督管理局

20150122 号 路7号

6、公司下属药店拥有的证照及房产使用情况

英特怡年、绍兴华虞和宁波英特下属药店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证载经营范围从事药品零售业务,主要销售各类中药材;中

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另外,以下部分药店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按照证载许可范围

从事部分食品零售业务,主要为预包装食品。

序号 药店简称 药店地址 出租方(业主) 开业时间 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证 许可范围

1 英特怡年杭州康桥 拱墅区康桥路 78 号 拱墅区康桥社区卫 2010/9/10 浙 CB5714308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SP3301051510044349 零售:预包装食

13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药店简称 药店地址 出租方(业主) 开业时间 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证 许可范围

店 2幢1楼 生服务中心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品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零售:预包装食

英特怡年杭州保俶 西湖区保俶路 170 杭州延寿堂药店有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品;乳制品(含

2 2011/10/31 浙 CB5714302 SP3301061310045757

路店 号 限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婴幼儿配方乳

品;生物制品 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零售:预包装食

英特怡年杭州古荡 西湖区古荡街道益 杭州延寿堂药店有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品;乳制品(含

3 2012/2/3 浙 CB5714303 SP3301061310045982

店 乐路 5 号 限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婴幼儿配方乳

品;生物制品 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英特怡年昙花庵路 杭州市江干区昙花 杭州坤一房地产代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4 2012/2/14 浙 CB5714305 - -

店 庵路 290 号 理有限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零售:预包装食

英特怡年杭州保俶 杭州延寿堂药店有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品;乳制品(含

5 西湖区保俶路 75 号 2012/2/21 浙 CB5714304 SP3301061310045765

二路店 限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婴幼儿配方乳

品;生物制品 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零售:预包装食

英特怡年杭州中山 上城区中山中路 杭州文教用品有限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品;乳制品(含

6 2012/5/23 浙 CB5714306 SP3301021310038631

中路店 295-1 号 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婴幼儿配方乳

品;生物制品 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零售:预包装食

英特怡年莫干山路 拱墅区莫干山路 110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品;乳制品(含

7 2012/6/28 浙 CB5714301 SP3301051210027061

店 号-6、7 号 责任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婴幼儿配方乳

品;生物制品 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零售:预包装食

拱墅区祥符街道三 杭州衣佳衣服饰贸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品;乳制品(含

8 英特怡年祥符店 2012/8/10 浙 CB5714307 SP3301051210027326

墩路 23 号 S1 易有限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婴幼儿配方乳

品;生物制品 粉)

江干区天鹤路 316 杭州市第三社会福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零售:预包装食

9 英特怡年天鹤路店 2012/12/5 浙 CB5714309 SP3301041410051925

号 27 号楼一楼 利院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品

13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药店简称 药店地址 出租方(业主) 开业时间 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证 许可范围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英特怡年富阳北门 富阳市富春街道北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零售:预包装食

10 富阳市中医医院 2012/12/12 浙 CB5714310 SP3301831210060805

路店 门路 4 号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零售:预包装食

英特怡年杭州清吟 杭州市上城区清吟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品;乳制品(含

11 个人 2013/1/29 浙 CB5714312 SP3301021510052986

街店 街5号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婴幼儿配方乳

品;生物制品 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零售:预包装食

英特怡年杭州古翠 西湖区古翠路 116-5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品;乳制品(含

12 个人 2013/1/31 浙 CB5714311 SP3301061410059010

路店 号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婴幼儿配方乳

品;生物制品 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零售:预包装食

滨江区江南大道

英特怡年杭州江南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品;乳制品(含

13 88-96 号(双号)1-A 华龙集团 2013/2/6 浙 CB5714313 SP3301081310022158

大道二店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婴幼儿配方乳

楼 1 层 101 室

品;生物制品 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零售:预包装食

拱墅区石祥路 249

英特怡年杭州石祥 浙江京城投资有限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品;乳制品(含

14 号双湾国际城 17 幢 2013/5/9 浙 CA5710002 SP3301051310034105

路店 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婴幼儿配方乳

214-5

品;生物制品 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英特怡年天目山路 西湖区天目山路 305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 零售:预包装食

15 2013/7/5 浙 CB5715232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SP3301061310050264

店 号 37 幢一层 院 品兼散装食品

品;生物制品、中药材(饮

片)(限品种供应)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英特怡年杭州半山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零售;预包装食

16 拱墅区半山路 4-5 号 个人 2013/9/12 浙 CB5715238 SP3301051310035956

店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

品;生物制品

英特怡年萧山临浦 萧山区临浦镇南江 萧山区临浦镇社区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零售:预包装食

17 2013/10/8 浙 CB5715241 SP3301811310173846

店 村 217 号 卫生服务中心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 品;乳制品(含

13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药店简称 药店地址 出租方(业主) 开业时间 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证 许可范围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婴幼儿配方乳

品;生物制品 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上虞市百官街道凤

绍兴华虞上虞大药 上虞市大通资产经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18 鸣路人民医院行政 2010/3/18 浙 CB5750172 SP3306821310057248

房 营有限公司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楼一楼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东关 上虞东关建东中路 上虞市大通资产经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零售:预包装食

19 2010/4/27 浙 CB5750161 SP3306821310052381

药店 55 号 营有限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丰惠 上虞丰惠人民路 53 上虞市大通资产经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20 2010/4/27 浙 CB5750169 SP3306821310052783

人民路药店 号 营有限公司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丰惠 丰惠镇凤鸣家园 1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零售:预包装食

21 绍兴英特大通 2010/4/27 浙 CB5750168 SP3306821310052855

药店 号 1009,2002 室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九浸 上虞市百官新河路 上虞市大通资产经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零售:预包装食

22 2010/4/28 浙 CB5750173 SP3306821310052726

畈药店 68-43,68-44 号 营有限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沥海 上虞市大通资产经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23 上虞沥东镇朱邵村 2010/4/28 浙 CB5750167 SP3306081310002780

沥东药店 营有限公司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沥海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零售:预包装食

24 沥海镇海滨大道西 绍兴英特大通 2010/4/28 浙 CB5750166 SP3306081310002771

药店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人民 上虞人民路 449 弄 上虞市大通资产经 零售:预包装食

25 2010/4/28 浙 CB5750164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SP3306821310052687

桥药店 463-481 号 营有限公司 品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13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药店简称 药店地址 出租方(业主) 开业时间 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证 许可范围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舜杰 上虞舜杰南路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26 个人 2010/4/28 浙 CB5750163 SP3306821310052332

南路药店 315-317 号营业用房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崧厦 上虞崧厦镇大街 15 上虞市大通资产经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零售:预包装食

27 2010/4/28 浙 CB5750162 SP3306821310052470

牛市街药店 号 营有限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

品、生物制品

上虞市百官街道凤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文化 鸣路新建村委办公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零售:预包装食

28 个人 2010/4/28 浙 CB5750171 SP3306821310052646

小区药店 大楼 212-216 营业用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

房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下管 上虞市大通资产经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零售:预包装食

29 上虞下管星火村 2010/4/28 浙 CB5750170 SP3306821310052871

药店 营有限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小越 上虞市大通资产经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零售:预包装食

30 上虞小越下街 16 号 2010/4/28 浙 CB5750174 SP3306821310052775

下街药店 营有限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迎宾 曹娥街道舜杰路 555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31 绍兴英特大通 2010/4/28 浙 CB5750165 SP3306821310052349

路药店 号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上虞区百官街道解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解放 放路步行街 219 号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零售:预包装食

32 2010/6/8 浙 CB5750179 SP3306821310052084

街药店 桃园商场 1-2 楼营业 公司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

房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金鱼 百官环山路 35 号第 零售:预包装食

33 个人 2010/6/8 浙 CB5750185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SP3306821310052662

湾药店 4、5 间营业房 品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14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药店简称 药店地址 出租方(业主) 开业时间 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证 许可范围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舜盛 百官街道解放街 125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34 绍兴英特大通 2010/6/8 浙 CB5750180 SP3306821310052734

药店 号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文化 百官镇凤山路 63 号 浙江省上虞市汽车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35 2010/6/8 浙 CB5750186 SP3306821310052679

广场药店 营业房 2 间 运输总公司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小越 上虞小越镇下街 86 上虞市大通资产经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36 2010/6/8 浙 CB5750197 SP3306821310052767

丁家桥药店 号 营有限公司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丁宅 上虞市大通资产经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37 上虞丁宅乡坝头 2010/6/9 浙 CB5750196 SP3306821310052863

药店 营有限公司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东关 东关镇东大路 B 幢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38 个人 2010/6/9 浙 CB5750193 SP3306821310052365

东达药店 51 号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东关 东关街道永兴中路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39 绍兴英特大通 2010/6/9 浙 CB5750198 SP3306821310052373

健民药店 20 号、22-24 号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桂花 曹娥桂花桥(杨家弄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40 个人 2010/6/9 浙 CB5750183 SP3306821310052357

桥药店 口)北首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人民 人民中路 119 号营 上虞百官街道糕团 零售:预包装食

41 2010/6/9 浙 CB5750181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SP3306821310052718

路药店 业用房 机面商店 品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14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药店简称 药店地址 出租方(业主) 开业时间 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证 许可范围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崧厦 崧厦镇环城公路西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42 绍兴英特大通 2010/6/9 浙 CB5750189 SP3306821310052488

城东药店 侧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崧厦 崧厦汇丰城市花园 5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43 个人 2010/6/9 浙 CB5750188 SP3306821310052390

新兴桥药店 幢 1-2 号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崧厦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零售:预包装食

44 崧厦镇东街 绍兴英特大通 2010/6/9 浙 CB5750190 SP3306821310052496

药店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汤浦 上虞市大通资产经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45 上虞汤浦镇下街村 2010/6/9 浙 CB5750195 SP3306821310052759

药店 营有限公司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百官街道新建路 167

绍兴华虞上虞新建 上虞市海涂围垦管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46 号农垦大厦自北至 2010/6/9 浙 CB5750184 SP3306821310052654

路药店 理局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南第 9 间营业房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章镇 章镇绿洲路中段、章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零售:预包装食

47 绍兴英特大通 2010/6/9 浙 CB5750192 SP3306821310052742

药店 镇镇亚魁弄口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

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章镇 章镇振兴路 6 号三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48 个人 2010/6/9 浙 CB5750191 SP3306821310055881

振兴路药店 间底层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南湖 百官镇南湖(沿河 上虞区百官供销合 零售:预包装食

49 2010/6/10 浙 CB5750187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SP3306821310052880

药店 村)生产部 作社 品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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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药店简称 药店地址 出租方(业主) 开业时间 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证 许可范围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西横 恒利路 461 号(江杨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50 个人 2010/6/10 浙 CB5750182 SP3306821310055890

河药店 路 6 号)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崧厦镇西大街 1 号

绍兴华虞上虞崧厦 崧厦商场供销购物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零售:预包装食

51 崧厦商场供销购物 2010/9/26 浙 CB5750219 SP3306821310052507

商场药店 中心有限公司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品

中心崧厦商场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

绍兴华虞上虞沥海 沥海镇新联村原三 绍兴市上虞区沥海 (饮片)(限品种供应)、中

52 2011/2/25 浙 CB5750242 - -

新联药店 汇分社二楼 供销合作社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

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

宁波英特慈德堂大 慈溪市古塘街道担 宁波盛鑫药材有限

53 2006/12/12 浙 DB5740832 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 -

药房 山北路 898 号 责任公司

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含配方

经营)*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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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表中:

(1)英特怡年昙花庵路店及绍兴华虞上虞崧厦商场药店两家药店停止经营;

绍兴华虞上虞崧厦商场药店因停止经营房租合同到期未办理续签手续;绍兴华虞

上虞章镇振兴路药店房租合同已经到期,尚未办理续签手续,正在协商办理续租

事宜。就标的公司租赁房产相关事宜,华资实业与华辰投资已出具相应承诺函,

承诺如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承租及出租房产、土地存在任何瑕疵,可能导致英特

药业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英特药业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

民事赔偿,其将按照在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除上述药店外,英特怡年与杭州百川药店有限公司、杭州延寿堂药店

有限公司、杭州怡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加盟药店”)分别签订《加盟

经营协议书》,经营杭州百川药店、杭州怡康大药房、杭州延寿堂药店等 3 家加

盟药店。根据《加盟经营协议书》,英特怡年允许加盟药店使用其商号,并对加

盟药店进行培训,加盟药店依法经营、独立照章纳税,并向英特怡年支付一定的

经营管理费。

1)《加盟经营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及履行情况

①经营方式

A、由英特怡年提供商号及相关无形资产,加盟药店负责提供营业场所及其

相关的营业设施、人员、实行连锁经营,统一管理。

B、加盟药店使用英特怡年招牌商号,必须统一式样、规格、颜色、选材等。

英特怡年有义务向加盟药店提供统一的企业形象设计、标识、人员培训、业务广

告、促销和新产品推广活动,并提供市场和价格信息。加盟药店有义务维护英特

怡年形象、信誉。

C、加盟药店系加盟经营,在加盟期内英特怡年负责质量管理、加盟药店必

须依法经营,独立照章纳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经营管理

A、英特怡年对加盟药店的商品进销存及商品质量、物价、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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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培训等方面进行服务,加盟药店需每年支付的服务费用,双方以补充协议的

方式另行商定。

B、英特怡年对加盟药店实行“六统一”(统一字号标识、统一经营理念、

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医保管理)连锁管理,加盟

药店必须执行英特怡年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六统一”原则。按照 GSP 规定和医

保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必要的相关设施设备,员工统一着装。英特怡年定期或不定

期对加盟药店的经营管理、商品质量、服务管理、质量管理等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C、加盟药店应遵守英特怡年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工作程序、加盟店管

理办法、严格履行 GSP 相关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加盟药店经

营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医疗器械等 100%由英特怡

年统一采购配送,不得私自向英特怡年以外的单位进货。

D、英特怡年确保配送的商品质量合格,并对所配送的商品质量负责。不含

加盟药店因保管养护不善、经营管理等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

E、经营商品全部由英特怡年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统一配送,原则上每周配

送二次。

F、加盟药店应按英特怡年提供的商品价格目录明码标价。如英特怡年核定

的价格与加盟药店所处地域差别大,导致加盟药店难以销售,加盟药店可以向英

特怡年提出要求重新定价。英特怡年结合加盟药店所处地域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可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国家牌价或低于配送成本价。如遇政府部门调价,加

盟药店应在英特怡年调价通知单规定的时限内执行到位(未超出政府制定的最高

零售价的除外)。

G、加盟药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号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

制作和使用与《加盟经营协议书》许可商号相似或变形的商号或标识。

H、加盟药店按英特怡年的要求参加连锁会议和公关活动及各种培训。

I、加盟药店加盟英特怡年成功后,需统一使用英特怡年的医药经营管理系

统,接受英特怡年统一的系统管理。

③协议期限与履行情况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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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怡年与杭州百川药店有限公司签订的《加盟经营协议书》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协议在正常履

行中。

英特怡年与杭州延寿堂药店有限公司签订的《加盟经营协议书》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协议在正常履

行中。

英特怡年与杭州怡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签订的《加盟经营协议书》期限自 2014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17 年 5 月 5 日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协议在正常履行

中。

2)对于《加盟经营协议书》的分析与说明

①本次重组对于许可合同效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将成为英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英特药业及英特

怡年等经营主体不变,其现有主营业务将继续正常经营,本次重组不影响前述《加

盟经营协议书》的效力。

②《加盟经营协议书》相关资产对于英特药业持续经营的影响

英特怡年通过《加盟经营协议书》许可加盟药店使用其商号及相关无形资产,

对双方法律责任进行明确的界定。英特怡年对加盟药店实施严格管理,保证药品

质量,控制收款风险,防止加盟店违反协议损害英特怡年和英特药业形象。另外,

药店零售业务收入占英特药业营业收入比重低,而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特

药业共有直营药店 53 家,加盟药店 3 家,加盟店数量较少,对于药店零售业务

影响小。因此,英特怡年与加盟药店签订并履行《加盟经营协议书》之行为不会

对于本次交易标的英特药业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③《加盟经营协议书》许可范围的合规性及使用的稳定性

《加盟经营协议书》允许加盟药店使用英特怡年商号,英特怡年对加盟药店

进行培训,加盟药店依法经营、独立照章纳税,并向英特怡年支付一定的经营管

理费。协议期限和合同解除或终止等事项在《加盟经营协议书》中进行了明确约

定。英特怡年拥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 GSP 认证证书等从事药品零售业务的业务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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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再认证等资质延续,具有持续合法经营的能力。因此,

《加盟经营协议书》约定的许可范围及相关业务模式符合英特怡年经营范围及其

从事相关业务所需的业务资质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资产使用具有稳定

性。

综上所述,英特怡年与加盟药店签订《加盟经营协议书》属于其正常业务经

营行为,该协议安排具有良好的合理性,不存在对于英特怡年、英特药业和本次

重组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7、关于主要资质许可经营地域范围的说明

英特药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持的主要资质许可不受区域限制,可在全国范围

内从事医药产品销售业务。对于英特药业来说,要取得一个地区医院药品的配送

资格,必须通过当地省级主管部门的统一招标,取得配送资格才能开展,英特药

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已经与其所在区域的医疗机构形成较为稳固的

合作关系,而在短期内迅速拓展其他地区业务经营的难度也较大,因此英特药业

主要在浙江地区经营,下属子公司主要在其所在市县进行经营;药品零售业务主

要依托于零售药店载体,主要面向药店周边消费者进行药品零售,区域覆盖范围

有限,主要在药店所在地周边区域经营。

8、其他相关许可证

除前述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外,英特药业拥有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相

关许可证主要包括:

英特药业持有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

证书((浙)-经营性-2011-0006),服务范围为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网站域

名为 www.drugoogle.com(英特药谷)、www.intmedic.com(英特医药电子商务网),

许可期限为 2012 年 8 月 13 日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

英特药业持有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

证书(浙 B20150001),服务范围为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网站域名为

www.drugoogle.com(英特药谷)、www.intmedic.com(英特医药电子商务网),

许可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 月 28 日。

英特药业持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名称:英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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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药互联网交易平台软件,取得方式:原始取得,证书号:软著登字第 0401498

号,登记号:2012SR033462,颁发日期:2012 年 4 月 27 日)。

英特怡年持有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

证书((浙)-经营性-2012-0012),网站域名为 www.intjk.com(英特健康网),许

可期限为 2014 年 7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

英特怡年持有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

证 书 ( 浙 C20150009 ), 服 务 范 围 为 向 个 人 消 费 者 提 供 药 品 , 网 站 域 名 为

www.intjk.com(英特健康网),许可期限为 2015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6 日。

宁波英特持有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

证书((浙)-经营性-2011-0001),网站域名为 nbintmedic.com(宁波英特药业有

限公司),许可期限为 2013 年 1 月 8 日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

金华英特持有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

证书((浙)-非经营性-2013-0029),网站域名为 jhintmedic.com(金华英特药业

有限公司),许可期限为 2013 年 9 月 18 日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

英特物流持有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

确认件(物流确认字(2013)0003 号),许可期限为 2014 年 2 月 19 日至 2018

年 7 月 9 日。

英特物流金华分公司持有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开展第三方药

品物流业务确认件(物流确认字(2014)0001 号),许可期限为 2014 年 5 月 14

日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

宁波英特物流持有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

业务确认件(物流确认字(2014)0005 号),许可期限为 2014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1 日。

9、即将到期的生产经营资质情况及其影响

(1)即将到期的生产经营资质

英特药业及下属子公司部分生产经营资质将于 2015 年内到期,主要包括以

下资质。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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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MP 认证证书

绍兴英特大通中药饮片厂现有 GMP 认证证书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绍兴英特大通中药饮片厂已经停产,后续将不再从事

中药饮片生产加工业务,GMP 证书到期后,绍兴英特大通中药饮片厂将不再办

理证书延期事宜。报告期内,绍兴英特大通中药饮片厂销售收入占绍兴英特大通

的整体收入比例较低,英特药业的中药饮片生产加工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钱王中

药和英特中药饮片经营,该两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业务资质,因此绍兴英特大通

中药饮片厂放弃中药饮片生产加工业务不会对于英特药业日常经营和本次交易

产生重大影响。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温州英特现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将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到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持有单位正在按照相关规定

向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换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相关资质延期事宜。

该项资质延期事宜无需购置设备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不涉及大量资本性支出情

况,只需按规定缴纳正常延期相关手续费用,不会对于英特药业日常经营和本次

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2)评估值对于资质延期的考虑

对于在日常业务经营中面临的资质延期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

过程已经予以考虑,相应评估值结果具有合理性。

第一,对于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不涉及大量资本性支

出、仅需缴纳相关延期手续费用的资质及其再认证,本次评估已根据前述药品生

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的情况及后续再认证计划,相应调整标

的资产期间费用估算中的管理费用估算结果,资质即将到期及其再认证事项已经

体现在期间费用估算结果和标的资产评估值结果中。

第二,对于 GMP 认证证书等涉及资本支出或固定资产投资的资质及其再认

证,本次评估已根据前述 GMP 认证证书即将到期的情况及后续再认证计划,相

应调整标的资产追加资本估算中的资产更新投资估算结果,资质即将到期及其再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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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事项已经体现在追加资本估算结果和标的资产评估值结果中。

(四)尚需取得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权属、资质、许可、知识产权等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英特药业不存在尚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资产

权属、资质、许可、知识产权等的情况。

(五)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的资产受限情况如下: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元) 受限原因

房屋建筑物 16,522,971.30 1

土地使用权 17,275,439.78 1

货币资金 54,616,024.05 2

应收账款 520,225,562.60 3

合计 608,639,997.73

1、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宁波英特物流与宁波银行城东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附海

工业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账面原值为 17,082,138.00 元,期末账面

价值为 16,000,269.26 元),为抵押权人自 2015 年 4 月 10 日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

期间为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518.00 万

元的最高额债权限额的所有债权提供担保,其担保范围还包括 2015 年 4 月 10

日之前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宁波英特物流所有未清偿的债务。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宁波英特物流借款余额为 33,954,040.88 元。

嘉兴英特与交通银行嘉兴嘉善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嘉兴

英特与交通银行嘉兴嘉善支行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魏塘街道车站北

路 81 号的房产和土地作为抵押物(其中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

28,235,692.21 元,期末账面价值为 16,522,971.30 元,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账

面原值为 3,609,250.00 元,期末账面价值为 1,275,170.52 元),对在 2011 年 1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1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

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3,000.00 万元。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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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币资金

受限货币资金中有 10,000.00 元系电子商务平台保证金,其余系银行承兑汇

票保证金。

3、应收账款

受限应收账款系英特药业与银行签订了附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合同,期末

保理借款余额 390,000,000.00 元,用于保理的应收账款余额 468,336,458.75 元;

浙江医疗器械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羊坝头支行签订了附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

合同,期末用于保理的应收账款余额 4,524,785.19 元;英特生物与中国工商银行

杭州羊坝头支行签订了附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合同,期末用于保理的应收账款

余额 11,464,962.22 元;嘉兴英特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羊坝头支行签订了附有追

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合同,期末用于保理的应收账款余额 5,349,276.44 元;英特疫

苗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羊坝头支行签订了附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合同,期末用

于保理的应收账款余额 13,362,580.00 元;温州英特与华夏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

务合同,为票据承兑的风险敞口做保理,期末用于保理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8,437,500.00 元;温州英特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为银

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期末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8,750,000.00 元。

4、主要资产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英特药业主要资产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

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八、对外担保和负债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英特药业对于其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进行的对

外担保情况如下:

最高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 实际借款担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万元) 经履行完毕

绍兴英 上虞市妇 3,750.00 2011.1.4 2018.1.3 2,500.00 否

15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最高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 实际借款担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万元) 经履行完毕

特大通 幼保健院

绍兴英 曹娥街道

500.00 2012.3.31 2017.2.28 500.00 否

特大通 卫生院

2012 年 12 月 13 日,英特集团七届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

业投资上虞医药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采用增资方式投资

3,123.25 万元认购上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上虞医药”,后更名为“绍兴

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50%股权。

本次股权合作前(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9 月),上虞医药与相关银行签署

了相关保证合同,其中包括上表中的为上虞市妇幼保健院向中国农业银行上虞市

支行融资提供不超过 3,750 万元担保,和为上虞市曹娥街道卫生院向上虞市农村

合作银行曹娥支行融资提供不超过 500 万元担保。

2013 年 4 月 17 日,英特集团七届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上

虞医药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对原上虞医药在股权合作前发生的对外担保

予以确认。2013 年 5 月 10 日,英特集团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上虞医药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主要负债情况

见本报告书“第十节 三、(一)2、(1)负债的主要构成”之内容。

(三)或有负债情况

英特药业不涉及或有负债情况。

九、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英特药业的员工人数分别为 1,944、1,913、1,882、1,658 人。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英特药业员工总数为 1944 人,构成情况如下: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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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 人数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行政人员 114 5.86

财务人员 154 7.92

营销人员 866 44.55

储运等其他人员 810 41.67

合计 1,944 100.00

(三)员工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 人数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硕士及以上 59 3.03

本科学历 597 30.71

大专学历 676 34.78

中专及以下学历 612 31.48

合计 1,944 100.00

(四)员工年龄分布

受教育程度 人数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30 岁及以下 777 39.97

31-40 岁 643 33.08

41-50 岁 375 19.29

51 岁及以上 149 7.66

合计 1,944 100.00

(五)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英特药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

了劳动合同,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英特药业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为公司员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

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5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5 年 4 月 8 日,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出具证明,证明英特药业自

1998 年 8 月起办理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截止证明出具日,未发现少缴、拖

缴以及欠缴情况。

十、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

履行情况

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见

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 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内容。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

英特药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1)姜巨舫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

江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兰溪县燃料公司业务

员、人保股副股长,兰溪市石油公司业务科长、副经理,兰溪市纺织品公司经理、

书记,兰溪市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兰溪市物资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兰溪市物资行业办主任、浙江三川物业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绍兴市百货大楼股份公司总经理,浙江石油公司衢州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省建材集团投资部经理,凯地丝绸总经理,英特集团副总经理,英特药业党委书

记、副总经理。现任英特集团董事、总经理,英特药业董事长,中化蓝天职工董

事、党委委员。

(2)罗国良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新

加坡管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主管药师。曾任浙江省

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

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省医药工

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英特集团常务副总经理,英特药业董事、总经理、党委

委员。

15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张一鸣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

国管理科技大学 MBA,研究生学历,药师。曾任英特药业(原浙江省医药药材

有限公司)业务员、副经理、新特药分公司经理、英特集团监事。现任英特集团

副总经理,英特药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4)包志虎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

京航空航天大学经营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讲师。曾任富阳市富阳中学教师、

富阳市场口中学教师、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香港)第一东方投资

集团职员、凯地丝绸证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英特药业副总经理。现任英

特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英特药业董事。

(5)吴敏英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

京医科大学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药师。历任英特药业新特药分公司副

经理、药品采购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英特药业董事、副总经理、英特集团

党委委员。

2、监事

英特药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

(1)赵培红女士,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澳

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执业药师,人力资源管理

师。曾任嘉兴医药站职员,英特药业(原浙江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职员、总经

办副主任、中药分公司副经理、医贸分公司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英特集团监事、副总经理。现任英特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英

特药业监事会主席。

(2)姜晓丽女士,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澳

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主管(西)药师。曾任杭州医药采购供

应站宣传教育科宣传干事,浙江医药商业培训中心副主任,杭州医药采购供应站

职工学校校长,杭州医药采购供应站上城区分公司副经理、新药开发部经理、新

特药分公司经理,英特药业中成药分公司经理、书记,英特药业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现任英特集团副总经理,英特药业监事。

(3)金玉峰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

15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药师。历任杭州农药厂卫生所所长、

英特药业新特药分公司采购科长、药品采购部副经理、杭州医院销售部副经理。

现任英特药业职工监事、销售总监兼杭州医院销售部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英特药业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7 名。

(1)罗国良先生,现任英特药业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七、

(一)1、董事”之内容;

(2)张一鸣先生,现任英特药业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报告书“第

四节 七、(一)1、董事”之内容;

(3)吴敏英女士,现任英特药业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七、

(一)1、董事”之内容;

(4)应徐颉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

阳药科大学化学制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主管药师。曾任浙江医药药材有限公

司医贸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浙江省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英特药

业中成药分公司经理、医院销售事业部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兼销售总监、

副总经理,英特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药品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英特集团副总经理

兼英特药业执行总经理。

(5)张锦桦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

江大学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英特药业新特药分公司副科长、

商业分销事业部副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宁波英特药业常务副总经理。

现任英特药业副总经理。

(6)刘琼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

大学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英特药业质量管理部副经理、经理、

质量总监。现任英特药业副总经理、英特集团总经理助理。

(7)史沪民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南财经政法大学 EMBA,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杭州建筑陶瓷厂副厂长、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英特药业财务会计部经理。现任英特药

15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业财务负责人。

4、核心技术人员

英特药业及其下属企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的批发及零售业

务,无核心技术人员。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特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

在持有英 特药业股权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英特药业财务负责人史沪民持有华东宁波医药有限公司 3.00 万元出资额,

该公司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 0.6%。该公司与英特药业及英特

集团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史沪民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英特药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定的协议及重要承诺

英特药业与在英特药业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了劳动

合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有关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节“十、主要股东及作为主要股东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内容。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特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

《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1、董事变化情况

截至 2012 年 1 月,英特药业在任董事 3 人、董事兼高管 2 人、非董事高管

5 人。2012 年 3 月,英特药业 2012 年第一次股东会选举姜巨舫、罗国良、张一

15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鸣、包志虎、吴秀东为董事;

2013 年 3 月,吴秀东辞去董事职务,英特药业四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吴敏英为董事。

2、监事变化情况

2012 年 3 月,英特药业第 2012 年第一次股东会选举赵培红、姜晓丽为公司

监事;2012 年 4 月,英特药业三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洪阳为职工监事;

2014 年 5 月,洪阳辞去监事职务,英特药业四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金

玉峰为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2012 年 3 月,英特药业五届一次董事会议决定聘任罗国良为总经理,聘任

张一鸣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应徐颉、吕宁为副总经理,聘任吴恒为财务负责人;

2012 年 12 月,吕宁不再担任英特药业副总经理职务;

2014 年 1 月,应徐颉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吴恒不再担任财务负责人职

务,英特药业五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决定聘任应徐颉为执行总经理,聘任史沪民担

任财务负责人;

2014 年 12 月,英特药业五届十五次董事会议增聘刘琼、吴敏英、张锦桦为

副总经理。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英特药业正常人事调整,未对英特药

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属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重大变化。

十二、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英特药业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请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标的主营

业务具体情况”之内容。

十三、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英特药业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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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 622,738.76 519,457.69 478,806.78 410,088.47

负债总额 480,592.83 383,460.15 354,421.09 305,216.00

所有者权益 142,145.93 135,997.54 124,385.69 104,872.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6,419.00 120,064.21 109,121.09 93,744.25

资产负债率 77.17% 73.82% 74.02% 74.43%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623,577.13 1,407,846.23 1,236,928.96 1,058,995.24

营业利润 8,677.49 17,245.28 23,430.20 19,286.99

利润总额 8,144.55 18,356.07 23,748.12 19,908.15

净利润 5,604.39 12,298.31 16,840.90 14,336.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157.48 10,785.84 15,792.65 13,47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5,065.23 9,620.94 12,294.08 12,244.46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66,975.31 7,946.05 7,614.51 7,141.78

毛利率 5.72% 5.82% 6.14% 6.31%

英特药业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明细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1-5 月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1.81 479.21 4,004.90 544.06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 - - -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151.20 1,332.73 699.36 960.46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 - - -

的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 - - -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 - - -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 - - -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 - - -

出、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 - - -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 - - -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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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明细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1-5 月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 - - -

事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 14.05 20.59 26.97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 - - -

值准备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 - - -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 - - - -

损益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2.45 -53.74 57.12 -43.21

入和支出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 - - -

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50.55 1,772.25 4,781.97 1,488.28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34.74 422.51 1,196.75 247.4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115.81 1,349.74 3,585.23 1,240.8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

92.25 1,164.90 3,498.57 1,226.01

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3.56 184.84 86.66 14.81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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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目前,英特药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的批发及零售业务。

英特药业以浙江省为主要药品经营区域,主要经营医药批发及零售业务,批

发业务涵盖药品批发销售、中药材批发销售、医疗器械批发销售三大板块,其他

业务包括仓储运输和房屋租赁,其中,医药批发业务销售收入合计占比超过 99%。

(一)医药批发业务

1、药品批发销售业务

英特药业的药品批发销售业务主要销售药品包括中成药、进口合资药品和国

产西药三类。按照经营模式划分,主要包括医疗机构销售、商业分销、零售药店

销售三种模式。

①医疗机构销售:是指由公司作为药品销售配送商,将药品供应至医院等医

疗机构。

②商业分销:是指公司作为药品销售配送商,将采购的药品销售给其他医药

商业企业。

③零售药店销售:是指公司作为药品销售配送商,将采购的药品销售给连锁

药店与单体药店。

2、中药材批发销售业务

英特药业的中药材销售业务主要经营中药材、保健品、中药饮片,主要品种

包括冬虫夏草、高丽参、西洋参、石斛等。此外,中药材销售业务中还包括饮片

加工销售,该部分业务主要由英特药业子公司英特中药饮片和钱王中药经营,主

要为将原材料加工成饮片后再销售。按照经营模式划分,主要包括医疗机构销售、

商业分销、零售药店销售三种模式。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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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器械批发销售业务

英特药业的医疗器械销售业务主要包括基础耗材销售和代理销售医疗仪器

设备。按照经营模式划分,主要包括医疗机构销售和商业分销两种模式。

(二)医药零售业务

医药零售业务是指以直营连锁药店为载体,向广大消费者提供药品、医疗器

械产品及医疗服务的一类业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一)医药批发业务

1、药品批发销售业务

英特药业药品批发销售业务经营的主要药品包括中成药、进口合资药品和国

产西药三类,其中:中成药包括痰热清、参附针、丹红注射液、通心络胶囊、丹

参川芎嗪注射液等;进口合资西药包括络活喜、波立维、博路定、贺普丁、安博

维等;国产西药包括压氏达、凯美纳、天普洛安、恩必普、天晴甘美等。

(1)业务流程

制药企业

采购

销售

采购部门 仓储 医疗机构

其他批发商

(2)采购模式

1)采购方式

英特药业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协议,协议中约定采购价格、付款时间、

付款期限、奖励条款等,部分供应商同时约定库存要求或发货次数。

在实际采购时以书面或电话订单确定单次采购量;中小型客户以书面合同订

货或在单个招标周期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后以电话订单确定单次发货量。

单次采购量一般按照当前库存量、预计销售量及最低库存要求确定,一般药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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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库存周转平均保持在 26 天左右。

2)采购流程

采购部门于年初依据公司相关采购规定及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制定采购计

划;采购员根据年初制定的采购计划及供应商年度协议,结合国家医药政策、市

场信息、销售情况、库存情况以及销售部门信息反馈进行综合分析并制定采购合

同。

3)采购定价方式

英特药业以药品的招标价格为基础,结合预计采购量、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在考虑公司经营成本的基础上,参照市场定价与供应谈判确定采购价格。

4)供应商情况

①供应商选择标准

公司设立了供应商业绩评价的指标体系,从定价结构、产品质量、新品种开

发、配送和服务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选出目标供应商群。

具体如下:

进口合资客户及国内化学工业百强、中成药 50 强企业为合作主要对象,兼

顾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产品定位以名特新优为特色,基本药物为基础,选择品牌

好、市场基础好或潜力大、疗效确切的产品。

②主要供应商

公司与世界前 50 强制药企业中的 40 家有业务合作,除原料药企业外,公司

基本与国内 100 强制药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县以上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

的用药满足率上名列浙江省前列。

③与主要供应商的关系

英特药业为大部分供应商的一级经销商或省内总经销商,合作关系紧密、销

售协同好、合作规模持续稳定增长。

(3)销售模式

药品批发销售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可分为医疗机构销售、商业分销和零售药店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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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三种方式。

1)销售模式

①医疗机构销售

医疗机构销售是指以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前提,在取得对医疗机构

的配送资质的情况下,对获得供应商配送委托的药品,根据医院订单进行销售、

配送的商业模式。目前,英特药业的医疗机构销售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已

实现对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近 90%。

该模式的特点是销售价格主要以招标采购价为准,商业企业无定价权。

②商业分销

商业分销是指以批量调拨的方式将有经销权的品种销往其他商业公司的商

业模式。目前,英特药业商业分销网络遍及浙江省内各县市,并涉足福建、上海

等周边省市。

该模式的特点是每批销售量大,与医疗机构销售相比,商业分销相对毛利较

低。

③零售药店销售

零售药店销售是指将有经销权的品种批发销售给药店的商业模式。目前,英

特药业零售药店销售主要在浙江省内,基本实现了省内连锁药店全覆盖。

该模式的特点是销售方式较为灵活,以市场为导向,但部分药品有时也会受

供应商的区域指定(受渠道限制区域的药店无法进行销售)。

2)销售政策

①定价模式

对医疗机构的销售价格按照中标价进行,对商业公司和零售终端的销售价格

以厂家的区域销售指导价格为基础,结合市场情况来确定。

②销售账款回收保障措施

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销售账款回收:

第一,采用全程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从事前客户资信调研、客户分级分类管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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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客户信用额度评估;事中应收账款预警平台、授信占用管理及应收账款保险

工具使用;事后责任考核制度等,加强应收账款质量及保障力度。

第二,根据公司内部会计政策提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

第三,通过引进信用保险工具转移下游客户的信用风险。英特药业为与下游

客户的信用交易投保了信用保险,全额覆盖了除了公立医疗机构以外的全部商业

终端,当下游客户发生破产或无力支付货款时,根据保单合同的约定,中国出口

信用保险公司将对客户无力支付的应收账款进行赔付。

(4)盈利模式

公司盈利模式为通过进销差价获得盈利。所谓进销差价指公司与上游供应商

签署购销协议,通过大规模的统一采购,公司获得了较低的采购成本,从而获得

进销差价。

(5)结算模式

药品批发销售业务的采购主要结算模式为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账期为

50-60 天。销售的主要结算模式根据不同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三种:在医疗机构

销售模式下,英特药业采取在约定账期内以支票和电汇为主,少量商业承兑汇票

的结算方式,账期为 85 天左右;在商业分销模式下,公司采取在约定账期内以

电汇和商业承兑汇票为主,少量银行汇票的结算方式,账期为 65 天左右;在零

售药店销售模式下,公司采取在约定账期内以支票为主,少量电汇和汇票的结算

方式,账期为 50 天左右。

2、中药材批发销售业务

英特药业中药材批发销售业务主要由中药事业部负责,主要经营中药材、中

药饮片。此外,中药材销售业务中还包括饮片加工销售,该部分业务主要由子公

司英特中药饮片、钱王中药经营,主要为将原材料加工成饮片后再销售。

(1)采购模式

在采购方面,公司采取以销定购,多方询价,集中采购方式。严格采购流程,

确保采购药材的质量。尽量固定产地,到原产地购进药材,从源头保证药材的质

量。公司按照 GSP 要求,通过资料审核、质量验收及售后跟踪进行控制,并根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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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质量跟踪情况定期对产品进行再评价。

(2)销售模式

英特药业主要采用医疗机构销售、商业分销、零售药店销售三种模式。英特

药业根据市场行情和客户采购量来确定销售价格。

(3)盈利模式

中药材批发销售业务的盈利模式为通过进销差价获得盈利。

(4)结算模式

采购的主要结算方式为电汇,个别供应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账期

为 120 天左右。销售的主要结算方式为电汇,个别客户采用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

相结合结算方式,账期为 60-90 天。

3、医疗器械批发销售业务

英特药业医疗器械批发销售业务主要包括基础耗材销售和代理销售医疗仪

器设备。

(1)采购模式

英特药业采取以销定购,集中采购的模式。根据各部门月度销售计划,采购

部门制定相应的库存及采购计划。在质量控制方面,公司按照医疗器械 GSP 要

求,通过资料审核、质量验收及售后跟踪进行控制;并根据质量跟踪情况定期对

产品进行再评价。该业务的采购一般以购货合同约定结算,其中医用基础耗品类

产品基本在 2 个月结算、部分未上量或零星采购须预付,设备类产品全额预付、

1-2 个月到货。

(2)销售模式

英特药业主要采用医疗机构销售、商业分销两种模式。销售价格一般以市场

价格为基础谈判确定。英特药业医用基础耗品类主要销售客户是杭州市内医院及

周边县级医院,设备类产品主要是省内医院。

(3)盈利模式

医疗器械批发销售业务的盈利模式为通过进销差价获得盈利。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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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算模式

针对不同的客户,公司采取不同的销售结算模式,其中对商业客户采取款到

发货的方式;对医院等终端客户采取赊销方式,以销售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货款

结算,账期为 90-120 天。医用基础耗品类产品基本在 3-4 个月内结算,设备类

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回款 70-95%,余额一年内回款。

(二)医药零售业务

1、业务流程

制药企业

采购 销售

配送

采购部门 仓储 连锁药店 消费者

其他批发商

2、采购模式

英特药业医药零售业务的采购模式与批发业务相同,都是由采购部门统一负

责,采取询价、谈判方式确定采购价。

3、销售模式

医药零售业务通过各零售药店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目前,英特药业的医

药零售业务主要由英特怡年、绍兴华虞和宁波英特经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英特怡年在杭州拥有 17 家直营药店,绍兴华虞在绍兴拥有 35 家直营药店,宁波

英特在慈溪拥有 1 家直营药店。

4、盈利模式

英特药业零售业务的利润主要来自于医药进销差价。

5、结算模式

零售业务采购的结算模式为电汇,账期为 30 天左右。零售业务销售的主要

结算模式根据零售药店是否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而有所不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是指经医保主管部门审核通过,获准允许通过医保卡刷卡结算支付药品费用资格

的零售药店。对于医保定点药店来说,由于消费者可以使用医保卡进行支付,因

此医保定点药店除以现金或银行卡等方式进行结算以外,还会与社保局或其他相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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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医保主管部门进行定期统一结算,即消费者使用医保卡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完

成药品购买后,药店自动将销售数据上传至医保主管部门所控制的信息系统中,

由医保主管部门与零售药店对销售情况定期进行对账核对,在确认无误后由医保

主管部门向零售药店支付款项,账期为 30 天左右;对于普通零售药店来说,由

于消费者不能使用医保卡进行支付,因此普通零售药店主要以现金或银行卡等方

式进行结算,一般第二天到账。

三、主要销售与采购情况

(一)主要销售情况

1、销售情况

英特药业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医药批发及零售业务,批发业务涵盖药品批发销

售、中药材批发销售、医疗器械批发销售三大板块,零售业务为药店零售业务,

其他业务包括仓储运输和房屋租赁,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5 月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批发业务 616,329.08 99.07% 1,392,170.02 99.12% 1,225,127.88 99.32% 1,053,927.48 99.71%

药店零售 5,063.16 0.81% 10,655.27 0.76% 6,804.78 0.55% 1,994.15 0.19%

其他(仓储和房租) 775.51 0.12% 1,770.41 0.13% 1,557.97 0.13% 1,057.19 0.10%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622,167.75 100.00% 1,404,595.70 100.00% 1,233,490.63 100.00% 1,056,978.82 100.00%

根据经营模式的不同,英特药业药品(不含医疗器械及耗材)批发销售业务

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商业分销、零售药店销售等三种模式,最近三年一期的销售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1-5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 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医疗机构 400,916.87 70.60% 907,316.48 69.14% 783,974.78 67.24% 671,812.78 66.51%

商业分销 90,679.96 15.97% 231,450.68 17.64% 217,919.04 18.69% 200,102.27 19.81%

零售终端 76,266.41 13.43% 173,579.01 13.23% 164,083.34 14.07% 138,134.48 13.68%

合计 567,863.24 100.00% 1,312,346.17 100.00% 1,165,977.16 100.00% 1,010,049.53 100.00%

目前,英特药业的药品批发销售业务的主要销售区域为浙江省,最近三年一

16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期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1-5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 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浙江省内 540,182.54 95.13% 1,254,337.90 95.58% 1,092,348.71 93.69% 973,643.77 96.40%

浙江省外 27,680.70 4.87% 58,008.27 4.42% 73,628.45 6.31% 36,405.76 3.60%

合计 567,863.24 100.00% 1,312,346.17 100.00% 1,165,977.16 100.00% 1,010,049.53 100.00%

2、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英特药业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占当期营业收入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比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4,788.54 2.37%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3,487.58 2.16%

2015 年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11,491.25 1.84%

1-5 月 浙江省肿瘤医院 10,033.40 1.61%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9,315.01 1.49%

合计 59,115.78 9.47%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9,989.94 2.1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3,090.58 1.6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1,313.20 1.51%

2014 年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19,113.25 1.36%

浙江省肿瘤医院 18,385.47 1.31%

合计 111,892.43 7.95%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5,377.08 2.05%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122.55 1.6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9,295.34 1.56%

2013 年

浙江省肿瘤医院 13,588.09 1.10%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13,572.38 1.10%

合计 91,955.43 7.4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3,514.24 2.22%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19,423.10 1.83%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5,580.33 1.47%

2012 年

浙江省肿瘤医院 12,594.84 1.19%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12,484.04 1.18%

合计 83,596.55 7.89%

报告期内不存在上市公司和英特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上市公司或英特药业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

16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不存在主要客户为关联方的情况。

(二)主要采购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英特药业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占当年采购金额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比例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17,004.89 2.93%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15,772.93 2.71%

2015 年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15,483.44 2.66%

1-5 月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13,064.99 2.25%

阿斯利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 11,168.97 1.92%

合计 72,495.22 12.47%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44,259.71 3.11%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34,756.07 2.45%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34,739.85 2.44%

2014 年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33,795.44 2.38%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7,393.65 1.93%

合计 174,944.71 12.31%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37,364.00 3.19%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37,146.78 3.17%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35,060.90 2.99%

2013 年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33,129.83 2.82%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7,836.92 2.37%

合计 170,538.44 14.54%

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 43,929.62 4.51%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38,628.22 3.96%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34,309.86 3.52%

2012 年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0,497.18 3.13%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29,322.20 3.01%

合计 176,687.09 18.12%

报告期内不存在上市公司和英特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上市公司或英特药业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

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三)产品销售与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趋势

英特药业是医药流通企业,主要通过医药产品进销差价获取盈利,常年经营

的药品品规有 20,000 多种。在采购方面,英特药业以药品的招标价格为基础,

17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结合预计采购量、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在考虑公司经营成本的基础上,参照市

场定价与供应谈判确定采购价格;在销售方面,英特药业对医院等医疗机构的销

售价格主要按照中标价确定,对商业公司和零售终端的销售价格以厂家的区域销

售指导价格为基础,结合市场情况来确定。

近年来,政府为降低人民群众的医疗成本,加强了对药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自 1998 年来国家发改委对多种药品进行降价调整,随着药品价格改革,医药市

场竞争的加剧,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近年

来我国药品价格呈现持续波动下降的趋势,这也使得英特药业向医药供应商采购

原材料的价格有所降低。另外,由于英特药业销售价格主要按照中标价或厂家指

导价格确定,在整体市场药品价格下降的趋势下,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也出现下降

趋势。因此,总体上看,英特药业报告期内的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材料采购价格整

体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

四、安全生产、环保与质量控制情况

(一)安全生产

英特药业及下属子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经营,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

产政策法规,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期内,英特药业未因违法违规受

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二)环境保护

英特药业主要从事医药商业经营活动,无论是批发、零售,均不存在环境污

染问题,英特药业的医药物流基地履行了环境评价和验收程序,不存在环境污染。

英特药业下属子公司英特中药饮片和钱王中药主要加工中药饮片,生产过程

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报告期内,英特药业

未因违法违规受过环保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三)质量控制

英特药业的质量控制依据的标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严格遵循上述法

17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律法规的基础上,英特药业设立了质量与安全健康环保管理部,在质量控制方面

制定了《英特药业质量管理制度》、《英特药业运营手册》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以进一步加强公司对药品经营的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药品经营各个环节中,具体如下:

1、采购环节:质量与安全健康环保管理部审核年度购货计划,该部同时负

责中标委托配送品种的质量首营审核及品种质量把关工作。购进药品首次必须签

订书面的工商、商商购销合同或购销协议,合同及协议必须签明质量条款,以明

确质量责任,避免质量纠纷。每年年底由采购部的采购人员会同质量与安全健康

环保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对一年中购进的药品进行质量分析评审,对本年度的

购进药品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以指导下年度购进计划的编制。

2、入库与储存环节:英特药业制定了物流入库标准化操作流程。入库时,

验收人员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批号、产地、数量、外包装等,并按 GSP

要求验收,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

逐一检查,对质检不合格的产品会拒收并退回。质量与安全健康环保管理部根据

GSP 相关要求监督库存商品的管理,负责在库商品的质量管理,包括相关不合格

品的审核。英特药业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库存商品,严格处理不合格或质量有疑问

的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品不得入库和销售。

3、出库与物流环节:英特药业制定了物流出库标准化操作流程。原件商品

出库时要求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根据商品特性、运输方式做到防碎、隔离、加固、

捆扎、保温等工作。冷链药品的运输等需严格遵守《冷链药品管理办法》和《冷

链药品配送流程》的要求。英特药业根据《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和《第三方物

流管理办法》选择合格的承运商进行物流配送,确保物流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4、售后服务环节:英特药业实行首问负责制的客户服务策略,设有客户服

务电话,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会查明原因,分

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同时,英特药业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

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对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会立即向有关管理部

门报告,并及时追回药品、按照规定和要求封存或销毁。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未与客户发生重大服务质量纠纷,未发生因商品质量问

17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题受到过药品监督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五、其他事项

(一)英特药业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英特药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

况。

(二)英特药业股权是否为控股权的说明

英特药业为上市公司直接持股 50%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为收购子公司的

少数股东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将成为英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英特集团对于英

特药业的控制权将增强。

(三)英特药业股权是否已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的说明

华资实业、华辰投资已与英特集团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一致同

意英特集团发行股份分别收购华资实业、华辰投资持有的英特药业 26%和 24%

的股权。英特药业是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持有的英特

药业股权系其合法持有并有权处置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

受到限制的情况。

英特药业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内容,也不存在其他影响

其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英特药业在本报告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

售事项,以及标的公司目前的未决诉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说明

1、本报告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所进行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英特药业在本报告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

17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未决诉讼情况

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目前未决诉讼如下:

(1)金华英特诉浙江金华海纳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金华英

特请求:判令被告将拖欠原告的货款 1,136,336.7 元返还给原告;本案的诉讼费

用由被告承担。浙江省磐安县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判决支持金华英特的

诉讼请求,判决书号为(2014)金磐商初字第 584 号。目前金华英特已申请执行,

但由于对方已经停业,执行困难。

(2)湖州英特诉浙江亿升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湖州英特请

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 261,818.95 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浙江

省长兴县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8 月 7 日缺席判决支持湖州英特的诉讼请求,判决

书号为(2015)湖长矿商初字第 281 号。因公告期及上诉期已届满,目前湖州英

特等待被告支付或准备申请执行。

(3)宁波英特诉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宁波英

特请求:依法判被告即时返还宁波英特预付款 1,215,000 元;依法判被告赔偿原

告损失 604,200 元;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本案由慈溪市人民法院

受理,目前一审尚在审理中。

以上未决诉讼不属于重大未决诉讼。

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英特药业对英特集团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513.25

万元,由于本次交易前,英特药业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为上市公

司收购英特药业 50%少数股东权益的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成为上市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的情形。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英特药业对中化蓝天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60.00

万元,该款项系原属于英特药业的部分人员关系转至中化蓝天,但其社会保障账

户未同时转移,因此中化蓝天需通过英特药业支付部分社保费用。截至本报告书

17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签署日,该款项已由中化蓝天归还至英特药业,英特药业将积极办理相关社保账

户转移手续,由中化蓝天直接支付该部分人员的社保费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况外,英特药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和交易对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4、为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英特药业不存在为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担保的

情况。

(五)英特药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特药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存在以下行

政处罚情况:

1、永康英特于 2013 年 8 月因销售劣药被永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被

扣押的药品并处以 2,400.00 元罚款,于 2014 年 7 月因销售劣药被永康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 70.80 元并处以 1,634.00 元罚款。根据永

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说明》,上述两个案件不属于较大数额处罚的

行政处罚案件。

2、英特海斯于 2013 年 7 月因抽检品种维生素 K1 注射液不合格被衢州市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款 1,678.70 元、2013 年 3 月

因抽检品种五苓胶囊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罚款 467.50

元、2012 年 12 月因抽检品种冠心苏合丸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

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没款 8,013.60 元、2012 年 8 月因抽检品种浓氯化

钠注射液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

没款 2,440.50 元、2012 年 9 月因抽检品种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不合格被衢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没收违法所得 292.24 元、2012

年 2 月因抽检品种抗骨增生丸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

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没款 19,468.00 元、2012 年 2 月因抽检品种盐酸丙卡特罗片

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没款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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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46.80 元。根据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前述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柯城分局合并变更而来)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上述事项不属于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

3、英特物流于 2013 年 9 月因少缴所得税被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

以罚款计 32,037.61 元,根据杭州市拱墅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证明》,上述事项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英特医药药材于 2014 年 6 月因销售劣药被杭州市下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没收劣药并没收违法所得 119.12 元,根据杭州市下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出具的《证明》,上述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除

上述事项外,英特药业各项业务的运营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最近

三年受到其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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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英特药业 50%股权,英特药业是英特集团的控股子公

司。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和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该二公司持有浙江英特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6%和 24%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5]第 648

号),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英特药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05,831.94

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 161,690.07 万元,评估增值率 52.78%。上述评估结果已

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英特药业 50%股权的交易作价依据上述

评估值确定为 80,845.04 万元。在评估基准日之后,若英特药业进行现金分红,

则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应当扣除相应现金分红。

(一)评估方法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

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

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

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思路。

本次评估目的是购买股权,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

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资

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企业历史年度经营收益较为稳定,在未来年度其收益与风险可以可靠

地估计,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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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英特药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资产账面价值 366,689.80 万元,评估值

404,373.81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37,684.01 万元,增值率 10.28%。负债账

面价值 260,857.86 万元,评估值 260,138.01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值减值 719.85

万元,减值率 0.28%。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105,831.94 万元,评估值 144,235.80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38,403.86 万元,增值率 36.29 %。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在评

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英特药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1,690.07 万元,较其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增值 55,858.13 万元,增值率 52.78%。

3、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英特药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61,690.07 万元,比

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44,235.80 万元,高 17,454.27 万元,

差异率为 12.1%。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

(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

而变化;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

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以及资产

的有效使用、英特药业市场占有率、经营能力、经营风险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产生差异。

4、评估结论的选取

考虑本次评估目的系为购买股权提供价值参考,通过分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

的合理性和价值内涵,评估机构认为英特药业此类企业的市场价值通常不是基于

重新购建该等资产所花费的成本而是基于市场参与者对未来收益的预期,企业在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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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上、市场情况、经营能力等软实力无法在成本法得到很好的体现,而收益法

的评估结果更能准确揭示被评估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风险。例如根据商务

部市场秩序司统计数据,英特药业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国批发企业前 100 位排名中

占据着前 11、12 位的位置,有着较好的市场占有率。因此本次选取收益法的评

估结果作为英特药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

即,英特药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61,690.07 万元。

二、评估基本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

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

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

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

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

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

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二)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

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利率等政策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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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

3、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4、评估只基于基准日现有的经营能力。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

策略和追加投资等情况导致的经营能力扩大,也不考虑后续可能会发生的生产经

营变化;

5、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

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6、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英特药业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

7、评估范围仅以委托方及英特药业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方

及英特药业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8、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9、英特药业继续在原址经营。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

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

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366,689.80 万元,评估值 404,373.81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值增

值 37,684.01 万元,增值率 10.28%。负债账面价值 260,857.86 万元,评估值

260,138.01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值减值 719.85 万元,减值率 0.28%。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 105,831.94 万元,评估值 144,235.80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38,403.86 万元,增值率 36.29%。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314,165.76 316,801.00 2,635.24 0.84

2 非流动资产 52,524.04 87,572.81 35,048.77 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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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38.64 3,538.64 - -

4 长期股权投资 41,332.89 68,383.19 27,050.30 65.44

5 投资性房地产 4,570.51 11,501.59 6,931.08 151.65

6 固定资产 1,385.39 1,338.47 -46.92 -3.39

7 在建工程 - - - -

8 无形资产 703.85 1,941.42 1,237.57 175.83

9 其中:土地使用权 480.78 1,697.59 1,216.81 253.09

10 长期待摊费用 607.47 664.17 56.70 9.33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5.29 205.32 -179.97 -46.71

12 资产总计 366,689.80 404,373.81 37,684.01 10.28

13 流动负债 259,273.52 259,273.52 - -

14 非流动负债 1,584.34 864.49 -719.85 -45.44

15 负债总计 260,857.86 260,138.01 -719.85 -0.28

16 所有者权益 105,831.94 144,235.80 38,403.86 36.29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资金。在核实的基础上,以清查核

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根据票据是否计息进行评估。对于有息票据按票面本金加出票计息

日至评估基准日的利息作为评估值;无息票据按票面本金作为评估值;对于逾期

未收回的票据,按应收账款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3、应收类账款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

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

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

分析的方法估计评估风险损失,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

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对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

额的,参考企业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

经评估人员和企业人员分析,并经对客户和往年收款的情况判断,评估人员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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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对关联方、职工个人、集团内部的往来款项,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

为 0;对外部单位发生时间 1 年以内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为 0.5%;

发生时间 1 到 2 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10%;发生时间 2 到 3

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20%;发生时间 3 年至 4 年的发生评估风

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50%;发生时间 4 年至 5 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

能性在 70%;5 年以上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类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

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4、预付账款

对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在对预付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

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

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

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等情况,以调整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5、应收股利

对应收股利的评估,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

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核实下属子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以证实应收股利的真实性、

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相符,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6、存货

存货主要是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为各类药品。均为正常销售商品。主要采

用如下方法: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以

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

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1)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2)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建

设税与教育附加;

(3)销售费用率是按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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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业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5)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6) 为一定的率,由于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

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

其风险。其中 r 对于畅销产品为 0;一般销售库存商品为 50%,发出商品按 25%

计;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 100%。

7、其他流动资产

对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款项金额、发生

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

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二)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

英特药业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1 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06-07 100

2 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05-09 100

3 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新昌县 2010-11 100

4 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00-01 70

5 浙江英特疫苗医药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11-09 51.03

6 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08-11 70

7 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05-09 100

8 温州英特医药仓储有限公司 温州市 2012-04 45.45

9 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金华市 2011-11 20

10 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11-11 100

11 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慈溪市 2010-01 51

12 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 2010-07 51

13 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衢州市 2011-01 49

14 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金华市 2012-03 70

15 永康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永康市 2011-07 51

16 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11-09 80

17 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嘉善县 2011-05 70

18 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 福州市 2012-09 50.5

19 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绍兴市 2013-02 50

20 浙江英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06-07 100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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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为长期股权投资。

对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

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

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被投资企业,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

要求,需对其进行整体评估,然后根据对被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各长期投

资企业评估值。

评估中所遵循的评估原则、采用的评估方法、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等

保持一致,在评估中采用同一标准、同一尺度,以合理公允和充分地反映各被投

资单位各项资产的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持股比例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

生的溢价和折价。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英特药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持有的股票资产,本次评估根据每只股票于

评估基准日市场公开交易收盘价乘以持有数量确认评估值。

3、投资性房地产

申报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外购写字楼和企业自建房产,本次评估分别采用

市场比较法和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1)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价房地产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类似

房地产交易实例,就交易条件、价格形成的时间、区域因素(房地产的外部条件)

及个别因素(房地产自身条件)加以比较对照,以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交易的类似

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为基础,做必要的修正后,得出待估房地产最可能实现的合理

市场价格。

运用市场比较法按下列基本步骤进行:

1)搜集交易实例的有关资料;

2)选取有效的可比市场交易实例;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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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5)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6)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7)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8)求得比准价格,调整确定被评估房地产的评估值。

(2)重置成本法

对于企业的自建房屋,考虑其为工业用房,未取得周边交易和租赁比较案例,

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重置成本法,是根据建筑工程预、结算资料按建

筑物工程量,以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全价,

并按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建

筑物评估净值。

建筑物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

重值全价由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

①建安造价的确定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的总价,建安工程造价

采用预(决)算调整法进行计算,评估人员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

版)、《杭州市造价信息》(2014第12期),计算工程建安造价。

②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当地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单位为建设

工程而投入的除建筑造价外的其它费用两个部分。该部分按国家及地方政府收费

标准确定。

③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其采用的利率按

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标准计算,工期按建设正常情况周期计算,并按均匀投

入考虑:

资金成本=(工程建安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合理工期×贷款利息×50%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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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新率

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成新率的确定,根据建(构)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梁、

板、柱)、墙体、楼地面、屋面、门窗、内外墙粉刷、天棚、水卫、电照等各部

分的实际使用状况,确定尚可使用年限,从而综合评定建筑物的成新率。

计算公式: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如下:

建筑面积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序号 房屋名称

(平方米)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1 华龙商务大楼1310室 37.67 35.21 27.03 76.85 76.85

2 华龙商务大楼1312室 37.67 35.21 27.03 76.85 76.85

3 华龙商务大楼1301室 89.44 83.59 64.18 182.46 182.46

4 华龙商务大楼1303,1305室 96.33 90.03 69.12 196.51 196.51

5 华龙商务大楼1307,1309室 100.95 94.34 72.43 205.94 205.94

6 华龙商务大楼1306,1308室 75.10 70.19 53.89 153.20 153.20

7 华龙商务大楼1401室 89.44 84.47 64.85 184.25 184.25

8 华龙商务大楼1403,1405室 96.33 90.97 69.85 198.44 198.44

9 华龙商务大楼1407,1409室 100.95 95.33 73.19 207.96 207.96

10 华龙商务大楼1411,1413室 110.85 104.68 80.37 228.35 228.35

11 华龙商务大楼1402,1404室 73.43 69.35 53.25 151.27 151.27

12 华龙商务大楼1406,1408室 75.10 70.93 54.46 154.71 154.71

13 华龙商务大楼1410,1412室 75.34 71.16 54.63 155.20 155.20

14 华龙商务大楼1414,1416室 97.53 92.10 70.71 200.91 200.91

15 华龙商务大楼1501室 89.44 85.34 65.52 186.04 186.04

16 华龙商务大楼1503,1505室 96.33 91.91 70.57 200.37 200.37

17 华龙商务大楼1507,1509室 100.95 96.32 73.95 209.98 209.98

18 华龙商务大楼1511,1513室 110.85 105.76 81.20 230.57 230.57

19 华龙商务大楼1502,1504室 73.43 70.07 53.80 152.73 152.73

20 华龙商务大楼1506,1508室 75.10 71.66 55.02 156.21 156.21

21 华龙商务大楼1510,1512室 75.34 71.89 55.20 156.71 156.71

22 华龙商务大楼1514,1516室 97.53 93.06 71.45 202.86 202.86

23 华龙商务大楼1801室 89.44 87.97 67.54 187.82 187.82

24 华龙商务大楼1803,1805室 96.33 94.74 72.74 202.29 202.29

25 华龙商务大楼1807,1809室 100.95 99.29 76.23 212.00 212.00

26 华龙商务大楼1811,1813室 110.85 109.02 83.70 232.79 232.79

27 华龙商务大楼1802,1804室 73.43 72.23 55.45 154.20 154.20

28 华龙商务大楼1806,1808室 75.10 73.87 56.72 157.71 157.71

29 华龙商务大楼1810,1812室 75.34 74.11 56.90 158.21 158.21

30 华龙商务大楼1814,1816室 97.53 95.92 73.65 204.81 204.81

31 华龙商务大楼1901室 89.44 88.84 68.21 189.61 189.61

32 华龙商务大楼1903,1905室 96.33 95.69 73.47 204.22 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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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序号 房屋名称

(平方米)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33 华龙商务大楼1907,1909室 100.95 100.27 76.99 214.01 214.01

34 华龙商务大楼1911,1913室 110.85 110.10 84.54 235.00 235.00

35 华龙商务大楼1902,1904室 73.43 72.95 56.01 155.67 155.67

36 华龙商务大楼1906,1908室 75.10 74.61 57.28 159.21 159.21

37 华龙商务大楼1910,1912室 75.34 74.84 57.46 159.72 159.72

38 华龙商务大楼1914,1916室 97.53 96.88 74.38 206.76 206.76

39 华龙商务大楼2001室 89.44 93.70 71.94 190.51 190.51

40 华龙商务大楼2003,2005室 96.33 100.92 77.48 205.18 205.18

41 华龙商务大楼2007,2009室 100.95 105.76 81.20 215.02 215.02

42 华龙商务大楼2011,2013室 110.85 116.13 89.16 236.11 236.11

46 华龙商务大楼2014,2016室 97.53 102.18 78.45 207.74 207.74

43 华龙商务大楼2002,2004室 73.43 76.94 59.07 156.41 156.41

44 华龙商务大楼2006,2008室 75.10 78.69 60.41 159.96 159.96

45 华龙商务大楼2010,2012室 75.34 78.94 60.61 160.47 160.47

47 平炼路 1 号 1 幢 1,650.65 133.42 99.62 217.07 108.54

48 平炼路 1 号 2 幢 1,068.28 73.57 54.93 121.68 60.84

49 平炼路 1 号 3 幢 472.48 32.54 24.30 52.16 26.08

50 平炼路 1 号 4 幢 32.19 2.22 1.66 4.11 1.56

51 华龙商务大楼1201室 89.44 82.71 63.51 180.67 180.67

52 华龙商务大楼1203,1205室 96.33 89.08 68.40 194.59 194.59

53 华龙商务大楼1207,1209室 100.95 93.36 71.68 203.92 203.92

54 华龙商务大楼1211,1213室 110.85 102.51 78.70 223.92 223.92

55 华龙商务大楼1202,1204室 73.43 67.91 52.14 148.33 148.33

56 华龙商务大楼1206,1208室 75.10 69.46 53.33 151.70 151.70

57 华龙商务大楼1210,1212室 75.34 69.68 53.50 152.19 152.19

58 华龙商务大楼1214,1216室 97.53 90.19 69.25 197.01 197.01

59 华龙商务大楼1311,1313室 110.85 103.59 79.54 226.13 226.13

60 华龙商务大楼1302,1304室 73.43 68.63 52.70 149.80 149.80

61 华龙商务大楼1314,1316室 97.53 91.15 69.98 198.96 198.96

62 莫干山路110号—6底层 93.38 414.39 329.09 429.55 429.55

63 莫干山路110号—7底层 90.00 399.03 316.90 414.00 414.00

合计 8,439.77 5,931.60 4,570.51 11,699.59 11,501.59

减: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 - -

合计 8,439.77 5,931.60 4,570.51 11,699.59 11,501.59

4、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本次评估按照房屋建筑物不同用途、结构特点和使用性质分别采用重置成本

法与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1)房屋建筑物的成本法

主要建筑物的评估,是根据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按建筑物工程量,

以当地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全价,并按建筑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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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出建筑物评

估值。

建筑物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其他建筑物是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以类比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评估要素,

确定重置单价并计算评估值。

①重置全价

重值全价由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

A. 建安造价的确定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的总价,建安工程造价

采用预(决)算调整法进行计算,评估人员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

版)、《杭州市造价信息》(2014第12期),计算工程建安造价。

B. 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当地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单位为建设

工程而投入的除建安造价外的其它费用两个部分。该部分按国家及地方政府收费

标准确定。

C. 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其采用的利率按

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标准计算,工期按建设正常合理周期计算,并按均匀投

入考虑:

资金成本=(工程建安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合理工期×贷款利息×50%

②成新率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建筑物的设计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建筑物尚可

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房屋建筑物的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房地产与在较近时期内发生的同类房地产交易实例,就

交易条件、价格形成的时间、区域因素(房地产的外部条件)及个别因素(房地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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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自身条件)加以比较对照,以同类房地产的价格为基础,做必要的修正,得出

待估房地产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

运用市场比较法按下列基本步骤进行:

①搜集交易实例的有关资料;

②选取有效的可比市场交易实例;

③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④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⑤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⑥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⑦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⑧求得比准价格,确定被评估建筑物(或房地产)的评估值。

注: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部分为职工住房及相关资产,现由职工居住

使用,该部分资产由于涉及国家房改及职工住房政策,本次未对其进行评估,以

账面值列示评估值中。

(2)设备类资产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

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由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和资金成

本等部分组成。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

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或者自制(包括

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于机

器设备在计算其重置全价时应扣减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不含税)+运杂费(不含税)+安装调试费+其他费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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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资金成本

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

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市场购置的价格确定。

A. 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主要通过向设备生产厂家或销售公司询价或参照《2014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等价格资料,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价

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

设备购置价(不含税)=设备含税购置价/(1+增值税率)

B. 运杂费的确定

以不含税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间发生的装卸、运输、

保管、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

件规定抵扣率扣减应抵扣的增值税。购置价格中包含运输费用的不再计取运杂

费。

运杂费(不含税)=含税运杂费/(1+增值税税率)

C. 安装工程费的确定

根据被评估设备辅助材料消耗、安装基础情况、安装的难易程度,参照《资

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设备安装费率予以测算确认。对小型、无须安

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工程费。

D. 其他费用的确定

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投标管理费及

环评费等,是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

计算。

E. 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为评估对象在合理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对于大、中型

设备,合理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计算其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

期×贷款利率×1/2

贷款利率按照评估基准日执行的利率确定,资金在建设期内按均匀投入考

虑。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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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成新率的确定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

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和电子设备则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生产年代久远,已无同类型型号的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则参照近期二手市

场行情确定评估值。

2)运输车辆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现行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

A. 现行购价主要取自当地汽车市场现行报价或参照网上报价;

B. 车辆购置税分不同排量按国家相关规定计取;

C. 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分别车辆所处区域按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计

取。

②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运输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

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

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

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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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为英特药业在无形资产明细中核算的企业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价值。为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确认的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本次采用市场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估

价期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

正,以此估算待估土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如下:

V=VB×A×B×D×E

式中:

V:估价对象价格;

VB:比较案例价格;

A:估价对象情况指数/比较案例宗地情况指数=正常情况指数/比较案例

宗地情况指数

B:估价对象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案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D: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E: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

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

成本逼近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V=Ea+Ed+T+R1+R2+R3=VE+R3

式中:

V—估价价格

Ea—土地取得费

Ed—土地开发费

T—税费

R1—利息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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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利润

R3—土地增值收益

VE—土地成本

(2)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为购买的各种应用软件和注册商标等。

本次评估对除注册商标外的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

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查阅了原始凭证。对于软件类资

产以现行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

注册商标的价值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性能、服务等效用因素的综合显

示,甚至是效用性能比的标志。本次评估依据搜集的资料分析,英特药业对其所

注册各个商标尚无具体应用,无相应的产品应用。因此,本次评估选用成本法进

行评估。即:

注册商标的价值=注册费+代理费

6、其他非流动资产

(1)对长期待摊费用,在核实支出和摊销政策的基础上,以评估目的实现

后还存在的、且与其他评估对象没有重复的资产和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

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清查后账面值确定

为评估值。

(三)负债

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目的实

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确定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

法(DCF)对拟转让股权的价值进行估算。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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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的现金流折算为现值,估计

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即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

预期现金流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到企业价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

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

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关键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

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

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易于为市场所

接受。

(一)基本评估思路

本次评估的基本思路是以企业历史经审计的公司会计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所有者权益),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

估算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测算过程中未体现的英特药业对外长期投

资的权益价值、以及基准日的其他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来得到企业的企

业价值,并由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所

有者权益)。

(二)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 B D (1)

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所有者权益)价值;

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 P Ci Q

(2)

Q: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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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Ri

P

i 1 (1 r ) i (3)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经营期。

Σ 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C i C 1C2

(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5)

式中: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投资+营运资本增加额+新增长期资产投资(新增固定资

产或其他长期资产) (6)

根据企业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预期的自由现金流

量,并假设其在预测期后仍可经营一段时期。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

行折现处理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r rd wd re we

(7)

式中:

Wd: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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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d

( E D) (8)

We:评估对象的股权资本比率;

E

we

( E D) (9)

re:股权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股权资本成本;

re = rf + β e×(rm - rf) +ε (10)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预期报酬率;

ε :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 e:评估对象股权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D

e t (1 (1 t ) )

E (11)

β 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t 34%K 66% x (12)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 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Cov( R X ; RP )

x

P (13)

式中:

Cov( R X , RP ) :一定时期内样本股票的收益率和股票市场组合收益率的协方

差;

σ p:一定时期内股票市场组合收益率的方差。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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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益期限确定

在执行评估程序过程中,假设英特药业在可预见的未来保持持续性经营,因

此,确定收益期限为永续期,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目标等资料,采用两阶段模型,

即从评估基准日至 2019 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政策、市场等因素对企业收入、

成本费用、利润等进行合理预测,2020 年以后各年与 2019 年持平。

(四)净现金流量估算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估算

英特药业主营业务种类主要是各种药品收入等。经座谈了解,未来 5 年的业

务种类除中药业务和其他业务信息费外,业务重心和业务模式不会发生大的变

化。中药业务已转给中药事业部下属的英特医药药材等公司进行,其他业务信息

费由母公司经营。因此,本次不再对中药业务、其他业务信息费进行预测。

同时,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房屋租赁收入为公司的非主营业务,其收益

价值不能够体现资产的市场价值。本次评估对该部分资产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收益预测中不再考虑该部分收入。

经调查了解,英特药业主要业务的基本稳定,相关业务的不会发生太大的变

化,经营成本的变化不大。业务收入 2013 年增长 9%,2014 年业务收入增长 11%,

增长率比较稳定,考虑行业营业收入增长水平,本次评估营业收入在历史年度上

维持 10%的增值率。

2011 年至 2014 年的药品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4.92%、5.20%、4.98%、4.65%,

从整体上看处于下降趋势。

未来年度为了降低普通消费者的用药成本,政府在新医改政策中通过基层医

疗机构“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等措施控制药品价格;国家发改委也多次配套出

台了关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调整的政策,未来我国药品价格仍有可能出现下

调的可能,药品价格的调整,整体毛利率会有所下降。其下降比率参考企业历史

变化测算。

英特药业其他业务收入,根据历史的平均收入和毛利率情况预测。预测结果

如下: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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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来收入成本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1,120,702.89 1,232,755.64 1,356,012.81 1,491,594.79 1,640,734.02

营业成本 1,069,252.29 1,176,710.26 1,294,961.73 1,424,457.91 1,566,903.70

2、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

本次评估根据盈利预测中英特药业应税业务销售收入、相关各项税率并结合

历史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构成和变化趋势预测未来年度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预

测结果如下:

销售税金及附加预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1,120,702.89 1,232,755.64 1,356,012.81 1,491,594.79 1,640,734.02

税金及附加 1,248.14 1,372.93 1,510.21 1,661.20 1,827.30

3、期间费用估算

(1)销售费用估算

各销售费用要素与英特药业的业务量存在着一定关系。因此对于运输费、差

旅费各要素等参照历史年度该等变动费用构成及其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并结合被

评估企业营业收入预测情况进行估算。估算结果如下:

销售费用预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营业费用合计 17,959.55 19,666.72 21,584.42 23,706.86 26,077.22

经营人员工资及福利费 6,466.31 7,080.98 7,771.44 8,535.62 9,389.07

差旅费 631.52 691.55 758.98 833.61 916.96

运费 8,316.36 9,106.89 9,994.90 10,977.72 12,075.34

包装费 92.41 101.19 111.06 121.98 134.17

保险费 7.61 8.34 9.15 10.05 11.06

广告展览及样品宣传费 40.02 43.83 48.10 52.83 58.11

商品损耗 62.63 68.58 75.27 82.67 90.93

会议费 259.67 284.36 312.08 342.77 377.04

招标手续费 0.28 0.31 0.34 0.37 0.41

电子商务费用 2,068.29 2,264.90 2,485.75 2,730.18 3,003.16

其他销售费用 14.44 15.82 17.36 19.07 20.97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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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估算

各项费用按其历史发生情况按销售收入平均比例计取。工资根据英特药业的

工资发放标准考虑浙江省发展水平预测。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按照企业的固定资

产原值和折旧计提标准及摊销政策预测。对于房租、物业费按其租金等水平确定。

对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其计算基数预测。其他各项费用按其历

史发生情况按销售收入平均比例计取。预测结果如下:

管理费用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管理费用合计 12,320.39 13,976.62 15,565.98 17,262.79 18,791.85

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 5,131.07 5,937.64 6,692.76 7,480.33 8,228.26

业务招待费 2,400.65 2,778.02 3,131.31 3,499.79 3,734.23

差旅费 423.58 490.16 552.50 617.52 679.26

房租费用 883.94 925.83 979.98 1,014.26 1,014.26

物业管理费 139.92 144.12 148.44 152.89 157.48

折旧费 315.24 211.53 137.89 122.49 172.91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 59.51 59.51 59.51 59.51 59.81

邮电通讯费 189.45 219.24 247.12 276.20 303.81

修理费 113.68 131.55 148.29 165.73 182.31

水电(能源)费 65.94 76.30 86.00 96.12 105.74

办公用品费 493.91 571.55 644.24 720.05 792.05

会议费 87.77 101.57 114.49 127.96 140.75

诉讼费 1.60 1.85 2.08 2.33 2.56

咨询费 317.33 367.21 413.92 462.62 508.88

房产税(从价) 13.70 13.70 13.70 13.70 13.70

房产税(从租) 0.00 0.00 0.00 0.00 0.00

车船使用税 0.20 0.20 0.20 0.20 0.20

土地使用税 5.05 5.05 5.05 5.05 5.05

印花税 193.00 223.34 251.74 281.37 309.50

保险费 489.51 566.46 638.50 713.64 784.99

住房补贴 515.24 596.23 672.06 751.15 826.25

劳动保护费 48.93 56.62 63.82 71.33 78.46

广告费 0.30 0.35 0.39 0.44 0.48

其他租赁费(房屋租赁外) 58.82 68.07 76.72 85.75 94.33

劳务(佣金)支出 192.50 222.76 251.09 280.64 308.70

残疾人保障金 28.69 33.20 37.42 41.83 46.01

退休人员费用 14.16 16.39 18.47 20.65 22.71

团体会费 42.51 49.20 55.45 61.98 68.18

董事会费 28.00 32.40 36.52 40.81 44.89

其他管理费用 66.16 76.56 86.30 96.45 106.10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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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费用估算

根据报表披露,英特药业评估基准日付息债务账面余额为 63,329.40 万元,

均为短期借款。本次评估在对该付息债务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按照付息债务的合

同约定估算其利息支出。同时,按历史利息支出水平、手续费支出水平等测算财

务费用。本次评估在预测财务费用时不考虑其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预测结果见

图表:未来净现金流量估算。

4、营业外收支计算

结合英特药业的情况,本次评估对经常性的政府补贴收入(主要为特种物资

储备)和水利建设基金等支出项目,按历史水平进行预测,对于其他营业外收支

偶然性较大,本次评估不予考虑。

5、所得税计算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

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25%。

本次评估以此为基础结合利润情况预测未来年度的所得税费用,预测结果见图

表:未来净现金流量估算。

6、折旧摊销等估算

根据英特药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评估人员对存量、

增量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企业现行的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和已计提

折旧(摊销)的金额按大类进行了测算。并根据原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分类,

将测算的折旧及摊销分至主营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

7、追加资本估算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生产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

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假设评估对象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

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

增加额。即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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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1)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未来各年只需满足维持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更新

性投资支出。因此,在预测期内的资本性支出按相关资产到达耐用年限后更新补

充计算。预测结果见图表:未来净现金流量估算。

(2)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

需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

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款项)等所需的

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

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

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账款

和其他应付账款核算的内容绝大多为与主业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需具体甄别视

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个别确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

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次评估

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 +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最低现金保有量 =(年付现成本总额-原材料成本)/现金周转次数

年付现成本总额=销售成本总额+期间费用总额-非付现成本总额

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

其中,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以及与经营业务相

关的其他应收账款等诸项。

存货按照正常处理方式计算其周转率并对未来存货数额进行预测。

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账款周转率

20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中,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以及与经营业务相

关的其他应付账款等诸项。

根据对评估对象经营情况的调查,以及经审计的历史经营的资产和损益、收

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的估算结果,按

照上述定义,可得到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的经营性现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

货、应收款项以及应付款项等及其营运资金增加额。其具体结果如下表:

2020 年及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以后

最低现金保有量 2,303.98 3,433.74 3,812.56 4,209.60 4,637.48 5,077.04 5,077.04

存货 85,472.44 94,026.95 103,476.49 113,875.18 125,262.70 137,788.97 137,788.97

应收款项 182,622.15 200,662.79 220,725.93 242,795.23 267,071.30 293,774.80 293,774.80

应付款项 178,029.27 195,847.33 215,529.64 237,188.92 260,907.81 286,998.59 286,998.59

营运资本 92,369.30 102,276.15 112,485.34 123,691.09 136,063.67 149,642.22 149,642.22

营运资本增加额 9,906.86 10,209.19 11,205.75 12,372.57 13,578.55 -

(3)资本性支出估算

本次评估,评估对象无扩大生产后续资本性支出。

8、现金流估算结果

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主要是在对英特药业所处行业的市场调研、

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相关可比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与未来行业发展等综合

情况做出的一种专业判断。

未来净现金流量估算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1,120,702.89 1,232,755.64 1,356,012.81 1,491,594.79 1,640,734.02

减:营业成本 1,069,252.29 1,176,710.26 1,294,961.73 1,424,457.91 1,566,903.70

营业税费 1,248.14 1,372.93 1,510.21 1,661.20 1,827.30

销售费用 17,959.55 19,666.72 21,584.42 23,706.86 26,077.22

管理费用 12,320.39 13,976.62 15,565.98 17,262.79 18,791.85

财务费用 9,809.89 10,737.16 11,755.71 12,874.51 14,103.45

营业利润 10,112.63 10,291.96 10,634.76 11,631.52 13,030.49

营业外收入 293.67 301.03 308.58 316.31 324.25

减:营业外支出 203.99 224.14 246.55 271.20 298.32

利润总额 10,202.31 10,368.85 10,696.79 11,676.63 13,056.42

减:所得税 2,550.58 2,592.21 2,674.20 2,919.16 3,264.11

20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净利润 7,651.73 7,776.64 8,022.59 8,757.47 9,792.32

折旧摊销等 374.76 271.05 197.41 182.00 232.72

折旧 315.24 211.53 137.89 122.49 172.91

摊销 59.51 59.51 59.51 59.51 59.81

扣税后利息 5,292.89 5,874.37 6,522.17 7,243.72 8,047.29

追加资本 10,363.96 10,267.75 11,241.94 12,418.57 13,974.23

营运资金增加额 9,906.86 10,209.19 11,205.75 12,372.57 13,578.55

资本性支出 - - - - -

资产更新 457.10 58.56 36.19 45.99 395.68

净现金流量 2,955.41 3,654.31 3,500.23 3,764.62 4,098.09

9、预测期后的现金流的确定

(1)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期后企业营运资金增加额为零。

(2)考虑英特药业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应保证资产规模的相对稳定,综合

考虑各类资产的更新周期、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根据英特药业非流动资产耐用

年限和账面原值计算更新资本性支出年金后确定永续期年度资本性支出为

417.91 万元。

(3)折旧摊销费:由于会计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存在差异,考虑折旧

货币时间价值对预测年后的折旧进行调整,确定预测年后每年的折旧费为

339.36 万元(含摊销)。

经上述调整后,永续期年度企业自由现金流为 17,789.72 万元。

(五)股东权益价值的预测

1、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Rf,参照国家近五年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的平均水平,

按照十年期以上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Rf 的近似,即 Rf=3.94%。

(2)市场预期报酬率 Rm,一般认为,股票指数的波动能够反映市场整体

的波动情况,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可以反映市场期望的平均报酬率。通过对上

证综合指数自 1992 年 5 月 21 日全面放开股价、实行自由竞价交易后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指数平均收益率进行测算,得出市场期望报酬率的近似,即:

Rm=10.19%。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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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βe 值

取沪深同类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250 周的市场价格测算估计,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β x=

0.8533,按式(10)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 t=

0.9032,按式(9)得到评估对象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β u = 0.8237。

按式(8)得到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β e = 1.0656。

(4)权益资本成本 re

本次评估考虑到评估对象在公司的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以及公司的治理结

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

调整系数ε =2.5%,最终由式(7)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成 re=0.1310。

(5)计算 Wd 和 We

由英特药业的资本结构可得到 We= 0.7186 、Wd= 0.2814。其中资本结构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和有息负债价值确定。

(6)折现率 WACC

由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得到 WACC=rd×Wd+re×We= 0.1053。

2、经营性资产价值预测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式(3),即可得到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115,706.58 万元。

3、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预测

经核实,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

露,有如下一些资产的价值在本次预测的经营性资产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

所预测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之外的溢余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

(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

在本次评估中,有如下一些流动类资产(负债)的价值在现金流预测中未予

考虑:

1)经测算,基准日英特药业的最低现金保有量为 2,303.98 万元,则英特药

20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业的溢余货币资金为 23,391.75 万元。

2)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应收股利,余额为 309.90 万

元,与未来的经营无关。经评估人员核实无误,确认该资金存在。

3)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其他应收款为 12,886.39

万元,为与关联单位的非经营性往来款和未考虑的资本性支出;故基准日的上述

资产作为溢余处理,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存在。

4)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其他应付款中有

10,605.55 万元的住房维修基金、资金资金集中款等非经营性负债,应付利息

130.14 万元,为非经营性负债,因其为非经常性的负债,故基准日的该部分作

为溢余处理,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存在。

即基准日流动性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为:

C1= 25,852.35 (万元)

(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2

1)经核实,英特药业有职工住宅等房产账面值 696.29 万元;

2)递延所得税负债 864.49 万元,

3)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3,538.64 万元;

4)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值

4,570.51 万元,考虑该资产与英特药业主营业务无关,本次评估将其作为溢余资

产处理。按市场法评估后价值为 11,501.59 万元。

5)其他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 719.85 万元,与未来的经营无关按账面值确认

评估值。

6)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 385.29 万元,与未来的经营无关,考虑部分递

延所得税资产计算基础其他非流动负债为政府补助,不需要偿还,评估为 0,本

次也对其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为 0。对于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核实无误

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为 205.32 万元

则基准日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为:

20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C2= 15,077.35(万元)

将上述各项代入式(4)得到评估对象基准日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的价值为:

C=C1+C2=40,929.69 (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英特药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共计 41,332.89 万元,为对其

20 家下属子公司的投资。本次评估根据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收益法和

成本法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按确定的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持股比例

来确定各长期投资的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方法 收益法 成本法 备注

1 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100.00% 4,991.58 2,389.98 收益法 2,389.98 7,920.61

面临迁建,

2 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2,600.49 成本法 2,600.49 未来无法

测算

面临迁建,

3 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00.00% 2,167.25 2,723.37 成本法 2,723.37 未来无法

测算

4 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0.00% 700.00 1,797.13 收益法 2,567.33 2,824.15

5 浙江英特疫苗医药有限公司 51.03% 1,530.00 2,132.50 收益法 4,178.91 3,750.57

6 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 70.00% 700.00 5,066.70 收益法 7,238.14 2,234.41

7 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100.00% 8,000.00 24,224.83 收益法 24,224.83 24,729.40

8 温州英特医药仓储有限公司 45.45% 2,500.00 2,619.48 成本法 5,763.43 在建

9 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20.00% 1,000.00 1,236.57 成本法 6,182.87 在建

10 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 收益法 -2,627.24 244.60

11 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51.00% 2,514.91 2,757.28 收益法 5,406.43 2,559.01

12 温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51.00% 2,990.26 14,549.41 收益法 28,528.26 7,022.97

13 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49.00% 1,465.45 - 收益法 -6,279.04 846.26

14 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70.00% 1,151.94 163.49 收益法 233.56 830.35

15 永康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51.00% 475.72 - 收益法 -830.29 262.98

16 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80.00% 924.00 516.30 收益法 645.37 754.53

17 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70.00% 2,660.00 1,807.43 收益法 2,582.04 2,586.27

18 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 50.50% 1,149.20 1,476.10 收益法 2,922.97 2,896.09

19 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50.00% 3,123.25 1,816.70 收益法 3,633.40 7,453.19

改变经营

20 浙江英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289.32 505.43 成本法 505.43

方式

合计 41,332.89 68,383.20 74,814.66 84,690.99

20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在收益法前提下确定各项长期投资价值为 Q= 68,383.20 万元。

5、权益资本价值的确定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15,706.58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C=40,929.69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Q= 68,383.20 万元,

代入式(2),得到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225,019.47 万元。

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 D=63,329.40 万元,得到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 161,690.07 万元。

(六)重大期后事项

评估基准日后,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 2015 年 3 月 1 日,2015 年 5 月 11

日分别 2 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其中:自 2015 年 5 月 11

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

调 0.25 个百分点至 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 0.25 个百分点至 2.25%。对

于该事项,本次评估考虑资产基础法的取价均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为标准,

未考虑该事项的变化;考虑收益法是基于将企业未来预期的现金流折算为现值进

行评估,本次评估按评估基准日至报告出具日利率下降幅度进行了相应调整。

五、英特集团董事会对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分

(一)主要指标敏感性分析

1、收入的敏感性分析

以英特药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2015-2019 年的收入为基准,假设其他变量保持

不变,英特药业的资产估值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收入变动率 评估值(万元)

+10% 168,635.52

+5% 165,171.95

-5% 158,188.65

-10% 154,665.76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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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

以英特药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2015-2019 年的毛利率为基准,假设其他变量保

持不变,英特药业的资产估值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毛利率变动率 评估值(万元)

+10% 183,990.14

+5% 172,803.90

-5% 150,723.11

-10% 140,802.74

(二)交易标的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评估机构独立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

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能胜任本次评估

工作。上述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

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冲突,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

事均已确认上述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了市

场通行惯例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从相对估值角度分析英特药业定价合理性

为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本报告书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2012 年修订),批发业(代码为 F51)上市公司中,选取与英特药业业务

相同或相近的主要从事医药批发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共有 9 家,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TTM) 市净率(LF)

1 603368 柳州医药 35.39 5.20

2 600998 九州通 55.74 3.93

3 600993 马应龙 32.74 4.34

4 600511 国药股份 31.90 6.28

5 600211 西藏药业 122.85 13.15

6 002589 瑞康医药 40.71 4.03

7 002462 嘉事堂 26.36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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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TTM) 市净率(LF)

8 000705 浙江震元 63.07 2.79

9 000028 国药一致 27.50 3.79

平均值 48.47 5.40

平均值(剔除西藏药业) 39.18 4.43

英特药业 14.99 1.35

注:1、可比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来源于 wind;

2、英特药业估值市盈率、市净率分别以经审计的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计算。

本次交易中英特药业 100%股权对应的市净率为 1.35 倍,远低于同行上市公

司(剔除数值异常的西藏药业)4.43 倍的平均市净率;对应的市盈率为 14.99 倍,

远低于同行上市公司(剔除数值异常的西藏药业)39.18 倍的平均市盈率,本次

交易作价合理、公允,充分地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交易价格与评估结果差异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英特药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1,690.07 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英特药业 5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80,845.04

万元。本次重组交易价格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英特集团董事会对于评估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就本次交易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审核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的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除业务关系

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

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交易标的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综

合考虑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假设前提具有合理

性。

20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交易标的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公

司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该评估方

法与英特药业所处行业特性和评估目的相适应,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

状况相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本次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

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

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

靠,评估价值公允、准确。本次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

好的相关性,所采用计算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及关于预期未来各

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均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评估结论合理。因此,本次公司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协商

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公司为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

允。

六、英特集团独立董事对于评估相关事项的意见

英特集团独立董事对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有效。评估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质,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不

存在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

评估机构对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参照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了评估过

程中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选取方面,考虑了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评估

21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方法选择恰当、合理,预期未来收入增长幅度、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以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式进行评估,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各方协商

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交易定价合理、公允,

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1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七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情况

一、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分析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

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日。

因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起至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日期

间停牌,故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即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分别为

18.57 元/股、16.95 元/股和 15.64 元/股(股票交易均价=股票交易总额÷股票交易

总量),上述交易均价的 90%分别为 16.71 元/股、15.26 元/股和 14.07 元/股。

经公司与交易各方之间协商,为兼顾各方利益,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4.07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

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发行股份的市场参考价主要基于下列因素选择:

1、该发行价格是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的结果,有利于双方合作共

赢和本次交易的成功实施;

2、通过本次交易,可以理顺上市公司及英特药业股权关系,推动母子公司

的协调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快速做强做大;

3、本次标的资产英特药业的评估值市盈率远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

本次交易中英特药业 100%股权对应的市净率为 1.35 倍,远低于同行上市公司(剔

除数值异常的西藏药业)4.43 倍的平均市净率;对应的市盈率为 14.99 倍,远低

于同行上市公司(剔除数值异常的西藏药业)39.18 倍的平均市盈率,标的资产

估值相对较低;

4、本次股份发行价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远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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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本次公司发行股份价格(14.07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与可比上

市公司估值比较如下:

2014 年 2014 年预 2014-9-30

120 日均价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1-9 月 EPS 测 EPS 每股净资产 市盈率 市净率

(元/股)

(元/股) (元/股) (元/股)

1 600998 九州通 15.89 0.19 0.25 4.60 62.72 3.45

2 600993 马应龙 18.84 0.54 0.72 4.67 26.17 4.03

3 600511 国药股份 25.00 0.78 1.04 4.93 24.04 5.07

4 600211 西藏药业 30.14 0.21 0.28 2.85 107.64 10.58

5 002589 瑞康医药 34.85 0.59 0.79 8.01 44.30 4.35

6 002462 嘉事堂 21.69 0.81 1.08 5.22 20.08 4.16

7 000705 浙江震元 12.21 0.12 0.16 3.64 76.31 3.35

8 000028 国药一致 46.86 1.50 2.00 12.60 23.43 3.72

平均值 48.09 4.84

平均值(剔除西藏药业) 39.58 4.02

000411 英特集团 15.64 0.25 0.33 2.87 46.92 5.45

注:1、可比上市公司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批发业

(代码为 F51)中从事医药批发业务的公司,并剔除 2014 年 11 月 28 日后上市的企业;

2、数据来源为可比公司公告、wind;

3、2014 年预测 EPS=(2014 年 1-9 月 EPS/3)×4。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分别为 46.92 倍、5.45 倍,远

高于同行上市公司(剔除数值异常的西藏药业)39.58 倍的平均市盈率和 4.02 倍

平均市净率,公司估值相对较高。

5、按照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和发行股份价格进行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备考每股收益将得到增厚。根据英特集团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

字[2015]4070 号)、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15]11713 号),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5.5.31/ (2014.12.31/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4,325.35 60,842.71 127,427.83 120,740.80

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883.98 6,544.71 5,489.72 11,323.28

者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2 0.21 0.43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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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市公司2015年5月31日/2015年1-5月交易前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作为发行价

格,并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明确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英特集团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

发行价格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三、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四、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57,459,15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为21.69%。其中向华资实业发行29,878,762股,向华辰投资发行27,580,395

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最终发行股份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发行对象关于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对象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

华辰投资,交易对方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中各方另行约定了交易对方的利润补偿期限的,则股份限售期以该

36个月和利润补偿期限两者较长者为准。中国证监会对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

求的,适用该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交易对方持有的新增股

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1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均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

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董事会代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六、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80,845.04万元,若按照14.07元/股的发行价

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57,459,157股,其中向华资实

业发行29,878,762股、向华辰投资发行27,580,395股。若按该数量和上市公司2015

年9月30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测算,假设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不变,本次交易完

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交易前 交易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 (股) (%) (股)

1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1.54 44,691,447 27.28 72,271,842

2 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1.62 24,102,000 20.38 53,980,762

3 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27 13,006,263 4.91 13,006,263

4 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30 10,996,502 4.15 10,996,502

5 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 4.89 10,144,141 3.83 10,144,141

6 迪佛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3.23 6,695,226 2.53 6,695,226

7 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2 6,686,389 2.52 6,686,389

8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1.80 3,737,230 1.41 3,737,230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

9 1.73 3,590,265 1.36 3,590,265

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0 3,531,785 1.33 3,531,785

11 其他股东 38.70 80,268,698 30.30 80,268,698

合计 100.00 207,449,946 100.00 264,909,103

在上表中:

1、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是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化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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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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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5年5月28日,英特集团与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5年10月26日,英特集团与

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1、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15年5月28日,上市公司与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

2、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1)标的资产的定价方式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经国资委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准确定。标的资

产的评估值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

的相关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在评估

基准日之后至发行日期间,英特药业进行现金分红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应当

扣除该部分现金分红。

(2)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英特集团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

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英特集团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

交易日英特集团股票交易总额/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英特集团股票交易总量;最

终发行价格尚需英特集团股东大会批准。

发行股份的数量根据标的资产的定价,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

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依据上述公

式计算取得的股份对价数量精确至股,对价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华资实业和华

21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辰投资自愿放弃。

最终发行股份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内容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英特集团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3)股份限售期

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协议

各方另行约定了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的利润补偿期限的,则股份限售期以该36

个月和利润补偿期限两者较长者为准。中国证监会对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

的,适用该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持

有的新增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以前,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不得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新增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4)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英特集团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英特集团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华资实业

和华辰投资按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总标的资产比例承担,亏

损部分由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按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总标

的资产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英特集团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以交割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

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标的资产过渡期的损益情况,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作为

确认依据。根据审计结果认定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则亏损部分由华资实业和华

21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辰投资在该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英特集团补足。

4、交割安排

就标的资产的交割,协议各方应督促英特药业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生效后30日内将英特集团记载于英特药业股东名册,完成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

记。协议各方应积极配合英特药业完成相关法律手续。

英特集团应当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

5个工作日内向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5、相关人员及债权债务安排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英特药业成为英特集团全资子公司,英特药业员

工继续保持与英特药业的劳动关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员工安置及债权债

务的转移事宜。

6、协议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协议各方有效签署后即成立。《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列先决条件的满足为协议的生效要件:

1)英特集团董事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英特集团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3)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权力机构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4)国资委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协议各方

签署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应作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组成部分,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可通过下列方式予以解除:

1)协议各方一致书面同意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因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和《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承诺和保证与事实不符的,协议各方均

21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有权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3)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英特集团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

因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中证登深圳分公

司)未能批准或核准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重大资产重组无法实现的,

协议各方均有权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变更及解除不影响各方要求损害赔偿的

权利。

7、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

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

违约方应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

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

费用)。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15年10月26日,上市公司与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确定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648

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

80,845.035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基于上述,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80,845.035万元。

在评估基准日之后至发行结束日期间,英特药业进行现金分红的,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应当扣除该部分现金分红。

22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基于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3、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计算方法,本

次发行的价格为14.07元/股。

英特集团需向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的57,459,157股,其中向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29,878,762股,向浙

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27,580,395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并依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准。

4、生效及终止

该补充协议作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组成部分,成立条件及生效条

件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同。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因任何原因

终止,该补充协议同时终止。

5、其他条款

本补充协议有约定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规定为准。

各方可就本补充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通过协商和谈判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15年5月28日,上市公司与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

2、承诺利润补偿期及利润承诺数额

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对英特药业的承诺利润补偿期限为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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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协议各方同意,将根据本次交易聘请的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

构对标的资产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净利润预测数计算确定标的公司承诺利润

补偿期限内各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

以此为基础确定承诺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度标的公司的承诺净利润。具体承诺净

利润数额待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正式出具并履行相应的核准和/或备案程序后(如

适用),由各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未能实施完毕,则华资实业和华辰

投资的利润补偿期间作相应顺延,届时依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协议各方

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3、盈利预测差异的确定

英特集团应当在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审计时对英特药业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情况进行审核,

并由英特集团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英

特药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据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确定。

4、业绩补偿承诺

(1)盈利预测补偿条件

在利润补偿期内,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英特药业任

一年度末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未能达

到截至该年度末累积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

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对补偿义务按

照其各自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

(2)股份补偿

1)当盈利预测补偿条件发生时,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以其通过因重大资产

重组引起的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上市公司将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持有的一定

数量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上市公司每年回购股份总数按照以下

22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式进行计算: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认购股

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承诺净利润的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①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确定;②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

经补偿的股份不回冲;③如上市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上述公式的“认购股份总数”和“已补偿股份数量”应包括送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实施行权时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获得的股份数。

2)股份补偿数量涉及在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分摊时,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

需要补偿的数量根据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上市公司股票数量的相对比例

分摊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华资实业/华辰投资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华资实业/华辰投资在本次发行中认

购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在本次发行中认购上市公司股票的

合计数量×需补偿股份数量

(3)上市公司实施分红后的股份补偿

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

补偿的数额均以其各自在本次发行所认购的上市公司之股份数额为限。如盈利预

测期间内,因英特集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导致华资实业和华

辰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变化的,前述限额应当相应调整,华资实业和华辰

投资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可进行股份补偿的数额应当包括其于本次发行

认购的股份数,以及因送股、转增等相应增加的股份数之和。

如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股

份补偿的,且盈利预测期间内上市公司进行过现金分红的,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需补偿股份对应的分红收益,在回购股份实施前全部赠送

给上市公司;如盈利预测期间内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行

为导致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变化的,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

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调整为:前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的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

22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比例)。

(4)现金补偿

在盈利承诺期内,若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截至当年剩余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不

足以用于补偿的,则当年需补偿的股份数为其剩余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当年需补

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其以现金进行补偿。需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华资实业/华辰投资现金补偿金额=该年度华资实业/华辰投资不足补偿股份

数×本次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单价。

如在利润补偿期限出现上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华资实

业或华辰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前述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补偿股份数量进行调整,前述现金补偿的计算公式也相应调整:

华资实业/华辰投资现金补偿金额=该年度华资实业/华辰投资不足补偿股份

数÷(1+每股转增或送股比例)×本次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单价。

(5)资产减值补偿

在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备证

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该中介机构对减值测试出具专

项审核意见。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利润补偿期限内实际通过股份方式已

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则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应向上

市公司另行补偿,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

减值测试需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

以股票和现金方式已补偿股份总数。

减值测试需补偿股份数在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之间的分摊方式按前述股份

补偿数量在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之间的分摊的约定的方式执行。如在利润补偿期

限出现上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参与补偿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则补偿股份数量调整方式按前述股份补偿的调整约定的方式

执行。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

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22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6)补偿上限

在任何情况下,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对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的总额,不应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

(7)补偿程序

1)股份补偿程序

盈利预测期间内,如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须进行补偿的,则在上市公司当年

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应不可撤销地授予上

市公司将应补偿股份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应分配的利

润归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应向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发出股份补偿的通知。在

上市公司当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30日内,上市公司应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要

求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进行补偿,以及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格回购该等应补偿股

份并予以注销的议案。

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应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后协助上市公司通知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各方应按照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于当年年报

公告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毕补偿手续。

若上述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原由而

无法实施的,则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60日内,按照上市

公司向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发出股份补偿通知的内容,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其

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各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扣除华资

实业和华辰投资持有的股份数后股份总额之比享有获赠股份。

2)现金补偿程序

盈利预测期间内,如需要利用现金补偿的,则在相关专项审计报告或资产减

值报告出具后的10个交易日内,由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将足额现金一次性支付给

上市公司。

3)《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不因依据中国法律产生的生效司

22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法判决、裁定或其他情形导致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该协议约定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发生所有权转移而予以豁免。

5、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经协议各方有效签署后即成立。《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为要件。

(2)《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协议各方签署

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应作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组成部分,与《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终止事项

1)《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本协议;

2)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解除或终止,则《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

应解除或终止。

6、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作出的任

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

违约方应依《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

用)。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15年10月26日,上市公司与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

2、承诺利润补偿期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约定,若本次交易未能于2015年度内实施完毕,

则利润补偿期应当相应顺延至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

22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利润承诺数额的确定

根据本次交易的审计和评估结果,交易对方承诺,英特药业于2015年度、2016

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如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11,277.32万元、11,785.82万元、12,395.04万元、13,601.63

万元。

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648号《资产评估报告》,在确定上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合并报表范围时,将剔除英特药业的以

下子公司:1、《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子公

司;2、《资产评估报告》中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但因收益法评估

结果为负值而将其对应的英特药业长期股权投资取0值的子公司。在利润承诺期

限内,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英特药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时,也应剔除上

述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4、生效及终止

本补充协议作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组成部分,成立条件及生效条件与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同。若《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本补充

协议同时终止。

4、其他条款

该补充协议有约定的,以该补充协议为准;该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为准。

各方可就该补充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通过协商和谈判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九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英特药业50%股权,英特药业目前的日常生产和运

营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管理和反垄断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上市规则》要求,“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指社会

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社会

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0%”,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

符合“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上市条件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

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14.07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

格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票发行定价符合《重组办法》的要求。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

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审计、评估、法律、财务

顾问等相关报告,确保拟收购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标的资产最终的

交易价格依据经国资委备案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做出的

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在评估基准日之后,若英特药业进行现金分红,则标的

22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资产的交易价格应当扣除相应现金分红。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

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此外,本次交易中涉及关联交易的处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依

照英特集团的《公司章程》履行合法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重组报告书的七届

二十八次董事会议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综上,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购买的资产为英特药业50%股权,交易对方华资实业

和华辰投资持有的英特药业股权权属清晰,股权过户和权利转让不存在法律障

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相关处理。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英特集团持有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 50%的股权,本次交易拟

购买英特药业全部剩余少数股东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将成为英特

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集团将继续以英特药业为经营主体从事医药产品批

发及零售业务,充分发挥英特药业配送渠道以及地区龙头的优势,进一步提升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22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运行规范,未因违反独立性原则而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或深交所的处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

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框架下,设

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并建立了

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

作和依法行使职权。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经按照上市要求,建立

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已有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后,

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

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资产质

量将得到改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将得到提升。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

23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

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上市公司将采取措施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化

集团已出具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形成潜在同业竞争,并

规范关联交易,将继续保持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

面保持相互独立。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上市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4070号)。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

(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

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瑕疵、产权纠纷以及可能

被第三人主张权利等潜在争议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并能

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要求。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23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

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办法》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

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除符合本办

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要求外,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购买

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

2008年8月,中化集团通过增资方式直接持有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

司(后更名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51.02%的股权,成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

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由于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

股东,因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化集团。

2007年12 月31日, 上市公司 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 会计报告 资产总额 为

130,433.03万元。2014年12月31日英特药业资产总额为519,457.69万元,交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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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方华资实业持有的英特药业26%股权对应的资产总额为135,059.00万元,英特

药业50%股权成交金额为80,845.04万元,对应的英特药业26%股权交易金额为

42,039.42万元,二者较高者为135,059.00万元,该数值占2007年上市公司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按照《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上

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为英特药业,是一家合法存续

的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发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因此,本次交易

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首发管理办法》、《“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3 号》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主板(含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

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规

定的其他发行条件。”

(一)主体资格

1、英特药业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

28日,自成立以来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2、英特药业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股东用作出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已经办理完毕,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英特药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的批发及零售业务,其

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三年,英特药业主营业务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截至2012

年1月,英特药业在任董事3人、董事兼高管2人、非董事高管5人。2012年3月,

英特药业进行董事换届选举,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管由10人调整为

23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8人,其中原董事兼高管姜巨舫、张一鸣被选举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并选举

原高管包志虎、罗国良为董事、选举吴秀东为董事,增聘应徐颉、吕宁为副总

经理,同时罗国良、张一鸣仍兼任高管,财务负责人吴恒留任;2013年3月,

董事吴秀东离任,增补吴敏英为董事;2012年12月副总经理吕宁离任;2014

年1月财务负责人吴恒离任,由史沪民接任;2014年12月增聘刘琼、吴敏英、

张锦桦为副总经理。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英特药业正常人事调整,

未对英特药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

大变化。

5、英特药业股权清晰,交易对方所持有标的资产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

纷。

(二)独立性

1、英特药业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资产完整,人员、

财务、机构、业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2、英特药业拥有独立的采购销售系统、仓储运输系统、研发系统、生产

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机

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资产独立完整,不存在被控股股

东或其他关联方控制和占用的情况。

3、英特药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程序产生。由于英特药业为英特集团核心控股子公司,除通过英

特药业经营医药业务外,英特集团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因此,英特药业总经

理罗国良、常务副总经理张一鸣、执行总经理应徐颉同时担任英特集团副总经

理,但在英特药业领取薪酬。除此情况外,英特药业其余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专职在英特药业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领薪。由于英特药业为英特集团核心控股子公司,除通过英特药业

经营医药业务外,英特集团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因此英特药业个别财务人员

由英特集团财务人员兼任,除上述情况外,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23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综上分析,虽然英特集团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分别兼任了英特药

业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但由于英特药业为英特集团核心控股子公司,除

通过英特药业经营医药业务外,英特集团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本次交易完成

后,英特药业将成为英特集团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4、英特药业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专职财务会

计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依法独立作出财务

决策。英特药业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5、英特药业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

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依法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

总经理领导下的各个职能部门等机构,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独立运行。英特

药业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机构混同或

合署办公的情形。

6、英特药业具备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体系,依法取得了

生产经营所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GSP证书等相关资格

证照,独立面向市场经营。英特药业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

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规范运行

1、英特药业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股东会、董事会

和监事会等相关机构,组织机构的设置符合《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

定,相关规章制度、议事规则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英特药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了股票发行上市、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相关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

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自身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英特药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23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

4、英特药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

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天职国际出具了无保留结

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5]11715-3号)。

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特药业不存在下列违法违规情形:1)最近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

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

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

节严重;3)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

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

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4)

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5)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特药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5%以上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7、截至2015年5月31日,英特药业对英特集团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513.25万元,由于本次交易前,英特药业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

为上市公司收购英特药业50%少数股东权益的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

业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5年5月31日,英特药业对中化蓝天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60.00万

元,该款项系原属于英特药业的部分人员关系转至中化蓝天,但其社会保障账

户未同时转移,因此中化蓝天需通过英特药业支付部分社保费用。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该款项已由中化蓝天归还至英特药业,英特药业将积极办理相关社

保账户转移手续,由中化蓝天直接支付该部分人员的社保费用。

23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况外,英特药业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

用的情形。

(四)财务会计

1、英特药业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

金流量正常。

2、英特药业已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

控制配套指引的规定,建立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天职国际

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5]11715-3号),英特药业按照财政

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建立了与公

司现时经营规模及业务性质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于2015年5月31日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3、英特药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天职国际对英特药业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11715号)。

4、英特药业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

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一

致的会计政策,未进行随意变更。

5、英特药业完整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英特药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目前英特药业注

册资本为12,600万元,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英特药业无形资

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20.00%,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6、英特药业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英特药业经营成果

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23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7、英特药业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

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8、在本报告书的相关信息披露中,英特药业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

十六条的规定,不存在下列情形:

(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2)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9、英特药业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

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持

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

益;

(5)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

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无配套募集资金,未涉及募集资金使用。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英特药业符合《首发管理办法》、《“实际控制人没有

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发行人最近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

号》规定。

23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英特集团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

《重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具体内容包括: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资产为英特药业50%的股权,不涉及立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有关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对方内部审批

程序等审批事项,已在《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购买的资产为英特药业50%的股权,该等股

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英特药业不存在出

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同

时仍保持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

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

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规定》第四条规定。英特集团七届二十八次

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就《重组规定》第四条的要求逐一

作出审议并记录于董事会决议记录中。

七、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

方华资实业、华辰投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化

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

23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

务所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均未因涉嫌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中信建投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对本次交易总体评价如下:

“独立财务顾问参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重组规定》

《首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通过尽职调查

和本次交易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

(一)英特集团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

《首发管理办法》、《重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价格和标的资产的定价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英特集团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情形,本

次交易不影响英特集团的上市地位,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英特集团的资本实力

和持续盈利能力;

(四)本次交易为收购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英特集团的业务范围并不会

因此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本身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收购关联方持有的子公司少数

股权后,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英特集团本次重组报告书和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24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九、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权属清晰,股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具备合法的主体法

律资格;本次交易已取得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所必须的有效的批准与授权,

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程序;各方就本次交易所签署的相关协议合法有

效;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均具备相应合法有效的资质。待尚

需履行的必要批准程序全部完成后,本次交易方可实施。

十、审计机构意见

本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中上市公

司的审计机构。

在其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1715 号”《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

告》中认为:

英特药业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英特药业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5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2 年度、2013 年度、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5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

量。

在其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1715-3 号”《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中认为:

英特药业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

有关规范标准建立了与公司现时经营规模及业务性质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于

2015 年 5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在其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1713 号”《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

计报告》中认为:

英特集团备考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英特集

24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5 月 31 日的备考财务状况及备考合并财务状况、

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5 月的备考经营成果和备考现金流量及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和备考合并现金流量。

24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3〕2068 号《审

计报告》、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6137 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15]4070 号《审计报告》和英特集团 2015 年 1-5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上

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2015 年 5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315.28 10.30 52,462.29 10.07 63,206.81 13.17 59,874.16 14.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4.89 0.01 26.93 0.01

应收票据 21,292.94 3.41 21,137.22 4.06 17,721.94 3.69 24,917.41 6.06

应收账款 324,144.45 51.93 238,800.48 45.83 218,397.30 45.52 174,309.74 42.41

预付款项 13,253.80 2.12 16,486.94 3.16 11,524.81 2.40 7,876.56 1.92

其他应收款 4,086.22 0.65 2,782.43 0.53 2,366.32 0.49 2,308.33 0.56

存货 138,846.12 22.24 134,808.78 25.87 116,399.93 24.26 94,348.64 22.95

其他流动资产 1,068.91 0.17 1,631.28 0.31 1,030.98 0.21 1,137.87 0.28

流动资产合计 567,007.73 90.84 468,109.42 89.83 430,672.97 89.77 364,799.64 88.7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135.04 0.82 3,538.64 0.68 3,096.42 0.65 3,112.71 0.76

投资性房地产 4,838.27 0.78 4,943.69 0.95 5,196.71 1.08 6,934.45 1.69

固定资产 27,449.51 4.40 28,074.10 5.39 21,999.76 4.59 19,473.94 4.74

在建工程 5,104.44 0.82 1,719.77 0.33 5,029.04 1.05 2,163.89 0.53

无形资产 8,704.11 1.39 8,740.04 1.68 7,534.68 1.57 7,569.27 1.84

商誉 3,368.59 0.54 3,368.59 0.65 3,368.59 0.70 3,368.59 0.82

长期待摊费用 1,882.01 0.30 2,052.18 0.39 2,306.10 0.48 2,017.62 0.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2.42 0.11 565.64 0.11 556.61 0.12 431.20 0.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1,149.20 0.28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164.39 9.16 53,002.65 10.17 49,087.91 10.23 46,220.87 11.25

资产总计 624,172.12 100.00 521,112.07 100.00 479,760.88 100.00 411,020.51 100.00

上市公司为控股性公司,母公司层面不经营医药流通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

司英特药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411,020.51 万元、479,760.88 万元、521,112.07

24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万元和 624,172.12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11.72%、16.72%、8.62%和 19.78%,各

期间的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国医药行

业长期景气以及浙江省等区域医药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的医药批发及零售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从而带动资产规模扩

张。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流动资

产占比分别为 88.75%、89.77%、89.83%和 90.84%,主要构成为货币资金、应收

账款和存货,流动资产占比稳中有升,反映了公司经营模式的持续稳定及资产质

量的有效改善。上市公司主要从事药品配送,需要一定规模的现代化医药物流设

施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其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主要为与药品物流配送相

关的仓储基地及相关物流设备,无形资产主要为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2、负债构成分析

2015 年 5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3,674.40 36.11 84,479.40 21.97 85,898.51 24.18 60,229.50 19.67

应付票据 27,083.00 5.63 39,584.89 10.30 32,471.93 9.14 22,876.79 7.47

应付账款 247,502.36 51.45 227,513.59 59.18 210,736.94 59.32 187,044.81 61.08

预收款项 2,369.04 0.49 4,490.76 1.17 3,630.22 1.02 4,197.97 1.37

应付职工薪酬 9,222.99 1.92 9,392.75 2.44 6,927.57 1.95 4,922.08 1.61

应交税费 4,335.28 0.90 5,320.89 1.38 3,073.58 0.87 3,443.68 1.12

应付利息 1,298.51 0.27 176.70 0.05 197.20 0.06 146.63 0.05

应付股利 581.43 0.12 297.39 0.08 200.00 0.06 106.80 0.03

其他应付款 8,899.46 1.85 8,094.05 2.11 6,733.27 1.90 21,816.14 7.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3,395.40 0.71 1,245.00 0.32 - - - -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78,361.88 99.45 380,595.41 99.00 349,869.21 98.49 304,784.39 99.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1,619.51 0.42 3,259.45 0.9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8.66 0.00 20.55 0.01 26.6 0.01 40.10 0.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66.26 0.26 867.72 0.23 754.89 0.21 758.97 0.25

递延收益 1,370.56 0.28 1,334.75 0.35 1,326.70 0.37 663.08 0.22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55.48 0.55 3,842.54 1.00 5,367.65 1.51 1,462.15 0.48

负债合计 481,017.37 100.00 384,437.95 100.00 355,236.86 100.00 306,246.54 100.00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负债总

额分别为 306,246.54 万元、355,236.86 万元、384,437.95 万元和 481,017.37 万元,

增长率分别为 10.87%、16.00%、8.22%和 25.12%,各期间的负债总额呈上升趋

24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势。负债总额呈上升趋势的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及其子

公司的医药批发及零售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从而带动负债规模扩张。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流动负

债占比分别为 99.54%、98.50%、99.00%和 99.45%,上市公司负债总体结构未发

生重大变化,流动负债占比达到 99%左右,为主要债务类型,其负债结构主要是

由医药流通行业的经营特点决定的。上市公司的负债主要是英特药业及其下属子

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付上游医药企业的采购货款,以及为解决公司流

动资金需求产生的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

(二)经营成果分析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3〕2068 号《审

计报告》、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 [2014]6137 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15]4070 号《审计报告》和英特集团 2015 年 1-5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上

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623,579.77 1,407,381.11 1,236,930.44 1,058,995.45

营业成本 587,927.90 1,325,892.85 1,161,006.42 992,218.29

营业税金及附加 954.81 1,787.45 1,359.27 1,409.05

销售费用 9,896.96 24,700.43 22,321.07 18,500.79

管理费用 10,535.73 25,107.61 22,911.48 18,017.06

财务费用 4,704.68 11,759.38 9,797.89 9,813.91

资产减值损失 456.23 418.09 101.12 278.08

其他经营收益 - 137.91 4,033.22 561.56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10.11 -2.04 3.22

投资净收益 - 127.80 4,035.26 558.35

营业利润 9,103.47 17,853.22 23,466.40 19,319.83

加:营业外收入 177.84 1,758.91 793.41 992.89

减:营业外支出 711.76 649.91 474.86 371.7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2.16 12.37 13.53 5.57

利润总额 8,569.54 18,962.23 23,784.95 19,940.99

减:所得税 2,632.91 6,126.48 6,907.21 5,571.22

净利润 5,936.63 12,835.75 16,877.73 14,369.76

减:少数股东损益 3,052.65 6,291.03 9,468.71 7,601.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83.98 6,544.71 7,409.03 6,768.07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2 0.36 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2 0.36 0.33

24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营业收入分析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1-5 月,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

为 1,058,995.45 万元、1,236,930.44 万元、1,407,381.11 万元和 623,579.77 万元。

公司是以药品批发为主营业务的医药流通企业,由于医药行业刚性需求的特点,

行业本身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稳步增长、城乡人均可支配

收入不断提高、人口结构老龄化加速、慢性疾病患者增长等,我国药品终端需求

将不断提高,从而进一步推动医药终端收入的快速增长,带动医药流通行业整体

收入及公司收入规模稳步增长。

2、毛利率分析

批发业务为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其毛利率基本维持在 5.4%-6.1%之间,

虽然变动较小,但呈现下降的趋势,主要是由于近年来药品价格不断下降,以及

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实施使得流通企业药品营销地位弱化,导致药品流通业务毛利

率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上市公司整体业务综合毛利率基本维持在 6%左右,最

近三年内变动趋势与批发业务基本一致。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管理部门

英特药业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批发及零售,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批发业”。就具体经营产

品和经营方式而言,英特药业处于医药流通行业,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涉及商务部、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及人社部等,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

医药商业协会。

医药流通行业主管部门为商务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

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

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

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医药行业监管部门主要涉及国家卫计委、国家药监局、国家发改委及人社部:

24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国家卫计委作为医疗机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组织管理;

(2)国家药监局作为医药产品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准

入管理,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管药品质量安全,组织查处

药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3)国家发改委作为药品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药品价格政策,监

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控药品价格总水平;

(4)人社部作为医疗保险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拟定医疗保险的规则和政策,

编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主要负责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维

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与市场秩序,推动医药流通体制改革,推

动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我国对医药行业实行严格的行政管理,制定了多部法律法规用以规范相关主

体的行为,其中主要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

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

就医药流通行业而言,行业面临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 法规 主要内容

《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

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

1 《药品管理法》

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

药品”。

明确了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购进、销售、储存等方面的规范操作要求,

《药品流通监

2 以及应当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并对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督管理办法》

等。

《药品经营许 主要对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程序、变更与换发,以及监

3

可证管理办法》 督检查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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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规 主要内容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

《药品经营质 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4 量管理规范》 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该规范是药品

(GSP) 购进、销售、储存、运输、服务等流通环节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在流通环节的延伸,通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采取适

当及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200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布以来,

我国启动了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国务院、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国家药监

局、商务部、人社部等部门积极推动相关制度的建立,包括基本药物制度、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等,对企业、医疗机构、患者等各个主体

带来了深远影响。

商务部作为医药流通行业的主管部门,2011 年 5 月正式颁布了《全国药品

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 年)》,鼓励企业规模化、集中化发展,不

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 主要内容

形成 1-3 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 家年销售额

过百亿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

具体目标 额 8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

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 2/3 以上。县以下基层

流通网络更加健全。骨干企业综合实力接近国际分销企业先进水平。

加强行业布局规划,健全准入退出制度;调整行业结构,完善药品流通体

系;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提高药品流通效率;促进连锁经营发展,创新药

主要任务 品营销方式;健全行业管理制度,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行业信用建设,

推动企业诚信自律;统筹内外两个市场,形成开放竞争的市场格局;加强

行业基础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改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环境;加强药品流通理

保障措施 论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的合力;建立规

划纲要的实施机制。

3、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根据医疗机构的投入资金的来源,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根据医

院的营利性,可以把医院分为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政府主办的公立非营

利性医院是主要的药品销售市场,根据国家政策,目前政府主办的公立非营利性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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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对

于其它类型的医院,由各医院实行市场化采购。

(1)政府主导的公立非营利性医院

1)政策依据

2009 年 8 月,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建立国

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出:“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

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2010 年 7 月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规定:“实行

以政府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医疗机

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通过各省(区、市)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

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减少药品流

通环节,药品集中采购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

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

2015 年 2 月 9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

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

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

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

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进一步提高医院在

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出台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

的通知》(浙卫发[2011]151 号)规定,对浙江省境内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举办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事

业单位、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浙江省药品

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应按规定参加浙江

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2)药品集中采购模式的主要特点

(1)医药商业企业某种药品的销售价格,是政府依据医药工业企业投标价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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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确定的,此价格一旦确认后,在一个招标采购标期内通常不允许改变,此价格

即为医药商业企业向医院销售该类药品的价格。

(2)医药商业企业采购药品的进货价格,由医药商业企业与中标产品的医

药工业企业双方通过商业谈判确定,这一价格的确定以政府确认的医药企业中标

产品价格为标准向下浮动。

(3)对不同的医药商业企业,医药工业企业给予不同的销售价格。医药商

业企业对该价格的议价能力取决于自身的终端市场覆盖率、付款能力、协销能力

等因素。对此价格的议价能力决定了医药商业企业的毛利率水平,这也是医药商

业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决定因素。

3)药品集中采购流程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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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它医院

除政府主导的公立非营利性医院外,其它医院的药品采购为多途径采购模

式,表现为向医药工业企业采购和向医药商业企业采购并存,采购价格主要取决

于医药商业企业的营销渠道地位、采购量、货款支付模式及服务能力等因素影响。

受患者对医院服务水平、产品种类丰富程度和价格等因素的影响,该等医院更倾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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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于向本地区内上游供应商资源较多、具备现代物流能力、规模较大的医药商业

企业采购药品。

(二)行业发展情况

1、医药市场情况

(1)全球医药市场情况

2014 年,全球医药支出呈现增长,绝对增长额从 2013 年的 400 亿美元提

升至 700 亿美元;2014 年,医药支出增速放缓,但相比过去五年仍维持在较高

的水平。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口总量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以及新兴医药市

场医疗可及性改善等因素的影响,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IMS Health 预

测,2018 年全球医药支出预计将达到近 1.3 万亿美元,相比 2013 年增长约 30%,

年复合增长率为 4-7%,主要增长因素为发达国家引入新特药,患者药物可及性

的提高,药物专利到期的影响力降低等。

2008-2018 年,全球医药支出增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IMS Health

(2)我国医药市场情况

未来,我国经济预计将继续维持较高增长水平,医保费用支出额预计将继续

以较大幅度增长。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人均收入水平的提升,全民

覆盖的医保体系的建立,以及保障和报销水平不断提高,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潜

在医疗需求将进一步得到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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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IMS 预测,2014-2018 年,新兴医药市场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达到 8-11%。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2018 年医疗支出预计将达到 1,550 亿至

1,850 亿美元。

2、我国医药流通行业情况

(1)发展历史

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经历了 1984 年和 1999 年两次体制上的重要变革,从“统

购包销”的体制逐步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

1983 年以前,我国药品流通市场实行统购包销的政策,整体供应由中央控

制,市场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医药流通企业以国企为主,医药流通由国家

垄断,实行三级批发、逐级调拨的模式。

1983 年至 1998 年,我国开始探索市场化的经济发展方向,积极推进改革开

放等政策。医药流通领域逐步打破行政垄断的模式,统购包销的模式逐渐淡出,

虽然国家垄断以及国企主导市场的状况仍然存在,但是三级批发模式被打破,市

场竞争不断加剧。

1998 年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各个行业的市场化程

度不断提升。医药流通市场形成了全国性和区域性相结合的竞争格局,市场主体

以国企、民企及合资企业并存,行业内的并购重组不断加剧。

(2)行业发展现状

2013 年底,我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 1.49 万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3,570

家,下辖连锁药店 15.82 万多家,零售单体药店 27.44 万多家。

近年来,我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稳步提高,2014 年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

继续提高,增长幅度有所降低。全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 15,021 亿元,同比

增长 15.2%,增速较上年下降 1.5 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 3,004 亿元。

近年来,我国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行业集中度开始提高。2014

年药品百强批发企业销售额占全国药品批发销售总额的 65.9%,百强药品零售企

业销售额占零售企业销售总额的 28.1%。现代医药物流、网上药店以及第三方医

药物流等新型药品流通方式逐步发展,扁平化、少环节、可追踪、高效率的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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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模式比重开始提高。

2010-2014 年,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额增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商务部

(3)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的总体市场规模将不断增长

未来,我国经济将继续维持较高增长水平,卫生支出增长将不断提高居民医

疗服务的可及性,医保费用支出额预计将继续以较大幅度增长。随着我国人口老

龄化程度的加剧,人均收入水平的提升,全民覆盖的医保体系的建立,以及保障

和报销水平不断提高,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潜在医疗需求将进一步释放,从而推

动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总体市场规模不断增长。

2)行业内兼并重组加速

2014 年 3 月 24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

的意见》,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提高行业集中度,努力提高行业组织

化水平,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2011 年 5 月,商务部颁布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

年)》,鼓励企业规模化、集中化发展,行业内形成 1-3 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全

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 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

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 8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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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 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 2/3

以上。

从并购重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规划来看,未来医疗流通行业内部兼并重组

将进一步加速。

3)区域化趋势不断深化

我国医药流通体制的发展历史导致了目前行业明显的区域性特征。随着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深入,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地域化趋势将不断深化,主要表现

为省级龙头企业的地域性优势。

2010 年 7 月,《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发布,明确了以省(区、

直辖市)为单位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这将推动政府主导下的采购组织形式向

省级集中,推动流通企业在省内异地市场不断发展,省级区域性龙头企业将受益

明显。

在新的招投标体制下,生产企业将直接参与药品招投标,其对市级流通企业

的依赖度将下降,流通企业的销售功能将逐步弱化,配送能力将成为流通企业的

核心竞争力。拥有全省范围内的物流配送能力和覆盖率的流通企业,将更能够满

足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的配送需求。

4)互联网技术将对行业格局产生一定影响

目前,药品流通的互联网化趋势明显,药品电子商务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一

方面,各大药品流通企业纷纷构建现代化智能化服务平台;另一方面,互联网公

司纷纷深入到医药流通行业,也推动了行业服务向网络化发展。在零售药店领域

中,除网上药店销售逐年扩大外,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正在促进电子

商务与传统零售药店服务模式的相互融合。

(4)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目前,国内的医药商业企业主要分为全国型和地方型两类,全国性的医药商

业公司包括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下属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集团

有限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余

大部分医药商业企业基本都在特定区域内从事药品批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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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2014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4 年国内医药批

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 20 位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22,336,047

2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8,844,615

3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537,600

4 九州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4,099,875

5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2,874,929

6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20,205

7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201,828

8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894,738

9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785,737

10 四川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1,545,769

11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473,307

12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404,596

13 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有限公司 1,255,825

14 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1,120,000

15 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1,000,073

16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86,792

17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781,676

18 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 729,594

19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727,163

20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31,071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药品需求不断增长带动药品流通行业收入增长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稳步增长、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人口结构老

龄化加速、慢性疾病患者增长等,我国药品终端需求将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医

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医疗卫生费用支出比重不断提高、惠及全民的医保

制度的建立、基层医疗市场的快速发展,患者整体医药支付比例将不断下降,医

疗市场覆盖面将不断扩大,从而进一步推动医药终端收入的快速增长,带动医药

流通行业整体收入规模增长。

(2)行业集中度提升将促进医药商业盈利增长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以及商务

部颁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 年)》,均从不同角度

鼓励药品流通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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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业集中度。

医药流通行业的经营特征决定了行业整体毛利率水平较低,因此通过行业集

中度的提升,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规模效益,降低整体成本,提升毛利率水平,带

动行业盈利水平的提升。

(3)医药分开推动医药零售业务增长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提出:在已实施基本药物

制度、取消以药补医的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周边药品零售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

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可率先探索医生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

购药的模式。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医药分开将不断推进,预计药店将不断获得

处方药销售资格以及医保定点资格,从而逐步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

销售比重。

(4)互联网技术发展不断优化行业管理体系及服务水平

目前,药品电子商务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各大药品流通企业纷纷构建现代化

智能化服务平台,不断优化自身管理体系,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互联网技术的

应用使得企业与最终患者更为接近,特别是在零售业务领域,除网上药店外,移

动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正在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零售药店服务模式的相互

融合,不断提升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2、不利因素

(1)药品价格波动

我国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药品价格政策,监督药品价格政策、规定的执

行,调控药品价格总水平。2015 年 5 月 4 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

社部、工信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共同制定

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

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

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

入,国家发改委未来可能会发布更多的药品价格管理相关政策,进而对于药品价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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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及行业整体收入带来不利影响。

(2)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较低,发展水平不高,流通企业跨区域扩展

缓慢。现代医药物流发展相对滞后,管理水平、流通效率和物流成本与发达国家

存在很大差距。

我国药品购销领域各类违规经营现象比较突出。部分零售药店存在出售伪

劣、过期等不合格药品。部分中药材市场存在药材交易混乱、质量缺乏保障、市

场管理缺位等问题。

(四)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药品经营资质

药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我国对药品经营企业实行许可证管理制

度。企业从事药品批发及零售业务需要取得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

管理规范(GSP)等。同时,对于特殊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亦需额外取得

相关经营资质。

药品经营资质对于企业的软硬件配备提出了较高要求,一方面需要企业在管

理、人员配置等方面达到相关要求,另一方面需要企业在信息系统、仓储设施等

硬件方面满足相关要求,为新进入竞争者带来管理经验、成本方面的压力,从而

对其构成经营资质取得方面的壁垒。

医院等医疗机构是我国最主要的药品销售市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下,流通企业向医院销售药品需要取得相应的配送资格,需要通过省级卫生部门

的遴选。综合实力强的企业更容易获得配送资格,这对新进入者提出了很高的要

求,从而在医疗机构配送业务上形成了一定的业务壁垒。

2、药品流通行业准入标准

2011 年 5 月,商务部发布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

明确国家将提高药品流通行业准入标准,将是否符合行业规划作为行业准入的重

要依据,严格控制药品经营企业数量。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建立退出制度,对

违法违规和不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的企业要限期整改,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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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下游渠道壁垒

药品流通企业上游客户主要为制药企业、批发商,下游客户主要为批发商、

医疗机构、药店等。

目前,医院等医疗机构为我国主要药品销售市场,因此制药企业在选择配送

商时,非常关注流通企业的客户资源,尤其是医院覆盖率及配送能力。医院、药

店等销售终端在选择配送商时,也希望与供应商资源丰富及配送及时的流通企业

合作,以能够更高效地获得品种丰富、性价比高的药品供应。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各区域基本已经存在一个或数个医药商业流通龙头企

业,经过多年积累,已经掌握了大量的上、下游渠道资源,新进入竞争者很难在

短时间内积累足够渠道资源,从而在渠道资源上形成一定的进入壁垒。

4、资金壁垒

药品流通业务对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一方面,药品流通企业需要建设

仓储、物流设施以及购置运输设备,才能完成日常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医疗

机构作为药品批发企业的重要客户,一般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导致批发企业对

其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较长,同时上游制药企业同样处于较为强势地位,一般要

求货款在较短期间内支付,因此上游供应商承付时限和下游客户赊销要求使得批

发企业购、销环节的收、付款在结算时间、收支结构上不配比,从而对资金配置

需求量大,容易形成阶段性的资金紧张。因此,新进入竞争者必须要有相当的资

金实力,才能顺利从事日常经营。

5、规模壁垒

药品流通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导致了流通业务的整体毛利率较低,必须通

过规模经营,提升规模效益才能实现盈利。同时,流通企业的规模同样决定了其

上下游的客户资源,进而决定其最终的盈利能力。因此,新进入者可能在一定期

间内面临亏损经营的状态,对其进入行业构成了一定的压力。

6、人才壁垒

药品是特殊商品,品种规格众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对药品的

运输、存储、管理与监控等都有强制要求。药品流通企业不但需要拥有一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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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药学专业人员、有经验的业务管理人员等,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服务

等管理体系,而人员的培养、管理的完善需要长期积累,这也对新进入者构成人

才上的进入壁垒。

(五)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特点

药品流通行业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物流技术和信息技术方面。现阶段,我

国药品物流成本较高、效率低,行业信息化建设滞后。而在发达国家,药品流通

的信息技术水平较高,数据能够快速、准确传递,大大提高了采购、库存管理、

装卸运输、订单响应、物流配送等业务处理的自动化水平。目前,国内只有少数

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开始了现代医药物流信息化建设,其它大部分企业仍然停留在

传统落后的物流方式上。

因此,建立信息畅通、物流安全以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医药物流服务体

系,是行业和企业应对挑战谋求发展的战略目标,未来医药流通企业之间的竞争

将是信息技术和物流服务的竞争。

医药行业刚性需求明显,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全

国性的医药流通企业较少,区域性和地域化的特征较为突出。由于受节假日的影

响,医药商业企业一季度的销售明显低于其他季度,因此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季节

性。

(六)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流通行业,行业上游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下游为医

疗行业和药品零售行业。

上游制药企业的数量众多,其中大部分为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的中小企业,

市场集中度较低。由于新药研发周期长、投入高、风险大,我国制药企业都以生

产仿制药为主,自主研发药品所占比例相当小。因此,我国药品市场同种类的药

品众多,企业间竞争十分激烈。上游企业的竞争格局使得医药流通企业依托其终

端销售能力,可以择优、择价采购,不需要依赖个别的制药企业。而具有优势品

种的制药企业,在选择配送企业方面也处于强势地位,通常要求医药商业企业具

备较为广泛覆盖的医院网络、履约能力、及时回款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服务。

标的公司的下游行业为医疗行业和药品零售行业,包括各类医院、诊所、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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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零售药店等。在我国目前的医疗体制下,医疗

机构销售的药品占我国药品销售市场份额的 60%以上,从而在购销两端均处于强

势地位。

(七)标的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及未来发展计划

1、竞争优势

根据商务部《2014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英特药业的收入规

模位列全国医药流通行业第 12 位。作为浙江省地区的医药流通龙头企业之一,

最近三年以来,英特药业在市场覆盖能力、医药物流体系、药品品种、电子商务

等方面持续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

(1)市场覆盖能力

标的公司是浙江省医药流通区域龙头企业之一,省内县以上医疗机构、连锁

药店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近 90%,实现了省内药品分销

网络进一步渗透细化。公司围绕“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发展、创新

式提升”的发展路径,先后并购重组了宁波英特、温州英特、嘉兴英特、湖州英

特、金华英特等区域子公司,省内布局日趋完善,市场覆盖能力不断增强,市场

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对省内医疗机构的辐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2)专业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

标的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现代物流系统,配送网络覆盖浙江省内及周边地

区,配送能力较强。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英特物流已投入使用的物流中心面积达

6 万平方米,可提供集药品储存、验收养护、物流加工、装卸搬运、集中配送和

信息服务六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标的公司持续在省内布局物流建设,实施

多库联动战略。宁波物流中心已于 2014 年一季度投入运营,金华物流中心、温

州物流中心已于 2014 年内开工建设。金华物流中心、温州物流中心将与现有的

杭州物流中心、宁波物流中心一起构建英特公共医药物流平台,进一步发挥物流

平台与分销网络的协同效应,实现品种统一采购、物流统一配送、信息统一管理、

资金统一结算,为上下游客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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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品种优势

标的公司坚持“以基本药物为基础、以名特新优为特色”,经营品种齐全。

标的公司与世界前 50 强制药企业中的 40 家有业务合作,除原料药企业外,基本

与国内 100 强制药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县以上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的用

药满足率上名列浙江省前列。

(4)业务多元化发展

标的公司在保持分销与物流主体业务不动摇的同时,进一步培育生物制品与

医疗器械营销、现代物流、中药生产加工等业务。

同时,标的公司积极探索创新模式,与下游客户在二维条码建设、多客户模

式导入平台建设、药房合作、共建志愿者服务项目等方面开展合作,与上游供应

商协同开发市场,进一步提高了满足客户个性化和差异化需求的能力。

(5)电子商务

标的公司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借助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了业务从线下向

线上的转移,为上下游客户提供更全面的增值服务,提高了交易效率。英特医药

电子商务平台采用分销、物流、电子商务一体化的模式,引进现代物流理念,以

英特药业与上下游客户在线交易为核心,分设上游平台、下游平台、营运平台、

政府平台,通过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商流的“四流合一”体系,为客户提供

包括信息发布、药品信息查询、网上下单、在线交易、网络支付、账务管理、投

诉处理、市场分析、呼叫中心等全方位服务,并已经实现了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联网,政府监管部门可实时监控药品交易情况,查询药品流向。

2、未来发展计划

标的公司以成为“中国最优秀的专业医药健康产业综合服务商”为愿景,围

绕“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发展、创新式提升”的战略路径,巩固提

升药品分销核心业务,加快发展中药和保健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战略业务,

强化零售健康、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业务,将标的公司打造成集现代营销、

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零售连锁、生产加工、健康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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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的主要构成及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1)资产的主要构成

最近三年一期末,标的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3,664.05 10.22% 51,546.19 9.92% 62,667.09 13.09% 59,173.08 14.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4.89 0.01% 26.93 0.01%

应收票据 21,292.94 3.42% 21,137.22 4.07% 17,721.94 3.70% 24,917.41 6.08%

应收账款 324,782.55 52.15% 239,438.58 46.09% 218,397.30 45.61% 174,309.74 42.51%

预付款项 13,201.66 2.12% 16,422.64 3.16% 11,524.81 2.41% 7,876.56 1.92%

其他应收款 4,349.91 0.70% 3,106.50 0.60% 3,079.82 0.64% 3,210.58 0.78%

存货 138,770.52 22.28% 134,733.18 25.94% 116,324.33 24.29% 94,273.04 22.99%

其他流动资产 1,024.80 0.16% 1,547.97 0.30% 873.72 0.18% 980.62 0.24%

流动资产合计 567,086.44 91.06% 467,932.29 90.08% 430,613.90 89.93% 364,767.95 88.9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135.04 0.82% 3,538.64 0.68% 3,096.42 0.65% 3,112.71 0.76%

投资性房地产 4,838.27 0.78% 4,943.69 0.95% 5,196.71 1.09% 6,934.45 1.69%

固定资产 27,202.59 4.37% 27,801.83 5.35% 21,943.62 4.58% 19,412.47 4.73%

在建工程 5,104.44 0.82% 1,719.77 0.33% 5,029.04 1.05% 2,163.89 0.53%

无形资产 8,276.20 1.33% 8,372.93 1.61% 7,534.68 1.57% 7,569.27 1.85%

商誉 2,529.69 0.41% 2,529.69 0.49% 2,529.69 0.53% 2,529.69 0.62%

长期待摊费用 1,882.01 0.30% 2,052.18 0.40% 2,306.10 0.48% 2,017.62 0.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4.07 0.11% 566.67 0.11% 556.61 0.12% 431.20 0.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1,149.20 0.28%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652.32 8.94% 51,525.40 9.92% 48,192.88 10.07% 45,320.51 11.05%

资产总计 622,738.76 100.00% 519,457.69 100.00% 478,806.78 100.00% 410,088.47 100.00%

最近三年一期,标的公司资产规模保持稳步增长,2012年末、2013年末、2014

年末和2015年5月31日,资产总额分别为410,088.47万元、478,806.78万元、

519,457.69 万 元 和 622,738.76 万 元 ,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增 长

16.76%、8.49%,2015年5月31日较2014年末增长19.88%。标的公司是一家浙江

省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得益于我国医药行业长期景气以及浙江省区域医药市场规

模不断扩大,标的公司医药批发及零售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从而带动资产规模扩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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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医药流通企业,标的公司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其总资产中流动资产占

比较高。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5月31日,标的公司流动资产

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8.95%、89.93%、90.08%和91.06%,其中主要资产构成

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最近三年一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占比稳中有

升,反映了公司经营模式的持续稳定及资产质量的有效改善。标的公司主要从事

药品配送,需要一定规模的现代化医药物流设施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其所拥有的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主要为与药品物流配送相关的仓储基地及相关物流设备,无

形资产主要为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末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3,664.05 11.23% 51,546.19 11.02% 62,667.09 14.55% 59,173.08 16.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4.89 0.01% 26.93 0.01%

应收票据 21,292.94 3.75% 21,137.22 4.52% 17,721.94 4.12% 24,917.41 6.83%

应收账款 324,782.55 57.27% 239,438.58 51.17% 218,397.30 50.72% 174,309.74 47.79%

预付款项 13,201.66 2.33% 16,422.64 3.51% 11,524.81 2.68% 7,876.56 2.16%

其他应收款 4,349.91 0.77% 3,106.50 0.66% 3,079.82 0.72% 3,210.58 0.88%

存货 138,770.52 24.47% 134,733.18 28.79% 116,324.33 27.01% 94,273.04 25.84%

其他流动资产 1,024.80 0.18% 1,547.97 0.33% 873.72 0.20% 980.62 0.27%

流动资产合计 567,086.44 100.00% 467,932.29 100.00% 430,613.90 100.00% 364,767.95 100.00%

最近三年一期,标的公司流动资产规模稳步增长,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

年末,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364,767.95万元、430,613.90万元、467,932.29万元和

567,086.44万元,2013年末和2014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8.05%、8.67%,2015

年5月31日较2014年末增长21.19%,主要源于应收账款、存货随整体销售规模提

升而稳步增长。

标的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与生产经营活动密

切相关的流动资产,其中不存在大额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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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现金 19.27 15.44 28.78 5.34

银行存款 54,687.47 43,558.31 56,704.02 53,596.66

其他货币资金 8,957.30 7,972.44 5,934.30 5,571.08

合计 63,664.05 51,546.19 62,667.09 59,173.08

标的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最近三年一期末,标

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9,173.08万元、62,667.09万元、51,546.19万元和

63,664.0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6.22%、14.55%、11.02%和11.23%。2013

年末、2014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分别增长5.90%、-17.75%,2015年5月31

日较2014年末增长23.51%。

2014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为加强现代医药物流体系的建

设,标的公司分别在温州、绍兴、宁波等地投资建设了医药物流中心,2014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达7,610.54万元;标的公司

从事的医药流通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为缓解经营规模扩大引致的流动资金

短缺压力,标的公司不断加强融资管理,积极开拓信贷融资、保理融资等债务融

资方式,2014年,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根据资金筹集情况,适时归还了一

部分借款,资金流出较多,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4,630.90万元。

截止2015年5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随着标的

公司销售规模增长,银行承兑汇票也相应有一定增加。

2)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2,874.47 11,265.26 6,603.10 14,075.65

商业承兑汇票 8,418.48 9,871.97 11,118.83 10,841.76

合计 21,292.94 21,137.22 17,721.94 24,917.41

标的公司的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最近三年一期

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24,917.41万元、17,721.94万元、21,137.22万元和

21,292.9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83%、4.12%、4.52%和3.75%。2013年

末、2014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上年末分别增长-28.88%、19.27%,2015年5月31

日较2014年末增长0.74%。

为了扩大业务规模及控制结算风险,标的公司根据客户的商业习惯、资信状

26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况、交易记录,积极采用了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并通过应收票据背

书、贴现等手段,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截止2015年5月31日,标的公司无质押的应收票据,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

收票据金额为36,003.89万元。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36,362.81万元。

3)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收账款 324,782.55 239,438.58 218,397.30 174,309.74

应收账款增幅(%) 35.64% 9.63% 25.29%

资产总额 622,738.76 519,457.69 478,806.78 410,088.47

应收账款/资产总额(%) 52.15% 46.09% 45.61% 42.51%

营业收入 623,577.13 1,407,846.23 1,236,928.96 1,058,995.24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 52.08% 17.01% 17.66% 16.46%

最近三年一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4,309.74万元、

218,397.30万元、239,438.58万元和324,782.55万元,2013年末和2014年末分别同

比增长25.29%、9.63%,与同期营业收入的增长基本匹配,2015年5月31日较2014

年末增长35.64%;最近三年一期末,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51%、

45.61%、46.09%和52.15%,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6.46%、17.66%、

17.01%和52.08%。

最近三年一期末,标的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5/31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325,848.21 99.81 1,629.24

1-2年(含2年) 513.65 0.16 51.36

2-3年(含3年) 92.29 0.03 18.46

3-4年(含4年) 15.92 0.00 7.96

4-5年(含5年) 9.43 0.00 6.60

5年以上 1.40 0.00 1.40

合计 326,480.90 100.00 1,715.03

2014/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240,018.33 99.71 1,200.09

1-2年(含2年) 629.89 0.26 62.99

2-3年(含3年) 29.57 0.01 5.91

3-4年(含4年) 20.74 0.01 10.37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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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年(含5年) 6.97 0.00 4.88

5年以上 - - -

合计 240,705.50 100.00 1,284.24

2013/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218,739.70 99.61 1,093.70

1-2年(含2年) 694.73 0.32 69.47

2-3年(含3年) 127.55 0.06 25.51

3-4年(含4年) 11.16 0.01 5.58

4-5年(含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219,573.15 100.00 1,194.26

2012/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174,897.13 99.79 891.26

1-2年(含2年) 215.74 0.12 22.75

2-3年(含3年) 101.23 0.06 20.25

3-4年(含4年) 59.63 0.03 29.82

4-5年(含5年) 0.28 - 0.20

5年以上 2.33 - 2.33

合计 175,276.34 100.00 966.60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绝大部分应收账款期限为一年以内。最近三年

一期末,标的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9.79%、99.61%、99.71%和

99.81%,由于英特药业主要客户多为浙江省区域内重点医院且应收账款账龄多在

一年以内,医院客户资信状况良好,账款回收确定性较强,坏帐准备计提较为充

分和谨慎。截至2015年5月31日,应收账款坏帐准备余额为1,715.03万元,占应收

账款期末余额比例为0.53%。

最近三年一期末,标的公司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2015/5/31

该企业已倒闭,且法院判

浙江金华海纳 决该公司败诉,但对方单

113.63 113.63 100.00

医药有限公司 位法人代表无法联系,预

计无法收回

奉化市锦屏益

0.76 0.38 50.00 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寿堂中西药店

象山医药药材

32.59 16.29 50.00 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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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合计 146.98 130.31

2014/12/31

企业已倒闭,法定代表人

浙江金华海纳

113.63 113.63 100.00 无法联系上,目前正在起

医药有限公司

诉审理过程中

奉化市锦屏益

0.76 0.38 50.00 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寿堂中西药店

象山医药药材

33.89 16.94 50.00 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有限公司

合计 148.28 130.96

2013/12/31

奉化市锦屏益 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

2.94 1.47 50.00

寿堂中西药店 序,预计收回比例为 50%

象山医药药材 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

33.89 16.94 50.00

有限公司 序,预计收回比例为 50%

合计 36.83 18.41

前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包含子公司宁波英特应收象山医药药材

有限公司款项338,863.11元,子公司宁波英特应收奉化市锦屏益寿堂中西药店款

项29,395.96元,因存在纠纷,宁波英特预计能收回该款项的50%,故按照账面余

额的5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4)预付账款

标的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的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款。最近三年一期末,

标的公司预付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16%、2.68%、3.51%和2.33%。

标的公司预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2,473.40 94.48 15,740.92 95.85 10,786.05 93.59 7,622.72 96.78

1-2 年(含 2 年) 581.98 4.41 617.16 3.76 511.85 4.44 229.81 2.92

2-3 年(含 3 年) 124.21 0.94 39.14 0.24 202.88 1.76 24.03 0.3

3 年以上 22.07 0.17 25.43 0.15 24.03 0.21 - -

合计 13,201.66 100.00 16,422.64 100.00 11,524.81 100.00 7,876.56 100.00

标 的 公司一 年 以内的 预 付账款 占 比分别 为 96.78% 、 93.59% 、 95.85% 和

94.48%,预付账款风险较小。标的公司预付款项均为向非关联方预付的采购款,

无关联方款项。

5)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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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单位往来款、押金保证金。最近三年一期末,标

的公司其他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210.58万元、3,079.82万元、3,106.50万元和

4,349.9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88%、0.72%、0.66%和0.77%,占比较小。

6)存货

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标的公司的存货余额逐年增长,最近三年一期末存货

余额分别为94,273.04万元、116,324.33万元、134,733.18万元和138,770.52万元,

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5.84%、27.01%、28.79%和24.47%。近三年一期,标的

公司存货增长、占总资产比例及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存货 138,770.52 134,733.18 116,324.33 94,273.04

存货增幅(%) 3.00% 15.83% 23.39%

资产总额 622,738.72 519,457.69 478,806.78 410,088.47

存货/资产总额(%) 22.28% 25.94% 24.29% 22.99%

营业收入 623,577.13 1,407,846.23 1,236,928.96 1,058,995.24

存货/营业收入(%) 22.25% 9.57% 9.40% 8.90%

2013年末和2014年末,标的公司存货余额分别同比增长23.39%、15.83%,

与同期营业收入的增长基本匹配,占营业收入比例维持在9%左右。

近三年及一期末,标的公司存货按照产品类型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379.59 0.27% 226.91 0.17% 143.43 0.12% 63.67 0.07%

库存商品 128,430.54 92.55% 112,994.49 83.87% 104,371.15 89.72% 81,808.64 86.78%

包装物 21.25 0.02% 28.32 0.02% 20.25 0.02% 16.09 0.02%

发出商品 9,939.13 7.16% 21,483.46 15.95% 11,789.50 10.14% 12,384.63 13.14%

合计 138,770.52 100.00% 134,733.18 100.00% 116,324.33 100.00% 94,273.04 100.00%

由于标的公司主要经营药品批发零售,因此存货以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为主,

原材料占比较小。

7)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15年5月31日,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1,024.80万元,其中

包括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930.83万元,预交企业所得税89.12万元。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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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135.04 9.23% 3,538.64 6.87% 3,096.42 6.43% 3,112.71 6.87%

投资性房地产 4,838.27 8.69% 4,943.69 9.59% 5,196.71 10.78% 6,934.45 15.30%

固定资产 27,202.59 48.88% 27,801.83 53.96% 21,943.62 45.53% 19,412.47 42.83%

在建工程 5,104.44 9.17% 1,719.77 3.34% 5,029.04 10.44% 2,163.89 4.77%

无形资产 8,276.20 14.87% 8,372.93 16.25% 7,534.68 15.63% 7,569.27 16.70%

商誉 2,529.69 4.55% 2,529.69 4.91% 2,529.69 5.25% 2,529.69 5.58%

长期待摊费用 1,882.01 3.38% 2,052.18 3.98% 2,306.10 4.79% 2,017.62 4.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4.07 1.23% 566.67 1.10% 556.61 1.15% 431.20 0.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1,149.20 2.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652.32 100.00% 51,525.40 100.00% 48,192.88 100.00% 45,320.51 100.00%

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中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

无形资产。2015年5月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宁波、温州、金华投资建设

的医药仓储中心。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相关设备,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

使用权。

标的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持有的海正药业、尖峰集团上市公

司股票投资。截至2015年5月末,上述权益投资账面价值为5,135.04万元。

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标的公司持有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48,349股。标的公司系由浙江省医药工业公司及其他三家主体合并组建,浙江医

药工业公司注销后,其债权债务由标的公司承继。在本次评估基准日(2014年12

月31日)时,该项股权持有人仍登记为浙江省医药工业公司,尚未办妥该股权的

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评估考虑该事项已经审计,标的公司承诺标的公司持有该股

票,无法律纠纷,故本次按标的公司持有该股票进行评估。2015年9月18日,中

国证券登记计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尖峰集团48,349股股票

已由浙江省医药工业公司过户至标的公司。

1)固定资产

截至2015年5月31日,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4,221.91 4,459.66 - 19,762.25 81.59%

通用设备 3,149.92 1,851.03 - 1,298.90 41.24%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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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 7,808.57 2,895.78 - 4,912.79 62.92%

运输工具 2,680.08 1,454.94 - 1,225.14 45.71%

其他设备 650.49 646.98 - 3.51 0.54%

固定资产合计 38,510.97 11,308.38 - 27,202.59 70.64%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5%左右,占比较低;占非流动资产比例40%

以上,占比较高;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设备。2015年5月末,标的公司

固定资产的平均成新率为70.64%。

2)在建工程

单位:万元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钱王生产搬迁技改项目 90.05 90.05 30.77 30.77 - - - -

普罗格仓储管理系统 20.51 20.51 - - - - - -

东新路中药工业园工程 - - - - 76.22 76.22 - -

煎药房 120.85 120.85 120.85 120.85 - - - -

英特药业公共医药物流平台宁

- - - - 4,826.64 4,826.64 1,999.46 1,999.46

波医药产业中心

英特药业公共医药物流平台金

2,787.09 2,787.09 959.48 959.48 20.40 20.40 7.90 7.90

华医药产业中心

英特药业公共医药物流平台温

1,998.65 1,998.65 546.37 546.37 82.70 82.70 22.70 22.70

州医药产业中心项目

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

81.26 81.26 56.28 56.28 17.07 17.07 - -

药饮片生产扩建项目

衢州办公楼综合工程 6.02 6.02 6.02 6.02 6.02 6.02 1.64 1.64

杭州物流中心二期工程 - - - - - - 65.24 65.24

物料输送和分拣系统采购工程 - - - - - - 56.95 56.95

其他零星工程 - - - - - - 10.00 10.00

合计 5,104.44 5,104.44 1,719.77 1,719.77 5,029.04 5,029.04 2,163.89 2,163.89

近三年一期内,标的公司不断推进现代化医药物流平台的建设。截至2015

年5月31日,主要在建工程为位于温州和金华的医药仓储中心。2014年末,在建

工程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减少,主要为英特药业公共医药物流平台宁波医药产

业中心达到可使用状态结转所致。

3)无形资产

截至2015年5月31日,标的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软件 487.00 243.85 - 243.14

土地使用权 8,945.05 911.99 - 8,033.06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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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9,432.05 1,155.84 - 8,276.20

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占总资产比例不足2%,占比

较低;占非流动资产比例15%左右,占比较高。

(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坏账准备 2,323.32 1,813.14 1,732.57 1,490.08

合计 2,323.32 1,813.14 1,732.57 1,490.08

标的公司所拥有的存货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情况,无需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商誉等不存在减

值因素,无需计提减值准备。标的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制定

了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稳健、公允,遵循了谨慎性

原则,与标的公司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相符。

2、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偿债能力情况

(1)负债的主要构成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末负债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3,674.40 36.14% 84,479.40 22.03% 85,898.51 24.24% 60,229.50 19.73%

应付票据 27,083.00 5.64% 39,584.89 10.32% 32,471.93 9.16% 22,876.79 7.50%

应付账款 248,007.21 51.60% 227,540.11 59.34% 210,580.56 59.42% 186,888.43 61.23%

预收款项 2,369.04 0.49% 4,490.76 1.17% 3,630.22 1.02% 4,197.97 1.38%

应付职工薪酬 9,166.17 1.91% 9,323.89 2.43% 6,915.52 1.95% 4,907.32 1.61%

应交税费 4,290.37 0.89% 5,209.97 1.36% 3,049.72 0.86% 3,419.86 1.12%

应付利息 1,298.51 0.27% 176.70 0.05% 197.20 0.06% 146.63 0.05%

应付股利 581.43 0.12% 297.39 0.08% 400 0.11% 106.80 0.03%

其他应付款 8,090.56 1.68% 7,290.18 1.90% 5,936.39 1.67% 21,020.65 6.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395.40 0.71% 1,245.00 0.32% - - - -

流动负债合计 477,956.10 99.45% 379,638.28 99.00% 349,080.04 98.49% 303,793.95 99.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1,619.51 0.42% 3,259.45 0.92% - -

递延收益 1,370.47 0.29% 1,334.64 0.35% 1,326.70 0.37% 663.08 0.22%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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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66.26 0.26% 867.72 0.23% 754.89 0.21% 758.97 0.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36.73 0.55% 3,821.87 1.00% 5,341.05 1.51% 1,422.05 0.47%

负债合计 480,592.83 100.00% 383,460.15 100.00% 354,421.09 100.00% 305,216.00 100.00%

最近三年一期末,标的公司负债的总体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流动负债占比

达到99%左右,为主要债务类型,其负债结构主要是由医药流通行业的经营特点

决定的。标的公司的负债主要是其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付上游医药企业的

采购货款,以及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产生的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随着业务规模扩大短期借款余额有所增长;2014年末,

短期借款余额与上期基本持平,占负债比例有所下降;标的公司借款一般于年末

集中到期,2015年5月,标的公司由于大量短期银行借款尚未到期,无需偿还,

导致短期借款余额及占负债比重大幅上升。

2)应付票据

标的公司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随着业务规模的不

断扩大使用应付票据支付货款的规模也随之扩大。

3)应付账款

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上游供应商的医药产品货款。最近三年及一期

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持续增加,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变动较小,但呈现下降

趋势,这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逐年扩大,医药产品采购金额也相应扩

大,而医药流通行业通常以赊购的方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大部分货款都是采用

收货后一定期间结算付款的方式,因此应付账款余额也会随之增长。

最近三年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7.16%、

18.14%和18.84%,与经营和采购规模的扩大相匹配。标的公司应付账款账龄绝

大部分在一年以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账期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在供应商中拥

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偿债能力情况

财务指标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7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5/5/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倍) 1.19 1.23 1.23 1.20

速动比率(倍) 0.90 0.88 0.90 0.89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77.17% 73.82% 74.02% 74.4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401.47 34,601.62 37,316.13 33,062.99

息税前利润(万元) 12,818.64 30,247.14 33,965.21 30,013.36

利息保障倍数(倍) 2.74 2.54 3.32 2.97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稳定,但2015年5月末资产负债率有所

上升,主要原因是短期尚未到偿付期,导致借款金额较大所致。最近三年及一期

标的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在一定范围

内波动,反映其稳定的偿债能力。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盈利水平保持稳定,商业信

用良好,良好的基本面保证了公司有足够的实际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困难,未

发生过到期不能偿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厂家货款的情形。

3、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的资产周转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次/年) 2015年1-5月 2014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存货周转率 4.30 10.56 11.03 11.45

应收账款周转率 2.20 6.11 6.26 6.52

总资产周转率 1.09 2.82 2.78 2.72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45、11.03、10.56和4.30,

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上游供应商基于对市场份额的争夺,加大对药品流通

企业的库存投放所致,但存货周转率总体处于较高水平。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52、6.26、6.11和2.20,

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随着药品“零差价”工作展开,医保支付及政府补贴资

金进度放缓,导致医院等医疗机构对医药流通企业的快速回款能力有所下降,应

收账款账期增加,周转率有所下降。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2.72、2.78、2.82和1.09,呈

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不断优化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在固定资产投资支

出增幅不大的条件下,提升了整体配送效率,进而提升了总资产周转率。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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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的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二)盈利能力分析

1、盈利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总收入 623,577.13 1,407,846.23 1,236,928.96 1,058,995.24

营业收入 623,577.13 1,407,846.23 1,236,928.96 1,058,995.24

营业总成本 614,899.64 1,390,738.85 1,217,531.98 1,040,269.82

营业成本 587,927.90 1,325,892.12 1,161,006.42 992,218.29

营业税金及附加 954.81 1,779.75 1,358.81 1,408.41

销售费用 10,736.45 26,527.96 22,321.07 18,500.79

管理费用 10,065.80 24,695.90 22,869.92 17,864.59

财务费用 4,704.51 11,762.55 9,801.18 9,826.38

资产减值损失 510.18 80.57 174.58 451.3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11 -2.04 3.22

投资收益 - 127.80 4,035.26 558.35

营业利润 8,677.49 17,245.28 23,430.20 19,286.99

加:营业外收入 177.84 1,758.87 792.78 992.89

减:营业外支出 710.77 648.08 474.86 371.72

利润总额 8,144.55 18,356.07 23,748.12 19,908.15

减:所得税 2,540.16 6,057.76 6,907.21 5,571.22

净利润 5,604.39 12,298.31 16,840.90 14,336.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157.48 10,785.84 15,792.65 13,470.47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065.23 9,620.94 12,294.08 12,244.46

净利润

2013年和2014年,标的公司营业总收入保持较快增长,营业成本增幅略高于

收入增幅,导致综合毛利率小幅下降,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随着收入的增长出现

了正常增长。

标的公司2013年度营业利润明显高于其他两个会计年度,主要是由于标的公

司在当年处置浙江英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当年投资

收益金额较上年度增加了3,476.92万元,增幅622.72%,并导致2013年度利润总额、

净利润明显高于其他两个会计年度。

2014年,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上年下

滑21.75%,主要是由于医药批发业务毛利率下滑,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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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费用有一定增长。

2、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622,167.74 99.77% 1,404,595.70 99.77% 1,233,490.63 99.72% 1,056,978.82 99.81%

其他业务收入 1,409.39 0.23% 3,250.53 0.23% 3,438.32 0.28% 2,016.42 0.19%

合计 623,577.13 100.00% 1,407,846.23 100.00% 1,236,928.95 100.00% 1,058,995.24 100.00%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99%以上,主营业务较为突出。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批发业务 616,329.08 99.07% 1,392,170.02 99.12% 1,225,127.88 99.32% 1,053,927.48 99.71%

药店零售 5,063.16 0.81% 10,655.27 0.76% 6,804.78 0.55% 1,994.15 0.19%

其他(仓储和房租) 775.51 0.12% 1,770.41 0.13% 1,557.97 0.13% 1,057.19 0.10%

合计 622,167.75 100.00% 1,404,595.70 100.00% 1,233,490.63 100.00% 1,056,978.82 100.00%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批发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99%

以上,药品零售业务和仓储出租业务占比较低,批发业务增长情况决定了主营业

务收入的整体增速。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不断加大医药零售业务的开拓力

度,新增了多家零售药店,导致药店零售业务保持了较快增长。

标的公司的批发业务主要包括对医疗机构、商业分销、对零售药店销售,其

中对医疗机构的销售占比最高,接近70%。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对医疗机

构的批发收入占比不断提升,主要由于其不断聚焦医院市场,加大医院覆盖力度,

不断提升其收入占比。

标的公司医药批发及零售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因此浙江省医药市场整

体增长情况对其业务增速具有较为重要影响。同时,近年来,标的公司不断加大

浙江省外市场的拓展,目前已经开始在上海、福建等临近省市开展医药批发业务,

但整体规模仍然偏小。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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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润的主要来源、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的整体业务的毛利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批发业务 33,754.67 94.69% 77,552.76 94.63% 70,900.90 93.39% 64,200.00 96.14%

药店零售 926.76 2.60% 2,014.18 2.46% 1,475.87 1.94% 372.67 0.56%

其他(仓储和房租) 315.25 0.88% 863.70 1.05% 795.70 1.05% 716.29 1.07%

其他业务 652.56 1.83% 1,523.47 1.86% 2,750.06 3.62% 1,487.98 2.23%

合计 35,649.24 100.00% 81,954.11 100.00% 75,922.53 100.00% 66,776.95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批发业务平均贡献毛利额的94.66%,为标的公司主要利

润来源,其他业务毛利额占比处于较低水平。同时,批发业务毛利额呈稳步增长

的态势,未来仍然是标的公司利润的最主要来源。

标的公司是以药品批发为主营业务的医药流通企业,由于医药行业刚性需求

的特点,行业本身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稳步增长、城乡人

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人口结构老龄化加速、慢性疾病患者增长等,我国药品

终端需求将不断提高,从而进一步推动医药终端收入的快速增长,带动医药流通

行业整体收入规模增长。未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及带来的药品价格波动、

医保支付体系改革等因素会对行业收入造成一定影响,但由于国家将不断加大医

疗卫生整体投入,支持和引导药品流通企业服务基层市场,将允许药品流通企业

拥有合理的利润空间。因此,只要标的公司保持稳健的管理经营理念,仍将保持

正常的盈利能力。

4、经营成果分析

(1)营业成本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587,171.06 99.87% 1,324,165.06 99.87% 1,160,318.16 99.94% 991,689.86 99.95%

其他业务成本 756.83 0.13% 1,727.06 0.13% 688.26 0.06% 528.44 0.05%

合计 587,927.90 100.00% 1,325,892.12 100.00% 1,161,006.42 100.00% 992,218.29 100.00%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99%以上,与营业收入结构情况相匹配。

27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批发业务成本 582,574.40 99.22% 1,314,617.26 99.28% 1,154,226.98 99.48% 989,727.47 99.80%

药店零售成本 4,136.40 0.70% 8,641.09 0.65% 5,328.91 0.46% 1,621.48 0.16%

其他(仓储和

460.26 0.08% 906.71 0.07% 762.28 0.07% 340.90 0.03%

房租)成本

合计 587,171.06 100.00% 1,324,165.06 100.00% 1,160,318.16 100.00% 991,689.86 100.00%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批发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99%以上,其

他主营业务成本占比较低,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相匹配。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

公司药店零售业务保持了较快增长,同时零售成本也保持了较快增长。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批发业务 5.48% 5.57% 5.79% 6.09%

药店零售 18.30% 18.90% 21.69% 18.69%

其他(仓储和房租) 40.65% 48.79% 51.07% 67.75%

其他业务收入 46.30% 46.87% 79.98% 73.79%

整体业务 5.72% 5.82% 6.14% 6.31%

批发业务为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其毛利率基本维持在5.4%-6.1%之间,

虽然变动较小,但呈现下降的趋势,主要是由于近年来药品价格不断下降,以及

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实施使得流通企业药品营销地位弱化,导致药品流通业务毛利

率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上市公司整体业务综合毛利率基本维持在6%左右,最

近三年内变动趋势与批发业务基本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分析

标的公司为医药流通企业,主要流转税种是价外计征的增值税,最近三年及

一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和营业收入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1-5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税 109.37 0.02% 184.22 0.01% 217.23 0.02% 385.92 0.04%

城市维护建设税 491.66 0.08% 918.37 0.07% 664.99 0.05% 592.94 0.06%

教育费附加 353.78 0.06% 677.16 0.05% 476.59 0.04% 429.55 0.04%

合计 954.81 0.15% 1,779.75 0.13% 1,358.81 0.11% 1,408.41 0.13%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各项附加税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销售收入和流转税

27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增加所致。

(3)期间费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和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0,736.45 1.72% 26,527.96 1.88% 22,321.07 1.80% 18,500.79 1.75%

管理费用 10,065.80 1.61% 24,695.90 1.75% 22,869.92 1.85% 17,864.59 1.69%

财务费用 4,704.51 0.75% 11,762.55 0.84% 9,801.18 0.79% 9,826.38 0.93%

三费合计 25,506.76 4.09% 62,986.41 4.47% 54,992.17 4.45% 46,191.76 4.36%

营业收入 623,577.13 100.00% 1,407,846.23 100.00% 1,236,928.96 100.00% 1,058,995.24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三项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在4.5%以下,费用

增速与营业收入增速基本吻合,其中销售费用增速较快,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营业

务规模提升导致人员工资、配送费等成本上升。最近三年及一期,三项费用各自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和三项费用合计数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都在正常范围内,无异常

波动。

最近三年及一期销售费用和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4,692.54 43.71% 12,714.54 47.93% 12,082.04 54.13% 9,334.93 50.46%

运杂费 3,331.37 31.03% 6,496.50 24.49% 5,065.87 22.70% 4,196.70 22.68%

差旅费 537.01 5.00% 1,783.14 6.72% 1,667.53 7.47% 1,936.39 10.47%

租赁费 347.84 3.24% 906.06 3.42% 461.04 2.07% 408.45 2.21%

包装费 135.55 1.26% 508.06 1.92% 425.31 1.91% 342.80 1.85%

会议费 101.44 0.94% 458.38 1.73% 1,238.85 5.55% 1,148.64 6.21%

仓储费 123.34 1.15% 272.03 1.03% 178.19 0.80% 188.31 1.02%

信息服务费 839.48 7.82% 1,827.53 6.89% - - - -

其他 627.87 5.85% 1,561.73 5.89% 1,202.23 5.39% 944.58 5.11%

合计 10,736.45 100.00% 26,527.96 100.00% 22,321.07 100.00% 18,500.79 100.00%

标的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和运杂费占比较高,最近三年及一期,随着整

体销售规模的增长,人工成本及物流成本相应提升。租赁费的增长主要是药店数

量增加和房租的上浮,属于正常增长。

最近三年及一期管理费用和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7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5,030.39 49.98% 11,402.67 46.17% 8,695.20 38.02% 6,403.82 35.85%

业务招待费 1,192.87 11.85% 3,079.88 12.47% 3,745.03 16.38% 3,347.82 18.74%

折旧、摊销 731.39 7.27% 2,409.78 9.76% 2,131.54 9.32% 1,954.47 10.94%

租赁费 803.90 7.99% 1,378.61 5.58% 1,389.04 6.07% 1,163.34 6.51%

中介机构费 394.95 3.92% 993.30 4.02% 805.57 3.52% 378.49 2.12%

办公费 264.76 2.63% 971.96 3.94% 1,987.78 8.69% 2,089.12 11.69%

差旅费 186.88 1.86% 707.08 2.86% 560.94 2.45% 416.68 2.33%

税金 285.06 2.83% 652.12 2.64% 423.34 1.85% 506.74 2.84%

保险费 346.15 3.44% 644.45 2.61% 434.47 1.90% 493.53 2.76%

修理费 54.77 0.54% 333.37 1.35% 403.31 1.76% 313.96 1.76%

会议费 33.77 0.34% 185.01 0.75% 279.63 1.22% 322.63 1.81%

劳动保护费 32.94 0.33% 137.48 0.56% 88.31 0.39% 123.04 0.69%

其他 707.99 7.03% 1,800.18 7.29% 1,925.77 8.42% 350.94 1.96%

合计 10,065.80 100.00% 24,695.90 100.00% 22,869.92 100.00% 17,864.59 100.00%

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支出项目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折旧摊销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绝对额逐年上升,2014年以来变动幅度较小。职工薪

酬增幅度较大,主要为受人力成本普遍上涨的影响,导致人员工资上涨。

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费用和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支出 4,674.08 0.75% 11,891.07 0.84% 10,217.09 0.83% 10,105.21 0.95%

利息收入 -128.30 -0.02% -528.65 -0.04% -793.15 -0.06% -452.66 -0.04%

其他 158.73 0.03% 400.13 0.03% 377.24 0.03% 173.83 0.02%

合计 4,704.51 0.75% 11,762.55 0.84% 9,801.18 0.79% 9,826.38 0.93%

2014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增长了20%,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

长导致资金需求增长,进而导致了利息支出提升。

(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坏账损失 510.18 80.57 174.58 451.36

合计 510.18 80.57 174.58 451.36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项目计提的坏账准

备,且金额较低,对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28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10.11 -2.04 3.22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计 - 10.11 -2.04 3.22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为权益投资交银施罗德

上证180基金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2014年已出售,金额较低,对净利润不产生

重大影响。

(6)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

- 101.22 4,012.63 534.59

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 - 3.94 - -

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

- 22.63 22.63 19.29

的投资收益

其他 - - - 4.46

合计 - 127.80 4,035.26 558.35

标 的 公 司 2013 年 度 投 资 收 益 金 额 较 上 年 度 增 加 了 3,476.92 万 元 , 增 幅

622.72%,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在当年处置浙江英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取得

的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2012年12月10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浙江省组织了拍卖。根据上海联合

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拍卖结果通知书》,方圆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为浙江英华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的受让人。同日,英特药业与受让人签署

了《产权交易合同》。根据标的公司与方圆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

13日签订的 《产权交易合同》,其将持有的浙江英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

权以5,6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方圆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已于

2013年1月6日收到股权转让款,浙江英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11日办

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8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7)营业外收入及支出

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外收入的主要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小计 3.82 390.36 5.81 15.0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82 10.16 5.81 15.05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380.20 - -

政府补助 151.20 1,332.73 699.36 960.46

违约赔偿收入 10.00 13.29 - -

其他 12.81 22.49 87.61 17.38

合计 177.84 1,758.87 792.78 992.89

2014年,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度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无形资产处置

利得以及政府补助大幅增加所导致的。

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外支出的主要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01 12.37 13.53 5.5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01 6.28 13.53 5.57

在建工程处置损失 - 6.10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22.00 46.50 10.41 3.50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0.92 27.07 16.56 -

水利建设基金 683.49 546.19 430.83 305.56

其他 2.35 15.95 3.53 57.09

合计 710.77 648.08 474.86 371.72

水利建设基金为标的公司主要的营业外支出。

5、非经常性损益、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

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1.81 479.21 4,004.90 544.06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

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151.20 1,332.73 699.36 960.46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明细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14)除同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0.00 14.05 20.59 26.97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0)除上述各项之外

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2.45 -53.74 57.12 -43.21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50.55 1,772.25 4,781.97 1,488.28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34.74 422.51 1,196.75 247.4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

115.81 1,349.74 3,585.23 1,240.82

经常性损益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92.25 1,164.90 3,498.57 1,226.01

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

23.56 184.84 86.66 14.81

常性损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和政

府补助,非经常性损益对标的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50.55 1,772.25 4,781.97 1,488.28

利润总额 8,144.55 18,356.07 23,748.12 19,908.15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利润总额 1.85% 9.65% 20.14% 7.48%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115.81 1,349.74 3,585.07 1,240.82

净利润 5,604.39 12,298.31 16,840.90 14,336.93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2.07% 10.98% 21.29% 8.65%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92.25 1,164.90 3,498.25 1,226.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57.48 10,785.84 15,792.65 13,470.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1.79% 10.80% 22.15% 9.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3年度,标的公司通过处置浙江英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一次性取得较

大金额的非经常收益,使得当年非经常性损益相关指标占其利润总额、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较高。2012年、2014年和2015年1-5月,非经

常性损益对标的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相对较小。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除

2013年度以外,其余年度的投资收益金额相对较小,对整体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28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的少数股东损益对其经营成果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5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归属于少数股东净利润 446.91 1,512.47 1,048.26 866.46

净利润 5,604.39 12,298.31 16,840.90 14,336.93

归属于少数股东净利润/净利润 7.97% 12.30% 6.22% 6.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423.35 1,327.63 961.43 851.65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5,488.58 10,948.57 13,255.83 13,096.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净利润/ 7.71% 12.13% 7.25% 6.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标的公司少数股东损益主要为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英特、英特生物、绍

兴英特大通少数股东所享有的损益。

(三)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97,268.60 1,604,924.58 1,455,888.04 1,199,083.1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55 212.08 96.0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69.18 9,737.62 12,305.07 4,099.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2,049.33 1,614,874.29 1,468,289.16 1,203,182.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0,423.95 1,532,407.01 1,396,404.00 1,142,622.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200.51 23,783.07 19,824.10 15,453.6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240.40 20,067.56 19,570.20 14,763.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59.78 30,670.61 24,876.35 23,202.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9,024.64 1,606,928.24 1,460,674.65 1,196,041.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975.31 7,946.05 7,614.51 7,141.78

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总体呈现增长趋势,与

其整体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相适应。标的公司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推动信用

审批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同时,通过合理控制存货的

规模,利用上游供应商提供的商业信用,使经营现金流步入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

随着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标的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也随之

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包括收到的销项增值税税金,且包括本期

销售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赊销形成的应收款项于本期收回的现金,因此,2012

年至 2014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高于营业收入数额,标的公司销

28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售的总体现金回收情况良好。根据行业及标的公司历史经验,标的公司一般在每

年年底前集中清理催收医院欠款,2015 年 1-5 月,标的公司应收款项尚未到集中

清理催收期,因此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相对较少,导致现金流量为负数。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94 - 507.9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63 22.63 23.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53 496.45 564.01 123.93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5,469.55 128.06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00 10,191.74 64.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3 1,158.02 16,247.94 848.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4,480.77 7,610.54 6,074.06 9,004.52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3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0.00 1,406.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80.77 7,610.54 6,474.06 10,410.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5.24 -6,452.52 9,773.88 -9,562.18

2013年,标的公司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为5,469.55万

元,主要为处置浙江英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收到的股权转让款5,600.00

万元,上述款项于2013年1月6日收到。

2014年度,标的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收到英特集团的往来

款;2013年,标的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收回原股东借款 6,000.00

收购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取得的现金净额 1,284.23

收购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取得的现金净额 898.88

收回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工业开发与建设管理委员会土地招牌保证金及利息 700.26

收杭州下城区财政局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 379.78

收新昌县国土资源局退还土地出让金 308.09

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项目专项补助 300.00

收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 120.50

收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定金 100.00

收自然人林平股权转让款 100.00

28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金额

合计 10,191.74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5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0.00 - 46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800.00 - 465.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8,952.15 265,790.76 228,225.62 190,300.1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5,892.00 35,892.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 - 1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8,952.15 306,482.76 264,117.62 205,765.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9,226.25 303,604.80 250,297.17 194,524.3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668.32 13,028.80 10,973.89 10,011.36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369.26 717.22 1,053.44 519.01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80.06 17,232.77 16,622.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894.58 321,113.66 278,503.83 221,158.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057.57 -14,630.90 -14,386.21 -15,393.00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医药流通业务,对资金需求较为庞大,因此公司长期以来

通过外部借款补充日常营运资金,最近三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

现金的金额较大,但基本持平,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主要是因

偿还利息所致。2015年1-5月,标的公司短期借款尚未到偿还期,导致借款金额

远大于还款金额,使得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大额正值。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英特集团为控股型公司,主要通过核心下属子公司英特药业开展药品、医疗

器械等医药产品的批发及零售业务。

本次交易前,英特集团持有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 50%的股权,本次交易拟购

买英特药业全部剩余少数股东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将成为英特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英特药业作为上市公司核心成员企业,为上市公司贡献绝大部分

的收入和利润。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净利

润将会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均将得到显著提高。

另外,英特药业成为英特集团全资子公司后,将能够彻底解决上市公司长期

28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无法实施现金分红的问题。上市公司通过实施现金分红不但可以维护上市公司形

象,更能顺利打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渠道,通过再融资解决长期困扰英特

集团和英特药业资本金短缺的问题,提升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并为上市公司

股东提供丰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成为英特集团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对英特药业

的控制力将得到增强、上市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将获得提升、实现上市公司资源

的更有效配置以及完成母子公司利益的完全一体化,促进英特药业与上市公司共

同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围绕“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

发展、创新式提升”的战略路径,保持稳健发展的态势,各项事业继续开创新的

局面。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集团将继续以英特药业为经营主体从事医药产品批发

及零售业务,通过改革创新现有流通体系,发展现代医药流通业务,充分发挥英

特药业配送渠道以及地区龙头的优势,通过资本市场提升直接融资比例,降低对

间接融资渠道的依赖,实现产融结合,做大做强现有医药流通业务。

另外,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优势,通过外延式扩张,在积极参与药品分

销行业并购整合的同时介入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疫苗、营利性医院、医药电子

商务等领域,实现快速做强做大,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英特药业即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对本

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会显

著增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本公司的持

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根据英特集团2014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4070

号)、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11713号)

28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及相关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5.5.31/ (2014.12.31/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总资产 624,172.12 521,112.07 624,172.12 521,112.07

净资产 143,154.76 136,674.12 143,154.76 136,674.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4,325.35 60,842.71 127,427.83 120,740.80

者权益

营业收入 623,579.77 1,407,381.11 623,579.77 1,407,381.11

营业利润 9,103.47 17,853.22 9,103.47 17,853.22

利润总额 8,569.54 18,962.23 8,569.54 18,962.23

净利润 5,936.63 12,835.75 5,936.63 12,83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883.98 6,544.71 5,489.72 11,323.28

者净利润

毛利率(%) 5.72 5.79 5.72 5.79

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2 0.21 0.43

注:上市公司2015年5月31日/2015年1-5月交易前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尚无其他的重大资本支出计

划。

(三)职工安置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英特药业成为英特集团全资子公司,英特药业员

工继续保持与英特药业的劳动关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员工安置事宜。

(四)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主要成本包括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以及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

机构、评估机构和法律顾问的费用,上述费用将减少完成重组当年上市公司的净

利润。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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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

任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11715 号),英特药业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

表如下:

(一)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5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36,640,475.74 515,461,876.86 626,670,917.33 591,730,827.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248,886.20 269,309.41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212,929,441.24 211,372,220.29 177,219,372.01 249,174,067.66

应收账款 3,247,825,495.53 2,394,385,798.54 2,183,972,950.87 1,743,097,418.95

预付款项 132,016,643.59 164,226,447.81 115,248,122.59 78,765,625.33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43,499,080.33 31,064,975.04 30,798,202.22 32,105,779.22

存货 1,387,705,230.97 1,347,331,823.66 1,163,243,316.06 942,730,355.8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10,248,030.84 15,479,719.57 8,737,242.43 9,806,150.83

流动资产合计 5,670,864,398.24 4,679,322,861.77 4,306,139,009.71 3,647,679,535.0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1,350,415.13 35,386,372.81 30,964,247.50 31,127,143.31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48,382,699.06 49,436,939.95 51,967,118.08 69,344,532.74

固定资产 272,025,855.75 278,018,285.82 219,436,220.66 194,124,743.07

在建工程 51,044,414.34 17,197,740.81 50,290,447.16 21,638,935.58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82,762,043.74 83,729,310.48 75,346,795.18 75,692,663.77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25,296,890.17 25,296,890.17 25,296,890.17 25,296,890.17

长期待摊费用 18,820,097.52 20,521,778.07 23,060,976.31 20,176,202.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40,745.32 5,666,731.61 5,566,096.64 4,312,025.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1,492,000.00

28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2015 年 5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6,523,161.03 515,254,049.72 481,928,791.70 453,205,137.10

资产总计 6,227,387,559.27 5,194,576,911.49 4,788,067,801.41 4,100,884,672.1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36,744,000.00 844,794,000.00 858,985,051.24 602,295,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270,830,014.75 395,848,889.03 324,719,323.70 228,767,937.92

应付账款 2,480,072,128.07 2,275,401,100.79 2,105,805,553.30 1,868,884,276.07

预收款项 23,690,358.07 44,907,569.07 36,302,170.44 41,979,668.47

应付职工薪酬 91,661,711.79 93,238,947.40 69,155,195.97 49,073,203.96

应交税费 42,903,714.93 52,099,695.21 30,497,188.98 34,198,622.09

应付利息 12,985,104.54 1,766,969.38 1,971,994.23 1,466,266.25

应付股利 5,814,335.74 2,973,877.61 4,000,000.00 1,068,000.00

其他应付款 80,905,584.65 72,901,757.56 59,363,931.18 210,206,534.6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3,954,040.88 12,45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4,779,560,993.42 3,796,382,806.05 3,490,800,409.04 3,037,939,509.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16,195,100.00 32,594,465.00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13,704,672.51 13,346,392.48 13,267,041.40 6,630,79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662,594.23 8,677,244.71 7,548,948.86 7,589,672.81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367,266.74 38,218,737.19 53,410,455.26 14,220,462.81

负债合计 4,805,928,260.16 3,834,601,543.24 3,544,210,864.30 3,052,159,972.1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26,000,000.00 126,000,000.00 126,000,000.00 126,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65,054,139.93 65,054,139.93 66,769,191.50 66,769,191.50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37,907,748.82 25,934,717.10 22,646,846.57 22,804,894.14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97,754,406.43 97,754,406.43 89,234,487.61 74,142,965.61

未分配利润 937,473,685.10 885,898,853.86 786,560,389.79 647,725,436.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4,189,980.28 1,200,642,117.32 1,091,210,915.47 937,442,487.46

少数股东权益 157,269,318.83 159,333,250.93 152,646,021.64 111,282,212.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21,459,299.11 1,359,975,368.25 1,243,856,937.11 1,048,724,699.94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6,227,387,559.27 5,194,576,911.49 4,788,067,801.41 4,100,884,672.11

2、最近三年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9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235,771,295.86 14,078,462,272.98 12,369,289,563.76 10,589,952,401.45

其中:营业收入 6,235,771,295.86 14,078,462,272.98 12,369,289,563.76 10,589,952,401.45

二、营业总成本 6,148,996,422.47 13,907,388,530.31 12,175,319,789.59 10,402,698,155.38

其中:营业成本 5,879,278,953.30 13,258,921,187.96 11,610,064,233.60 9,922,182,900.59

营业税金及附加 9,548,093.86 17,797,521.01 13,588,065.53 14,084,064.72

销售费用 107,364,479.48 265,279,613.65 223,210,682.59 185,007,939.99

管理费用 100,658,032.97 246,959,010.80 228,699,230.82 178,645,897.50

财务费用 47,045,065.02 117,625,460.12 98,011,799.94 98,263,777.99

资产减值损失 5,101,797.84 805,736.77 1,745,777.11 4,513,574.5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101,113.80 -20,423.21 32,192.52

“-”号填列)

投资收益 - 1,277,986.68 40,352,623.67 5,583,452.9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 - - -

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6,774,873.39 172,452,843.15 234,301,974.63 192,869,891.51

加:营业外收入 1,778,363.12 17,588,657.40 7,927,750.62 9,928,863.2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8,195.25 3,903,599.46 58,090.49 150,457.78

减:营业外支出 7,107,708.22 6,480,799.51 4,748,551.20 3,717,244.6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0,110.71 123,708.53 135,328.26 55,747.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81,445,528.29 183,560,701.04 237,481,174.05 199,081,510.1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5,401,599.72 60,577,614.40 69,072,130.47 55,712,232.2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043,928.57 122,983,086.64 168,409,043.58 143,369,277.83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

- - - -

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574,831.24 107,858,382.89 157,926,475.58 134,704,718.27

少数股东损益 4,469,097.33 15,124,703.75 10,482,568.00 8,664,559.5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973,031.72 3,287,870.53 -158,047.57 -6,807,675.5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11,973,031.72 3,287,870.53 -158,047.57 -7,106,468.95

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 -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 - - -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11,973,031.72 3,287,870.53 -158,047.57 -7,106,468.95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28,723.45 - -220,547.33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11,973,031.72 3,316,593.98 -122,171.86 -7,583,106.35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 - - -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6.其他 - - -35,875.71 697,184.7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98,793.45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8,016,960.29 126,270,957.17 168,250,996.01 136,561,602.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3,547,862.96 111,146,253.42 157,768,428.01 127,598,249.32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469,097.33 15,124,703.75 10,482,568.00 8,963,353.01

29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最近三年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972,686,007.99 16,049,245,842.24 14,558,880,419.30 11,990,831,670.7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5,541.46 2,120,845.93 960,498.3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691,769.10 97,376,177.23 123,050,694.97 40,997,216.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20,493,318.55 16,148,742,865.40 14,682,891,612.62 12,031,828,887.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04,239,517.37 15,324,070,070.67 13,964,039,984.83 11,426,220,709.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02,005,088.87 237,830,706.18 198,240,978.81 154,536,500.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2,404,011.53 200,675,568.89 195,702,036.57 147,631,051.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597,816.27 306,706,061.95 248,763,527.40 232,022,817.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90,246,434.04 16,069,282,407.69 14,606,746,527.61 11,960,411,078.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9,753,115.49 79,460,457.71 76,145,085.01 71,417,808.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9,425.56 - 5,079,882.3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6,348.10 226,348.10 237,552.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5,268.74 4,964,469.93 5,640,110.00 1,239,320.1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54,695,532.78 1,280,576.68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0,000.00 101,917,421.93 648,073.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268.74 11,580,243.59 162,479,412.81 8,485,404.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4,807,670.89 76,105,423.28 60,740,614.75 90,045,239.69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3,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00,000.00 14,062,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807,670.89 76,105,423.28 64,740,614.75 104,107,239.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52,402.15 -64,525,179.69 97,738,798.06 -95,621,834.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 - 4,6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8,000,000.00 - 4,650,000.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89,521,466.88 2,657,907,561.93 2,282,256,175.58 1,903,001,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358,920,000.00 358,92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0 - 1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89,521,466.88 3,064,827,561.93 2,641,176,175.58 2,057,651,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92,262,526.00 3,036,047,978.17 2,502,971,659.34 1,945,243,210.9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6,683,224.25 130,287,999.99 109,738,943.33 100,113,562.04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3,692,571.30 7,172,248.42 - 5,190,129.78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800,600.00 172,327,722.00 166,224,181.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8,945,750.25 3,211,136,578.16 2,785,038,324.67 2,211,580,954.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0,575,716.63 -146,309,016.23 -143,862,149.09 -153,929,954.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070,198.99 -131,373,738.21 30,021,733.98 -178,133,981.1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435,954,252.70 567,327,990.91 537,306,256.93 715,440,238.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2,024,451.69 435,954,252.70 567,327,990.91 537,306,256.93

29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5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2,010,213.32 256,957,241.82 324,402,077.79 341,522,713.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202,330,967.38 215,921,310.19 173,729,086.23 260,197,236.24

应收账款 2,275,230,815.53 1,622,948,569.33 1,469,824,142.52 1,238,774,748.51

预付款项 56,694,383.90 59,725,047.61 49,323,055.47 45,723,881.99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7,866,783.39 3,098,978.44 - -

其他应收款 279,801,212.06 128,266,444.13 154,000,119.13 61,569,370.46

存货 817,647,349.09 854,724,368.32 759,387,083.37 688,977,563.3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6,965.11 15,683.06 - -

流动资产合计 4,151,588,689.78 3,141,657,642.90 2,930,665,564.51 2,636,765,514.0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1,350,415.13 35,386,372.81 30,964,247.50 31,127,143.31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413,328,924.02 413,328,924.02 345,528,324.02 318,072,424.02

投资性房地产 44,922,468.50 45,705,110.10 47,583,449.94 49,461,789.78

固定资产 12,481,552.87 13,853,877.27 19,613,328.48 22,696,245.18

在建工程 - - - -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6,867,528.55 7,038,516.45 11,228,617.23 10,451,626.42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5,963,029.00 6,074,694.00 11,277,041.44 16,479,388.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66,057.20 3,852,863.70 3,617,096.69 2,454,864.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1,492,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9,779,975.27 525,240,358.35 469,812,105.30 462,235,482.58

资产总计 4,691,368,665.05 3,666,898,001.25 3,400,477,669.81 3,099,000,996.6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48,294,000.00 633,294,000.00 653,295,051.24 473,294,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96,897,427.86 160,360,362.50 160,306,766.52 110,552,055.44

应付账款 1,775,408,797.55 1,567,125,663.60 1,469,092,402.18 1,424,292,284.73

预收款项 6,249,222.25 12,066,561.36 6,161,698.97 23,283,258.44

应付职工薪酬 72,964,941.22 66,729,713.86 44,415,749.14 35,217,665.35

应交税费 33,517,598.30 34,514,173.56 13,803,733.61 17,404,539.33

应付利息 10,288,665.05 1,301,429.26 1,538,223.32 1,202,025.48

应付股利 - - 4,000,000.00 1,068,000.00

其他应付款 115,147,506.33 117,343,312.44 63,534,950.74 178,456,722.26

29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2015 年 5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3,558,768,158.56 2,592,735,216.58 2,416,148,575.72 2,264,770,551.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7,975,815.05 7,198,475.00 6,947,800.00 3,565,6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635,916.31 8,644,905.71 7,548,948.86 7,589,672.81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611,731.36 15,843,380.71 14,496,748.86 11,155,272.81

负债合计 3,579,379,889.92 2,608,578,597.29 2,430,645,324.58 2,275,925,823.8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26,000,000.00 126,000,000.00 126,000,000.00 126,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65,953,401.76 65,953,401.76 65,953,401.76 65,953,401.76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37,907,748.82 25,934,717.10 22,646,846.57 22,804,894.14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97,199,581.11 97,199,581.11 88,679,662.29 73,588,140.29

未分配利润 784,928,043.44 743,231,703.99 666,552,434.61 534,728,736.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1,988,775.13 1,058,319,403.96 969,832,345.23 823,075,172.8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4,691,368,665.05 3,666,898,001.25 3,400,477,669.81 3,099,000,996.65

2、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578,975,009.17 10,199,458,082.91 9,169,593,497.91 8,408,871,372.81

其中:营业收入 4,578,975,009.17 10,199,458,082.91 9,169,593,497.91 8,408,871,372.81

二、营业总成本 4,529,750,792.81 10,099,511,027.14 9,046,402,114.54 8,284,002,569.04

其中:营业成本 4,368,615,798.80 9,719,724,170.64 8,707,838,741.91 7,959,417,041.50

营业税金及附加 6,059,902.46 11,366,157.67 7,583,693.13 6,426,684.03

销售费用 66,534,659.56 164,181,194.43 149,578,408.97 139,097,469.31

管理费用 47,471,906.97 111,722,869.04 94,931,519.72 87,960,019.82

财务费用 36,483,025.40 93,759,737.37 84,706,534.54 87,655,083.52

资产减值损失 4,585,499.62 -1,243,102.01 1,763,216.27 3,446,270.8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 11,131,435.42 21,013,934.63 71,504,465.97 9,652,127.1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 - - -

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0,355,651.78 120,960,990.40 194,695,849.34 134,520,930.88

加:营业外收入 670,843.44 4,919,905.98 3,060,096.33 7,474,15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707.49 63,337.93 1,796.26 24,650.00

29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 4,643,861.87 2,381,105.58 1,748,869.37 969,896.9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4,886.86 80,555.02 65,451.82 8,108.7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6,382,633.35 123,499,790.80 196,007,076.30 141,025,183.9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4,686,293.90 38,300,602.60 45,091,856.31 36,429,465.8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1,696,339.45 85,199,188.20 150,915,219.99 104,595,718.0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973,031.72 3,287,870.53 -158,047.57 -7,803,653.68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 -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 - - -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11,973,031.72 3,287,870.53 -158,047.57 -7,803,653.68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28,723.45 - -220,547.33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11,973,031.72 3,316,593.98 -122,171.86 -7,583,106.35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 - - -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6.其他 - - -35,875.71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3,669,371.17 88,487,058.73 150,757,172.42 96,792,064.40

3、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61,588,156.36 11,728,272,835.35 10,541,641,821.99 9,573,563,129.3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74,358.27 23,084,362.40 16,843,215.25 24,518,067.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71,762,514.63 11,751,357,197.75 10,558,485,037.24 9,598,081,197.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569,112,094.34 11,373,284,661.71 10,168,258,516.68 9,246,412,666.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5,233,891.61 90,098,293.58 89,648,601.71 79,295,148.31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141,305.45 111,474,337.11 116,518,889.75 87,465,385.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550,782.66 159,298,141.27 141,546,382.83 136,715,804.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63,038,074.06 11,734,155,433.67 10,515,972,390.97 9,549,889,004.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275,559.43 17,201,764.08 42,512,646.27 48,192,193.1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000,000.00 141,000,000.00 110,000,000.00 5,579,882.3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397,811.02 16,971,860.16 31,357,890.42 6,226,937.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145.00 69,246.00 21,660.00 36,86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1,411,536.24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365,753.43 86,464,989.03 16,951,56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99,956.02 237,406,859.59 227,844,539.45 30,206,776.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64,703.00 1,184,956.41 3,885,809.47 10,962,248.80

29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5,000,000.00 161,800,600.00 187,232,500.00 67,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11,519,445.7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5,000,000.00 70,000,000.00 71,000,000.00 21,117,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164,703.00 232,985,556.41 262,118,309.47 110,598,694.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764,746.98 4,421,303.18 -34,273,770.02 -80,391,918.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17,312,526.00 2,328,387,561.93 1,936,821,710.58 1,743,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358,920,000.00 358,92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122,714.61 84,774,077.07 104,481,919.71 179,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51,435,240.61 2,772,081,639.00 2,400,223,630.29 1,922,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02,312,526.00 2,708,388,613.17 2,116,820,659.34 1,780,143,210.9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26,066,155.61 104,139,613.09 84,752,171.08 83,748,280.83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963,281.09 48,621,315.97 224,010,311.85 185,864,544.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45,341,962.70 2,861,149,542.23 2,425,583,142.27 2,049,756,036.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6,093,277.91 -89,067,903.23 -25,359,511.98 -127,256,036.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5,052,971.50 -67,444,835.97 -17,120,635.73 -159,455,761.7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256,957,241.82 324,402,077.79 341,522,713.52 500,978,475.3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2,010,213.32 256,957,241.82 324,402,077.79 341,522,713.52

(三)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认为:英特药业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英特药业公司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

年12月31日和2015年5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2013年

度、2014年度和2015年1-5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

流量。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英特药业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

制。

英特药业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英特药业财务报表参照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9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第15号文(2014年修订)”)

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15年5月31日,英特药业在子公司中的权益如下:

持股比例(%) 表决权

子公司全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

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杭州 杭州 商业 70.00 70.00 投资设立

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 杭州 杭州 加工制造 100.00 100.00 投资设立

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 杭州 物流管理 100.00 100.00 投资设立

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杭州 杭州 商业 100.00 100.00 投资设立

商业、物业

浙江英特健康文化有限公司 杭州 杭州 100.00 100.00 投资设立

管理

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杭州 杭州 商业 100.00 100.00 投资设立

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 杭州 杭州 商业 70.00 70.00 投资设立

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金华 金华 物流管理 20.00 80.00 100.00 投资设立

温州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温州 温州 物流管理 45.45 54.55 100.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慈溪 慈溪 商业 51.00 5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永康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永康 永康 商业 51.00 5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注 1) 衢州 衢州 商业 49.00 60.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嘉善 嘉善 商业 70.00 70.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新昌 新昌 加工制造 100.00 100.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温州 温州 商业 51.00 5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浙江英特疫苗医药有限公司 杭州 杭州 商业 51.03 51.03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湖州 湖州 商业 80.00 80.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金华 金华 商业 70.00 70.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 福州 福州 商业 50.50 50.5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注1) 上虞 上虞 商业 50.00 57.14

的企业合并

注1:拥有其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原

因说明:

1)英特药业持有绍兴英特大通50%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公司

29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章程,绍兴英特大通董事会设七名董事,英特药业提名四名董事,根据董事会议

事规则,对所有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方有效,同时财务经

理由英特药业提名,绍兴英特大通实际由英特药业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

2)英特药业持有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49%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

东,根据公司章程,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设五名董事,英特药业提

名三名董事,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对所有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过半

数通过方有效,同时英特药业提名常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同时英特药业有权

向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推荐采购、销售、财务等部分关键岗位经营管理人

员,由总经理聘任,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实际由英特药业控制,故将其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1)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1)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①2012年英特药业出资设立温州英特医药仓储有限公司,并于2012年4月26

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305000025752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英特药业出资2,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

②根据英特药业与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更名自金华市泰来医药有限责任

公司)原股东及自然人施伟平于2012年3月16日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书》,英特

药业以669,445.70元的对价收购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3,150,000.00元股权(占该

公司实收资本的70%)。收购完成后,英特药业按照收购完成各股东持股比例对

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以1:1对价增资15,500,000.00元,增资后该公司实收资本为

20,000,000.00 元 。 英 特 药 业 已 支 付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款 669,445.70 元 及 增 资 款

10,850,000.00元。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故自2012年4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根据英特药业与自然人孙新宇于2012年2月6日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英

特药业将持有的杭州爱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更名自浙江爱邦保健品有限公司)

29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51%股权以1,421,4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孙新宇。英特药业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

款,杭州爱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5月31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

自2012年6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1)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①根据英特药业与郑朝龙等4位自然人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福建盛健药

业有限公司增资1,049.79万元,由英特药业以1,149.2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占

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0.50%(增资后该公司实收资本2,078.79元)。截至2012

年12月31日,英特药业已支付上述全部出资款。福建盛健药业有限公司于2013

年1月5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更名为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故自

2013年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②根据英特药业与上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上虞市大通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谢铭志于2012年12月31日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书》,上虞市

医 药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3,720.00万元,由英特药业以 3,123.25万 元认购 其 中

3,100.00万元股权。按照投资协议及章程,英特药业和少数股东对绍兴英特大通

认缴出资额均为50%,因少数股东分期出资,截止2013年12月31日,英特药业享

有绍兴英特大通的股权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52.63%。2013年2月28日,英特药

业已支付上述出资款,上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3年3月13日办妥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更名为绍兴英特大通,故自2013年3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

③绍兴华虞系绍兴英特大通的全资子公司。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根据英特药业与方圆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签订的 《产

权交易合同》,英特药业将持有的浙江英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5,6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方圆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英特药业已于2013年1

月6日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浙江英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11日办妥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故自2013年1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英特药业之子公司浙江医疗器械和杭州曦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

立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浙江医疗器械出资

29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510.00万元,持有其51%的股权。英特医疗科技于2014年5月28日在浙江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登记注册,2014年度纳入英特药业合并范围。

(4)2015年1-5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2015年1-5月英特药业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动。

(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英特药业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英特药业主要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批发业务,属医药流通行业,营业周期与

药品及医疗器械流通周期有关,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以相关业务的营业周期作为流

动性划分标准。

2、记账本位币

英特药业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3、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英特药业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

允价值。

本期无计量属性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4、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为金额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

的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

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使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0.5 0.5

1-2年(含2年) 10 1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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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2-3年(含3年) 20 20

3-4年(含4年) 50 50

4-5年(含5年) 70 70

5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

程中耗用的原材料和包装物、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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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6、销售商品收入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确认收入的具体方法及时点:公司产品主要为各类医药药品、医疗器械

的销售,均为国内销售。公司根据客户签定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方式,

将产品移交给客户,客户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付款,公司在客户验收合格时确

认收入。

(七)税项

英特药业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11%、13%、6%、3%、0%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房产税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 1.2%、12%

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英特药业司的子公司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从事药用植物的初加工经营,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第七点以及《关

于印发<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的规定》(财税【2008】149 号)附件之第一条第七项所规定的的享受税收优惠

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本年所得税优惠审批单将于 2015 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取

得。

英特药业的子公司英特中药饮片从事药用植物的初加工经营,其符合《中华

30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第七点以及《关于印发<

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的规定》

(财税【2008】149 号)附件之第一条第七项所规定的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农产品

初加工项目,且公司已按税法规定将相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取得了企

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八)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的变更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无。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30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九)所有者权益

1、2015 年 1-5 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5年1-5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6,000,000.00 65,054,139.93 25,934,717.10 97,754,406.43 885,898,853.86 159,333,250.93 1,359,975,368.25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6,000,000.00 65,054,139.93 25,934,717.10 97,754,406.43 885,898,853.86 159,333,250.93 1,359,975,368.2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11,973,031.72 - 51,574,831.24 -2,063,932.10 61,483,930.86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1,973,031.72 - 51,574,831.24 4,469,097.33 68,016,960.29

(二)利润分配 - - - - - -6,533,029.43 -6,533,029.43

1.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6,533,029.43 -6,533,029.43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6,000,000.00 65,054,139.93 37,907,748.82 97,754,406.43 937,473,685.10 157,269,318.83 1,421,459,299.11

2、2014 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6,000,000.00 66,769,191.50 22,646,846.57 89,234,487.61 786,560,389.79 152,646,021.64 1,243,856,937.11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6,000,000.00 66,769,191.50 22,646,846.57 89,234,487.61 786,560,389.79 152,646,021.64 1,243,856,937.1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15,051.57 3,287,870.53 8,519,918.82 99,338,464.07 6,687,229.29 116,118,431.14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3,287,870.53 - 107,858,382.89 15,124,703.75 126,270,957.1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15,051.57 - - - 1,914,451.57 199,400.00

30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 - - - - 8,000,000.00 8,000,000.00

2.其他 - -1,715,051.57 - - - -6,085,548.43 -7,800,600.00

(三)利润分配 - - - 8,519,918.82 -8,519,918.82 -10,351,926.03 -10,351,926.03

1.提取盈余公积 - - - 8,519,918.82 -8,519,918.8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10,351,926.03 -10,351,926.03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6,000,000.00 65,054,139.93 25,934,717.10 97,754,406.43 885,898,853.86 159,333,250.93 1,359,975,368.25

3、2013 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6,000,000.00 66,769,191.50 22,804,894.14 74,142,965.61 647,725,436.21 111,282,212.48 1,048,724,699.94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6,000,000.00 66,769,191.50 22,804,894.14 74,142,965.61 647,725,436.21 111,282,212.48 1,048,724,699.9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158,047.57 15,091,522.00 138,834,953.58 41,363,809.16 195,132,237.17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58,047.57 - 157,926,475.58 10,482,568.00 168,250,996.0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41,286,473.56 41,286,473.56

1.其他 - - - - - 41,286,473.56 41,286,473.56

(三)利润分配 - - - 15,091,522.00 -19,091,522.00 -10,405,232.40 -14,405,232.4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5,091,522.00 -15,091,522.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4,000,000.00 -10,405,232.40 -14,405,232.40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6,000,000.00 66,769,191.50 22,646,846.57 89,234,487.61 786,560,389.79 152,646,021.64 1,243,856,937.11

30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2012 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2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6,000,000.00 66,769,191.50 29,911,363.09 63,683,393.80 527,930,289.75 106,112,150.47 920,406,388.61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6,000,000.00 66,769,191.50 29,911,363.09 63,683,393.80 527,930,289.75 106,112,150.47 920,406,388.6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7,106,468.95 10,459,571.81 119,795,146.46 5,170,062.01 128,318,311.3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7,106,468.95 - 134,704,718.27 8,963,353.01 136,561,602.3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2,407,983.84 2,407,983.84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 - - - - 2,407,983.84 2,407,983.84

(三)利润分配 - - - 10,459,571.81 -14,909,571.81 -6,201,274.84 -10,651,274.84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0,459,571.81 -10,459,571.8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4,450,000.00 -6,201,274.84 -10,651,274.84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6,000,000.00 66,769,191.50 22,804,894.14 74,142,965.61 647,725,436.21 111,282,212.48 1,048,724,699.94

30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天职业

字[2015]11713 号),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5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3,152,815.56 524,622,936.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212,929,441.24 211,372,220.29

应收账款 3,241,444,501.99 2,388,004,804.99

预付款项 132,538,042.67 164,869,400.29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40,862,198.12 27,824,278.69

存货 1,388,461,230.97 1,348,087,823.6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10,689,103.43 16,312,760.34

流动资产合计 5,670,077,333.98 4,681,094,225.0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1,350,415.13 35,386,372.81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48,382,699.06 49,436,939.95

固定资产 274,495,140.83 280,740,992.68

在建工程 51,044,414.34 17,197,740.81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87,041,054.12 87,400,377.53

开发支出 - -

商誉 33,685,876.04 33,685,876.04

长期待摊费用 18,820,097.52 20,521,778.07

30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24,212.45 5,656,429.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1,643,909.49 530,026,506.90

资产总计 6,241,721,243.47 5,211,120,731.9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36,744,000.00 844,794,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270,830,014.75 395,848,889.03

应付账款 2,475,023,631.53 2,275,135,895.77

预收款项 23,690,358.07 44,907,569.07

应付职工薪酬 92,229,882.07 93,927,498.50

应交税费 43,352,814.97 53,208,906.46

应付利息 12,985,104.54 1,766,969.38

应付股利 5,814,335.74 2,973,877.61

其他应付款 88,994,636.53 80,940,531.9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3,954,040.88 12,45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4,783,618,819.08 3,805,954,137.7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16,195,100.00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86,607.00 205,500.10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13,705,640.07 13,347,509.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662,594.23 8,677,244.71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554,841.30 38,425,354.33

负债合计 4,810,173,660.38 3,844,379,492.11

股东权益:

股本 264,909,103.00 264,909,103.00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524,374,381.19 524,374,381.19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26,584,325.53 14,611,293.81

30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14,657,654.48 14,657,654.48

未分配利润 443,752,800.06 388,855,556.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274,278,264.26 1,207,407,988.92

少数股东权益 157,269,318.83 159,333,250.93

股东权益合计 1,431,547,583.09 1,366,741,239.85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6,241,721,243.47 5,211,120,731.96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235,797,711.03 14,073,811,135.61

其中:营业收入 6,235,797,711.03 14,073,811,135.61

二、营业总成本 6,144,763,042.70 13,896,657,998.99

其中:营业成本 5,879,278,953.30 13,258,928,469.50

营业税金及附加 9,548,093.86 17,874,483.16

销售费用 98,969,643.70 247,004,288.98

管理费用 105,357,275.29 251,076,054.88

财务费用 47,046,792.50 117,593,786.86

资产减值损失 4,562,284.05 4,180,915.6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1,113.80

投资收益 - 1,277,986.6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1,034,668.33 178,532,237.10

加:营业外收入 1,778,363.12 17,589,125.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8,195.25 3,903,599.46

减:营业外支出 7,117,619.98 6,499,084.0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1,601.21 123,708.5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5,695,411.47 189,622,278.78

减:所得税费用 26,329,070.52 61,264,798.5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366,340.95 128,357,480.26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897,243.62 113,232,776.51

少数股东损益 4,469,097.33 15,124,703.7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973,031.72 3,287,870.5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973,031.72 3,287,870.53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0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973,031.72 3,287,870.53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28,723.45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973,031.72 3,316,593.98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71,339,372.67 131,645,350.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6,870,275.34 116,520,647.0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469,097.33 15,124,703.7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1 0.4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1 0.43

(三)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973,217,698.15 16,052,095,043.1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5,541.46 2,120,845.9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744,614.56 97,543,078.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21,077,854.17 16,151,758,967.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06,697,217.63 15,330,273,935.4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4,368,764.71 239,434,290.5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3,828,835.31 201,422,885.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7,937,809.39 292,578,492.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92,832,627.04 16,063,709,603.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1,754,772.87 88,049,363.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9,425.5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6,348.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55,268.74 4,964,469.9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1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268.74 5,580,243.5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5,454,733.63 76,938,599.28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454,733.63 76,938,599.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399,464.89 -71,358,355.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89,521,466.88 2,657,907,561.9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358,92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8,151.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89,521,466.88 3,064,835,713.5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92,262,526.00 3,036,047,978.1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6,683,224.25 128,287,999.9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3,692,571.30 9,172,248.4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800,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8,945,750.25 3,209,136,578.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0,575,716.63 -144,300,864.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3,421,478.87 -127,609,856.6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445,115,312.64 572,725,169.2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8,536,791.51 445,115,312.64

(四)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认为,英特集团备考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

反映了英特集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5 月 31 日的备考财务状况及备考

合并财务状况、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5 月的备考经营成果和备考现金流量及备

考合并经营成果和备考合并现金流量。

(五)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购买华资实业持有的英特药业 26%股权以及华辰投资持有的英特药

业 24%股权,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认

定标准,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31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需对目标公司及相关业务的财

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本公

司与购买资产相关的一系列协议之约定,并按照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核准);

2、假设 2014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已持有英特药业 100%股权,并全部完成相

关手续;

3、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英特药业对原股东的利润分配,

视同对本公司的利润分配;

4、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的本公司 201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阅的本公司 2015 年 1-5 月合并财务报表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的英特药业 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5 月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

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

规定,和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在

上述假设条件基础上进行编制。

本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报表时,按照向华资实业及华辰投资定向发行的

57,459,157.00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14.07 元/股,共计 808,450,338.99 元确认为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 并 据 此 增 加 公 司 的 股 本 57,459,157.00 元 和 资 本 公 积

750,991,181.99 元。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未改变本公司对英特药业的控制

权,因此在备考合并报表层面,本公司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792,723,737.19

元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英特药业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

资产份额 545,605,457.74 元之间的差额 262,844,881.25 元,冲减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1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英特药业的母公司情况

英特药业的母公司为英特集团,英特集团持有标的公司 50%股权,实际控制

人为中化集团,具体情况见“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英特药业的子公司情况

关于英特药业的子公司情况,见“第四节 四、主要下属公司情况”之内容。

3、英特药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英特药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英特药业关系

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股东

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

上海金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浙江普发实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杭州顺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股东

徐新光 子公司的股东

郑小昆 子公司的股东

章学尧 子公司的股东

林炜 子公司的股东

陈永生 子公司的股东

王晓华 子公司的股东

李树荣 子公司的股东

石海平 子公司的股东

夏雨声 子公司的股东

陈慧洁 子公司的股东

胡德训 子公司的股东

傅耀华 子公司的股东

陈献珍 子公司的股东

陈显华 子公司的股东

徐晓静 子公司的股东

陈玮 子公司的股东

陈祁 子公司的股东

夏智毅 子公司的股东

31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英特药业关系

吴丽姿 子公司的股东

李小约 子公司的股东

丁力 子公司的股东

陈微微 子公司的股东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上虞市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股东

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职工工会 子公司的股东

根据英特药业与自然人林平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签订的《上海市产权交易

合同》,英特药业将持有的浙江省国投医药有限公司 33.33%股权以 100.0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林平。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浙江省国

投医药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后不再为英特药

业关联方。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5年1-5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英特集团 接受劳务 8,394,835.78 18,275,324.67 - -

上海金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注) 办公楼装修 - - - 2,011,271.00

普发实业 接受劳务 291,064.80 1,136,121.92 - -

根据英特药业与上海金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2 日签订的《建

筑工程施工合同》,该公司承担英特药业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96 号华龙国

际大厦办公楼装修工程,最终决算的总价款为 13,907,011.00 元。上述装修工程

已完工,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尚余 69,535.05 元未支付。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英特集团 提供劳务 - 4,660,377.37 - -

浙江省国投医药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 - - 51,457.78

31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关联租赁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英特药业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租赁费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确认的 2013 年确认 2012 年确认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定价依据 确认的租赁费 租赁费 的租赁费 的租赁费

华龙集团 英特药业 房产 2010/10/01 2014/12/31 市场价 - 3,649,600.00 3,218,800.00 3,008,110.00

华龙集团 英特药业 房产 2015/01/01 2017/12/31 市场价 1,780,529.17 - - -

华龙集团 英特药业 房产 2015/01/01 2015/12/31 市场价 60,712.92 - - -

上虞市大通经营资产有限公司 绍兴英特大通 房产 2013/04/01 2016/03/31 市场价 831,250.00 1,454,999.96 1,091,249.97 -

上虞市大通经营资产有限公司 绍兴英特大通 房产 2015/01/01 2015/12/31 市场价 416,666.67 - - -

上虞市大通经营资产有限公司 绍兴华虞 房产 2013/04/01 2016/03/31 市场价 246,249.93 695,000.06 611,250.12 -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 绍兴华虞 房产 2011/03/16 2014/03/15 市场价 - 705,833.33 2,666,671.00 -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 绍兴华虞 房产 2014/03/16 2019/03/15 市场价 649,791.68 992,039.03 - -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 绍兴华虞 房产 2011/08/01 2016/07/31 市场价 18,750.00 45,000.00 37,500.00 -

合计 4,003,950.37 7,542,472.38 7,625,471.09 3,008,110.00

根据英特药业与华龙集团签订的《华龙国际大厦房屋租赁合同》,英特药业向该公司租赁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96 号华龙国

际大厦 1-A 楼 2-8 层房产,租赁期限为 201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根据合同约定 2012

年应承担租金 3,008,110.00 元,2013 年应承担租金 3,218,800.00 元,2014 年应承担租金 3,649,600.00 元。

根据英特药业与华龙集团签订的《华龙国际大厦房屋租赁合同》,英特药业向该公司租赁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96 号华龙国

际大厦 1-A 楼 2-8 层房产,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租金 4,273,270 元,租金按年支付,第一次在合

31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内支付,之后每年的 11 月 31 日支付;租赁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96 号华龙国际大厦 1-A 楼 1 层 101 室、102

室局部房产,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租金 145,711.00 元,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根据合同约

定 2015 年 1-5 月应承担租金 1,841,242.09 元。

根据子公司绍兴英特大通与上虞市大通经营资产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绍兴英特大通向该公司租赁位于上虞市经济开

发区鸿雁路 478 号部分仓库,租赁期限为 201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年租金 1,455,000.00 元,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

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之后每年的 3 月 1 日前支付。根据合同约定 2013 年 3-12 月应承担租金 1,091,249.97 元,2014 年应承担租金

1,454,999.96 元,2015 年 1-5 月应承担租金 831,250.00 元。

根据子公司绍兴英特大通与上虞市大通经营资产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绍兴英特大通向该公司租赁位于上虞市经济开

发区鸿雁路 478 号部分场地,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租金 1,000,000.00 元,租金在合同签订时一

次性支付。根据合同约定 2015 年 1-5 月应承担租金 416,666.67 元。

根据孙公司绍兴华虞与上虞市大通经营资产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绍兴华虞向该公司租赁位于上虞市

经济开发区鸿雁路 478 号部分场地,租赁期限为 201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第一年租金 815,000.00 元,第二年租金

495,000.00 元,第三年租金 495,000.00 元。根据合同约定 2013 年应承担租金 611,250.12 元,2014 年应承担租金 695,000.06 元,2015

年 1-5 月应承担租金 246,249.93 元。

根据孙公司绍兴华虞与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绍兴华虞向该公司租赁位于上虞区百官街道解放路 219 号

桃园商场 1-2 楼的营业房产,租赁期限为 2011 年 3 月 16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止,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 2,420,000.00 元,第四年至

第五年每年递增 5%,第六年至第八年另行商定。本租赁合同执行至 2014 年 3 月 19 日后,因店面租赁面积变更,重新签订合同。根据

与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重新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绍兴华虞向该公司租赁位于上虞区百官街道解放路 219 号桃园商场 1-2 楼的营

31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业房产,租赁期限为 2014 年 3 月 16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止,第一年租金 1,451,000.00 元,第二年租金 1,578,000.00 元,租金递增

幅度协商确定。租金按年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内支付,之后每年的 2 月 15 日前支付。根据合同约定 2013 年 3-12 月应

承担租金 2,666,671.00 元,2014 年应承担租金 1,697,872.36 元,2015 年 1-5 月共计应计租金 649,791.68 元。

根据孙公司绍兴华虞与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绍兴华虞向该公司租赁位于上虞区百官街道解放路 219 号

桃园商场 4 楼 8 间房屋,租赁期限为 2011 年 3 月 16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每年租金 45,000.00 元,第一次租金在合同签订时一

次性付清,之后租金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根据合同约定 2013 年 3-12 月应承担租金 37,500.00 元,2014 年应承担租金 45,000.00

元,2015 年 1-5 月应承担租金 18,750.00 元。

31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583.15 913.00 855.69 834.39

5、关联担保

截至2015年5月31日,英特药业尚未履行完毕的关联担保主要是为下属子公

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担保 担保 是否履行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贷款担保金额 银票担保金额 小计

起始日 到期日 完毕

英特药业 宁波英特 10,000,000.00 2,400,000.00 12,400,000.00 2014-12-18 2015-12-18 否

英特药业 宁波英特 - 18,969,728.60 18,969,728.60 2014-07-29 2015-07-29 否

英特药业 温州英特 65,000,000.00 15,000,000.00 80,000,000.00 2014-08-31 2015-08-31 否

英特药业 温州英特 19,950,000.00 - 19,950,000.00 2015-01-01 2016-01-01 否

英特药业 英特生物 30,500,000.00 1,380,000.00 31,880,000.00 2015-04-23 2016-04-23 否

英特药业 浙江医疗器械 30,000,000.00 - 30,000,000.00 2015-04-23 2016-04-23 否

英特药业 嘉兴英特 5,000,000.00 - 5,000,000.00 2015-01-25 2016-01-26 否

英特药业 嘉兴英特 5,000,000.00 - 5,000,000.00 2014-12-02 2015-12-02 否

英特药业 英特海斯 4,000,000.00 - 4,000,000.00 2014-06-02 2015-06-01 否

英特药业 绍兴英特大通 40,000,000.00 - 40,000,000.00 2014-08-19 2015-08-19 否

宁波英特 宁波英特物流 33,954,040.88 - 33,954,040.88 2013-06-05 2016-06-03 否

6、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元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英特集团 6,413,058.84 32,065.29 6,413,058.84 32,065.29

应收账款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 43,480.20 217.40 - -

其他应收款 英特集团 5,132,524.27 2,440,412.62 5,132,524.27 1,886,412.62

其他应收款 中化蓝天 600,000.00 3,000.00 - -

预付款项 上虞市大通经营资产有限公司 1,608,333.28 - 402,499.89 -

预付款项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 1,249,249.96 - 328,54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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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预付款项 华龙集团 1,971,310.84 - - -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 345,574.42 1,727.87 - -

预付款项 上虞市大通资产公司 442,499.91 - - -

预付款项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 530,414.00 - - -

其他应收款 英特集团 10,850,000.00 3,715,000.00 12,055,000.00 3,032,500.00

截至2015年5月31日,英特药业对英特集团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513.25万

元,由于本次交易前,英特药业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

收购英特药业50%少数股东权益的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成为上市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

情形。

截至2015年5月31日,英特药业对中化蓝天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60.00万

元,该款项系原属于英特药业的部分人员关系转至中化蓝天,但其社会保障账户

未同时转移,因此中化蓝天需通过英特药业支付部分社保费用。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该款项已由中化蓝天归还至英特药业,英特药业将积极办理相关社保账户

转移手续,由中化蓝天直接支付该部分人员的社保费用。

7、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 上海金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69,535.05 69,535.05

应付账款 英特集团 6,813,234.73 1,829,020.88

应付账款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 18,750.00 -

应付股利 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职工工会 1,404,335.74 -

应付股利 徐新光 749,700.00 -

应付股利 郑小昆 529,200.00 -

应付股利 章学尧 529,200.00 -

应付股利 林炜 308,700.00 -

应付股利 陈永生 220,500.00 -

应付股利 王晓华 176,400.00 -

应付股利 李树荣 176,400.00 -

31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 石海平 176,400.00 -

应付股利 夏雨声 132,300.00 -

应付股利 陈慧洁 132,300.00 -

应付股利 胡德训 132,300.00 -

应付股利 傅耀华 158,760.00 -

应付股利 陈献珍 114,660.00 -

应付股利 陈显华 70,560.00 -

应付股利 徐晓静 132,300.00 -

应付股利 陈玮 132,300.00 -

应付股利 陈祁 114,660.00 -

应付股利 夏智毅 97,020.00 -

应付股利 吴丽姿 97,020.00 -

应付股利 李小约 79,380.00 -

应付股利 丁力 79,380.00 -

应付股利 陈微微 70,560.00 -

应付股利 杭州顺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973,877.6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 上海金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69,535.05 695,350.55

应付账款 浙江省国投医药有限公司 33,311.07 33,311.07

其他应付款 中化蓝天 - 154,918,664.22

应付股利 华辰投资 960,000.00 1,068,000.00

应付股利 英特集团 2,000,000.00 -

应付股利 华资实业 1,040,000.00 -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1、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化集团的同业竞争情况

目前,除英特集团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化集团从事医药行业相关业务

的下属公司主要为中化帝斯曼制药有限公司和中化江苏有限公司两家企业。

中化帝斯曼制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原料药和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与英特集团主要从事的中成药、西药和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批发业务存在本质区

32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别,与英特集团主营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中化江苏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进出口与国内分销业务,由其

下属中化江苏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具体业务经营。英特集团与中化江苏主营业务具

有以下不同:

第一,主要经营模式不同。中化江苏主要从事医药进出口和分销业务,包括

原料药、制剂药和医疗器械等。其中,制剂药和医疗器械销售与英特集团不同,

中化江苏主要从事代理业务,从国外进口或从国外药企的国内一级代理商集中采

购医药产品后分批销售,同时作为品牌企业的地区代理,负责将进口药品在国内

进行推广;英特集团不从事医药产品进出口业务,主要通过参与浙江省医疗机构

集中采购,获取资质后进行药品销售配送业务,英特集团“与世界前50强制药企

业中的40家有业务合作”是指与国外药企在国内的独资或合资企业进行业务合

作,其先在浙江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中标后再遴选英特集团为浙江区域销售配送

商,主要由英特集团向其采购各种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再向医院等医疗

机构销售配送药品和医疗器械,同时从事部分医药产品商业调拨业务,但不负责

产品推广。因此,中化江苏与英特集团主要经营模式不同。

第二,主要产品下游客户不同。中化江苏主要面向国内外医药企业进行产品

销售,主要包括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江苏百畅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仪

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北京三九蘅苏贸易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大同威奇达中抗制

药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省医药公司、国药控股南通有限

公司、九江市浔城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等,上述客

户不包含医院等医疗机构。英特集团主要面向医院等医疗机构配送医药产品,近

三年英特集团主要客户为医疗机构。因此,中化江苏与英特集团主要客户不同。

第三,主要经营地域不同。中化江苏医药产品出口业务主要位于国外,医药

产品内销主要集中在江苏和安徽等地区。英特集团不从事医药产品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90%以上集中在浙江地区,英特集团与中化江苏的主营业务区域有

明显不同,英特集团尚无在中化江苏主要经营地域大规模开展业务的经营计划。

另外,虽然英特集团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资格证书等网上业务许可,但是“英特药谷”等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仍然依

赖于英特集团现有线下医药流通业务的开展,是现有线下业务在线上的体现,线

上交易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与线下相同,仍然以浙江省内为主。因此,中化江苏与

32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英特集团主要经营地域不同。

另外,根据英特集团和中化江苏后续发展计划,英特集团和中化江苏均会继

续以前述经营模式、面向既有客户和经营地域开展业务经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不会进入对方主营业务领域开展大规模经营活动。

综上原因,中化江苏与英特集团主营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2、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同业竞争情况

(1)上市公司与华资实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华资实业近三年来未开展具体业务经营,主要通过持有英特集团11.62%的股

份、英特药业26%的股权获得投资收益,营业收入主要为少量房屋租赁收入。目

前,除上市公司及英特药业外,华资实业不存在从事医药行业相关业务的下属公

司。华资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化集团,中化集团从事医药行业相关业务情况见

本节“二、(一)1、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化集团的同业竞争情况”之内容。

(2)上市公司与华辰投资的同业竞争情况

华辰投资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房租收入。目

前,除上市公司及英特药业外,华辰投资不存在从事医药行业相关业务的下属公

司。

华辰投资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汇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医药大学

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中药饮片、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散剂等中

成药制剂的研制开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华辰投资一致行动人国贸集团控股的浙江

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中药和西药的外贸销售业务,与上

市公司及英特药业所从事的药品(包括中药)销售,医疗器械销售的业务相近。

鉴于:

(1)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所从事业务主要属于医药生产制

造领域,而上市公司及英特药业所从事的业务主要属于医药销售流通领域,二者

在业务模式上有明显的区别。

(2)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中药和西药的外贸

销售业务,而是上市公司及英特药业业务地域主要集中于与内销业务,二者销售

区域上不同。

32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华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并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情形外,华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

的业务下属公司。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消除华辰投资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的情形,且不会产

生新的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收购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交易对方的业务范围并不会因此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

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中化集团出具的承诺

作为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就中化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英特集

团同业竞争事宜,中化集团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作为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会:(1)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

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英特集团及其下属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

或活动;(2)以任何方式支持英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英特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主要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英特集

团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主要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潜在同

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特此确认和承诺。”

中化集团已经重新出具承诺,根据承诺,中化集团或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获

得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

32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

(1)华资实业出具的承诺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华资实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英特集团

同业竞争事宜,华资实业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外任

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标的资产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标的资产相竞争的业务;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本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英特集团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

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英特集团竞争的企业、机构或

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三、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英特集团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

赔偿英特集团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特此承诺!”

(2)华辰投资出具的承诺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华辰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英特集团

同业竞争事宜,华辰投资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作为英特集团第二大股东期间,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

(1)努力避免或减少从事与英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不以英特集团大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英特集团其他

股东的权益。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英特集团权益受

到损害的,则本公司承诺向英特集团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32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情况

1、本次交易产生的关联关系变化的情况

本次交易中,英特集团拟向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购买英特药业50%股权,交

易完成后,英特药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变化

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比例

英特药业 控股子公司 50.00% 全资子公司 100.00%

2、本次交易前后无变化的关联关系情况

(1)上市公司的母公司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母公司仍为华龙集团,华龙集团将直接持有本公司

4.91%的股份,同时通过其关联方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东普实业有

限公司和华龙房地产间接持有本公司28.36%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33.27%的

股份。

(2)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英特药业外,其

他子公司情况见“第四节 四、主要下属公司情况”之内容。

(3)上市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其他关

联方情况见“第十二节 一、(一) 3、英特药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之内容。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天职业

字[2015]11713号),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在2014年度和2015年1-5月的关联交易

情况如下:

32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普发实业 接受劳务 291,064.80 1,136,121.92

2、关联租赁

单位:元

租赁 租赁费

2014 年度 2015 年 1-5 月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资产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定价依

确认租赁费 确认租赁费

种类 据

华龙集团 英特药业 房产 2010/10/01 2014/12/31 市场价 - 3,649,600.00

华龙集团 英特药业 房产 2015/01/01 2017/12/31 市场价 1,780,529.17 -

华龙集团 英特药业 房产 2015/01/01 2015/12/31 市场价 60,712.92 -

上虞市大通经营

绍兴英特大通 房产 2013/04/01 2016/03/31 市场价 831,250.00 1,454,999.96

资产有限公司

上虞市大通经营

绍兴英特大通 房产 2015/01/01 2015/12/31 市场价 416,666.67 -

资产有限公司

上虞市大通经营

绍兴华虞 房产 2013/04/01 2016/03/31 市场价 246,249.93 695,000.06

资产有限公司

绍兴大通超市有

绍兴华虞 房产 2011/03/16 2014/03/15 市场价 - 705,833.33

限公司

绍兴大通超市有

绍兴华虞 房产 2014/03/16 2019/03/15 市场价 649,791.68 992,039.03

限公司

绍兴大通超市有

绍兴华虞 房产 2011/08/01 2016/07/31 市场价 18,750.00 45,000.00

限公司

合计 4,003,950.37 7,542,472.38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573.44 853.05

4、关联担保

单位:元

担保 担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贷款担保金额 银票担保金额 小计

起始日 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32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英特药业 宁波英特 10,000,000.00 2,400,000.00 12,400,000.00 2014-12-18 2015-12-18 否

英特药业 宁波英特 - 18,969,728.60 18,969,728.60 2014-07-29 2015-07-29 否

英特药业 温州英特 65,000,000.00 15,000,000.00 80,000,000.00 2014-08-31 2015-08-31 否

英特药业 温州英特 19,950,000.00 - 19,950,000.00 2015-01-01 2016-01-01 否

英特药业 英特生物 30,500,000.00 1,380,000.00 31,880,000.00 2015-04-23 2016-04-23 否

英特药业 浙江医疗器械 30,000,000.00 - 30,000,000.00 2015-04-23 2016-04-23 否

英特药业 嘉兴英特 5,000,000.00 - 5,000,000.00 2015-01-25 2016-01-26 否

英特药业 嘉兴英特 5,000,000.00 - 5,000,000.00 2014-12-02 2015-12-02 否

英特药业 英特海斯 4,000,000.00 - 4,000,000.00 2014-06-02 2015-06-01 否

英特药业 绍兴英特大通 40,000,000.00 - 40,000,000.00 2014-08-19 2015-08-19 否

宁波英特 宁波英特物流 33,954,040.88 - 33,954,040.88 2013-06-05 2016-06-03 否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2015/5/31 2014/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 43,480.20 217.40 - -

其他应收款 中化蓝天 600,000.00 3,000.00 - -

预付款项 上虞市大通经营资产有限公司 1,608,333.28 - 402,499.89 -

预付款项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 1,249,249.96 - 328,541.64 -

预付款项 华龙集团 1,971,310.84 - - -

截至2015年5月31日,英特药业对中化蓝天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60.00万

元,该款项系原属于英特药业的部分人员关系转至中化蓝天,但其社会保障账户

未同时转移,因此中化蓝天需通过英特药业支付部分社保费用。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该款项已由中化蓝天归还至英特药业,英特药业将积极办理相关社保账户

转移手续,由中化蓝天直接支付该部分人员的社保费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

市公司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5/5/31 2014/12/31

32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5/5/31 2014/12/31

应付账款(注) 上海金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69,535.05 69,535.05

应付账款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 18,750.00 -

其他应付款 华龙集团 3,500,000.00 3,500,000.00

其他应付款 华龙房地产 1,500,000.00 1,500,000.00

应付股利 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职工工会 1,404,335.74 -

应付股利 徐新光 749,700.00 -

应付股利 郑小昆 529,200.00 -

应付股利 章学尧 529,200.00 -

应付股利 林炜 308,700.00 -

应付股利 陈永生 220,500.00 -

应付股利 王晓华 176,400.00 -

应付股利 李树荣 176,400.00 -

应付股利 石海平 176,400.00 -

应付股利 夏雨声 132,300.00 -

应付股利 陈慧洁 132,300.00 -

应付股利 胡德训 132,300.00 -

应付股利 傅耀华 158,760.00 -

应付股利 陈献珍 114,660.00 -

应付股利 陈显华 70,560.00 -

应付股利 徐晓静 132,300.00 -

应付股利 陈玮 132,300.00 -

应付股利 陈祁 114,660.00 -

应付股利 夏智毅 97,020.00 -

应付股利 吴丽姿 97,020.00 -

应付股利 李小约 79,380.00 -

应付股利 丁力 79,380.00 -

应付股利 陈微微 70,560.00 -

应付股利 杭州顺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973,877.61

(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

1、交易对方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交易对方承诺:

32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英特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

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

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英特集团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

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英特集团章程等规

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的决策

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

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如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英特集团及其相关股东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

2、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2008年6月16日,中化集团因增资控股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现已

更名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出具了《中国中化

集团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中化集团公司承诺:

“在作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

英特集团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与英特集团将依法签定协

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6年修订本)》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英特集团的合法权益。”

32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

1、英特集团的决策过程

2015年5月28日、2015年10月26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

议和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进

行本次交易。

2、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1)2015年5月28日,华资实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2)2015年5月28日,华辰投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3、国务院国资委的决策过程

(1)本次交易预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预审核批准。

(2)2015年10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英特药业

《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648号),出具了20150051号评估备案表。

(二)尚需履行的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本次交易;

2、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此外,因本次交易将导

致华资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超过30%,

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华资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要约收购义务;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4、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33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重组方案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布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二、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 6 个

月内需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若无法按时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则本次交易

可能将被暂停、中止或取消;尽管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

幕交易而致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另外,若本次拟注

入标的资产业绩发生大幅下滑,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此外,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

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

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需要重新进行,则将面临交易标

的和股票发行价格重新定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交

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的进度,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

应判断。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下述审批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交易;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获得上述批准文件或不能

及时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则本次交易将因无法进行而取消,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风险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母公司整体账面值为105,831.94万

元,整体评估值为161,690.07万元,标的资产评估值为80,845.04万元,评估增值

率为52.78%。标的资产的评估值较账面值存在一定的增幅。在此提请投资者关注

33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增值水平较高的风险。

(四)重组方案可能进行调整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涉及相关报批事项如未能获得批准,亦可能导致本次交

易的标的资产范围发生变化。因交易标的业绩变动导致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或有

权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协议的重要

原则条款无法得以履行,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签署协议时的商业目的,则本次

重组方案存在可能进行调整的风险。因此,本次交易方案可能存在调整的风险。

(五)业绩补偿承诺违约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的当年以及其后的连续两个会计

年度,如标的资产的经营情况未达预期目标,将对英特集团承担必要的业绩补偿

义务。本次交易对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协议的约定充分、及时

履行相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尽管如此,若交易对方持有股份或自有资产不足以履

行相关补偿时,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可能无法执行的违约风险。

(六)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书“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

续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及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详细分析,但由于本次交易

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在此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事项可能对本次交易价值判断带

来的特别风险。

(七)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上市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为华龙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中化集团。

中化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中化蓝天下属的华龙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华资实

业、华龙房地产、东普实业合计持有英特集团28.08%的股份。浙江省国资委通过

下属国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汇源投资及下属华辰投资合计持有英特集团

26.57%的股份。另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龙集团的营业期限为2001年6月5日至

2016年6月4日,如果华龙集团营业期限到期后,华龙集团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延

长华龙集团营业期限并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华龙集团存在被解散及清算的风

险,华龙集团持有的相关财产权属存在转移的风险,因此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

33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八)资本市场风险

本次交易将使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一定变化,进而影响公司股

票价格。另外行业的景气度、宏观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公司经营状况、投

资者心理等因素,都会对股票价格带来影响。因此本公司提示投资者,需要关注

并审慎判断股价波动中可能涉及的相关风险。

三、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英特药业以分销物流为主,与其他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在商业模式上类似,

竞争同质化。公司在保持药品分销与物流主体业务不动摇的同时,进一步培育生

物制品、医疗器械分销、现代物流和中药饮片生产加工等业务;同时,通过创新

服务,提高满足客户个性化和差异化需求的能力。近年来,由于行业政策推动,

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已开始逐渐呈现出市场集中趋势,2014年药品批发和零售百强

企业销售总额比重占比分别为65.9%和28.1%。商务部2011年5月颁布的《全国药

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规划的具体目标是在“十二五”期末

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

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85%以上。《浙

江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也明确提出调整流通行业结构,提

高行业集中度的任务,到2015年形成2-3家年销售额150亿元以上和5-8家年销售

额在20亿元以上的药品批发流通企业。因此,英特药业将会遭受全国性医药商业

企业和本地区医药商业企业在浙江全省招标及渠道扩张中的剧烈竞争,从而面临

较大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行业政策风险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国家先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

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及行业发展规划,对现有的医药卫生体系形成了深

远影响,如果公司未来经营方向未能跟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产业政策变化的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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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将形成一定的政策变动风险。

药品流通行业的改革发展与新医改相辅相成。一方面,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

展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通过药品流通行业的改革来促

进新医改。另一方面,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又与现有医疗机构的用药机制密切

相关,依赖于新医改的整体推进。新医改明确提出“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

障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

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在医药体制改革进程中,

招投标管理、药品价格管理、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以及

行业准入资质等政策变化将对医药流通行业和公司产生深远影响。

一方面,在新医改的推动下医药流通行业市场份额的加速集中,准入壁垒的

提高,将优化市场环境,有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这也必将加剧区域

内医药流通企业的市场竞争,投标主体变化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使得医药

流通企业的销售功能将逐步弱化,物流配送功能逐步加强,行业准入资质将进一

步提高。这对公司上下游行业资源积累与维护、流动资金周转、物流配送能力和

覆盖率、信息系统建设及人才储备等方面提出巨大挑战,从而使得公司面临前所

未有的市场竞争压力。

(三)药品价格波动风险

我国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药品价格政策,监督药品价格政策、规定的执

行,调控药品价格总水平。2015年5月4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社部、

工信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共同制定了《推

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

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

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

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

家发改委未来可能会发布更多的药品价格管理相关政策,进而对于药品价格和标

的公司利润空间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面临的药品价格波动风险。

(四)业务合作风险

对于医药商业企业而言,与上游医药厂商合作取得其医药品种授权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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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源。而上游医药厂商通常要求医药商业企业具备广泛覆盖的医院网络、履

约能力、按时回款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服务。具体要求包括辅助医院开发、配送

及时、协助招标、保障品牌安全、收集招投标动态、沟通药事会、提供药品流向、

协助营销推广和学术推广会议等等。

标的公司与世界前50强制药企业中的40家有业务合作,除原料药企业外,标

的公司基本与国内100强制药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县以上医疗机构及基层医

疗机构的用药满足率上名列浙江省前列。

虽然标的公司与上游供货商的业务合作关系是经过多年的开发、维护而形成

的,并且上游供货商对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和较高的忠诚度,但标的公司

仍无法保证现有上游供货商会继续维持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也难以确保公司

可以与新厂商建立稳固的业务关系。如果标的公司无法维持与上游供货商的关

系,则市场份额可能大幅下降及销售收入可能大幅减少,对标的公司业务、财务

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品种变化的风险

根据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必须在一定周期内举

行,每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品种、上游供应商、药品中标价格或将发生变化,

由此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如下:

首先,上游供应商即工业企业选择销售、配送企业会发生变更的可能,包括

变更销售、配送商、取消独家销售配送权及调整配送区域等,从而影响标的公司

药品销售配送区域、销售配送范围、品种满足率、品种结构及配送费率等。

其次,国家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药物目录的定期

调整,使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也将发生调整,进而使中标品种目录会发生变化,招

标规则存在变动的可能,厂家品规在不同集中采购周期,中标概率不一,未中标

品种出现销售规模大幅下降、退货、甚至库存积压的情况,尤其是在标的公司拥

有独家代理/配送品种或利润较高、销量较大的品种未能中标的情况下,将对其

产生较大影响。

再次,随着集中采购招标的不断深入开展,药品招标价格呈现不断下调的态

势。由于配送企业与上游供应商之间通常系根据药品中标价格进行销售配送费率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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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因此药品中标价格的下降将影响到标的公司销售配送收入,从而可能对公

司经营和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六)药品二次议价造成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药品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实际采购时,在省级招标确定的价格基础上,

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谈判”,通过“二次议价”来压低实际采购价格。此前,国

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

允许“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

行采购”,二次议价政策层面得到松动,或将得到明确并推行。

目前,浙江省已经在绍兴、宁波开展二次议价试点,并在试点成功后推广。

“二次议价”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药品销售价格降低,如果标的公司不能通过与

供应商谈判等措施降低药品采购价格,不但会直接压缩公司利润空间,也可能会

压缩公司的市场空间,进而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七)GSP、GMP 等业务经营资质展期、重续或再认证风险

依据药品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医药批发和零

售业务,须向有关政府机构申请并取得认证、许可及执照,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若从事药品生产业务,需向有关政府机

构申请并取得GMP认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前述认证、许可及执照均有一定

的有效期,并且其资质条件亦会发生变化。

若前述认证、许可及执照有效期届满或资质条件发生变化,标的公司及其子

公司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重新评审,方可延续公司获得

的经营资质。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能在相关证照有效期届满前或资质条件变

化后展期、重续或再认证,则不能再继续经营相关业务,从而对正常经营活动造

成重大影响。

(八)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产品质量及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因此受到社会的广泛

关注。任何药品质量问题都将对公司的社会信誉、日常经营、经济效益及企业形

象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医药分销、医药零售及其他业务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

题,可能面临担负先期赔偿或产品召回责任,虽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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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供应商进行追索,但追偿金额和时间无法确定,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虽

然公司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但若出现问题,公司的形象将受到损害,存在

声誉受损风险。

标的公司已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质量控制文件,通过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在进销

存各环节严格控制药品的质量。但是,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流通环节的实际情况,

药品经营企业无法对所购进药品进行全面质量验收和检验。并且,根据与供应商

签署的协议,由供应商承担因药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综上所述,标的

公司作为药品经营企业,在经营中存在药品质量安全的风险。

(九)业务区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目前,标的公司的各项业务均集中于浙江省内,区域性特征明显。这是由国

家医药流通体制历史与标的公司业务发展历程决定的。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呈现较

强的地域化特征,目前仅有少数全国性医药商业企业,多数企业为区域内医药商

业企业。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对区域性市场依赖较大的风险。如果浙江市场出

现需求增速放缓的情形,将会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标的

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十)房产土地相关风险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房产和土地存在部分权属瑕疵,主要包括未取得土地

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集体土地等情形。在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中,6,530.61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无房屋所有权证。其中,

4,753.14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无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4,510.00平方米房屋建筑

物 涉 及 使 用 集 体 土 地 的 情 形 。 该 6,530.61 平 方 米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账 面 原 值 为

8,196,646.84元,账面净值为3,912,482.34元,评估原值为9,180,386.40元,评估净

值为4,456,193.29元。面积瑕疵率为5.57%;账面原值瑕疵率为3.34%,账面净值

瑕疵率为1.88%;评估原值瑕疵率3.07%,评估净值瑕疵率1.88%。另外,标的公

司拥有两处划拨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142.63平方米,标的公司将积极主动完

善产权权属。

上述存在瑕疵的房产和土地的用途主要为标的公司员工宿舍、车库、附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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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等,对标的公司业务经营和本次交易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于上述事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已出具《关于英特药业资产瑕疵的承诺

函》,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

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土地等情形),如上述情

况致使标的公司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标的公司承担任何

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将按照其在标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承

担相应赔偿责任。

就英特药业完善上述瑕疵资产权属事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华

辰投资已出具《关于英特药业完善瑕疵资产权属事项的承诺函》,交易对方承诺

积极配合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对上述瑕疵资产相关权属

进行完善。若英特药业在上述瑕疵资产权属完善过程中发生任何相关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时所支付的证照办理费用、缴纳土地出让金、支付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情形),由英特药业自行承担。至2018年12月31日届

满时,上市公司可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前述瑕疵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专项审核报告中相关瑕疵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2014

年12月31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按照评估净值调整的2015年度至2018年

度该项瑕疵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为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

相关费用金额”时,交易对方将按照在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就相

应差额向上市公司补偿。

另外,标的公司目前部分经营场地为租赁方式取得。如果租赁期满后不能续

租,标的公司将要重新寻找合适的办公及仓储用地并进行搬迁,从而对公司的药

品批发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连锁药店门店将面临暂时停业、迁移、重新选址装修

等情况,对公司药品零售业务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标的公司存在部

分经营用地依赖租赁房产的风险。就标的公司租赁房产相关事宜,华资实业与华

辰投资已出具相应承诺函,承诺如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承租及出租房产、土地存

在任何瑕疵,可能导致英特药业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英

特药业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其将按照在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

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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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了水利建设基金税费减免和土地使用

税的减免,此外,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0年物流业

调整和振兴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1425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度

国家中药材扶持资金项目计划(第二批)分解计划的通知》(浙经信医化[2014]53

号)、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大项目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协调杭州大厦有限公司等

项目的专题会议纪要》(下大纪要[2013]1号)等规定,标的公司可获得部分政府

专项补助。虽然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对标的公司的利润水平影响较小,其经营业

绩不依赖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政策,但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或政府补助

政策发生改变,导致标的公司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减少,存在其因税收优惠和政

府补助收入减少而影响利润水平的风险。

(十二)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在我国目前的医疗体制下,下游医疗机构在产业链中长期处于强势地位,医

药流通企业对医疗机构客户的应收账款账期较长。标的公司作为一家以医疗机构

销售为主的医药商业企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同步上升。

如果应收账款催讨不力或控制不当,可能形成坏账,给公司造成损失。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5月末,英特药业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17.43亿元、21.84亿元、23.94亿元和32.48亿元,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42.51%、45.61%、46.09%和52.15%。前述情况是由标的公司以医疗机

构销售为主的业务结构所决定。2015年5月末,英特药业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为325,848.21万元,占比为99.81%。由于标的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资信状况良好的

医院,其应收账款期限集中在一年之内,且坏账准备金额及比例均较小,反映了

应收账款质量较高。标的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控工作,将单一的应收账款管理逐

步转向中前台授信管理和客户资信管理,加强销售客户的授信管理,加大对应收

账款的管控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培训工作,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

能力。全力加强风险管控工作,努力实现企业经营风险可知、可控、可承受。

综上,虽然标的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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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控受到重视;但是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

长,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标的公司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并

且,如果应收账款增长至较高规模将对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造成较大压力,也

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十三)存货管理风险

医药流通行业存货具有周转速度快、规模流量、品种规格多等特点。为保证

配送及时性,标的公司必须对各种药品保持一定规模的库存量。标的公司为加强

公司商品的有效管理,制定《库存管理办法》,保证库存商品帐货相符、确保在

库商品质量安全有效,明确库存管理职责,在满足市场供应的前提下,确定合理

库存量。

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库存的营运效率,保障年度经营目标的实

现,标的公司实行采购库存预算管理。库存预算的编制以年度经营计划为依据,

结合上游客户年度协议,确保与公司战略规划目标方向一致。标的公司在具体分

析各个销售事业部门的经营模式、资源整合情况、核心客户需求、产品市场份额、

竞争态势和宏观政策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库存预算额度,逐步量化分解到每

一大类商品,确保核心业务和增长点,促进公司业务内涵的提升。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5月末,标的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

分别为9.43亿元、11.63亿元、13.47亿元和13.88亿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

22.99%、24.29%、25.94%和22.28%,存货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支持销售规模

的扩大而备货。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标的公司存货规模可能进一步增长,

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一方面,存货规模的提高将使标的公司面临一定

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如果不能有效地施行库存管理,可能发生存货跌价、毁

损及灭失等风险。

(十四)资金流动性及偿债能力风险

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尤其经营中上游供应商承付时限和下

游客户赊销要求使公司购、销环节的收、付款在结算时间、收支结构上不配比,

经营对资金配置需求量大,形成阶段性的资金紧张。另外,行业特点和商业模式

决定了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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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74.43%、74.02%、73.82%

和 77.17%,流动比率分别为 1.20、1.23、1.23 和 1.19,速动比率分别为 0.89、0.90、

0.88 和 0.90。2015 年 1-5 月,英特药业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 14.401.47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为 2.74 倍。总体来看,标的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流动性和偿债能

力风险。

(十五)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标的公司近年来为了完善销售网络、扩大销售规模,通过投资设立、股权受

让等方式新增了多家子公司,先后并购重组了宁波英特、温州英特、英特海斯、

嘉兴英特、湖州英特、金华英特、绍兴英特大通等区域子公司。但是新并购子公

司发展不平衡,管理水平、经营状况等参差不齐,协同效应有待提高。这对于标

的公司在子公司资产、资金、人员及财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如果标

的公司不能有效地对子公司进行适度管理,可能产生一定的子公司管理风险。

(十六)电子商务模式拓展风险

标的公司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借助标的公司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即“英特药

谷”,实现了公司业务从线下向线上的转移,为上下游客户提供更全面的增值服

务。英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实现了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网,政

府监管部门可实时监控药品交易情况,查询药品流向。2015年,标的公司将加大

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与推广,完善B2B平台,开发B2C平台,推进电子商务的集团

化运营。但是,“英特药谷”等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属于经营模式创新,与医药流

通企业传统经营模式与理念存在不同,具有自身的特性,也需面对日益激烈的行

业竞争,因此公司是否能够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实现经营能力的提升尚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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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标的资产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非经营性资金、资产以及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

易完成后也不会产生本公司及标的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人占用以及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英特药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了本公司的合

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为本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的少数股东权益,不影

响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负债总额也不会因本次

交易发生显著变化,本次交易主要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在上市公司股东和少数

股东之间的构成发生变化。因此,本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或有负债)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发生的重大资产交易事项及其与本

次交易的关系

上市公司在本报告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一)标的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

1、三会运作及相关人员情况

英特药业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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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等相关机构,组织机构的设置符合《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

规章制度、议事规则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英特药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了股票发行上市、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相关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

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自身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英特药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

近12个月内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特药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存在以下行

政处罚情况:

(1)永康英特于 2013 年 8 月因销售劣药被永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

被扣押的药品并处以 2,400.00 元罚款,于 2014 年 7 月因销售劣药被永康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 70.80 元并处以 1,634.00 元罚款。根据

永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说明》,上述两个案件不属于较大数额处罚

的行政处罚案件。

(2)英特海斯于 2013 年 7 月因抽检品种维生素 K1 注射液不合格被衢州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款 1,678.70 元、2013 年 3

月因抽检品种五苓胶囊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罚款

467.50 元、2012 年 12 月因抽检品种冠心苏合丸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柯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没款 8,013.60 元、2012 年 8 月因抽检品种

浓氯化钠注射液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

合计罚没款 2,440.50 元、2012 年 9 月因抽检品种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不合格

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没收违法所得 292.24 元、

2012 年 2 月因抽检品种抗骨增生丸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

局没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没款 19,468.00 元、2012 年 2 月因抽检品种盐酸丙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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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片不合格被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城分局没收剩余劣药并合计罚没款

86,746.80 元。根据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前述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柯城分局合并变更而来)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上述事项不属于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

(3)英特物流于 2013 年 9 月因少缴所得税被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以罚款计 32,037.61 元,根据杭州市拱墅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证明》,上述事

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英特医药药材于 2014 年 6 月因销售劣药被杭州市下城区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没收劣药并没收违法所得 119.12 元,根据杭州市下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出具的《证明》,上述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除

上述事项外,英特药业各项业务的运营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最近

三年受到其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3、资金占用和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英特药业对英特集团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513.25

万元,由于本次交易前,英特药业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为上市公

司收购英特药业 50%少数股东权益的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成为上市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的情形。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英特药业对中化蓝天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60.00

万元,该款项系原属于英特药业的部分人员关系转至中化蓝天,但其社会保障账

户未同时转移,因此中化蓝天需通过英特药业支付部分社保费用。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该款项已由中化蓝天归还至英特药业,英特药业将积极办理相关社保账

户转移手续,由中化蓝天直接支付该部分人员的社保费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特药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5%以

上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英特药业不存在资

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

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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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部控制情况

英特药业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对英特药业

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表如下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

范,截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

效的。”

根据英特药业的自我评价,天职国际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职业

字[2015]11715-3号),发表了以下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英特药业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

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建立了与公司现时经营规模及业务性质相适应的内部

会计控制,于2015年5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拟采取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措施

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

及规章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

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

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建

设与实施,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确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公平、公允

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公司已聘请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对标

34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拟收购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公司独立董

事将对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聘请的独

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

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意见。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

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严格执行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方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市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

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

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

利益。对于本次交易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遵

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各方另行约定了交易对方的利润补偿

期限的,则股份限售期以该36个月和利润补偿期限两者较长者为准。中国证监会

对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适用该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交易对方持有的新增股

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34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新增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五)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过渡期间

是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股权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

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英特集团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华资实业

和华辰投资按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总标的资产比例承担,亏

损部分由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按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总标

的资产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英特集团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以交割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

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标的资产过渡期的损益情况,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作为

确认依据。根据审计结果认定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则亏损部分由华资实业和华

辰投资在该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英特集团补足。

(六)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

根据英特集团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4070 号)、和《浙江英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11713 号),本次交易前后公

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变化如

下:

单位:万元、元/股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项目 (2015.5.31/ (2014.12.31/ (2015.5.31/ (2014.12.31/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4,325.35 60,842.71 127,427.83 120,740.80

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883.98 6,544.71 5,489.72 11,323.28

者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2 0.21 0.43

注:上市公司2015年5月31日/2015年1-5月交易前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

(七)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

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本公司将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34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联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六、现金分红政策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科学、透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机制,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浙江证监局《关于转发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号)的

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制定了《英特

集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201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七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英特集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

议案;2015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和《英特集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在深交所公告的《英特集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5年-2017年)》和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在深交所公告的《公司章程(2015

年5月)》。

七、连续停牌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英特集团对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英特集团股票2014年11月28日起开始停牌,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

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深证综指、证监会批发行业指数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英特集团 深证综指 证监会批发行业指数

(000411.SZ) (399106.SZ) (883156.WI)

停牌前收盘价

21.37 1,416.18 2,033.65

(2014 年 11 月 27 日)

停牌前 20 交易日收盘价

18.65 1,350.50 1,874.18

(2014 年 10 月 31 日)

绝对涨幅 14.58% 4.86% 8.51%

英特集团相对指数的涨幅 9.72% 6.08%

数据来源:Wind资讯

34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绝对涨幅、剔除深证综指和证监会批发

行业指数后的相对涨幅均未达到《通知》所规定的20%。因此未达到《通知》第

五条的相关标准,未构成异常波动。

八、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重组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他参与本

次交易方案讨论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标的公司、交易对方的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对在公

司股票停牌前6个月(即2014年5月28日)至2015年10月23日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进行了自查,并取得了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经核查发现,相关人

员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情形如下:

(一)姜巨舫

姜巨舫系英特集团董事、总经理,英特药业董事长。自查期间,姜巨舫买卖

英特集团的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数量(股) 结余股数(股)

1 2015-07-15 买入 5,000 5,000

2 2015-07-16 买入 7,000 12,000

3 2015-07-17 买入 1,000 13,000

4 2015-07-29 买入 7,000 20,000

5 2015-08-26 买入 3,000 23,000

就核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姜巨舫出具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系英特集团董事、总经理,英特药业董事长。2015 年 7 月 11 日,英

特集团发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响应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

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

分别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增持股份合计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

本人作为英特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响应中国证监会的文件精神,根据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34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计划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英特集团股票,因此本人在自查期间

内存在买入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本人的上述买入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人在买入计划实施期间及买入计划实施后 6 个月内不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本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

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向本

人直系亲属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在英特集团复牌直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

完毕或英特集团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除根据上述《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相关的情形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之外,本人及本人直系

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英特集团的股票。

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

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二)赵培红

赵培红系英特集团党委副书记,英特药业监事会主席。自查期间,赵培红买

卖英特集团的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数量(股) 结余股数(股)

1 2015-07-29 买入 1,000 1,000

2 2015-09-01 买入 3,000 4,000

就核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赵培红出具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系英特集团党委副书记,英特药业监事会主席。2015 年 7 月 11 日,

英特集团发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响应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以自有资

35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金分别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增持股份合计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

本人作为英特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响应中国证监会的文件精神,根据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计划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英特集团股票,因此本人在自查期间

内存在买入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本人的上述买入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人在买入计划实施期间及买入计划实施后 6 个月内不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本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

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向本

人直系亲属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在英特集团复牌直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

完毕或英特集团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除根据上述《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相关的情形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之外,本人及本人直系

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英特集团的股票。

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

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三)张一鸣

张一鸣系英特集团副总经理,英特药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自查期间,张

一鸣买卖英特集团的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数量(股) 结余股数(股)

1 2015-09-15 买入 4,700 4,700

就核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张一鸣出具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系英特集团副总经理,英特药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5 年 7 月

11 日,英特集团发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响应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35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以

自有资金分别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增持股份合计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

本人作为英特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响应中国证监会的文件精神,根据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计划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英特集团股票,因此本人在自查期间

内存在买入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本人的上述买入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人在买入计划实施期间及买入计划实施后 6 个月内不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本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

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向本

人直系亲属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在英特集团复牌直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

完毕或英特集团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除根据上述《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相关的情形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之外,本人及本人直系

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英特集团的股票。

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

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四)虞红梅

虞红梅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华资实业之关联方致恒贸易董事何帮

井的配偶。自查期间,虞红梅买卖英特集团的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数量(股) 股票余额(股)

1 2014-10-09 买入 2,000 4,000

2 2014-10-13 卖出 -2,000 2,000

就核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虞红梅出具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英

35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本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

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配偶未向本人透露过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在英

特集团复牌直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英特集团宣布终止该事项实

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

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英特集团的

股票。

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

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就配偶虞红梅于本次重组停牌前卖出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何帮井出具说

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关联方

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本人配偶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之时,本人并不知

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人配偶虞红梅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

基于其个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向本人配偶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

信息,本人配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在英特集团复牌直至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英特集团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

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

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英特集团的

股票。

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

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五)张沛森、陈文娟

张沛森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英特药业副总经理张锦桦的父亲。自查

期间,张沛森买卖英特集团的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数量(股) 股票余额(股)

1 2014-05-28 买入 2,000 30,000

2 2014-05-29 买入 2,000 30,000

35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数量(股) 股票余额(股)

3 2014-05-29 卖出 -2,000 28,000

4 2014-05-30 卖出 -2,000 28,000

5 2014-06-03 买入 4,000 30,000

6 2014-06-03 卖出 -2,000 26,000

7 2014-06-16 买入 4,000 28,000

8 2014-06-16 卖出 -6,000 24,000

9 2014-06-17 买入 4,000 28,000

10 2014-06-17 卖出 -4,000 24,000

11 2014-06-18 买入 2,000 30,000

12 2014-06-27 买入 2,000 30,000

13 2014-06-27 卖出 -2,000 28,000

14 2014-06-30 卖出 -2,000 28,000

15 2014-07-02 买入 2,000 28,000

16 2014-07-02 卖出 -2,000 26,000

17 2014-07-03 买入 2,000 30,000

18 2014-07-07 卖出 -2,000 28,000

19 2014-07-18 买入 2,000 28,000

20 2014-07-18 卖出 -2,000 26,000

21 2014-07-21 买入 2,000 30,000

22 2014-07-22 卖出 -2,000 28,000

23 2014-07-23 买入 3,000 31,000

24 2014-07-25 卖出 -3,000 28,000

25 2014-07-28 买入 2,000 28,000

26 2014-07-28 卖出 -2,000 26,000

27 2014-07-29 卖出 -2,000 26,000

28 2014-07-30 买入 2,000 28,000

29 2014-08-05 买入 6,000 28,000

30 2014-08-05 卖出 -6,000 22,000

31 2014-08-06 买入 2,000 28,000

32 2014-08-06 卖出 -2,000 26,000

33 2014-08-07 买入 3,000 31,000

34 2014-08-08 买入 2,800 28,800

35 2014-08-08 卖出 -5,000 26,000

36 2014-08-11 卖出 -800 28,000

37 2014-08-13 买入 2,000 30,000

38 2014-08-13 卖出 -2,000 28,000

39 2014-09-10 卖出 -3,000 27,000

40 2014-09-24 卖出 -2,000 25,000

41 2014-09-26 买入 2,000 25,000

42 2014-09-26 卖出 -2,000 23,000

43 2014-09-29 买入 2,000 27,000

44 2014-10-10 买入 6,000 25,000

45 2014-10-10 卖出 -8,000 19,000

46 2014-10-16 买入 3,000 25,000

47 2014-10-16 卖出 -3,000 22,000

48 2014-10-17 买入 1,000 25,000

49 2014-10-17 卖出 -1,000 24,000

50 2014-10-21 买入 7,400 27,100

35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数量(股) 股票余额(股)

51 2014-10-21 卖出 -5,300 19,700

52 2014-10-22 买入 1,000 28,100

53 2014-10-27 买入 2,000 29,000

54 2014-10-27 卖出 -1,100 27,000

55 2014-10-28 买入 2,000 29,000

56 2014-10-28 卖出 -2,000 27,000

57 2014-10-29 买入 4,000 13,000

58 2014-10-29 卖出 -20,000 9,000

59 2014-10-30 卖出 -6,000 7,000

60 2014-10-31 买入 2,000 9,000

61 2014-11-03 卖出 -2,000 7,000

62 2014-11-04 买入 2,000 5,000

63 2014-11-04 卖出 -4,000 3,000

64 2014-11-05 买入 2,000 5,000

65 2014-11-05 卖出 -2,000 3,000

66 2014-11-10 买入 2,000 7,000

67 2014-11-11 卖出 -2,000 5,000

68 2014-11-17 卖出 -2,000 3,000

69 2014-11-18 卖出 -2,000 1,000

70 2014-11-20 买入 2,000 3,000

71 2014-11-25 卖出 -2,000 1,000

72 2014-11-27 买入 1,000 1,000

73 2014-11-27 卖出 -1,000 0

就核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张沛森出具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英

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本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

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锦桦先生未向本人透露过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在

英特集团复牌直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英特集团宣布终止该事项

实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英特集团

的股票。

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

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陈文娟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英特药业副总经理张锦桦的母亲。自查

期间,陈文娟买卖英特集团的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数量(股) 股票余额(股)

35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 2014-08-19 买入 3,000 3,000

2 2014-08-20 买入 1,000 2,000

3 2014-08-20 卖出 -2,000 1,000

4 2014-08-22 买入 2,000 2,000

5 2014-08-22 卖出 -2,000 0

6 2014-08-27 买入 2,000 3,000

7 2014-08-27 卖出 -1,000 1,000

8 2014-08-28 买入 1,000 2,000

9 2014-08-28 卖出 -2,000 1,000

10 2014-08-29 买入 468 1,468

11 2014-08-29 卖出 -1,000 1,000

12 2014-09-01 买入 1,000 2,468

13 2014-09-02 买入 1,000 2,468

14 2014-09-02 卖出 -1,000 1,468

15 2014-09-03 买入 1,000 2,468

16 2014-09-03 卖出 -1,000 1,468

17 2014-09-10 卖出 -2,468 0

就核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陈文娟出具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英

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本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

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锦桦先生未向本人透露过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在

英特集团复牌直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英特集团宣布终止该事项

实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英特集团

的股票。

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

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就直系亲属于本次重组停牌前卖出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张锦桦出具说明和

承诺如下:

“本人于2014年12月31日起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浙江英特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人父亲、母亲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之时,本人不属

于英特药业高级管理人员,并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人父亲、

母亲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个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

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

35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属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在英特集团复牌直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英

特集团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

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英特集团的股票。

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

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六)秦莉莉

秦莉莉系英特集团副总经理应徐颉的配偶,自查期间,秦莉莉买卖英特集团

的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数量(股) 股票余额(股)

1 2014-10-09 卖出 -2,200 0

就其核查期间卖出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秦莉莉出具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卖出英

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本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

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配偶未向本人透露过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在英

特集团复牌直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英特集团宣布终止该事项实

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

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英特集团的

股票。

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

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就配偶秦莉莉于核查期间卖出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应徐颉出具说明和承

诺如下:

“本人自2014年10月6日起担任英特集团副总经理。上述卖出英特集团股票

之时,本人并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人配偶秦莉莉于核查期间

卖出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个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

35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向本人配偶透露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配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本人系英特集团副总经理。2015年7月11日,英特集团发布《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分别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

票,增持股份合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本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入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本人作为英特集团高级

管理人员,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响应中

国证监会的文件精神,根据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

告》,计划于2015年7月11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

级市场买入英特集团股票。若在上述期间内买入英特集团股票,本人承诺上述买

入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人在买入计划实施期间及

买入计划实施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上述情况履行增持义务相关的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对

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本

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在英特集团复牌直至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英特集团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除根据上述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相关的情形买卖英特集团股

票之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

买卖英特集团的股票。

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

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35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七)华辰投资

2015年7月15日,杭州工商信托与华辰投资签署《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之终

止协议》,双方同意终止双方于2006年5月1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日,

双方签署《关于英特集团股权分置改革中代垫股份之偿还协议》,杭州工商信托

同意偿还华辰投资代为垫付的391,502股股份,并于2015年8月12日办妥了相关偿

还手续。

2015年8月15日,华辰投资出具《同意函》,同意杭州工商信托按股权分置改

革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上市流通。2015年9月17日,华辰投资所持该等391,502股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上述股权变更性质分别属于批量非交易过户和持股性质变更。除上述情况

外,自查期间内,华辰投资没有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也无泄漏有关信息或

者建议他人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等影响,英特集团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

易日内累计涨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综上,本公司不存在本次重

组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九、标的公司重大合同情况

标的公司英特药业的主要重大合同包括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和借款合同。

(一)采购合同

英特药业与主要供应商就年度采购协议进行磋商,一般约定年度总体采购金

额或采购单价、销售区域、质量保证、退换货、货款结算、销售折扣、不良事件、

知识产权、保密、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年度采购协议一般于前一年度末或当年

度初由双方完成签署,但合同有效期间一般追溯并涵盖当年全年。截止本报告书

签署日,英特药业与2015年1-5月前五名供应商签署的正在履行的年度采购协议

有:

1、2015年3月12日,英特药业与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作

协议》,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1-5月,英特药业实际向国

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为17,004.89万元。

35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2014年12月10日,英特药业与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签订《2015年

经销协议》,协议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1-5月,英特药

业实际向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为15,772.93万元。

3、2015年1月5日,英特药业与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分销商协议》,协议

期限为双方签字使协议生效起至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5月,英特药业实际

向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为15,483.44万元。

4、2015年4月16日,英特药业与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合资产品药品

销售合同》,协议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1-5月,英特

药业实际向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为13,064.99万元。

5、2014年12月30日,英特药业与阿斯利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经销

协议》,协议期限为签署日开始生效起至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5月,英特药

业实际向阿斯利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为11,168.97万元。

(二)施工合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特药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0 万

元以上的施工合同如下:

1、2014 年 8 月 29 日,英特药业下属子公司温州英特医药仓储有限公司(已

更名为“温州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

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该合同中,温州英特医药仓储有限公司为发包人,浙

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承包人。工程内容为英特药业公共医药物流平台温

州医药产业中心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为 70,392,758 元。

2、2014 年 12 月 11 日,英特药业下属子公司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与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中,金华

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为发包人,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承包人。

工程内容为英特药业公共医药物流平台金华医药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1#医药

仓库、东门卫及室外附属工程,合同金额为 93,815,468 元。

(三)借款合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特药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0 万

36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如下:

序 金额

借款人 贷款人 类型 借款期限 借款用途

号 (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

自 2015 年 2 月 11 日至 支付药品

1 英特药业 限公司杭州湖墅 信用 5,000.00

2016 年 2 月 10 日 采购款项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自 2015 年 8 月 14 日至

2 英特药业 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 5,000.00 支付货款

2016 年 6 月 14 日

杭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自发放日(2015 年 3 月

3 英特药业 份有限公司杭州 信用 6,000.00 支付货款

12 日)起 1 年

城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自发放日(2015 年 7 月

4 英特药业 份有限公司杭州 信用 5,000.00 支付货款

7 日)起 1 年

城西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自实际提款日(2015 年

5 英特药业 限公司杭州市城 信用 5,000.00 购买药品

3 月 3 日)起 12 个月

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自实际提款日(2015 年

6 英特药业 限公司杭州市城 信用 5,000.00 购买药品

3 月 10 日)起 12 个月

东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自 2015 年 1 月 5 日起至

7 英特药业 份有限公司杭州 信用 10,000.00 采购药品

2016 年 1 月 4 日

之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

8 英特药业 份有限公司杭州 信用 6,000.00 采购药品

至 2016 年 7 月 12 日

之江支行

注:上表中第 7 项借款已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提前还款 5,000 万元,余额为 5,000 万元。

十、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

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暂无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36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十五节 相关方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本次交易对方华资实业持有公司 11.62%的股份、华辰投资持有公司

21.54%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二)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议审

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议审议。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

过。上述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均依法

进行了回避。

(四)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有效。评估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质,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公司、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

(五)评估机构对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参照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

了评估过程中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假设前提合理。

(六)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选取方面,考虑了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

36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况,评估方法选择恰当、合理,预期未来收入增长幅度、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

数取值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公司

拟购买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

公允。

(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以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式进行评估,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交

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交易定

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英特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首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日。英特集团本次发

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4.07 元/

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英特集团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

股份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

员、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保持独立,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

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方案合理、可行,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公司此前已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本次签订的相应补充协议,

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6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十一)同意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之补充协议》以及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总体安排。

(十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尚需获得相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

准。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

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

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聘请中信建投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通过对本

次交易涉及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发表了以下核查意见:

(一)英特集团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

《首发管理办法》、《重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价格和标的资产的定价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英特集团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情形,本

次交易不影响英特集团的上市地位,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英特集团的资本实力

和持续盈利能力;

(四)本次交易为收购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英特集团的业务范围并不会

因此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本身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收购关联方持有的子公司少数

股权后,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英特集团本次重组报告书和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6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律师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权属清晰,股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具备合法的主体法

律资格;本次交易已取得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所必须的有效的批准与授权,

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程序;各方就本次交易所签署的相关协议合法有

效;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均具备相应合法有效的资质。待尚

需履行的必要批准程序全部完成后,本次交易方可实施。

36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十六节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电话:010-85130687

传真:010-65608451

财务顾问主办人:黄传照、洪悦

项目协办人:李浩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负责人:朱小辉

签字律师:刘冬、刘雯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大厦3401室

电话:0571-28105160

传真:0571-28105159

36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负责人:陈永宏

签字会计师:胡建军、哈长虹、姚璐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层

电话:010-88000158

传真:010-88000006

负责人:胡智

签字资产评估师:马新民、付存青

36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十七节 上市公司董事、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声明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冯志斌 徐德良 郑继德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启卫 姜巨舫 陈晓华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光杰 祝卸和 杨红帆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6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交易对方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涉及本公司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

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孙天文

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6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交易对方声明(二)

本公司已对《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涉及本公司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

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徐德良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同意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

李 浩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黄传照 洪 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同意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

容,本所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朱小辉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 冬 刘 雯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7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同意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相关

内容,本所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

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陈永宏

经办注册会计师:

胡建军

哈长虹

姚 璐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7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同意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

相关内容,本公司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胡 智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马新民 付存青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1、英特集团七届二十五、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英特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3、英特集团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

4、中信建投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天元律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天职国际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最近三年一期《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11715 号)和最近一年一期《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11713 号)。

7、中联评估出具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和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该二公司持有浙江英特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6%和 24%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5]第 648

号)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11:00,下午 3: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96 号

电话:0571-85160703

传真:0571-85068752

37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联系人:谢晓艳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电话:010-85130687

传真:010-65608451

联系人:黄传照

37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之盖章页)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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